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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超净: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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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超净: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万家灯火 发表于 2022-3-2 00:00:00 浏览:  35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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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0证券简称:天华超净公告编号:2022-033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3月2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年3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陆建平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68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2591017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45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2208999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89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5人,代表股份382017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554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2人,代表股份476528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7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94510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2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5人,代表股份382017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554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133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107%;
反对69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9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84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776%;反对69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4.6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52133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107%;
反对69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9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84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776%;反对69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4.6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133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107%;
反对69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9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84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776%;反对69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4.6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130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096%;
反对697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0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681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713%;反对697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4.62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133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107%;
反对69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9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84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776%;反对69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4.6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133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107%;
反对69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9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84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776%;反对69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4.6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议案7.00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23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27%;
反对7869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7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83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854%;反对7869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51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8.00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8.01(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23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27%;
反对7869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7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83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854%;反对7869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51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8.0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23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27%;反对7869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7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83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854%;反对7869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51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8.03(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23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27%;
反对7869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7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83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854%;反对7869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51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8.04(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23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27%;
反对7869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7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83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854%;反对7869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51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8.05(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23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27%;
反对7869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7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83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854%;反对7869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51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8.06(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323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981%;
反对7777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1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874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781%;反对7777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32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8.07(7)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323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981%;
反对7777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1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874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781%;反对7777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32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8.08(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23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27%;
反对7869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7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83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854%;反对7869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51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8.09(9)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23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27%;
反对7869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7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83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854%;反对7869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51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议案8.10(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23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27%;
反对7869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7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83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854%;反对7869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51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9.00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244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74%;
反对7857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2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95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112%;反对7857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4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0.00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244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74%;
反对7857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2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95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112%;反对7857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4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1.00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244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74%;
反对7857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2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95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112%;反对7857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4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2.00审议《关于最近五年内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说明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133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107%;
反对69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9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84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776%;反对69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4.6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3.00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133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107%;
反对69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9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84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776%;反对69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4.6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4.00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1244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74%;
反对7857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2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95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112%;反对7857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4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5.0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244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74%;
反对7857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2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95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112%;反对7857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4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6.00审议《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6303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14%;
反对706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8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278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182%;反对706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5.58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王珩女士、陈克先生和由强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7.00审议《关于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6303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14%;
反对706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8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278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182%;反对706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5.58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王珩女士、陈克先生和由强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8.0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6303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14%;
反对706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8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278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182%;反对706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5.58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王珩女士、陈克先生和由强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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