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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凯科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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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凯科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半杯茶 发表于 2022-1-29 00:00:00 浏览:  46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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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56证券简称:键凯科技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2年1月28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4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6000.00万股的0.4%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月28日,以40.75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9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24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6)。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公司独立董事毕克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08)。
4、2021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
5、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2月9日,并同意以41.1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1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96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41.18元/股调整为40.751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和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月28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要求,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1月28日,同意以40.751元/股的价格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24万股限制性股票。3、监事会关于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的核查意见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确定为2022年1月28日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月28日,并同意以40.75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9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24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2年1月28日
2.预留授予数量:24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19人
4.预留授予价格:40.751元/股
5.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
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归属安排归属时间予权益总量的比例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3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3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4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限制占授予限占目前公序号姓名国籍职务性股票数制性股票司股本总量(万股)总数比例额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
1张如军中国技312.5%0.05%
术人员
小计312.5%0.05%
二、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共18人)2187.5%0.35%
合计24100%0.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确定标准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确定标准相符。
4.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2022年1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40.751元/股,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24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预留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于
2022年1月28日对授予的2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预测算。具体参数
如下:1、标的股价:210.46元/股(授予日收盘价为210.46元/股)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可归属日的期限)3、历史波动率:13.9536%、17.6836%、17.8475%(采用上证指数近12个月、
24个月、36个月的波动率)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限制预计摊销的总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性股票数量费用(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股)
244096.672186.561264.37600.0045.74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
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的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不存在不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一)《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三)《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
(四)《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之的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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