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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通:关于股权激励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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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通:关于股权激励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chen 发表于 2022-1-12 00:00:00 浏览:  47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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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75证券简称:数字政通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
2、本次回购注销涉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数为16人。
3、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登记。
4、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91326379股变更为
491216379股。
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简述(一)2018年11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向21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630.00万股,授予价格为5.60元/股。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8年12月18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三)2018年12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四)2019年2月12日,公司发布《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在2018年
12月18日授予日之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
动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26.00万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203人,实际授予数量为604.00万股。
(五)2020年2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报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65526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0.03元(含税)。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7月5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
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5.57元/股。
(六)2020年2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户航、戴箎、江骏等20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20000股,占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6040000股的5.30%。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0年6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15302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99655元(含税)。
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6月4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5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1年1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其中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陈红山、龚绪凡、顾晓宇等16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此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10000股,占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6040000股的1.8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2021年5月20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公司回购注销《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0000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十)2021年6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利润分配报告),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4814973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元(含税)。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6月2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4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情况、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情况1、公司在2018年12月18日授予日之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11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26.00万股,因而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由214人调整为203人,授予数量由630.00万股调整为604.00万股。
2、因公司2019年7月5日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调整为5.57元/股。
3、2020年2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其中20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4、因公司2020年6月4日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调整为5.53元/股。
5、2021年1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其中16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6、因公司2021年6月2日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调整为5.49元/股。
(二)回购原因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陈红山、龚绪凡、顾晓宇等16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10000股,占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6040000股的1.82%,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22%(鉴于公司存在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因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反馈的公司2021年12月3日的股本总数为491326379股,下同)。
(三)回购数量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110000股。
(四)回购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49元/股公司应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款总额为603900元。
(五)资金来源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完成后股份变动情况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项目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98749169.0020.1098639169.0020.08
高管锁定股98639169.0020.0898639169.0020.08
股权激励限售股110000.000.02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92577210.0079.90392577210.0079.92
三、总股本491326379.00100.00491216379.00100.00
注:实际股本结构变化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数为准。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东审会[2021]Z01-076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1 年 12月 3日止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认为:“经我们审验,截至2021年12月03日止,贵公司已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0.00元,其中减少陈红山、龚绪凡、顾晓宇等16名个人股东出资人民币
110,000.00元。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减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474,232,605.00元,股本人民币474232605.00元。截至2021年12月03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474122605.00元,股本人民币474122605.00元。”此外,本次验资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发行人股权结构表显示截至2021年12月03日股数为491326,379.00股,与贵公司本次减资前股数差异17093774.00股,差异原因系根据2018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2020年0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0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贵公司股票期权行权17093774.00股所致,该行权导致的公司股本增加尚未进行验资。
2022年1月12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
11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五、本次回购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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