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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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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雪儿白 发表于 2022-3-17 00:00:00 浏览:  39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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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50证券简称:华鹏飞公告编码:(2022)020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
2022年3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所有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
际出席监事3名,分别为童炜琨女士、何雪先生、郑雅雯女士。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2年3月17日为授予日,并同意以3.6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授予274.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授予5名激励对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85.10万股,授予30名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89.20万股。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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