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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医药: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启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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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医药: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启孝

shenfu 发表于 2022-3-25 00:00:00 浏览:  40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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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蔡启孝
本人作为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2021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历次董事会,受报告期内疫情影响,本人列席1次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应参加董现场出席董以通讯方式参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出席股东事会次数事会次数加董事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大会次数蔡启孝514001
会议召开前我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上,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2021年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1、2021年1月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发表《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聘任公司总经理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发表《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基于独立的立场对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事前意见;
发表《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相关事项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年8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发表《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2021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2021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年12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发表《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五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2021年积极履行职责,
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2、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定
期报告和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审计,对公司财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议和讨论,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的工作情况报告。
四、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机会对
公司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通过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本年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公平。
3、自我学习情况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对
新修订的相关规则认真研读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规则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为公司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经自查,本人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2022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提供参考意见,确保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蔡启孝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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