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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因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许铮先生近日因个人原因辞职,并于近日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许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许铮先生,男,1980年出生,香港中文大学分子生物技术博士,美国华盛顿大学生物结构学博士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许铮先生自2015年4月加入公司,离职前担任公司新药研发总监,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铮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富山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北京卓尚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80000股股份,间接持股比例为0.0471%。
2021年6月9日,公司披露了《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许铮先生获授80000股股份。根据《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
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情形,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故许铮先生此前获授但尚未归属的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1离职后,许铮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许铮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的研发工作,包括乙肝抗体研发项目、新型冠状病毒中和抗体研发项目、流感小分子药物研发项目,现该部分研发任务已交接其他研发同事负责,许铮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原有项目的研发进程产生不利影响。
许铮先生在任职期间作为发明人参与的多项已授权及在申请专利的所有权
均归属于公司,均为非单一发明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述专利不存在涉及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许铮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许铮先生签署的《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及《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对保密内容、竞业限制事项以及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许铮先生对其知悉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包括且不限于公司档案资料、任何与公司产品制作开发有关的资料、经营信息、财务信息、知识产权和公司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等)负有保密义务。
根据《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许铮先生竞业限制期为离职之日起24个月。竞业期限内许铮先生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现许铮先生有违反保密协议和竞业协议及前往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的情况。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科学的研发体系,并培养了一支年轻高效、有奋斗精神和创造力的研发、运营团队,团队成员各司其责并最终形成集体成果,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共有70人,占公司总人数的13.2%。
2021年末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数量分别为8人和7人,人员稳定,具体人员如下:
2时间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2021年末汪涛、史继峰、许铮、侯建华、李东侠、刘珊、杨璐、李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涛、史继峰、侯建华、李东侠、刘珊、杨璐、李响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公司的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较为稳定,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整体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未因许铮先生的离职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目前,许铮先生已完成与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相关研发项目均处于正常推进状态。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优化研发人员考核奖励机制,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方式
1、查阅公司与许铮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等,核
查其中相关条款及内容;
2、查阅许铮先生在职期间参与的知识产权相关文件;
3、查阅公司员工花名册、公司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等,了解目前研发人
员情况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4、取得公司关于许铮先生离职情况的说明文件,了解其离职的具体情况、工作交接情况、公司采取的措施、对公司研发及生产经营的影响等。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凯因科技的研发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许铮先生已办理完成工作交接,许铮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竞争力。
32、许铮先生与凯因科技签订了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包含保密、竞业限制等条款。许铮先生在凯因科技工作期间参与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许铮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与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目前凯因科技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许铮先生的离职未对
凯因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俊张子慧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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