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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数科: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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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数科: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雪儿白 发表于 2022-1-14 00:00:00 浏览:  44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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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后,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汪逸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李争朝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俞珂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项良宝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许翔女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的身份资历以及专业素养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取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符合相关任职资格,且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职务,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或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被聘任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董事会会议程序合法合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俞珂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项良宝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许翔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以下无正文)1(本页无正文,为《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剑非孙锋王琴
2022年1月13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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