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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拟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真审阅了该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符合正常商业逻辑及公平原则,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上述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彦敏
2022年1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廖朝理2
2022年1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卢伟东
2022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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