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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兰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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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兰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小基友 发表于 2022-3-17 00:00:00 浏览:  45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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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信”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使
用的有关规定,对海兰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5号)核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73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8698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21302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年12月18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1728号验资报告。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集资金额年产智能船舶系统370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360件套
127064.8221771.21
项目
2海洋先进传感器综合智能作业平台项目19704.2916134.22
3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30423.1425100.61
4补充营运资金9993.969993.96
合计87186.2173000.00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
1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提升公司发展速度,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三)相关承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考虑到现阶段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
2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
度的要求,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查阅了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海兰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对海兰信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萌朱烨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7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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