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58|回复: 0

安恒信息: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复制链接]

安恒信息: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王员外 发表于 2022-3-15 00:00:00 浏览:  45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688023证券简称:安恒信息公告编号:2022-020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3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188号安恒大厦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8
普通股股东人数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196445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196445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27.9785比例(%)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7.9785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渊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楼晶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戴永远先生及副总经理黄进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2191686099.783314800.0067461130.21002、议案名称: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2191686099.783314800.0067461130.2100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2191686099.783314800.0067461130.2100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1390938499.66526190.0044461130.3304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1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381181898.766814800.0383461131.1949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381181898.766814800.0383461131.1949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381181898.766814800.0383461131.1949
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381267998.78916190.0160461131.1949
易预计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议案1、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议案4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关联股东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议案4回避表决;参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对议案1、2、3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刘莹女士、杨洋先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以
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6-6 04:54 , Processed in 0.100842 second(s), 2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