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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寓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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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寓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枫叶 发表于 2022-3-25 00:00:00 浏览:  46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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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嘉寓股份
股票代码:3001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富密路1号
一致行动人:田新甲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石门村永宁路九条20号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向一致行动人转让股份(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2年3月25日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需满足《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约定条件。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第一节释义.................................................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采取一致行动的目的、达成一致行动协议或者意向的时
间、一致行动协议或者意向的内容.......................................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股份的情况...............................................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一、本次协议转让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和比例的
变动....................................................9
第五节协议转让基本情况..........................................10
一、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10
二、本次拟转让的股份被限制转让的情况...................................11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协议............................11
四、权益变动双方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是否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11
五、本次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以
及尚需取得的批准.............................................12
六、本次股权转让或划转后是否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12
七、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是否对受让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已进行合理调
查和了解,说明相关调查情况........................................12八、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12
第六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3
一、买入、卖出情况............................................13
第七节其他重大事项............................................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5
一致行动人声明..............................................16
备查文件.................................................17
附表:...............................................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嘉寓
指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
一致行动人、受让方指田新甲
上市公司、公司、嘉寓股份指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本报告书指告书》
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田新甲协议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本次指上市公司1863576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股份转让
26.00%)《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股份转让协议》指议》田新甲与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一《一致行动协议》指致行动协议》
《公司章程》指《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1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嘉寓新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南二街1号1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8355292XN法定代表人张国峰成立时间2009年1月9日
主要股东田家玉直接持有其90%股权,黄苹直接持有其10%股权注册资本40000.00万元
实缴资本65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期限2009-01-09至2029-01-08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顾问;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划;
企业管理;生态、生物环保技术开发、服务、转让、咨询;企业咨询;
经营范围市场调研。(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联系电话010-69415588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富密路1号
2、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田家玉直接持有嘉寓集团90.00%股权,黄苹直接持有嘉寓集团10.00%股权,田家玉与黄苹系夫妻关系。
3、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寓集团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
本情况如下:
2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其他国家或地区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的居留权田家玉总经理男中国无北京市顺义区张国峰执行董事男中国无河北省廊坊市黄苹监事女中国无北京市顺义区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姓名兼职单位名称兼任职务所属行业经理执行北京自由季家具有限公司零售业董事经理执行北京嘉寓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董事田家玉新疆润峰嘉宇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嘉寓新能源汽车宁夏有限公司董事汽车制造业江苏东方绿洲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研究和试验发展山东嘉寓润峰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经理执行北京东方嘉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业董事北京嘉寓新能源汽车科技发展有限公监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司北京古牛涤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化学纤维制造业重庆寓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监事零售业
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湘潭有限公司监事商务服务业
重庆嘉寓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监事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河北万鑫能源有限公司监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黄苹嘉寓新新投资集团齐齐哈尔有限公司监事商务服务业
嘉寓新能源(徐州)有限公司监事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嘉寓新新投资(集团)马鞍山有限公司监事商务服务业嘉寓新新节能科技咸宁有限公司监事商务服务业黑龙江省东方绿洲光伏科技开发有限董事专业技术服务业公司河北新弘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批发业德州新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北京嘉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住宿业卫辉市新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嘉寓新新投资(集团)福州有限公司监事商务服务业
3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姓名兼职单位名称兼任职务所属行业北京自由季家具有限公司监事零售业江苏东方绿洲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研究和试验发展
副董事长、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系统门窗幕墙、新能源业务。
董事
执行董事、
山东嘉润集成能源有限公司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董事长执行董事
江苏嘉寓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北京奥普科星技术有限公司人经理执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行董事张国峰嘉寓门窗幕墙宁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其他制造业执行董事奥普科星河北科技有限公司研究和试验发展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濉溪县嘉阳集成能源有限公司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法定代表人监利嘉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监利嘉寓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监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辽宁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司监事金属制品业
(二)一致行动人:田新甲
1、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田新甲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10222198409*****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石门村永宁路九条20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2、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田新甲先生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4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寓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9.26%的股份;
一致行动人田新甲先生为公司的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寓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田家玉,与一致行动人田新甲系父子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采取一致行动的目的、达成一致行动协议或者意
向的时间、一致行动协议或者意向的内容
1、采取一致行动的目的
嘉寓集团与田新甲先生双方具有一致的企业经营理念及存在共同的利益基础,为保持协议转让完成后经营管理的稳定性,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同时为实现实际控制人家族内部的持股调整,保证企业的稳定代际传承,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2、达成一致行动协议的时间
嘉寓集团与田新甲先生于2022年3月25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
3、一致行动协议或者意向的内容
《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国峰乙方:田新甲
鉴于:
1、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2010年9月2日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3月24日,甲方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具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814220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6%。
2、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乙方未持有公司股份。
3、本次协议转让为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26%的股份转让给乙方,本次权益变动后,乙方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863576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6.00%;甲方将持有上市公司9506440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3.26%。
4、因甲、乙方具有一致的企业经营理念及存在共同的利益基础,为保持协议转
让完成后经营管理的稳定性,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双方同意通过本协议的安排,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宜决策等诸方面,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表决投票时保持一致行动,以共同扩大各方所能够支配的
5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表决权数量,形成对公司的共同控制。
5、本协议经各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特订立以下条款以资信守:
1.一致行动事项
1.1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不损害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
甲方与乙方应就以下范围的事项(以下称“一致行动事项”)采取一致行动:
(1)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权、投票权、提案权、提名权等相关权利的行使;
(2)股权转让、质押及其他处置;
(3)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4)指示委派的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的表决;
(5)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6)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7)本协议甲方与乙方认为应该作为一致行动事项的其他事项。
1.2本协议甲方与乙方应就1.1中的一致行动事项事先协商,并应尽最大努力争
取通过协商一致做出决定。
1.3本协议一方不能参加股东大会时,应委托本协议的其他方参加股东大会行
使投票表决权;如甲方与乙方均不能参加股东大会时,应当共同委托本协议外的第三方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甲方与乙方的投票表决权。
1.4当本协议甲方与乙方未能或者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乙方同意无条
件以甲方意见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提出议案事项、表决意见等。
2.股权转让、质押及其他处置
2.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如有以任何
方式转让、新增质押或以其他方式主动处置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
权的意向,应即时向本协议的另一方通报其行为的目的、实施的计划。在本协议生效前,各方持有的股份如存在质押或被设置了其他权利限制的,应该将相关信息充分告知本协议的其他方,且应尽量避免在协议有效期内出现股份被动减持的情形。
2.2本协议一方如主动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权,应当至
少提前五日书面通知本协议另一方,本协议另一方有优先受让权;本协议一方如被动减持股份,应在股份被动处置前,将相关信息充分告知本协议的另一方。
6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退出或加入本协议
3.1本协议一方如不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视为自动退出本协议。
3.2本协议生效后,除出现3.1所列示的情形外,各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退出本协议。
3.3本协议之外的一方向本协议甲方与乙方提出申请加入本协议的,应经本协
议甲方与乙方协商决定是否接纳。
3.4新加入的当事方应签署本协议,享有和承担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4.责任与义务
4.1本协议的甲方与乙方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约定;本协
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或联合任何第三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未经甲方与乙方
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提案,或进行与甲方和乙方事先协商结果不一致的表决。
4.2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得通过协议、授权或其他方式委托协
议方以外的第三方代为持有。
4.3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本协议的,给守约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5.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
5.1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后,并于甲方本次向乙方协议转让的股份在完成过户登记后生效。
5.2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需变更或终止时,由甲方
与乙方经过协商决定,并就此达成书面协议。在书面协议达成前,本协议各条款仍然有效。
6.期限
6.1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36个月。
6.2本协议不因甲方、乙方履行正常程序后的增资、减资或股权转让等行为导
致持股比例的变动而无效,如各方均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则该协议自动失效。
7.争议解决
就本协议的解释、执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争议的一方可以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份数及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肆份,协议各方各持二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出让方嘉寓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田家玉,与一致行动人田新甲系父子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田家玉变更为田家玉和田新甲共同控制。
本次权益变动为实现实际控制人家族内部的持股调整,保证企业的稳定代际传承,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田新甲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为发扬家族持续经营理念,拟通过本次权益变动获得上市公司的共同控制权,同时更好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8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协议转让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和比例的变动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寓集团持有上市公司39.26%的股份,一致行动人田新甲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嘉寓集团将持有上市公司9506440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3.26%,田新甲将持有上市公司1863576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6.00%。嘉寓集
团和田新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嘉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田新甲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8142200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9.26%,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田新甲和嘉寓集团,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田家玉和田新甲共同控制。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嘉寓集团28142200639.269506440613.26
田新甲0018635760026.00
合计28142200639.26281422006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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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一、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国峰乙方:田新甲
鉴于:
甲方为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17,以下简称:“嘉寓股份”)第一大股东,截至2022年3月24日,持有嘉寓股份281422006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9.26%。
乙方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甲方186357600股嘉寓股份股票,成为嘉寓股份的股东。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股票交易方式、转让的时间及价格
1.1交易方式:甲方将所持有的186357600股(占总股本26.00%)嘉寓股份
股票在本协议约定的交易时间内,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约定条款,通过协议转让交易方式受让上述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1.2交易价格:乙方应于约定时间完成本次股票的协议转让,交易价格为转让
协议签署日前一天收盘价格的80%。
第二条交易价格支付
2.1在转让协议签署并公告后,乙方按3.51元/股的价格,在完成全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款((即本次股份转让款的20%,合计人民币130823035.20元);在完成全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股份转让款((即本次股份转让款的70%,合计人民币
457880623.20元);在完成全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之日起两年内,向甲方支付第三
期股份转让款((即本次股份转让款的10%,合计人民币65411517.60元)。
第三条保密条款
3.1甲乙双方承诺,对对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
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第三方泄露。
3.2本条款项下的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至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一
10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年之日止。
第四条协议生效
4.1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5.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则管辖和保护。
5.2本协议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由标的股票所属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方主张债权所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诉讼费等由责任方承担。
二、本次拟转让的股份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嘉寓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有261024996股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186357600股所涉及的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质押数量(股)质权人名称备注质权人为嘉寓集团
1嘉寓集团123787600嘉寓节能科技(沈阳)有限公司
子公司
2嘉寓集团62570000阜新泰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
针对存在质押情形的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嘉寓集团已取得相关质权人对本次权益变动的同意函,该部分股票的质押对本次权益转让不构成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外,本次权益变动无附加特殊条件,交易双方未签订补充协议。
四、权益变动双方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是否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外,权益变动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作出其他安排,未就转让方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
11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作出其他安排。
五、本次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以及尚需取得的批准本次协议转让尚未实施。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六、本次股权转让或划转后是否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田新甲和嘉寓集团,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田家玉和田新甲共同控制。
七、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是否对受让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已进行
合理调查和了解,说明相关调查情况本次权益变动经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受让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了合理调查和了解,并出具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12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买入、卖出情况
一致行动人田新甲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股份占减持股数交易价格股东名称上市公司股本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备注(万股)(元/股)比例详见嘉寓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嘉寓集团1108.503.741.5465%大宗交易2022/1/12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嘉寓集团130.003.3770.1814%集中竞价2022/2/7详见嘉寓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嘉寓集团271.873.4550.3793%集中竞价2022/2/8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嘉寓集团144.203.470.2012%集中竞价2022/2/9
嘉寓集团6.005.1000.0084%集中竞价2022/3/17
嘉寓集团7.005.0450.0098%集中竞价2022/3/17
嘉寓集团12.005.1000.0167%集中竞价2022/3/18因与华安证券融资融券合约
嘉寓集团11.004.8730.0153%集中竞价2022/3/21逾期违约,引发强制平仓暨被动减持(公告编200-021)
嘉寓集团10.004.7970.0140%集中竞价2022/3/22
嘉寓集团9.004.8770.0126%集中竞价2022/3/23
嘉寓集团8.004.5160.0112%集中竞价2022/3/24
合计1717.57/2.3963%///
13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其他重大事项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完全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
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4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张国峰):
签署日期:2022年3月25日
15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田新甲):
签署日期:2022年3月25日
16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股权转让协议、一致行动协议;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17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张国峰):
日期:2022年3月25日
18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田新甲):
日期:2022年3月25日
19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上市公司所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富密路1上市公司名称公司在地号股票简称嘉寓股份股票代码300117
信息披露义务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信息披露义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南二街1号1人名称司务人注册地幢
拥有权益的股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有□无□
份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动人田新甲为一致行动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是□否□信息披露义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人人是否为上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务人是否为的控股股东田家玉先生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露人在将丧失上市公司第一上市公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完
东大股东地位际控制人成后,上市公司由田新甲先生和田家玉先生共同控制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股票种类:普通股权益的股份数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寓集团持股数量281422006股,持股比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例:39.26%;一致行动人田新甲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
比例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普通股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寓集团持股数量95064406股,持股比例:
益的股份数量
13.26%;一致行动人田新甲持股数量186357600股,持股比例:26.00%。
及变动比例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转让双方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之日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协议转让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
是□否□不适用□露资金来源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是□否□不适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
人是否拟于未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继续增持其他相关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是□否□
人在此前6个嘉寓集团于2022年1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08.50万股,月是否在二级占公司总股本的1.5465%;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3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
市场买卖该上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09.07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8497%;其中被华安证市公司股票券强制平仓减持63.0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879%。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是□否□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是□否□的负债,未解(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除公司为其负不适用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本次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是否需取得批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准手续。
是否已得到批
是□否□不适用□准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张国峰):
日期:2022年3月25日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田新甲):
签署日期: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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