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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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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衣白遮衫丑 发表于 2022-1-12 00:00:00 浏览:  41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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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一月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承诺书
本公司全体董事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韩力吴建新王懿张玉海孙振华严骏肖勇波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345678目录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承诺书...................................2
释义...................................................11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12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12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12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12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12
(四)股份登记情况............................................13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13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13
(二)发行数量..............................................13
(三)发行方式..............................................13
(四)发行价格..............................................13
(五)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14
(六)发行对象..............................................14
(七)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15
(八)募集资金用途............................................19
(九)限售期...............................................20
(十)发行股份上市地点..........................................20
(十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20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21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21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31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33
(四)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33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34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35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35
(二)联席主承销商............................................36
(三)发行人律师.............................................36
(四)审计机构..............................................36
(五)验资机构..............................................37
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38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38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38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38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39
(一)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39
(二)资产结构的变化情况.........................................39
(三)业务结构变化情况..........................................40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40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及持股变动情况.............................40
9(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40
(七)股份变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41
第三节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42
一、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42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42
(二)关于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42
(三)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42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43
第四节中介机构声明............................................4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45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46
发行人律师声明..............................................47
审计机构声明...............................................48
验资机构声明...............................................49
第五节备查文件..............................................51
一、备查文件目录.............................................51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51
10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指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江苏神通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00万股面指
发行值为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公司章程》指《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定价基准日指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即2021年12月20日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董事会指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指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主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联席主承销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商公司律师指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11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1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逐项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2021年10月22日,发行人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的预案(修订稿)。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2020年6月10日,国防科工局出具《国防科工局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科工计[2020]517号),已原则同意江苏神通非公开发行股票,上述意见有效期为24个月。
2021年11月15日,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第十八
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123次会议审核通过。
2021年11月2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0号)。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2022年1月4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
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月5日出具了天职业字
[2022]135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1年12月29日止,国泰君安在上海银行徐汇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1685803001870172的账户已收到江苏神通12本次发行的全部有效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70499998.05元(叁亿柒仟零肆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捌元零角伍分)。其中:非公开发行股份2178130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01元/股有效募集资金金额370499998.05元。
2022年1月4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月5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136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2年1月4日止,发行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
2178130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0499998.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8629321.96元(不含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361870676.09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1781305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40089371.09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1781305股。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四)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采取询价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2021
13年12月20日(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百分之八十,即14.18元/股。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认购对象并进行配售。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7.01元/股,该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9.96%;与申购报价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T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 95.34%。
(五)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70499998.0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8629321.96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1870676.09元。
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序号发行费用内容不含增值税金额(元)
1保荐和承销费5662358.46
2律师费1220000.00
3发行顾问费943396.23
3审计验资费707547.17
5信息披露费75471.70
6证券登记费20548.40
合计8629321.96
(六)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7.01元/股,发行股份数量21781305股,募集资金总额370499998.05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8家,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锁定期获配股数
序号认购对象认购金额(元)
(月)(股)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293944749999993.47
2蒋彦琦670546711999993.67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鹿
3670546711999993.67秀驯鹿2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郭伟松670546711999993.67
14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70546711999993.67
6宋文光670546711999993.67
7 UBS AG 6 1293356 21999985.56
JPMORGAN CHASE BANK,
8670546711999993.67
NATIONAL ASSOCIATION
9厦门欣钦投资有限公司670546711999993.67
10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88183414999996.34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鑫
116146972324999988.23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鑫
12670546711999993.67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70546711999993.67
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366549062349984.90
1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117577819999983.78
16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117577819999983.78
1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282186947999991.69
1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8827150147.27
合计21781305370499998.05
(七)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2021年12月7日,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及《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共计171家特定投资者。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中国证监会(即2021年12月7日)后
至本次发行申购报价前,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40家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联席主承销商及律师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
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共向211家特定对象发送《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文件》(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前述特定对象包括: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基金公司30家;证券公司21家;保险机构16家;
其他机构94家;个人投资者30位。
152、申购报价情况
2021年12月22日9:00-12:00,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联
席主承销商共收到51份有效的申购报价单。除公募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无需缴纳申购定金外,其他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要求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并及时足额缴纳定金,参与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产品的申购符合认购邀请文件要求,均为有效申购。
本次发行共有51家投资者/产品报价,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类型申购价格(元)申购总金额(元)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18.3350000000.00
2蒋彦琦个人18.3012000000.00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
3“鹿秀驯鹿2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其他18.0512000000.00金”)
18.0012000000.00
4郭伟松个人17.00150000000.00
16.00240000000.00
17.8912000000.00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16.8915500000.00
16.3336800000.00
17.6629500000.00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17.0562350000.00
16.09119050000.00
17.6512000000.00
7宋文光个人16.1315000000.00
15.5518000000.00
17.6022000000.00
8 UBS AG 其他 16.50 44000000.00
14.5066000000.00
JPMORGAN CHASE BANK, 17.60 12000000.00
9其他
NATIONAL ASSOCIATION 16.50 24000000.00
17.5012000000.00
10厦门欣钦投资有限公司其他15.5012100000.00
14.1812200000.00
17.4115000000.00
1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16.6817000000.00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17.4025000000.00
12“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其他14.60170000000.00划”)14.19300000000.00
16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7.3512000000.0013(代“鑫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其他14.6848000000.00金”)14.1849000000.00
17.3112000000.00
1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16.9315000000.00
1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17.0420000000.00
17.0420000000.00
16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16.8524000000.00
16.0964000000.00
1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17.0148000000.00
1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17.0139940000.00
17.0020000000.00
19田万彪个人15.6125000000.00
14.5830000000.00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
20“迎水泰顺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其他16.6612000000.00金”)
16.6515000000.00
21陈晓燕个人16.1318000000.00
15.6920000000.00
16.5612000000.00
22陈火林个人15.2618000000.00
14.5631000000.00
16.5012000000.00
23吴晓纯个人
14.1812000000.00青岛华资汇金投资合伙企业(有
24其他16.5040000000.00限合伙)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25其他16.3351000000.00限合伙)淄博盈科齐运股权投资合伙企
26其他16.3140000000.00业(有限合伙)
27四川国经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其他16.3015000000.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灏浚投资管28理有限公司(代“宁波灏盈股权其他16.3012000000.00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16.2814100000.00
16.2812000000.00
30郁正涛个人15.5815000000.00
15.0818000000.00
16.2012000000.00
3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15.7012000000.00
32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其他16.1512000000.0017公司(代“中和资本耕耘805号
14.1913000000.00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宁波乾弘久盛资产管理合伙企
33业(有限合伙)(代“乾弘乐享其他16.0112000000.00成长三期私募基金”)宁波乾弘久盛资产管理合伙企
34业(有限合伙)(代“乾弘量化其他16.0115000000.00对冲三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5.9812000000.00
35林万鸿个人15.0815000000.00
14.1818000000.00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太15.9612000000.00
36平资管-招商银行-太平资产共赢保险15.6020000000.00
1号专项产品1期”)14.7240000000.00
15.9192500000.00
37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15.0194500000.00
15.8812000000.00
38曹卫东个人15.0816000000.00
14.6818000000.00
15.8412000000.00
广州凯得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
39其他15.5124000000.00

14.4130000000.00
15.6012000000.00
40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15.1012000000.00
41吕强个人15.5050000000.00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
42其他15.5014000000.00“乐信鑫荣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5.3812000000.00
43张逸芳个人14.9815000000.00
14.5816000000.00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15.2812000000.0044公司(代“中和资本耕耘828号其他
14.1913000000.00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5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15.1020000000.00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15.0612000000.0046司(代“博芮东方价值12号私募其他
14.1915000000.00证券投资基金”)
47李鹏勇个人15.0315000000.00
15.0274000000.00
4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14.42120000000.00
14.18150000000.00上海君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
49其他14.9912000000.00“君犀欣元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18金”)上海君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
50“君犀犀浦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其他14.9912000000.00金”)
14.9656000000.00
51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
14.6057000000.00
3、投资者获配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文件》中规定的定价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17.01元/股,最终发行规模为2178130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70499998.05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8家,最终获配投资者名单及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类型获配股数获配金额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293944749999993.47
2蒋彦琦个人70546711999993.67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鹿秀驯
3其他70546711999993.67鹿2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郭伟松个人70546711999993.67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70546711999993.67
6宋文光个人70546711999993.67
7 UBS AG 其他 1293356 21999985.56
JPMORGAN CHASE BANK
8其他70546711999993.67
NATIONAL ASSOCIATION
9厦门欣钦投资有限公司其他70546711999993.67
10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88183414999996.34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鑫鑫
11其他146972324999988.23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鑫鑫
12其他70546711999993.67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70546711999993.67
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366549062349984.90
1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117577819999983.78
16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117577819999983.78
1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282186947999991.69
1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8827150147.27
合计21781305370499998.05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70499998.0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
19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投序号实施主体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入
1江苏神通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15000.0015000.00
2无锡法兰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15550.0015550.00
3江苏神通补充流动资金6500.006500.00
合计37050.0037050.00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第2项项目由公司以借款、增资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到项目实施主体无锡法兰。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九)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十)发行股份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十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发行人已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开立专用账户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
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签订募投项目开户行账号三方监管协议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554749379896是
20是否签订
募投项目开户行账号三方监管协议
及产业化(二期)项目支行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050164463600000425是
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启东南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补充流动资金554749379896是支行
注: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无锡法兰实施,无锡法兰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尚在开立过程中。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1781305股,发行对象共计18家,具体情况如下: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1703453H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日
注册资本:775669.4797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鸿安国际大厦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销售贵金属制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21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939447股
限售期:6个月
2、蒋彦琦
姓名:蒋彦琦
住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获配数量:705467股
限售期:6个月
3、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鹿秀驯鹿2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50 号 3 层 301F
法定代表人:么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2MA3CM213X4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1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平原里 21 号亚泰中心 A901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705467股
限售期:6个月
4、郭伟松
22姓名:郭伟松
住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获配数量:705467股
限售期:6个月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成立日期:2006年6月8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楼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705467股
限售期:6个月
6、宋文光
姓名:宋文光
住址:上海市虹口区******
获配数量:705467股
限售期:6个月
237、UBS AG
公司名称:UBS AG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主要办公地点/注册地址: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
QF2003EUS001
注册地:瑞士
获配数量:1293356股
限售期:6个月
8、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公司名称: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主要办公地点/注册地址:State of New York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
QF2003NAB009
注册地:美国
获配数量:705467股
限售期:6个月
9、厦门欣钦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厦门欣钦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4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禹洲广场403单元
法定代表人:周雪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336DWJ2K
成立日期:2019-09-02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禹洲广场403单元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
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法律咨询;市场调查;社会
经济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教育咨询(不含教育培训及出国留学中介、咨询等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的专业咨询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市场管理;办公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包装服务。
获配数量:705467股
限售期:6个月
10、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0924339K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2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25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A009 号经营)
获配数量:881834股
限售期:6个月
11、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名称: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5楼519室
法定代表人:吴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01374655W
成立日期:2014年4月22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101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469723股
限售期:6个月
12、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鑫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251号一幢一层
法定代表人:付文红
2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421307960
成立日期:2015年6月25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705467股
限售期:6个月
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
成立日期:1995-10-25
注册资本:1292677.6029万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获配数量:705467股
限售期:6个月
27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成立日期:2011-06-21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665490股
限售期:6个月
1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537G
成立日期:2007-01-26
注册资本:1013725.8757万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28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销售贵金属制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数量:1175778股
限售期:6个月
16、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9848(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528923126
成立日期:2003-08-05
注册资本:14097.8万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层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1175778股
限售期:6个月
1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29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441G
成立日期:2008-05-28
注册资本:323244.552万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北座3楼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销金融产品;保险兼业代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数量:2821869股
限售期:6个月
1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921X6
成立日期:1993-02-02
注册资本:1306420万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
30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直接投资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
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业务;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8827股
限售期: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相关认购对象进行了核查,信息如下:
序发行对象认购产品号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蒋彦琦蒋彦琦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鹿
3鹿秀驯鹿2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秀驯鹿2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郭伟松郭伟松
诺德基金浦江韶夏资本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德基金浦江7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7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6宋文光宋文光
7 UBS AG UBS AG
JPMORGAN CHASE BANK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8
NATIONAL ASSOCIATION ASSOCIATION
9厦门欣钦投资有限公司厦门欣钦投资有限公司
大成基金阳光增盈稳健3号集合资产管理
10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计划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鑫
11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鑫
12鑫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君享天成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福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96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玉泉合富5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财通基金玉泉合富3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1财通基金玉泉合富1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财通基金玉泉100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100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吉32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合富6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添盈增利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113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3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定增13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哈德逊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征程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3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3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97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109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合富5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100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中联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吉10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基金恒盈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对各发行对象进行了核查:发行对象及其出资方不包括发行人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
主承销商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上述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
32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鹿秀驯鹿2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上
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鑫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其管理的产
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UBS AG、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厦门欣钦投资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有资金进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
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备案手续。
蒋彦琦、郭伟松、宋文光属于自然人投资者,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33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备案手续。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联席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当然机构专业投资
者(A 类)、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B 类)、自然人专业投资者(C 类)、认定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D 类)及认定自然人专业投资者(E 类)等 5 个类别。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划分为 C1(保守型)、C2(谨慎性)、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等五种级别。
本次江苏神通非公开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3(中等风险)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 C3(稳健型)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
本次江苏神通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联席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获配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
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2 蒋彦琦 普通投资者(C5 激进型)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鹿秀驯鹿21号私
3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募证券投资基金”)
4 郭伟松 自然人专业投资者(C 类)
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6 宋文光 自然人专业投资者(C 类)
7 UBS AG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8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ASSOCIATION
9 厦门欣钦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C4 积极型)
10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鑫鑫一号集合资产
11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管理计划”)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鑫鑫三号私募证
12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券投资基金”)
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341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1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16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1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1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经核查,上述18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保荐代表人:张翼、徐开来
项目协办人:周杨
项目组成员:蒋杰、邱刘振、冯天成、李优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联系传真:021-38670666
35(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峰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
经办人员:仰天、郭伟超、姬晶凯
联系电话:010-59013837
联系传真:010-59013751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签字律师:陈鹏、徐青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联系传真:021-31358600
(四)审计机构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负责人:邱靖之
签字会计师:张坚、周垚
联系电话:18516650066
联系传真:021-58402702
36(五)验资机构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负责人:邱靖之
签字会计师:张坚、周垚
联系电话:18516650066
联系传真:021-58402702
37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宁波聚源瑞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257855717.00%湖州风林火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5702333811.74%
伙)
3吴建新411115928.46%
4黄高杨117353762.42%
5韩力97000002.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低碳
686533081.78%
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张逸芳83709821.72%
8郁正涛75881831.5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改
959829001.23%
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主题
1059480781.22%
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期末持股数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股东性质号(股)宁波聚源瑞利投资合伙企业
18257855716.27%境内非国有法人(有限合伙)湖州风林火山股权投资合伙企
25702333811.24%境内非国有法人业(有限合伙)
3吴建新411115928.10%境内自然人
4黄高杨117353762.31%境内自然人
5韩力97000001.91%境内自然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富国低碳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86533081.70%其他
资基金
38序期末持股数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股东性质号(股)
7张逸芳83709821.65%境内自然人
8郁正涛75881831.50%境内自然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59829001.18%其他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59480781.17%其他
资基金
合计23869231447.03%-
注:上述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以2021年9月30日止的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形,结合本次发行获配情况估算,实际以股权登记日登记后结果为准。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8575.62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21781305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前本次变动增减发行后股份类发行送公积其小计
型数量(股)比例新股股金转股他数量(股)比例
(股)有限售
38610447.9521781321781603917411.90
条件股000
4.00%053059%
份无限售
447145792.05447145788.10
条件股00000
12.00%12%

股份总4857561100.0217813217815075374100.0
000
数56.000%05305610%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资产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明显提升,银行贷款利息支出的减少将直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预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经营风险将有效降低,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短期来看,由于
39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益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能有所降低。从长期来看,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公司在乏燃料后处理领域及大型特种法兰领域的技术实力得到提升,产品品类进一步丰富,市场领先地位得到巩固,资本结构得到优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提升。
(三)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
目、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募投项目成功实施后,公司在乏燃料后处理领域的领先优势将得到强化,大型特种法兰领域产品种类将得到丰富,阀门与法兰产业链整体竞争力提升,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及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结构未发生变动。
本次发行未导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发生变动。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和其他关联交易。
40(七)股份变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以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2021年1-9月/2021年9月末2020年度/2020年12月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0.430.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4.634.26
41第三节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
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
(二)关于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
会报备的发行方案。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江苏神通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江苏神通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自有资金或证监会认可的资金参与本次认购。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的认购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42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
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取得发行人内部有效批准及授权,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的附有《申购报价单》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过程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之资格、发
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均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缴款通知》《认购协议》合法、有效,本次发行之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尚需就本次发行事宜办理股份登记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43第四节中介机构声明
4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字):
周杨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翼徐开来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贺青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45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46发行人律师声明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字):
陈鹏徐青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韩炯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47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确认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坚周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负
责人:
邱靖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48验资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确认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135号)和《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136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书中引用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坚周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负
责人:
邱靖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49(此页无正文,为《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50第五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之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审核报告;
3、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135号)和《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136号);
5、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申报材料;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关于核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0号);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
电话:0513-83335899
0513-83333645
传真:0513-83335998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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