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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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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落叶无痕 发表于 2022-3-21 00:00:00 浏览:  58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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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仁药业
股票代码:300110
信息披露义务人: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16号甲、16号乙2层A217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16号楼3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3月21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
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药业”或“上市公司”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仁药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八节备查文件..............................................12
3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永裕恒丰指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华仁药业、公司、上市公司指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16号甲、16号乙2层A217室法定代表人周希俭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5MA1FW0PC4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品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企业管理经营范围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5-11-29至无固定期限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16号楼3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广东永裕恒丰投资有限公司100.00%
5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长期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序号姓名性别国籍职务居住地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1周希俭男中国总经理执行董事上海否
2敖然男中国监事广东广州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要而减持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未与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相违背,符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原则和发展趋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公司于2022年3月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自披露减持计划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1822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871982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66%;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9110723股,持股比例减少至公司总股本的5.0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永裕恒丰在2021年12月24日-2022年3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960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股份性质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名称(元/股)
2022年1月12日-
竞价减持永裕无限售2022年2月28日
4.4189751000.7590%
恒丰流通股2021年12月24日-大宗交易
2022年3月21日4.29106340000.8995%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
55075623股(占总股本的4.66%)处于质押状态。
8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华仁药业股票的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数量(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元/股)
2021年12月24日4.44300.0254%
2021年12月27日4.69500.0423%
2022年2月21日4.31300.0254%
2022年2月22日4.23300.0254%
2022年2月23日4.27300.0254%
2022年2月24日4.15300.0254%
2022年2月28日4.23500.0423%
2022年3月1日4.2534.70.0294%
大宗交易
2022年3月7日4.271000.0846%
2022年3月11日4.251000.0846%
2022年3月14日4.191000.0846%
2022年3月15日4.021000.0846%
2022年3月16日4.101000.0846%
2022年3月17日4.191000.0846%
永裕恒丰2022年3月18日4.341000.0846%
2022年3月21日4.5378.70.0666%
2022年1月12日4.9220.0017%
2022年1月13日4.8129.510.0250%
2022年1月14日4.91900.0761%
2022年1月17日5.00400.0338%
2022年1月18日4.7450.0042%
2022年2月16日4.30140.0118%
集中竞价2022年2月18日4.24310.0262%
2022年2月21日4.341250.1057%
2022年2月22日4.271330.1125%
2022年2月23日4.311700.1438%
2022年2月24日4.311400.1184%
2022年2月25日4.31650.0550%
2022年2月28日4.24530.0448%
除上述情况外,永裕恒丰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华仁药业股票的情形。
9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0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周希俭
签署日期:2022年3月21日
11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以下地点,以备查阅:
1、深圳证券交易所
2、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路187号
电话:0532-58070788
12(本页无正文,为《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周希俭
签署日期:2022年3月21日
13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山东省青岛市高科技工业上市公司名称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园株洲路187号股票简称华仁药业股票代码300110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
注册地址 16号甲、16号乙2层A217室
增加□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量变化
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是□否□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是□否□东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股票种类:人民币股票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78719823股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持股比例:6.66%
股票种类:人民币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变动数量:19609100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比例:1.66%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现持有数量:59110723股
持股比例:5.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时间:2021年12月24日-2022年3月21日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方式:大宗减持、竞价减持;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是□否□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是□否□不排除□续增持
1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是□否□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不适用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不适用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15(本页无正文,为《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周希俭
签署日期: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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