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核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的业务资质情况,我们认为永拓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本次聘任永拓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周序中付伟郭庆二0二二年一月九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