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08|回复: 0

华鹏飞: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复制链接]

华鹏飞: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雪儿白 发表于 2022-3-17 00:00:00 浏览:  40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300350)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二年三月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1-25楼法律意见书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进行视频见证,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予以公告,并愿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董事会已于2022年3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告了《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时间(含网络投票时间)及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议案、会议登记方法、
1法律意见书
联系方式等事项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全体股东。
2.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下午14:3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
区皇岗路 5001 号深业上城(南区)T2 栋 4308 会议室。
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本所见证律师等均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参会。此次通过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前述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公司董事长张京豫先生因疫情防控需要未能出席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张光明先生主持。
(3)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
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3月17日上午9:15至2022年3月1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
1.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本次会议无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之本所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
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人,代表股份
16152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74%。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1.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按《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无股东参加现场会议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
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
3.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4.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通过了董事会提出的议案,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议案一:《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5887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94%;
反对2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4.4351%;
反对:2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5.564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二:《关于的议案》
3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14051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928%;
反对2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06%;弃权18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55.8799%;
反对:2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5.5649%;
弃权:18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38.555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14051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928%;
反对2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06%;弃权18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55.8799%;
反对:2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5.5649%;
弃权:18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38.555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结论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4法律意见书特此见证。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由经办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5法律意见书(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之签字页)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经办律师:
高树张燃邱雅坚
2022年3月17日
6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12 22:33 , Processed in 0.123328 second(s), 2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