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341|回复: 0

天融信:监事会关于公司〝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复制链接]

天融信:监事会关于公司〝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彼岸花开 发表于 2022-3-28 00:00:00 浏览:  34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7日召
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
《“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19 04:14 , Processed in 0.202459 second(s), 29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