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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维格: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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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维格: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米诺他爹 发表于 2022-1-27 00:00:00 浏览:  52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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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31证券简称:苏大维格公告编号:2022-012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志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王志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王志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2-62868882-881
传真:0512-62589155
电子邮件:zqb@svgoptronics.com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新昌路68号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附件:
王志先生简历:
王志先生,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具有证券从业资格、银行从业资格和会计从业资格,于2021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8年7月入职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专员。
截至本公告日,王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因参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而持有公司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认定为失信被
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推荐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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