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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赛为:会计师关于深交所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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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赛为:会计师关于深交所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的回复

jesus 发表于 2022-2-11 00:00:00 浏览:  43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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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2年1月28日出具的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84号《关于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简称“关注函”)收悉,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年报会计师,对关注函提出的需年报会计师核查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予以回复,请审核。
一、你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报告为无法表示意见,其中涉及事项包括合同总金额为17亿元的廊坊市云风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廊坊数据中心施工总包合
同及合同总金额为3亿元的东莞光泰数据中心施工承包合同,会计师未能获取两项工程施工完整的过程文件,也未能获得两个项目存在异常情况的合理性解释,不能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该两项工程承包业务涉及的会计处理进行调整。《进展公告》显示,廊坊数据中心项目已结算,结算金额113778.20万元,项目已收款113637.75万元,其中84206.09万元以商业承兑汇票形式支付;东莞光泰数据中心项目已结算,结算金额8041.64万元,已收款8041.64万元。其中
6556.49万元以商业承兑汇票形式支付。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情况:
(1)上述项目前期存在的主要异常情况,截至目前年审会计师对上述合同
采取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已获取两项工程施工完整的过程文件及可靠的工程履约进度计算依据。
(2)结合前述回复,说明上述项目的主要情况及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并说
明相关合同前期确认的2020年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合同资产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会计处理恰当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如否,请说明前期是否已在差错更正过程中予以调整,是否还需对前期会计差错进一步补充更正。
(3)截至目前上述项目收回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情况,是否存在无法兑
现的风险,在本次业绩预告测算过程中是否充分考虑了上述项目收回的商业承兑汇票的信用减值风险及前期会计差错对本期的影响。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年审会计师回复:
问题一、(1)回复:
截止目前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公司管理层项目管理的流程并评价和测试了与项目管理流程相关的
内部控制;
2、检查收入合同、采购合同、分包合同;
3、检查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建文管理系统)工程物资出入库情况,检查入
库单、送货单、到货确认单、客户签收单、发票,并与财务系统核对;
4、检查与分包合同对应的结算协议、工程量清单、发票;
5、重新计算工程履约进度表;
6、检查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结算协议;
7、检查项目回款,包括委托付款三方协议、与供应商抵账协议;
8、现场查看工程完工进度;
通过上述审计程序的执行,我们关注到廊坊数据中心项目赛为智能公司已于
2021年10月15日与廊坊市云风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达成最终结算协议,东莞光泰数
据中心项目赛为智能公司已于2021年8月20日与深圳市鸿波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达
成最终结算协议,两个工程项目均已完工;工程项目完整的过程文件及可靠的工程履约进度计算依据正在收集整理中,我们还就该工程项目要求赛为智能公司通
过第三方专业工程造价机构对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成本进行审核,以获取进一
步的审计证据,目前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中。
问题一、(2)回复:
经核查,廊坊数据中心施工总包项目主要为建设柴油发电机组,机柜、PDU、变压器、阀门、UPS、中压柜、低压柜、母线、三箱、冷战三箱、列头柜、电池开
关柜、蓄电池,冷站,空调、中压柜、高压柜、低压柜等工程。东莞光泰数据中心项目主要为建设高压成套配电柜,高压开关柜等。上述项目未发现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迹象,2020年通过廊坊数据中心和东莞光泰数据中心多计成本和收入,造成相关合同前期确认的2020年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合同资产不准确,赛为智能公司已在差错更正过程中予以调整,是否还需对前期会计差错进一步补充更正需最终以审计报告为准。
问题一、(3)回复:
经检查,2021年赛为智能公司收到商业承兑汇票情况:
出票人出票日期到期日期票据金额(元)被背书人被背书日期廊坊市梅特科技有限深圳市艾特网能
2021-12-302022-3-30239847001.142021-12-31
公司技术有限公司廊坊市梅特科技有限深圳市艾特网能
2021-12-302022-3-30531942923.872021-12-31
公司技术有限公司
中鹏云控股(深圳)
2021-12-302022-3-3039299228.71
有限公司
中鹏云控股(深圳)深圳市艾特网能
2021-12-302022-3-3030971792.962021-12-31
有限公司技术有限公司
廊坊数据中心项目商业承兑汇票小计842060946.68
中鹏云控股(深圳)
2021-12-302022-3-3065564869.06
有限公司
东莞光泰数据中心商业承兑汇票小计65564869.06经核查,上述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截至目前均未到期,其中部分已背书给供应商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赛为智能公司本期业绩预告已按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无证据表明存在无法兑现的风险,无证据表明在本次业绩预告测算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上述项目收回的商业承兑汇票的信用减值风险及前期会计差错对本期的影响。我们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并根据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实际承兑情况考虑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你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报告为无法表示意见,其中涉及事项包括,
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当中有部分在以前年度签约并实施的重要项目,如“贵州省(安顺)数据中心机房IDC及云平台项目”、“武汉五里界IDC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北京酒仙桥纵横云平台项目”、“中国联通国富光启月浦IDC数据中心项目二期工程系统集成项目”、“中国联通国富光启北京航丰IDC数据中心项目系统集成项目”、“深圳市智慧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工程”、“深圳横岗雅力嘉工业园10号楼数据中心建设项目”,这些项目在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8.36亿元。年审会计师未能获得项目存在异常情况的合理性解释,不能确定是否有必要对上述业务涉及的会计处理进行调整。
《进展公告》显示,武汉五里界项目尚未结算,账面应收账款金额16936.13万元,已收款200万元;贵州省(安顺)项目尚未结算,账面应收账款金额32731.28万元,暂无回款。北京酒仙桥项目已结算,结算金额
44203.31万元已收款44203.31万元。其中10403.31万元以商业承兑汇票形式支付。国富光启月浦项目已结算,结算金额33221.72万元,已收款
28509.51万元,剩余应收款4712.21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情况:
(1)上述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8.36亿元的项目中未在《进展公告》中披露的相关项目截至目前的进展情况。
(2)上述项目前期存在的主要异常情况,截至目前年审会计师对上述合
同采取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已获取上述项目完整的过程文件及其他必要的凭证文件。
(3)结合前述回复,说明上述项目的业务实质及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在
2020年期初及2020年期末形成的应收账款确认依据是否充分,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并说明上述项目前期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如否,请说明前期是否已在差错更正过程中予以调整,是否还需对前期会计差错进一步补充更正。
(4)截至目前上述项目收回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情况,是否存在无法
兑现的风险,在本次业绩预告测算过程中是否充分考虑了上述项目收回的商业承兑汇票的信用减值风险、应收账款的减值风险及前期会计差错对本期的影响。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年审会计师回复:
问题二、(1)回复:
经查阅相关合同、补充协议等资料,赛为智能公司相关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进展情况
贵州省(安顺)数据中心机房IDC及 2022年1月10日公司与贵州国电南自智慧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签订
云平台项目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承诺2022年2月20完成项目整体初验并移交甲方试运营,试运营3个月无异常后甲方终验,终验完成后按合同办理结算和付款。补充协议签订后双方诉讼中止审理,解除多方的所有保全措施。
2018年9月15日项目已通过业主单位武汉极风云组织的验收,
2020年12月因武汉极风云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支付工程款向法院提
武汉五里界IDC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起诉讼,近日经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达成《民事调解工程项目
书(2020)鄂01民初964号》,2月28日前办理结算,3月30日前向公司支付工程款。
2020年9月已竣工验收,2021年8月签订合同结算协议,结算价格
北京酒仙桥纵横云平台项目
为104033100.31元,2021年12月30日已开具商业承兑汇票。
2018年7月已竣工验收,2019年9月签订结算协议,剩余4712.21
中国联通国富光启月浦IDC数据中
万元未收取,剩余款项将按照项目合同确定的还款方式分期进行心项目二期工程系统集成项目还款。
中国联通国富光启北京航丰IDC数
2019年已结算并全额回款。
据中心项目系统集成项目
深圳市智慧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2014年11月公司签订合同,并于2020年4月因产品升级及配件不工程匹配,签订补充协议,截止目前已部分验收。
横岗10号楼项目是2016年12月份开工;2018年7月份停工;因业深圳横岗雅力嘉工业园10号楼数据
主股东发生变更导致工程暂停,2021年12月份签订工程补充协中心建设项目议,预计2022年6月底完成验收。
问题二、(2)回复:
截止目前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公司管理层项目管理的流程并评价和测试了与项目管理流程相关的
内部控制;
2、检查收入合同、采购合同、分包合同;
3、检查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建文管理系统)工程物资出入库情况,检查入
库单、送货单、到货确认单、客户签收单、发票,并与财务系统核对;
4、检查与分包合同对应的结算协议、工程量清单、发票;
5、重新计算工程履约进度表;
6、检查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结算协议;
7、检查项目回款情况;
8、现场查看工程完工进度;
通过上述审计程序的执行,工程项目完整的过程文件及可靠的工程履约进度计算依据正在收集整理中,我们还就该工程项目要求赛为智能公司通过第三方专业工程造价机构对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成本进行审核,以获取进一步的审计证据,目前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中。
问题二、(3)回复:
经核查,上述项目的业务未发现存在不真实、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迹象。在2020年期初及2020年期末形成的应收账款确认依据不充分,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上述项目前期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赛为智能公司在前期已在差错更正过程中予以调整,是否还需对前期会计差错进一步补充更正需最终以审计报告为准。
问题二、(4)回复:
经核查,上述项目中北京酒仙桥纵横云平台项目2021年8月签订合同结算协议,结算价格为104033100.31元,2021年12月30日已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2022年3月30日,截至目前商业承兑汇票未到期,赛为智能公司本期业绩预告已按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无证据表明存在无法兑现的风险,无证据表明在本次业绩预告测算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上述项目收回的商业承兑汇票的信用减值风险及前期会计差错对本期的影响。我们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并根据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实际承兑情况考虑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三、《进展公告》显示,针对公司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确认
的对深圳前海俊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俊涵”)提供财务资助款项
1232.24万元,以及与前海俊涵之间无商业实质关联往来3224.03万元,截至
2021年12月30日已全部收回。2021年6月10日,你公司在整改报告中披露,
2019年10月公司在吉尔吉斯中标智慧城市项目,合同总金额折算人民币约2.6亿元,因疫情原因导致项目停滞,公司向吉尔吉斯斯坦政府申请项目延期,在申请延期过程中,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与前海俊涵签订的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合同总额15794560.00元,该合同不具有商业实质,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向前海俊涵支付1480万元,由德昊小贷分批转至吉尔吉斯斯坦用于吉尔吉斯智慧城市项目申请延期费用、办证费用。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情况:
(1)与前海俊涵之间无商业实质关联往来3224.03万元资金流出时点及具体事由、资金用途,是否构成向董事或其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如是,请说明是否事前履行了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你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向深圳前海俊涵支付1480万元分批转至吉
尔吉斯斯坦用于吉尔吉斯智慧城市项目申请延期费用、办证费用。请你公司说明上述资金流转是否构成财务资助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款项是否已转回至上市公司,是否包含在前述无商业实质关联往来3224.03万元中。
(3)2021年6月10日,你公司在整改报告中披露,针对公司董事宁群仪实
际控制的前海锦祺、昊天航宇、前海俊涵等关联方,公司将对其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进行更正披露,并将在上述款项收回后及时启动注销程序,彻底清理关联方。请你公司说明前述关联方清理及款项回收进展,请你公司及会计师自查并说明除前期已明确的财务资助款项1232.24万元外,是否仍存在其余的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事项,如有,请补充披露发生时点、金额、归还情况、资金去向等。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年审会计师回复:
问题三、(1)回复:
截止2021年11月5日,赛为智能公司与前海俊涵历年来款项收付余额
4456.27万元,其中提供财务资助款项4456.27万元(含3224.03万元),前
海俊涵与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赛)、合肥赛为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赛)和深圳前海皓能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皓能)往来明细表如下:资金用途及事是否构成向董事或其是否事前履行了审议序号单位发生日期收到金额支付金额累计付款余额由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1深赛2017-8-311401933.00财务资助款是否1401933.00
2深赛2017-10-31500000.00财务资助款是否1901933.00
3深赛2017-11-2500000.00财务资助款是否2401933.00
4深赛2017-12-25100000.00财务资助款是否2501933.00
5深赛2018-1-261100000.00财务资助款是否3601933.00
6深赛2018-1-31600000.00财务资助款是否4201933.00
7深赛2018-2-7327658.05财务资助款是否4529591.05
8深赛2018-2-9500000.00财务资助款是否5029591.05
9深赛2018-4-13917691.24财务资助款是否5947282.29
10深赛2018-8-24300000.00财务资助款是否6247282.29
11合赛2018-11-810000000.00往来款16247282.29
12合赛2018-11-129999800.00-往来款6247482.29
13深赛2018-11-2620000000.00往来款26247482.29
14合赛2018-11-2720000000.00往来款46247482.29
15深赛2018-11-2720000000.00往来款26247482.29
16合赛2018-11-2820000000.00-往来款6247482.29
17深赛2019-1-7765191.62财务资助款是否7012673.91
18深赛2019-1-71500000.00财务资助款是否8512673.91
19深赛2019-1-81500000.00财务资助款是否10012673.91
20深赛2019-1-2115250000.00往来款25262673.91
21前海皓能2019-3-75000000.00财务资助款是否30262673.91
22前海皓能2019-4-94400000.00财务资助款是否34662673.91
23前海皓能2019-5-192000000.00财务资助款是否36662673.9124深赛2019-6-49500000.00往来款46162673.91
25深赛2019-6-109500000.00-往来款36662673.91
26深赛2019-7-1-50000000.00往来款86662673.91
27深赛2019-7-220000000.00-往来款66662673.91
28合赛2019-7-2416580000.00-往来款50082673.91
29合赛2019-7-24-20000000.00往来款70082673.91
30深赛2019-7-3130000000.00-往来款40082673.91
31合赛2019-9-10-30000000.00往来款70082673.91
32深赛2019-9-1130000000.00-往来款40082673.91
33合赛2019-9-18-3251763.16往来款43334437.07
34合赛2019-9-18-5484362.47往来款48818799.54
35合赛2019-9-19-4245302.39往来款53064101.93
36合赛2019-9-19-7018571.98往来款60082673.91
37合赛2019-9-1920000000.00-往来款40082673.91
38深赛2019-10-1715250000.00-往来款24832673.91
39合赛2019-10-173420000.00-往来款21412673.91
40前海皓能2019-10-171330000.00返还财务资助款20082673.91
41前海皓能2019-10-188950000.00返还财务资助款11132673.91
42深赛2020-1-6-500000.00财务资助款是否11632673.91
43深赛2020-1-840000000.00往来款51632673.91
44深赛2020-1-840000000.00往来款11632673.91
45深赛2020-1-14-20000000.00往来款31632673.91
46深赛2020-1-14-8059124.40往来款39691798.31
47深赛2020-1-1428059124.40-往来款11632673.91
48深赛2020-1-22-50000000.00往来款61632673.9149深赛2020-1-2250000000.00-往来款11632673.91
50合赛2020-2-2830000000.00往来款41632673.91
51深赛2020-2-2820000000.00-往来款21632673.91
52深赛2020-2-2810000000.00-往来款11632673.91
53深赛2020-4-9-6850000.00财务资助款是否18482673.91
54深赛2020-5-298000000.00-往来款10482673.91
55深赛2020-5-2915000000.00-往来款-4517326.09
56深赛2020-5-297000000.00-往来款-11517326.09
57深赛2020-5-29-900000.00财务资助款是否-10617326.09
58深赛2020-6-18-450000.00财务资助款是否-10167326.09
59深赛2020-6-1230000000.00-往来款-40167326.09
60深赛2020-6-12-90000000.00往来款49832673.91
61深赛2020-6-1830000000.00-往来款19832673.91
62深赛2020-6-2430000000.00往来款49832673.91
63深赛2020-6-2420000000.00-往来款29832673.91
64深赛2020-6-2410000000.00往来款19832673.91
65深赛2020-6-24-7000000.00财务资助款是否26832673.91
66深赛2020-6-24-7800000.00财务资助款是否34632673.91
67深赛2020-6-30-20000000.00往来款54632673.91
68深赛2020-6-3010000000.00-往来款44632673.91
69深赛2020-6-305000000.00-往来款39632673.91
70深赛2020-6-305000000.00-往来款34632673.91
71深赛2020-7-730000000.00-往来款4632673.91
72深赛2020-7-715000000.00-往来款-10367326.09
73深赛2020-7-10-45000000.00往来款34632673.9174深赛2020-7-23-400000.00财务资助款是否35032673.91
75合赛2020-7-28-17000000.00往来款52032673.91
76合赛2020-7-283000000.00-往来款49032673.91
77合赛2020-7-2814000000.00-往来款35032673.91
78深赛2020-8-19-30000.00财务资助款是否35062673.91
79深赛2020-8-1915000000.00-往来款20062673.91
80深赛2020-8-21-15000000.00往来款35062673.91
81深赛2020-8-26-20000000.00往来款55062673.91
82深赛2020-8-2720000000.00-往来款35062673.91
83深赛2021-1-830000000.00-往来款5062673.91
84深赛2021-1-11-30000000.00往来款35062673.91
85深赛2021-1-1120000000.00-往来款15062673.91
86合赛2021-1-31-20000000.00往来款35062673.91
87深赛2021-2-325000000.00-往来款10062673.91
88深赛2021-2-4-25000000.00往来款35062673.91
89合赛2021-2-2520000000.00-往来款15062673.91
90合赛2021-2-25966000.00-往来款14096673.91
91合赛2021-2-2519034000.00-往来款-4937326.09
92合赛2021-3-1-10000000.00往来款5062673.91
93深赛2021-3-8200000.00-往来款4862673.91
94深赛2021-3-19-90000000.00往来款94862673.91
95深赛2021-3-1954094626.00-往来款40768047.91
96深赛2021-3-1913452687.00-往来款27315360.91
97深赛2021-3-1914629380.00-往来款12685980.91
98深赛2021-3-197823307.00-往来款4862673.9199合赛2021-3-19-20966000.00往来款25828673.91
100合赛2021-3-19-9034000.00往来款34862673.91
101深赛2021-3-24-200000.00往来款35062673.91
102深赛2021-4-22-500000.00财务资助款是否35562673.91
103深赛2021-4-22-4000000.00财务资助款是否39562673.91
104深赛2021-4-22-5000000.00财务资助款是否44562673.91经核查,未发现与上表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况,已构成向董事或其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均未事前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问题三、(2)回复:
经核查,赛为智能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向深圳前海俊涵支付1480万元分批转至吉尔吉斯斯坦用于吉尔吉斯智慧城市项目申请延期费用、办证费用,已构成财务资助,相关金额已包含在前述无商业实质关联往来3224.03万元中。截止2021年12月31日,相关款项已转回至赛为智能公司。
问题三、(3)回复:
经核查,深圳前海锦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注销,深圳昊天航宇贸易有限公司和深圳前海俊涵科技有限公司截止目前未注销。
经核查,关联方深圳昊天航宇贸易有限公司和深圳前海俊涵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款项于资产负债表日均已收回。
经核查,暂未发现其余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事项。(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之盖章页)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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