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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格医药: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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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格医药:监事会决议公告

雪儿白 发表于 2022-3-29 00:00:00 浏览:  35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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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47证券简称:泰格医药公告编码(2022)016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在杭州市滨江区聚工路19号8幢18层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炳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1353.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32%;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287416.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26%。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健康。
1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
润人民币2874163020.1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5141911.5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77543053.11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770721362.90元。
考虑到公司业务持续发展,且主营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利润与经营现金流同步增长,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
公司拟以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052250股,按照公司公告日总股本872438364股扣减回购股份6052250股后866386114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为433193057.00元(含税)。
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送红股比例、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报告摘要及2021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报告摘要及2021年度业绩公告符合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的相关公告,2021年度业绩公告详见香港联合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查,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请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审议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实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监事吴宝林作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的议案》;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
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制定的《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5公司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同期披露的《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监事吴宝林作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管理委员会拟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公司《2022年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有利于本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H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H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变更H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变更H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议案相关授权内容及授权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A股以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授予董事会发行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议案相关授权内容及授权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截至本次监事会召开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和预留部分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上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预留部分1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144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26.55元/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回购价格为31.46元/股。
7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其所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4563股应予以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上年度个人
绩效考核不合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965股应予以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经董事会认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16股予以回购注销。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故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实施办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A 股以及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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