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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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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再回首 发表于 2022-3-29 00:00:00 浏览:  41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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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80证券简称:伟思医疗公告编号:2022-007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连庆明、苏彩龙、黎晓明、石壮平、谭飞、
杨崇祥、周东耀、郑桂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7.42%减少至6.37%。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收到股东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减持伟思医疗股份进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义务人住所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基本信息权益变动时
2021/8/13-2022/3/25
间股份减持股数减持比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
权益变种类(股)例动明细人民币
阳和投资竞价交易2021/8/13-2022/2/115038020.74%普通股
1人民币
连庆明竞价交易2021/8/13-2022/2/11600000.09%普通股人民币
石壮平竞价交易2021/8/13-2022/2/11110000.02%普通股人民币
杨崇祥竞价交易2021/8/13-2022/2/11133160.02%普通股人民币
谭飞大宗交易2022/3/25-2022/3/251284000.19%普通股
合计--7165181.05%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期间,除上表所列一致行动人外,其余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
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35094885.13%30056864.40%阳和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5094885.13%30056864.40%
合计持有股份4519930.66%3919930.57%连庆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519930.66%3919930.57%
合计持有股份4448960.65%4448960.65%苏彩龙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448960.65%4448960.65%
合计持有股份1729900.25%1729900.25%黎晓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729900.25%1729900.25%
合计持有股份1481510.22%1371510.20%石壮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81510.22%1371510.20%
合计持有股份1286340.19%2340.0003%谭飞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86340.19%2340.0003%
合计持有股份1188750.17%1055590.15%杨崇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88750.17%1055590.15%
合计持有股份492360.07%492360.07%周东耀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92360.07%492360.07%
合计持有股份492360.07%492360.07%郑桂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92360.07%492360.07%
合计持有股份50734997.42%4356,9816.3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0734997.42%4356,9816.37%
2备注:
1.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期。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
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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