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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纺织A: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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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纺织A: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短线精灵 发表于 2022-1-19 00:00:00 浏览:  40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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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赝束盛唐
FINANCE&COMM

骑缝印
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地址:中国深圳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写字楼西区15楼
电话:(86755)8329681883274066
邮政编码:518034
图文传真:(86755)8328364583296169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纺织”)的委托,指派本所贺喜明律师和王冰杰律师(以
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见证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深纺织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
1.《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深纺织董事会于2021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媒体上发布的《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深纺织监事会发布的《深圳市纺织(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于2021年8月28
日发布的《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3.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4.本次股东大会其他相关文件。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一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
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
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
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

其他人或机构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AW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
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uo'urooojuruo.AAA//:dq)网出聂曝目丑日C目Ⅰ由ZO乙士受重裹南乌
等指定媒体上公告了《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
场会议于: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下午3:00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3
号深纺大厦A座六楼会议室按时召开;按照会议通知,深纺织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上午9:15
至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综上,深纺织就本次股东大会履行了相关通知和公告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
开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公告一致,深纺织发出通知的时间、方式及通知内容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截至2022年1月7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股东。1R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419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50.198.568股,占深纺织股份总数的49.3954%;用
根据深纺织提供的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90,200股,
占深纺织股份总数的0.0376%。该等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
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合并计算现场会议与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50.388.768股,占深纺织
股份总数的49.433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共7人,代表股份250.388.7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330%;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除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以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深纺织部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深纺织董事会召集,并已在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深纺
织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关于向股东大会提出的临时提案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深纺织董事会于2021年12月31日所公告的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所列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没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向本次股东
大会提出新的提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程序
经验证,出席深纺织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公告列明
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深纺织按《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经审核后认为,深纺织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
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
1.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提供
根据深纺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公告,深纺织股东除可以现场投票外,还可以采用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深纺织为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了网络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
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深纺织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2.网络投票股东的资格以及重复投票的处理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深纺织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
系统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
寸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一股份通过现场投票、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基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网络投票系统认证,因此本
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确认。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资格均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
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网络投票的公告、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的统计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结果
投票全部结束后,深纺织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进行了合并统
计,并于现场宣布了最终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只
《审议》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
有效表决票250.342,36899.9815%38,5000.0154%7,9000.0032%
其中:A股股东250.342.36899.9815%38,5000.0154%7,9000.0032%
其中:B股股东00%00%○0%
其中:A股中小股东16.272,93299.7157%38,5000.2359%7,9000.0484%
其中:B股中小股东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本次股东
大会根据表决结果形成了相应的决议并由出席会议的深纺织董事、监事签名。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深纺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表决结果以及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本法律意见书的签章页)aa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页无正文,系《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章页)
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
贺喜明
王冰杰
日期: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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