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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计划推出前征求了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可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3、本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4、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并同意将本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文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刘灿辉、邓路、赵德军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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