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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集团:北京天驰君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重投项目相关文件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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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集团:北京天驰君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重投项目相关文件的法律意见书

资春风 发表于 2022-2-8 00:00:00 浏览:  37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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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驰君泰IIANINI
律师事务所
LAWFIRM
关于深重投项目相关文件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天驰君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2022年1月中国·深圳
第1页,共3页天驰君泰IIANI律师事务所LAWFIRM深圳市天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天驰君泰(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应贵公司要求对深重投项目相关文件进行审查。
审查法律依据
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其他相关的司法解释文件及规范性文件。
证据材料
二、
1.《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
2.《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3.《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4.《公司章程》;
5.《深重投光明A641-0025地块项目公司股权收购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法律意见
(一)合同各方当事人签约主体资格的意见
经查,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33069849K,法定代表人为黄曦,处于开业(存续)状态,是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签署相关合同
第2页,共3页天驰君泰IIANINI律师事务所LAWFIRM
文件的主体资格。
经查,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MA5GOXRG33,法定代表人为韩德宏,处于开业(存续)状态,是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的主体资格。
(二)对文件效力的审查意见
经查,相关文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各方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
(三)对文件内容的修改意见
无补充修改意见。
以上法律意见,供贵公司参考。
北京天驰君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2022年1月4日
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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