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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组委2015年第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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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组委2015年第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猫吃桃 发表于 2015-1-26 00:00:00 浏览:  22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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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40000895X/2015-00380分类: 重组委审核结果?;?重组委公告
发布机构: 证监会 发文日期: 2015年01月26日
名  称: 并购重组委2015年第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并购重组委2015年第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8次会议于2015年1月26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获通过
二、审核意见
(一)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公司核心技术的来源,以及是否存在潜在纠纷及风险。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二)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充分识别并确认标的公司可辨认无形资产,并补充披露对备考盈利预测和商誉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三)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本次重组的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基本停滞,2014年取得GMP认证后仍亏损、未实现盈利预测,且产品销售受制于集中招标及药品价格监管等因素,导致未来盈利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充分说明并披露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的规定。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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