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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康生命: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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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康生命: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白菜儿 发表于 2022-1-27 00:00:00 浏览:  34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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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43证券简称:盈康生命公告编号:2022-011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盈康生命”)于2022年
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
前6个月内(即2021年7月9日-2022年1月1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1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合计买入合计卖出
序号姓名职务/身份交易日期
(股)(股)盈康生命科技股
1份有限公司回购2021-12-1614000
专用证券账户核心骨干员工俞
2陈慧2021-10-1808900
诚的母亲监事龚雯雯的配
3刘昌虎2021-07-29232000
偶经核查,自查期间除了上述3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无公司股票交易记录。其中:
(1)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变动系根据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 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自查期间内,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系基于上述会议决议记载的回购计划实施,相关回购实施情况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截至2022年1月11日,公司已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093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最高成交价为21.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3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0000708.4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2)陈慧和刘昌虎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时点均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起始日之前,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除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以外,共有12名激励对象存在交易公司股票行为,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内幕信息,亦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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