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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佳医疗:“20和佳S1”2022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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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佳医疗:“20和佳S1”2022年付息公告

独归 发表于 2022-3-10 00:00:00 浏览:  45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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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73证券简称:和佳医疗
公告编号:2022-031
债券代码:149053 债券简称:20 和佳 S1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 和佳 S1”2022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20年3月11日发行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
(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2年3月11日支付自2021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10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2、债券代码:149053
3、债券简称:20 和佳 S1
4、发行总额:2.7亿元人民币
5、票面金额: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第2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2020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10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7.00%;
2022年3月11日至2023年3月10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7.50%。
8、特殊权利条款:
1)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
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3)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日
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0年3月11日
11、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3月11日,前述日期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2年每年的3月11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3月11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的债券兑付日为2022年3月11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4、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20年3月11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止。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债券计息期限自2020年3月11日起至
2022年3月10日止。
15、担保情况:本次债券通过保证担保方式增信,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信用等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本期债券2020年度跟
踪评级报告,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7、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7.00%,每手面值1000元的本次债券付息金额为人民币70.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56.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70.00 元。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付息债权登记日:2022年3月10日
2、付息日:2022年3月11日
3、除息日:2022年3月11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2年3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20 和佳 S1”公司债券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1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次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次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关于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
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2、关于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境外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108号)等规定以及2021年10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该实施期限由2021年11月6日延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其他债券投资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宝盛路5号
联系人:张王均
联系电话:0756-8819330
传真:0756-8686077
邮政编码:519030
2、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联系人:辛令芃
联系电话:010-83321265
传真:010-83321155
邮政编码:100000
3、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联系人:发行人业务部
联系电话:0755-21899306
传真:0755-25987133
邮政编码:518038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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