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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功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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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功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平淡 发表于 2022-3-25 00:00:00 浏览:  41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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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二一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陈三联,经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2021年8月27日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后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谨慎勤勉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和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1、董事会会议
(1)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了应出席的八
届一次、八届二次等2次董事会会议,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2)2021年,本人没有出现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2、股东大会
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2021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
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意见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号类型
第八届董
12021年8月27日事会第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次会议
第八届董
22021年10月26日事会第二关于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同意
次会议
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等机会、时间对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关联交易、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高度重视社会公众股股东所关心的问题,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判断,为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为公司工作的合计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一些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建议公司及时予以公告,并加强主动披露信息的完整性、持续性,认真接待投资者的来电、来访及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1年,本人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
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
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项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任职公司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1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主持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的1次会议,讨论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室负责人的议案》等4项议案,并对公司董事会成员以及公司经营层主要管理人员任职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第八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召开的1次会议,讨论审议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审计室2021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4项议案,并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进行指导,向董事会
2定期汇报。
五、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省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对公司的建议及本人联系方式
2022年,建议公司在巩固和提升新能源及建筑节能专用装备、轻纺专用设备
龙头地位的基础上,加快以碳纤维专用设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实施以并购为主的外延式扩张和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为主的内涵式发展并举的经
营策略持续提高自身的自主创新能力、规模化生产能力、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公司资本运作与产业经营的良性发展。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2022年,本人在任期内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主动、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合理、有效的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更加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人联系方式:sanlch@163.com。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三联
二○二二年三月
3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二一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严建苗,经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2021年8月27日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后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谨慎勤勉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和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1、董事会会议
(1)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了应出席的八
届一次、八届二次等2次董事会会议,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2)2021年,本人没有出现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2、股东大会
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2021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
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意见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号类型
第八届董
12021年8月27日事会第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次会议
第八届董
22021年10月26日事会第二关于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同意
次会议
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4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等机会、时间对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关联交易、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高度重视社会公众股股东所关心的问题,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判断,为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为公司工作的合计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一些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建议公司及时予以公告,并加强主动披露信息的完整性、持续性,认真接待投资者的来电、来访及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1年,本人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
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
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项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任职公司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委员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1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职的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第八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召开的1次会议,讨论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室负责人的议案》等4项议案,并对公司董事会成员以及公司经营层主要管理人员任职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第八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召开的1次会议,讨论审议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审计室2021年第三季度内
5部审计工作报告》等4项议案,并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进行指导,向董事会定期汇报。
五、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省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对公司的建议及本人联系方式
2022年,建议公司在巩固和提升新能源及建筑节能专用装备、轻纺专用设备
龙头地位的基础上,加快以碳纤维专用设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实施以并购为主的外延式扩张和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为主的内涵式发展并举的经
营策略持续提高自身的自主创新能力、规模化生产能力、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公司资本运作与产业经营的良性发展。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2022年,本人在任期内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主动、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合理、有效的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更加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人联系方式:yjmch@163.com。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严建苗
二○二二年三月
6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二一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夏杰斌,经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2021年8月27日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后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谨慎勤勉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和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1、董事会会议
(1)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了应出席的八
届一次、八届二次等2次董事会会议,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2)2021年,本人没有出现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2、股东大会
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2021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意见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号类型
第八届董
12021年8月27日事会第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次会议
第八届董
22021年10月26日事会第二关于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同意
次会议
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7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等机会、时间对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关联交易、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高度重视社会公众股股东所关心的问题,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判断,为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为公司工作的合计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一些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建议公司及时予以公告,并加强主动披露信息的完整性、持续性,认真接待投资者的来电、来访及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1年,本人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
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
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项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任职公司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1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主持召开了
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的1次会议,讨论审议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审计室2021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4项议案,并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进行指导,向董事会定期汇报。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职的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五、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8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省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对公司的建议及本人联系方式
2022年,建议公司在巩固和提升新能源及建筑节能专用装备、轻纺专用设备
龙头地位的基础上,加快以碳纤维专用设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实施以并购为主的外延式扩张和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为主的内涵式发展并举的经
营策略持续提高自身的自主创新能力、规模化生产能力、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公司资本运作与产业经营的良性发展。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2022年,本人在任期内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主动、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合理、有效的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更加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人联系方式:173946475@qq.com。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夏杰斌
二○二二年三月
9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二一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王晋勇,2015年8月28日至2021年8月27日当选为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谨慎勤勉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和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1、董事会会议
(1)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了应出席的七
届十八次、七届十九次、七届二十次、七届二十一次等4次董事会会议,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2)2021年,本人没有出现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2、2021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
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意见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号类型
第七届董
12021年1月18日事会第十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八次会议关于同意将《关于确认2020年度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和签订2021年
2021年4月2日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等2项议案提交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专项意
第七届董见
2事会第十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同意
九次会议及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担保情况的
2021年4月15日
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关于确认2020年度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和签订2021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事会第二关于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32021年8月9日同意
十一次会2021年上半年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议的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等机会、时间对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关联交易、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高度重视社会公众股股东所关心的问题,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判断,为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为公司工作的合计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一些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建议公司及时予以公告,并加强主动披露信息的完整性、持续性,认真接待投资者的来电、来访及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1年,本人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
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
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出具同意纳入董事会讨论的书面意见和发表专项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广
11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任职公司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委员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1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主持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的1次会议,讨论审议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关于核定2020年度公司高管薪酬的议案》等2项议案。根据薪酬考核制度,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进行考评,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发放进行监督。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第七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召开的3次会议,讨论审议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提名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等3项议案,并对公司董事会成员以及公司经营层主要管理人员任职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第七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召开的5次会议,讨论审议了《审计室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室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室2021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报告》《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22项议案,并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进行指导,向董事会定期汇报。
五、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时刻关注中国证监会、浙江省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学习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本人的联系方式
本人联系方式:wjy@histtone.com。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晋勇
二○二二年三月
12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二一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章靖忠,2015年8月28日至2021年8月27日当选为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谨慎勤勉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和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1、董事会会议
(1)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了应出席的七
届十八次、七届十九次、七届二十次、七届二十一次等4次董事会会议,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2)2021年,本人没有出现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2、2021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
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意见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号类型
第七届董
12021年1月18日事会第十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八次会议关于同意将《关于确认2020年度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和签订2021年
2021年4月2日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等2项议案提交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专项意
第七届董见
2事会第十同意
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九次会议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年4月15日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13意见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关于确认2020年度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和签订2021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事会第二关于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32021年8月9日同意
十一次会2021年上半年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议的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等机会、时间对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关联交易、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高度重视社会公众股股东所关心的问题,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判断,为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为公司工作的合计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一些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建议公司及时予以公告,并加强主动披露信息的完整性、持续性,认真接待投资者的来电、来访及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1年,本人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
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
14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
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出具同意纳入董事会讨论的书面意见和发表专项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任职公司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1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主持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的3次会议,讨论审议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提名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等3项议案,并对公司董事会成员以及公司经营层主要管理人员任职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第七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召开的5次会议,讨论审议了《审计室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室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室2021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报告》《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22项议案,并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进行指导,向董事会定期汇报。
五、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时刻关注中国证监会、浙江省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学习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本人的联系方式
本人联系方式:zhangjz@tclawfirm.com。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章靖忠
二○二二年三月
15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二一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吴江,2015年8月28日至2021年8月27日当选为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谨慎勤勉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和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1、董事会会议
(1)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了应出席的七
届十八次、七届十九次、七届二十次、七届二十一次等4次董事会会议,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2)2021年,本人没有出现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2、股东大会
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
3、2021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意见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号类型
第七届董
12021年1月18日事会第十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八次会议关于同意将《关于确认2020年度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和签订2021年
2021年4月2日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等2项议案提交
第七届董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专项意
2事会第十同意
见九次会议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
2021年4月15日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担保情况的
16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关于确认2020年度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和签订2021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事会第二关于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32021年8月9日同意
十一次会2021年上半年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议的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等机会、时间对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关联交易、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高度重视社会公众股股东所关心的问题,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判断,为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为公司工作的合计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一些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建议公司及时予以公告,并加强主动披露信息的完整性、持续性,认真接待投资者的来电、来访及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1年,本人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
17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
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出具同意纳入董事会讨论的书面意见和发表专项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任职公司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1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主持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的5次会议,讨论审议了《审计室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室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室2021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报告》《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等22项议案,并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进行指导,向董事会定期汇报。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的1次会议,讨论审议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关于核定2020年度公司高管薪酬的议案》等2项议案。根据薪酬考核制度,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进行考评,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发放进行监督。
五、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时刻关注中国证监会、浙江省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学习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本人的联系方式
本人联系方式:wjsoso@163.com。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江
二○二二年三月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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