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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伦药业: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17科伦01”2022年本息兑付暨摘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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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伦药业: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17科伦01”2022年本息兑付暨摘牌的公告

衣白遮衫丑 发表于 2022-3-11 00:00:00 浏览:  30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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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2证券简称:科伦药业公告编号:2022-015
债券代码:112502债券简称:17科伦01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7科伦01”2022年本息兑付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2年3月14日兑付自2021年3月13日至2022年3月12日期间的利息及债券本金,本次兑付本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2年3月11日,凡在2022年3月11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
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和本金。
1.债券最后交易日为2022年3月11日
2.债权登记日为2022年3月11日3.本息兑付日为2022年3月14日(因遇休息日,兑付日由原定的2022年
3月13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4.债券摘牌日为2022年3月14日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发行的四川科伦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7科伦01”、“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502)至2022年3月13日将期满五年。根据本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
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7科伦01
3.债券代码:112502
4.发行总额:人民币8亿元,本期债券余额7.2亿元。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
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4.89%。
7.债券起息日:2017年3月13日。
8.债券付息日: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3月13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
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13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信用评级情况: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0.上市时间、地点和发行价:2017年4月1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
11.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按照《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89%。每手面值1000元,每张面值100元,每手本期债券本金兑付金额为1000元,利息为48.90元(含
2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本金兑付金额为1000元,利息为 39.12元;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的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
税和增值税,实际每手本期债券本金兑付本金1000元、利息48.90元。
三、债券最后交易日、债权登记日、本息兑付日、债券付息权益摘牌日
1.债券最后交易日为2022年3月11日
2.债权登记日为2022年3月11日3.本息兑付日为2022年3月14日(因遇休息日,兑付日由原定的2022年
3月13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4.债券摘牌日为2022年3月14日
四、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2年3月11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债券兑付兑息方法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工作。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3六、摘牌安排本期债券将于2022年3月14日摘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9〕63号),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将于2022年3月11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七、关于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征收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的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八、咨询联系方式
发行人: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36号
邮编:610071
4联系人:冯昊、黄新
咨询电话:(028)82860678
电子邮箱:kelun@kelun.com
九、相关机构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联系人:张胜、吴承达、李勇
联系电话:(028)86690037
传真:(028)86690020
2.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人:赖兴文
电话:(0755)21899306
邮政编码:518038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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