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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成新能: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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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成新能: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资春风 发表于 2022-1-19 00:00:00 浏览:  44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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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一月
1目录
释义....................................................3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5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及其他事项说明...........................10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12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15
五、财务顾问核查意见...........................................15
2释义
本核查意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名词释义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核查意见指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易成新能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首山化工持有的平煤指
组、本次交易隆基3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行为
公司、上市公司、易成新能指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河南平襄新能源科标的公司、平煤隆基指技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指平煤隆基30%股权
易成新能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指司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平煤神首山化工、交易对方、业绩
指马集团许昌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首山
承诺方、首山焦化焦化有限公司)
河南奥开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宁聚映山红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湖南轻
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14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别文三、王俊伟、何丽娟、董卫国、林金涛共计11名特定对象。(注:其中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视为1名发行对象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林少清-财通基金文乔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财通基金-胡吉阳-财通基金言诺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财通基金-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东兴
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冯玉栋-财通基金瑞坤
申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韩波-财通基金安吉9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韩笑-财通基金天禧定增2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蒋杰-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指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黄聿成-财通基金理享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西湖大
学定增量化对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建设银
行-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
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2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财通证券资管智选
FOF202000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悦熙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
金君享佳胜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财通基金君享佳胜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盈泰定增量化对冲1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张继东-财通基金玉泉100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张忠民-财通基金玉泉100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证大量化价值私募证券投
3资基金-财通基金证大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
金-谢浩-财通基金上南金牛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
中原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指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
元、万元指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除特别说明外,本核查意见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2020年11月,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5号),核准易成新能向首山化工发行57077525股股份及发行可转换债券654964张购买平煤隆基30%股权的注册申请,同意易成新能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2700万元的注册申请。中原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易成新能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
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本次拟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类型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时向河南
奥开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9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1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别文三、王俊伟、何丽娟、董卫国、林金
涛等共计11名特定对象发行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易成新能通过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方式购买首山化工持有的平煤隆基30%的
股权并向河南奥开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
红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
资私募基金、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1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别文三、王俊伟、何丽娟、董
卫国、林金涛等共计11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80740735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326999976.75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易成新能合计持有平煤隆基80.20%股权。
(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登记情况
1、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的股份及债券登记情况
52020年12月11日,平煤隆基已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办理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首山化工将其所持的平煤隆基30.00%股权全部过户登记至易成新能名下。本次变更完成后,易成新能合计持有平煤隆基80.20%股权。
2020年12月1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第000819号)。截至2020年12月11日,公司已收到首山化工投入的平煤隆基30%股权。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24061798.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2024061798.00元;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1139323.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2081139323.00元。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2日受理易成新
能的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相关股份登记已正式列入易成新能的股东名册。易成新能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57077525股(其中限售流通股数量为57077525股),非公开发行后易成新能总股本为2081139323股。
该批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首山化工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
57077525股股份,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三十六个月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
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首山化工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的对价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2020年12月16日,公司向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完成了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定向可转债发行”)的发行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定向可转债中文简称易成定转定向可转债代码124018
票面金额100元/张证券数量654964张
发行规模6549.65万元
定向可转债利率0.1%/年定向可转债计息开始日2020年12月16日
2026年12月15日,如交易对方根据约定行使
定向可转债计息停止日股转权,停止计息日为股份登记完成日。
2026年12月16日,如交易对方根据约定行使
定向可转债付息日股转权,付息日为股份登记完成后次一交易日。
6定向可转债付息方式债券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不计复利。
初始转股价4.59元/股定向可转债登记完成日2020年12月23日
6年;即2020年12月16日至2026年12月15
定向可转债存续起止日日定向可转债转股起止日2021年6月16日至2026年12月15日定向可转债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654964张,如交易对方根据约定行使股转权,
定向可转债限售数量则转股数量亦限售交易对方首山化工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
得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即2020年12月16日至
2023年12月15日)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
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
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锁定期安排股份回购行为)。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转股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转股价格的,其持有公司可转换债券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交易对方取得的前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转股的,其通过转股取得的普通股亦遵守相应限售期约定。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股份登记情况
2021年7月,公司向河南奥开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宁聚映山红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二
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14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别文三、王俊
伟、何丽娟、董卫国、林金涛共计11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8074073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视为1名发行对象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林少清-财通基金文乔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胡吉阳-财通基金言诺定增1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东兴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冯玉栋-财通基金瑞坤申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韩波-财通基
金安吉9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韩笑-财通基金天禧定增29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财通基金-蒋杰-财通基金天禧定增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黄
聿成-财通基金理享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西湖大学定
增量化对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建设银行-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1
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1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
基金-财通证券资管智选 FOF202000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悦熙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享佳胜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财通基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享佳胜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
通基金-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盈泰定增量化对冲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张继东-财通基金玉泉100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张忠民-财通基
金玉泉100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证大量化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
金证大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谢浩-财通基金上南金牛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共计20只管理产品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13日出具的《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740735 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63号),截至2021年7月2日止,易成新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80740735股。本次发行后易成新能新增股本人民币80740735.00元,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本为人民币2161880058.00元。
2021年7月1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上市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
80740735股股份的登记申请手续。本次发行股份后,易成新能的股份总数变更为
2161880058股。2021年7月22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及股份锁定安排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1年6月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并于2021年6月23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启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工作。
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投资者发送的《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8金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和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
《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05元/股,发行数量为8074073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26999976.75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获配金额如下:
占发行总量比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配售股数(股)配售金额(元)锁定期(月)
(%)
1别文三493827119999997.556.126
2王俊伟493827119999997.556.126
河南奥开投资有6.12
3493827119999997.556
限公司
4何丽娟987654339999999.1512.236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5伙)——宁聚映山493827119999997.556.126
红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董卫国740740729999998.359.176
7林金涛493827119999997.556.126
上海铂绅投资中
心(有限合
8伙)——“铂绅二765432030999996.009.486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9司——轻盐智选1333333353999998.6516.516
14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
10913580236999998.1011.316
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
11864197534999998.7510.706
份有限公司
合计80740735326999976.751006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的新增股份上市首日为2021年7月22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11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发行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获配投资者在限售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本次发行结束后,
9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送至上述已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
11名发行对象的《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11名发行对象均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期安排的承诺,即“我方参与本次发行,若获得配售,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发行获配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6个月。锁定期内,我方委托人或合伙人不转让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在上述11名发行对象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6个月期满后,本次可解锁的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数量如下:
本次可解除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序号股东名称量(股)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14号
113333333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何丽娟9876543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135802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641975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二十七号
57654320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6董卫国7407407
7林金涛4938271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
84938271
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河南奥开投资有限公司4938271
10王俊伟4938271
11别文三4938271
合计80740735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及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1、签署申购报价单时所作的承诺
10“(1)本申购人为本次申购提供的资料、文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提供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都是真实的,提供文件的复制品(包括电子文本)与其原件一致;
(2)申购人确认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
相关法定、合同约定或单方承诺的要求,不存在洗钱行为;
(3)本申购人确认,不存在发行人及其附属企业、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承销商及其相关人员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认购人参与本次认购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况;
(4)申购人将按照本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
并配合主承销商进行核查,未在期限内按要求提供资料或被主承销商确认为不适当的投资者,申购人的申购将视为无效申购;
(5)本申购人非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属于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并承诺配合主承销商对我方及我方最终申购方的身份进行核查;
(6)本次投资者最终获配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期限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计算。投资者获配后在限售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本申购人知悉并确认,如违反上述确认及承诺,将可能被认定为不适格的投资者,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除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外,其他10名发行对象均出具《承诺函》,承诺:“我方参与本次发行,按本邀请书的相关要求向贵公司缴纳申购保证金20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我方承诺,申购保证金的来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我方同意,在提交《申购报价单》并划付申购保证金后撤回申请,或者未能向本次发行的收款账户按时足额补缴申购款项,我方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将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113、上述11名发行对象均出具《承诺函》,承诺:“我方承诺,我方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中不属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我方承诺,补缴的申购款项的来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我方参与本次发行,若获得配售,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发行获配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6个月。锁定期内,我方委托人或合伙人不转让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相关承诺方已经或正在履行相关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2年1月24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数量为80740735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7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11名,共计30个证券账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具体明细如下: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所持限售股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占公司股份备注
(股)(股)
总数的比例(%)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轻盐
113333333133333330.62
智选1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何丽娟987654398765430.4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3864197586419750.40
限公司上海铂绅投资中心
4765432076543200.35(有限合伙)——“铂
1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所持限售股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占公司股份备注
(股)(股)
总数的比例(%)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5董卫国740740774074070.34
6别文三493827149382710.23
7王俊伟493827149382710.23
河南奥开投资有限公
8493827149382710.23
司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493827149382710.23
宁聚映山红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林金涛493827149382710.23
财通基金-韩波-财
11通基金安吉92号单123456812345680.06
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证大量化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
12金-财通基金证大定123456812345680.06
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黄聿成-序号11至
13财通基金理享1号单123456812345680.06
序号30为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
财通基金-财信证券管理有限
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公司作为
14123456812345680.06
基金财信长盈1号单一个发行一资产管理计划对象管理的共计20
财通基金-东兴证券只产品
股份有限公司-财通
15123456812345680.06
基金东兴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胡吉阳-
16财通基金言诺定增14938274938270.0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冯玉栋-
17财通基金瑞坤申一号4938274938270.02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3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所持限售股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占公司股份备注
(股)(股)
总数的比例(%)
财通基金-林少清-
18财通基金文乔单一资2469142469140.01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张继东-
19财通基金玉泉10022469142469140.0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张忠民-
20财通基金玉泉10052469142469140.0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韩笑-财
21通基金天禧定增292469142469140.0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谢浩-财
22通基金上南金牛单一2469142469140.01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蒋杰-财
23通基金天禧定增992469142469140.0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财通证券
资管智选FOF202000
24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2222222222220.01
划-财通基金君享悦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财通
2576543765430.00
基金君享佳胜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财通
26基金盈泰定增量化对76543765430.00
冲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
-财通基金西湖大学
2734567345670.00
定增量化对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
-财通基金定增量化
2834567345670.00
套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4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所持限售股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占公司股份备注
(股)(股)
总数的比例(%)
财通基金-建设银行
-财通基金定增量化
2927160271600.00
对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
-财通基金定增量化
3022222222220.00
套利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80740735807407353.73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
单位:股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股份类型数量比例增加减少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
1067849291.0049.39%80740735.00987108556.0045.66%
件股份
高管锁定股4965150.000.23%4965150.000.23%首发后限售
1062884141.0049.16%80740735.00982143406.0045.43%

二、无限售条
1094030767.0050.61%80740735.001174771502.0054.34%
件股份
三、股份总数2161880058.00100.00%2161880058.00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重大资产重组中易成新能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时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时作出的承诺的情况,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
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15(以下无正文)16(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
朱科松刘阳阳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9日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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