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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55证券简称:龙腾光电公告编号:2022-010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2年2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时限已取得与会董事的豁免。
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园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138人调整为
134人,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其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量3333.33万股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000.00万股保持不变。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陶园、蔡志承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2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34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3.52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龙腾光电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陶园、蔡志承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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