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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泰艾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厚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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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泰艾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厚森投资

陌路 发表于 2022-1-6 00:00:00 浏览:  55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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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泰艾普
股票代码:300157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厚森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工业园区益康大道2299号
股份变动性质:表决权委托(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一月
1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第一节释义...............................................-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2-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1-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2-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6-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7-
第七节备查文件.............................................-8-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9-
3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报告书/《简式权指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益变动报告书》
恒泰艾普/上市公司指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山东厚森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厚森投资银川中能指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厚森投资与银川中能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银川中能将其所持有的恒泰艾普6600万股股票的表决权,即9.27%的股份表决权在委托期限内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厚森投资,厚森投资接受上述委托;根据厚森投资与孙庚文签署的《表决权委托本次权益变动指协议》,孙庚文将其所持有的恒泰艾普3535.51万股股票的表决权,即4.96%的股份表决权在委托期限内委托给厚森投资,厚森投资接受上述委托,厚森投资与孙庚文确认协议为表决权委托协议,非一致行动协议。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指深圳证券交易所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1-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名称山东厚森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工业园区益康大道2299号法定代表人张后继经营期限2021年11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信用代码 91370481MA7BMBJE5L
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经营范围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市场营销策划;
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融资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东情况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张后继60%
2王万兰40%
三、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在其他境内外上其他国家市公司拥有权益长期居姓名性别国籍或地区居职务的股份达到或超住地留权过该公司已发行
股份5%的情况山东省执行董张后继男中国香港无
枣庄市事、经理
除厚森投资外,张后继还担任山东雅惠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法定代表人、山东海吉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山东
雅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法定代表人、恒海聚硕(枣庄)科技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经理、法定代表人、深空(山东)机器人科技有限责任
-2-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董事长及菏泽定陶区万汇智创城项目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3-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原因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为了更好地推动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银川中能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
银川中能将其所持有的恒泰艾普6600万股股票的表决权,即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9.27%的股份表决权在委托期限内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
义务人接受上述委托。
2022年1月0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孙庚文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孙
庚文将其所持有的恒泰艾普3535.51万股股票的表决权,即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4.96%的股份表决权在委托期限内委托给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接受
上述委托,厚森投资与孙庚文确认协议为表决权委托协议,非一致行动协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会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发展等因素,增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件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1年12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银川中能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
银川中能将其所持有的恒泰艾普6600万股股票的表决权,即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9.27%的表决权在委托期限内不可撤销的委托给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
人接受上述委托。
2022年01月0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孙庚文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孙
庚文将其所持有的恒泰艾普3535.51万股股票的表决权,即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4.96%的表决权在委托期限内委托给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接受上述委托,厚森投资与孙庚文确认协议为表决权委托协议,非一致行动协议。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银川中能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甲方(受托方):山东厚森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乙方(委托方):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1.乙方同意将乙方所持有的恒泰艾普9.27%的股份,即6600万股(以下简称“标的股票”)的表决权按本协议约定不可撤销地委托给甲方行使,甲方作为唯一的、排他的受托方,表决权委托有效期为24个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2.乙方将所持有的恒泰艾普6600万股股份对应的以下股东权利不可撤销地
委托给甲方行使,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依照法律规定及恒泰艾普公-2-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司章程,行使委托股份对应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股东权利(表决权):
a) 依法联合请求、召集、现场出席或者委派代理人出席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b) 依法提出股东提案,提出董事和监事候选人并参加投票选举;
c) 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的事项,按照甲方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上市公司的各项议案,乙方具有知情权,甲方需告知乙方,并将上市公司的各项议案文件乙方备份留底。
d) 本协议约定甲方受托仅限于表决权、提案权,不涉及该等股份的收益权、处分权相关权益包含分红、股份转让、股份质押等直接涉及乙方所持股份的收益及处分事宜的事项。
3.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增持恒泰艾普股份,无须征求甲方同意,增持
部分恒泰艾普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仍按照本协议约定委托甲方行使。
4.除乙方作为关联方应回避表决的事项外,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代表乙方
参加恒泰艾普召开的股东大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孙庚文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
受托人:山东厚森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委托人:孙庚文
1.委托人同意将所持有的恒泰艾普3535.5137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受托方行使。表决权委托有效期为24个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2.标的股票委托表决的范围仅限于恒泰艾普股东大会表决事项。委托方应
依法配合受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派受托人指定人员出席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根据本协议行使表决权。
-3-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
程的要求,需要股东及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受托人就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事项向委托人提出受托人表决意见。就表决意见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如果受托人意见不违反本协议约定,则按照受托人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应予以积极配合。如委托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受托人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按照受托人意愿直接行使委托人委托的股份表决权。
4.委托人在每次股东大会召开前【5】日内向受托人指定人员签发书面的授
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列明每次表决事项的意见,受托人行使标的股票的表决权应按照授权委托书列明表决事项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5.受托人对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提出的表决意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恒
泰艾普公司制度及经营发展目标且不损害委托人利益,否则委托人有权不同意,且受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见进行表决。
6.表决权委托期间,委托人有权增持、减持、转让其持有的恒泰艾普标的股票,无须征求受托人同意,但受托人或其相关方具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本协议有效期内,标的股票的所有权、分红权仍为委托人享有。受托人无权对标的股票进行权利处分,增持部分恒泰艾普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仍按照本协议约定委托受托人行使。
7.除委托人作为关联方应回避表决的事项外,受托人按照本协议约定代表
委托人参加恒泰艾普召开的股东大会。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控制的法人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暨执行董事张后继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张后继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资金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不涉及上市公司实行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持股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4-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张后继目前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法定代表人,于山东雅惠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法定代表人,于山东海吉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于山东雅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法定代表人,于恒海聚硕(枣庄)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长兼经理、法定代表人,于深空(山东)机器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长,于菏泽定陶区万汇智创城项目开发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于上市公司担任董事。
张后继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上市公司履行批准程序。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受托享有表决权的股份中,银川中能授权委托的6600万股股票处于冻结状态,其中质押数量为2300万股;孙庚文授权委托的3535.51万股处于冻结状态。
-5-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签署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6-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导致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信息。
-7-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2份《表决权委托协议》;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深交所、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备查阅。
-8-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山东厚森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2022年01月05日
-9-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上市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称所在地院4号楼401室股票简称恒泰艾普股票代码300157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义山东厚森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工业义务人注务人名称公司园区益康大道2299号册地拥有权益的有无一致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股份数量变行动人有□无√
人发生变化□化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义义务人是务人是否为
是□否√否为上市是□否√上市公司第公司实际一大股东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式(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表决权委托)
-10-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0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0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股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变动数量:101355137股持股数量:101355137股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变动比例:14.23%持股比例:14.23%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时间:2021年01月05日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方式:表决权委托式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是□否□不适用√源
-11-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是√否□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是□否√得批准是否已得到
是□否□批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
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12-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山东厚森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2022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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