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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博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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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博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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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2年3月18日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
计机构议案
8.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制定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10.01修订《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10.02修订《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0.03修订《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1.关于修订《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2.00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成员的议案
12.01选举廖寄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2选举王冰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3选举李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4选举王跃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5选举胡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12.06选举廖雨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0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成员的议案
13.01选举陈一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2选举邓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3选举刘洪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0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
14.01选举游达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4.02选举彭金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
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
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2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五、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
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六、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
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
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3月18日(星期二)14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天祥水晶湾西座638
3、会议召集人: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廖寄乔先生
5、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确认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计机构议案
8.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制定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10.01修订《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10.02修订《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0.03修订《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1.关于修订《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2.00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12.01选举廖寄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2选举王冰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3选举李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4选举王跃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5选举胡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6选举廖雨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0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成员的议案
13.01选举陈一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2选举邓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3选举刘洪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0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4.01选举游达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4.02选举彭金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现将此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附件:《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件: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
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经营业绩稳定增长。现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一)总体经营情况
随着“双碳”政策的持续推进、落实,光伏行业整体保持稳健发展,光伏产业规模稳步增长,市场需求相对旺盛。受公司下游光伏行业的产能扩张,终端需求旺盛影响,公司2021年适时扩充产能,产品销量增加带来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789.6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0109.6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13.72%和197.25%。
(二)具体工作
1、为保障股东权益和回馈股东,在考虑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情况下,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
2、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归属期已符合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归属条件,在2021年8月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归属。
3、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以及董事会
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实施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88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限制性股票。
4、2021年7月,公司完成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总额59990.19万元。
5、公司于 2021 年 10月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拟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310291.63万元(含本数),用于高纯大尺寸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目前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阶段。
5.1高纯大尺寸先进碳基复合材料扩建项目产能1500吨/年,将大幅提高
公司产能,进一步满足客户的需求,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进而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在行业调整中扩大市场占有率奠定基础。
5.2金博研究院是公司为打造新材料产业平台而建立的,是公司从主要以太
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热场材料产品的单一技术开发向全面提升公司在碳基材料及
相关领域的研发创新能力转变的研发平台,是保障公司未来长期在光伏、半导体、氢燃料电池、车辆及轨道交通制动领域、高温热处理等领域的市场拓展能力,保持公司技术和研发水平的领先性,不断提升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布局。
二、2021年度董事会运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行使职权,依法合规运作。2021年度,董事会共召开14次会议,审议通过69项议案,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召开时间召开届次审议内容情况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2020年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奖金发放的议案》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关于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长期合作框架协议
2021.1.21通过八次会议的议案》《关于与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签通过署长期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通过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第二次通过修订稿)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
2021.3.1通过九次会议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通过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通过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通过的议案》《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通过的议案》《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通过的议案》《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通过议案》《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通过议案》《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通过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通过
2021.3.30告的议案》
十次会议《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通过议案》《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通过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薪酬的议案》通过《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1年经营管理团队通过工作考核目标的议案》《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设置调整的议通过案》《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通过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通过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通过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通过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及其摘要通过的议案》《关于通过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通过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通过《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通过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2021.4.9《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刘洪波通过
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2021.4.27《关于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通过
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2021.6.10《关于2021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通过
十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通过体方案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2021.7.2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通过
十四次会议《关于开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通过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通过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通过属条件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自
2021.8.24通过十五次会议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通过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可转债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通过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设置调整的议案》通过
《关于聘请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通过
《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关于与包头美科硅能源有限公司签署长期合作框架协议的
2021.9.9通过十六次会议议案》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与青海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碳碳制品采购框通过架协议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2021.9.14《关于修改的议案》通过
十七次会议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通过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通过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通过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通过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2021.10.11《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十八次会议通过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的议案》通过《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通过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通过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关于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通过
2021.10.25
十九次会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通过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通过
2021.11.22
十次会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通过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2021.12.3《关于2021年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奖金发放的议案》通过
十一次会议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27项议案。公司董事
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召开时间召开届次审议内容情况
2020年度股《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通过
2021.4.20
东大会《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通过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通过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通过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通过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通过《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通过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薪酬的议案》通过《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通过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通过
《关于的议案》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通过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通过
2021年第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通过
2021.9.9
次股东大会《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通过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通过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通过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通过
2021年第二2021.10.27《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次股东大会通过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通过《关于的议通过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通过事宜的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通过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各司其职、有效运作,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意见。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作用,注重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参加了公司历次董事会,定期听取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从各自专业角度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了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募集资金项目及其他重大事项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根据制度规定客观的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2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按照科创板上市公司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勤勉履职,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做好产业布局,实现公司业绩和市场占有率的稳定增长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完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和募集资金使用工作。
公司将在确保现有业务稳定快速、高效增长的同时,进一步开拓碳基材料应用领域,实现公司产业布局的跨越式发展。同时,通过持续推进产品应用领域多元化布局及营销服务网络的扩建,不断完善公司产品库和市场布局,努力实现公司业绩和市场占有率的稳定增长。
(二)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各种监管制度也在不断完善更新,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股东大会所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一方面通过对照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完善内控体系,不断优化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管理层的决策程序;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各种方式及时传达监管部门的监管精神和理念,有效提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
(三)切实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2年,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
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使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
(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公司市场形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上市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公司将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为目标,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现将此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8日
附件:《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件: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为工作己任,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管能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现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10次会议,审议了49项议案,所有监事会成员均亲自参加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分别如下:
表决召开时间召开届次审议内容情况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第二次修订稿)通过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第二届监事会通过
2021.3.1(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通过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通过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通过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通过
第二届监事会2021.3.30《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内控审计机构议案》《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通过预计的议案》《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通过理的议案》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通过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通过理的议案》
《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通过
《关于的议案》通过
《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通过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通过
第二届监事会
2021.4.27《关于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通过
第十五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
2021.6.10《关于2021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通过
第十六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
第二届监事会通过
2021.7.20议案》
第十七次会议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通过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通过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通过
2021.8.24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通过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可转债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通过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通过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通过
第二届监事会
2021.9.9《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通过
第十九次会议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通过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通过案》第二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2021.10.11通过
第二十次会议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通过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通过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的议通过案》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通过
第二届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通过
2021.10.25第二十一次会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通过议
第二届监事会《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通过
2021.11.22第二十二次会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通过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除参加监事会会议外,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听取会议审议各项议案的情况,了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对公司内部管理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自身的职权。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及决议程序均合法合规。公司的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审慎的工作态度,执行经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内控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内控审核制度的执行进行了仔细核查,对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公司经营成果及公司内控管理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备,经营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公司的生产经营均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会计制度、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3、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详细核查与审议,除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外,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5、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核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公司2021年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积极督促内部
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更加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大监督力度,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公司监事
会将加强对公司经营决策、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关
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公司所委托的会计事务所进行沟通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及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从而有效维护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内部学习,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公司监事会将加强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会计金融知识的学习,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8日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三: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现将此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四: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现将此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附件:《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件: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已完成2021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其同期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本年比上年增减项目2021年2020年(%)
营业收入1337896699.16426468824.55213.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1095974.05168575227.67197.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459839472.65145838403.21215.31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805489.4541241154.0761.99
基本每股收益6.25852.3522166.07
稀释每股收益6.21032.3484164.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3719.6611.71本年末比上年末增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
减(%)
总资产2940857969.851484854059.5298.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91085853.461292670996.6846.29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资产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940857969.85元,较年初增加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98.06%,主要是随着公司主营业务增长,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增加以
及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2、负债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1049772116.39元,较年初增加
446.24%,主要系应付债券、应付账款、短期借款(银行贷款和已贴现未到期的银
行承兑汇票)、其他流动负债(已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所有者权益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891085853.46元,较年初增加46.29%,主要是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4、经营成果状况
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37896699.16元,较上年增长213.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1095974.05元,较上年增长197.25%。主要是随着光伏行业的发展,热场系统系列产品的需求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下游客户加大了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量,从而推动收入相应增长。
5、现金流量状况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805489.45元,主要是随销售收入的增长,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7712732.77元,主要系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5778111.61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三、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五: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现将此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附件:《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件: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湖南金博碳素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以
及下一年度生产经营发展目标,现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说明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基于公司2021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经公司分析研究,编制了2022年度的财务预算。
二、预算编制期
本预算编制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预算编报范围本预算与2021年决算报表合并范围一致。
四、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2022年度业务模式及市场无重大变化;
5、公司主要服务的市场价格不会有重大变化;
6、公司主要原材料成本价格不会有重大变化;
7、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税收政策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8、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公司能正常运行;
9、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五、公司财务预算主要指标预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均保持稳定增长。
六、完成2022年财务预算的措施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1、加强公司内控管理,加强绩效考核,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效率;
2、有效地利用企业资源,确保企业效益最大化;
3、规范全面预算管理,有效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4、规范预算管理的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
5、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七、特别提示
上述预算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该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环境、国家政策、行业发展、公司经营决策等诸多因素,该经营计划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六: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发展计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兼顾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提议2021年年度进行利润分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649908673.91元,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020万股计算,预计拟分配现金红利2005万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现将此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本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七: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期货审计资格的全国
性大型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为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该所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提议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现将此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本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八: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第三届董事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第三届董事薪酬采用年薪制,第三届董事兼任公司高管或员工的,仅享受高
管或员工薪资和绩效,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可领取董事薪酬,为12万元/年。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
予以发放;
3、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发生分歧时,按有利于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执行。
现将此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本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九:
关于制定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第三届监事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在任期内的全体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第三届监事薪酬采用年薪制,未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的监事可领取监事薪酬,为12万元/年。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监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
予以发放;
3、本方案由监事会负责解释。发生分歧时,按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执行。
现将此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并表决。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8日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
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
法律、法规、规章和《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现将此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并表决。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结合可转债发行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规定,拟对《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前章程条款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湖南金博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整体湖南金博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整体
变更发起设立,在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变更发起设立,在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 91430900774485857L。 号为 91430900774485857L。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釆用下列方式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釆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转股程序和安排以及转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导致的公司股本变更等事项应当根
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文件的规定以及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第二十九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
以上股份的,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以上股份的,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任。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第四十条(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第四十一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第四十一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三)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
象提供的担保;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任何担保;
算原则,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
30%的担保;象提供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
提供的担保;算原则,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最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情形。提供的担保;
(七)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除应当(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
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必须经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情形。
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除应当经全体以上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必须经出席董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五)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违反本章程明确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审
批对外担保权限的,公司应当追究责任人的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四十四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第四十四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明的地点。明的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可以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召开。公司还应当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第四十八条第四款监事会同意召开临第四十八条第四款监事会同意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第四十九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第四十九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比例不得低于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
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关证明材料。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第五十五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第五十五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
下内容: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记日;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第七十七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第七十七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通过: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
(三)本章程的修改;清算;
(四)公司在连续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三)本章程的修改;
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四)公司在连续一年内购买、出售资
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五)股权激励计划;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五)股权激励计划;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六)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优
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先股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过的其他事项。品种;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八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第七十八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总数。
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利。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公开征集股东投票合。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股东投票权。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者公司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赔偿责任。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公司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删除第八十条
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一百〇七条(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第一百〇六条(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财、关联交易等事项;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奖惩事项;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一百一十条(一)董事会有权决第一百〇九条(一)董事会有权决定符合以下指标的重大购买或者出售定符合以下指标的重大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或动力,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或动力,或者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或者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签的资产)、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签订许可使用协议、对外投资(购买银行订许可使用协议、对外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提供财务资助、租理财产品的除外)、提供财务资助、租
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
产和业务、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赠与或产和业务、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赠与或
者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对外捐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者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等交易事赠等交易事项:
项:
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第一百二十四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
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一百三十四条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第一百三十三条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
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
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
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
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其中职工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在监事会的比例为1/3。
第一百五十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第一百四十九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起2个月内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个月内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
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期报告。
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的1个月内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
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制。
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公司董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聘用取得“从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聘用符合《证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
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
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年,可以续聘。
第九章党建工作
第一节党的组织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一百六十三条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
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一百六十四条坚持和完善双向进
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
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经理层成员与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适度交叉任职。
第二节党组织职责第一百六十五条公司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
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落实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
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
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
(三)参与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
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或建议。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现将此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并表决。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二: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及董事任期
已于2022年2月27日届满,需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候选人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及任期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非独立董事成员候选人
经征询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廖寄乔、王冰泉、李军、王跃军、胡晖、廖雨舟6人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各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现将此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并表决。
本议案需要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
本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廖寄乔: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研究员,中共党员。现任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科学家。
廖寄乔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628950股,通过一致行动人益阳荣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953195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王冰泉:男,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冰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66000股,通过持股平台益阳荣晟、赣州金乔间接持有本公司112845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3、李军: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李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1000股,通过持股平台益阳荣晟间接持有本公司
94633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4、王跃军: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九三学社社员,高级工程师。现任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跃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16000股,通过持股平台益阳荣晟、赣州金乔间接持有本公司208778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5、胡晖: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
湖南金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南博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胡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6、廖雨舟:男,199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9年毕业于
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历。现任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部长。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廖雨舟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首席科学家之子,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三: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及董事任期
已于2022年2月27日届满,需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及任期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独立董事成员候选人
经征询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陈一鸣先生、邓英女士、刘洪波先生3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
各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现将此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并表决。
本议案需要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
本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一鸣: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
任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陈一鸣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邓英:女,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
邓英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刘洪波:男,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现任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2018年3月起延迟退休五年)。
刘洪波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四: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监事任期
已于2022年2月27日届满,需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征询有提名资格的股东意见,拟定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及任期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候选人
经征询连续180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
的股东意见,监事会提名游达明、彭金剑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各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现将此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并表决。
本议案需要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8日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第三届非职工代表候选人简历
1、游达明:男,1963年8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二级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现任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担任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游达明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彭金剑:男,1970年11月生,中国国籍,曾有境外永久居留权,现已过期,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
彭金剑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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