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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科技:生益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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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科技:生益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百合 发表于 2022-3-29 00:00:00 浏览:  48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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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工作中,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及第十届董事会均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且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任。
(一)基本情况
储小平:男,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1980年1月至1983年8月,于武汉理工大学任教;1986年6月至2003年8月,于广东汕头大学商学院任教;2003年8月至今,于中山大学岭南学院任教。现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民营企业研究中心主任,同时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代邻里控股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韦俊: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1990年参加工作,1994年入党,先后在四川长虹机器厂、机械电子工业部、信息产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作,历任副处长、处长、副司长。2012-2013年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挂职任副区长。2015年7月起,任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综合行政、人力资源、对外合作及基金投资业务。对电子信息产业、信息化、集成电路行业历史沿革和发展情况,对工业技术改造和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工作比较熟悉。兼任中国电子学会常务理事,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技委副秘书长,上海华力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华虹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董事,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卢馨: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暨南大学管理会计研究中心副主任。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从1989年7月至今,长期致力于会计学的教学科研和实践活动,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和省部级基金项目,著有《构建竞争优势——中国企业跨国经营方略》并获商务部第六届全国外经贸研究优秀作品奖,先后在《会计研究》、《中国工业经济》、《管理工程学报》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国家级教学团队“会计学教学团队”的骨干成员。管理会计实务经验丰富,曾任广东省交通厅专家库专家、广东省审计厅特约审计员,现任广东省民政厅智库专家,主持和参与多项企业管理咨询项目。
李树华: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金融与法学博士后。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历任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财务预算管理处处长、综合处处长;中国银河证券执行委
员会委员兼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首席财务官。现任深圳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基金主管合伙人,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清华大学PE教授和硕士生导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在任职期间,我们四名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
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
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2、我们四名独立董事没有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
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1年度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
实义务和勤勉义务。2021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应出席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缺席投票情况姓名
董事会次数数次数次数(反对次数)储小平1717000卢馨1212000韦俊1212000李树华44000
注:卢馨及韦俊经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李树华经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17次董事会。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每次会议召开前,我们认真审阅议案,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议召开期间,我们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021年度,我们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董事会
所提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卢馨独立董事、储小平独立董事参加
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现场考查及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配合情况
2021年度,我们多次到公司经营现场,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
话、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经营动态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2021年度,公司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使我们更加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
三、2021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内,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关联交易议案和
其他相关资料,我们均认真审阅并就有关情况询问了公司相关人员,基于独立董事的立场,我们均做出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相关的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
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合规、合法,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对外担保
2021年度,公司没有向控股股东提供对外担保,没有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
率超过70%的法人提供担保,对外担保总额不存在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的情形。公司严格遵守并执行了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的对外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2、资金占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我们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我们认为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完全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2021年4月20日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2021年7月27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2021年10月19日披露的《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与实际披露的定期报
告有关财务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服务资格,水平较高,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按母公司税后净利润1568344313.53元计提10%的法定公积金156834431.35元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84996923.71元。拟以分红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所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一次分配。2021年5月实施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29139046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16556186.00元(含税)。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及股东各主体未存在承诺事项。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有序开展,能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我们
要求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信息披露意识,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并严格按照证监会及内部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传递过程中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形成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对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内部控制的有关规定,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也适应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基本上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
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委员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就公司年度战略规划、定期报告的编制、关联交易、人员提名及薪酬考核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结合各自专业知识和公司实际情况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性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本着审慎、负责的原则,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了
解和检查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材料,审慎、客观、独立地行使职权;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独立董事:储小平、韦俊、卢馨、李树华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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