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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兰信: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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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兰信: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小基友 发表于 2022-1-14 00:00:00 浏览:  58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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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5证券简称:海兰信公告编号:2021-135
证券代码:123086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0年12月31日,确
定预留部分授予7名激励对象539011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1年3月2日。2021年7月5日完成预留部分第一个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
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56600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售期为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现第一个限售期已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
2、解除限售人数:7人
3、解除限售数量:15765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629856814股的0.025%
(因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本文所称股本总额为2022年1月12日的股份数量,下同);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765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629856814股的0.025%。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7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765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25%。
具体情况如下:
1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20年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020年2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0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2020年2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确定以6.09元/股向3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455586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拟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相关条款。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
2相关条款。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0年12月31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预留部分授予7名激励对象539011股限制性股票(徐坦女士获授124728股,6名核心技术人员共获授414283股)。其中3名激励对象也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41名激励对象(包括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合计314461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57861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6600股;另外公司对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7310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01771股,以上股份于2021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37名激励对象合计
478814股限制性股票。
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为: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础,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于2021年7月14日实施完成。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87093.10万元,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3《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标
准系数为0.65,参考公式: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应回购注销的比例为0.35。预留部分激励对象7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6600股,以上股份于2021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
三、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为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2月31
日,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1年12月31日届满。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数量占预留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预留授予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授予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授予自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留授予日起48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二)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4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满足解除限售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条件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均未发生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前述情形,满足解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2020年度经
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以2019年营业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公司将87093.10万元,较根据2020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2020年营业2019年营业收入收入较 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R),依据下表确定全体激 同比增长 7.37%,励对象的标准系数来确定本期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增长率介于5%—
20%15%10%区间,第一个
2020年10%5%>
R ≥ >R >R 解除限售期可解除
业绩完成 >R R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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