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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普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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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普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王员外 发表于 2022-3-31 00:00:00 浏览:  39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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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普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杰普特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人民币8300万元,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本年年初至占同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披露日与关上年实关联交易本次预类业与上年实际发关联人业务比联人累计已际发生类别计金额务比生金额差异较例(%)发生的交易金额例(%)大的原因金额向关联人武汉长进预计业务需求
购买原材激光技术230067.02388.251237.0236.23增加料有限公司苏州欧亦向关联人姆半导体预计业务需求
5000100.0036.201.24100.00
购买商品设备科技增加有限公司深圳市极向关联人致激光科
10001.33---新增联营公司
销售商品技有限公司
合计8300424.451238.26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关联交易2021年度2021年度实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关联人类别预计金额际发生金额异较大的原因向关联人武汉长进激光技
购买原材1400.001237.02不适用。
术有限公司料
供应商购买激光器用于测试,向关联人武汉长进激光技
-12.95金额较小,2021年度未进行销售商品术有限公司预计。
受疫情影响,苏州欧亦姆半导向关联人苏州欧亦姆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研
购买原材体设备科技有限1000.00-发进度较预期慢,原预计额度料公司用于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未达成。
向关联人苏州欧亦姆半导向关联人租赁房屋,金额较-1.24
租赁房屋体设备科技有限小,2021年度未进行预计。
2公司
合计2400.001251.21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武汉长进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长进激光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97932889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2年7月11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大道52号凤凰产业园(武汉·中国光谷住所文化创意产业园)B 地块 5 幢 1 层法定代表人刘长波
注册资本749.9432万元
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激光设备、光纤、光缆、特种光
经营范围纤、光学及光电子元器件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维修服务、技术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长进激光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44782777.37元,净资产为97996907.15元;2021年度,武汉长进
财务状况
激光技术有限公司收入为56833344.47元,净利润为14009401.88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武汉长进激光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投资企业,公司持股比例为15.00%,且公司董事赵崇光同时担任武汉长进激光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武汉长进激光技术有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公司将就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二)苏州欧亦姆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欧亦姆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MA1W3R1D0F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8年2月8日住所苏州工业园区东富路8号7号楼2楼法定代表人朱爱东注册资本750万元
研发、设计、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元器件测试、封装设备并提供技
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半导体元器件产品的测试、封装生产;研发、设
经营范围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零部件、半导体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苏州欧亦姆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7104590.63元,净资产为19678463.89元;2021年度,苏州财务状况
欧亦姆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收入为26077558.60元,净利润为
875941.47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苏州欧亦姆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投资企业,公司持股比例为20%,且公司董事黄淮同时担任苏州欧亦姆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苏州欧亦姆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受疫情影响,关联方研发进度较预期慢,公司未与关联方发生采购交易。2022年公司将视关联方研发进度及产品验证情况,向关联方采购产品,预计关联方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深圳市极致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极致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8QQW3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3月22日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社区虎地排114号锦绣大地厂房4号楼住所
101
4法定代表人徐仕安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一般经营项目是:光学仪器销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
经营范围激光打标加工;专用设备修理;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光电子器件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关联关系
深圳市极致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投资的企业,公司持股比例为20%,且公司董事黄淮同时担任深圳市极致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深圳市极致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就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2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
5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6(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石一杰张志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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