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朱厚佳刘宏陈歆玮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