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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2021年年度报告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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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2021年年度报告A股

年轻就是财富 发表于 2022-3-30 00:00:00 浏览:  54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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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代码 :600016
2021年
年度报告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度报告于2022年3月29日由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18名,现场出席董事6名,电话或视频连线出席董事12名,副董事长张宏伟、卢志强、刘永好,董事史玉柱、吴迪、宋春风、翁振杰、杨晓灵、赵鹏、解植春、彭雪峰、曲新久通过电话或视频连线出席会议。应列席本次会议的监事9名,实际列席9名。
本行审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按照中国会计准则
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行董事长高迎欣、行长郑万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彬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殷绪文,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经董事会审议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本行总股本为基数,向本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3元(含税)。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经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特别说明外,本年度报告货币金额以人民币列示。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重大风险提示:本行不存在可预见的重大风险。可能面临的风险请参见本报告“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三、前景展望(二)可能面临的风险”部分。目录
重要提示 ii目录1释义2董事长致辞4行长致辞8本行发展战略及核心竞争力11荣誉与奖项17
第一章公司基本情况简介18
第二章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21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8
一、总体经营概况28
二、所处行业情况29
三、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30
四、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38
五、贷款质量分析43
六、资本充足率分析49
七、流动性相关指标52
八、分部报告53
九、其他财务信息55
十、经营中关注的重点问题58
十一、主要业务回顾61
十二、风险管理83
十三、前景展望89
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91
第五章优先股相关情况100
第六章债券发行情况103
第七章公司治理109
第八章董事会报告168
第九章监事会报告175
第十章 ESG管治、环境和社会责任 178
第十一章重要事项181
第十二章信息披露索引191
第十三章备查文件目录194附件195财务报告198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行、本公司、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民生银行本集团指本行及附属公司民生金融租赁指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指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资管指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民银国际指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全国政协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国工商联指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银保监会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银监会指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监会指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度报告3释义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上市规则》指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证券及期货条例指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标准守则》指香港《上市规则》附录10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公司章程》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报告期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迎欣先生2021年年度报告5董事长致辞
岁序常易,华章日新。回顾2021年,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世纪疫情跌宕,中国经济尽显韧性,在攻坚克难中阔步前行,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中国民生银行始终与中国经济同频共振、同心同行,承压而上、以韧克艰,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良好势头。
2021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688亿元,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344亿元;年末资产总额、归属于本行
股东权益分别为6.95万亿元、5743亿元,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11.06元,比上年末增加0.56元。
2021年,我们积极适应内外部变化,研究制定了《中国民生银行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聚焦“民营企业的银行、敏捷开放的银行、用心服务的银行”战略定位,致力于成为民企服务最好的银行,全力打造生态银行,加快建设智慧银行,优化基础产品、基础服务,强化真诚服务、用心服务,与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我们既正视困难,又坚定信心,聚焦“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主动调整,优化结构,短期看给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压力,但早调整早主动,也使未来发展更加稳健、更加可持续。
我们深知,作为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必须肩负更大的责任与使命。我们坚持回归业务本源,主动融入国家战略,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精准性、有效性。2021年,本行境内人民币贷款重点投向普惠金融、民营企业、绿色金融等领域;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突破500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近13%;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增长近
14%,“三农”贷款、绿色信贷占比稳步提高;持续加大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成渝等重点区域业务布局力度,四大重点区域创新先试、改革先行,带动提升了全行综合服务能力。我们认真落实国家减费让利政策,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大幅压降非标投资,推动业务回归本源,信托及资管计划、理财产品等非标投资日均规模同比下降
2459亿元,对业务收入带来较大影响。
我们深刻认识到,稳定的负债决定了银行的发展后劲和核心竞争力,稳定性强、忠诚度高的客户群体决定了负债水平。一年来,全行上下切实转变观念,全力以赴抓基础产品、基础服务,客群综合经营不断深化,基础客户群快速扩大,推动核心负债1明显增长。2021年,全行境内有余额存款客户数、新开存款客户数均实现“同比多增”,公司、零售有效客户数的增量均为2020年的3倍。随着基础客群持续扩大,基础业务收入逐步增加,收入结构持续优化,发展基础更加牢固。
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的生命线。我们坚持“合规经营就是核心竞争力”的理念,强化信用风险全流程、全环节、全方位主动管理,切实防控新增风险,资产质量稳步改善。2021年不良贷款生成率为2.26%,同比下降1.37个百分点;年末本集团不良贷款率为1.79%,比上年末下降0.03个百分点。针对房地产领域风险,我们严格执行监管要求,全面提升全流程信贷管理能力,全行存量房地产业务主要为项目贷款且绝大多数集中在一、二线城市,以项
目土地、在建工程抵押,抵质押物整体足值,房地产项目风险总体可控。我们持续加大拨备计提和不良资产处置力度,2021年本行共清收处置不良资产975亿元,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稳步提升。
董事长高迎欣先生
1核心负债:指除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以外的其他存款。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致辞
数字化转型是银行业发展的分水岭,也是民生银行改换赛道的机遇。我们将体系性、全方位的数字化转型作为布局未来的新起点,制定数字化金融转型策略,加大资金、人才投入,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我们成立了数字化金融转型牵头部门——生态金融部,启动多个重大生态金融项目,建立敏捷创新机制和配套支持机制,生态银行、智慧银行实现重点突破。我们推进“企业级”业务系统架构,搭建一体化运营中台,强化数据治理与应用,打造敏捷组织和创新文化,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
随着新技术广泛应用,传统银行面临多重冲击,必须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模式。我们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实施公司业务营销体制改革,再造公司业务分层分类的营销体系,突出综合性服务、链条式开发、一体化营销,实现“做强战略客群、做深基础客群”。我们启动授信审批体制改革,既加强一、二道防线联动,压实风险防控责任,又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提升专业能力和工作效率。我们还启动了专业序列
改革、实施财务资源改革、优化小微业务经营管理体制、推进分行组织体系标准化、加快网点转型升级等,提升服务力,提高竞争力。
我们深信,只有员工全心投入与专业服务,才能真正赢得客户信赖和尊敬,才能更好地回馈股东与合作伙伴,才能更持续地为社会创造价值。我们全面推进专业序列改革和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一套任职资格清晰、层级结构合理、绩效考核明确的人才发展制度体系和以价值贡献为导向的薪酬管理体系,引导全行达致“以客为尊”“用心服务”。我们从选、用、育、留各环节做出整体性的制度安排,营造重视青年、关爱青年、助力青年成长的良好氛围,为民生银行的未来积蓄力量。
作为全国第一家民营银行,民生银行的每一步成长都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信任和支持。我们坚持发展成果与社会共享的理念,将自身发展与社会进步紧密结合起来持续在定点帮扶、先心病救治、艾滋病防治、捐资助学、环境保护、应急救灾、文化公益等领域创新开展社会责任实践,用行动传递温度和力量。我们持续开展ESG管理提升工作,发布绿色金融系列产品,打造民生公益平台,为社会均衡发展与美好家园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砥砺驰骋,积厚成势。2022年,直面经济发展三重压力,把握长期向好的战略机遇,我们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全面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在推进战略布局中强化特色优势,努力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台阶。
保持定力,狠抓落实,激发体制机制优势。一年多来,我们在业务模式、合规风险、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方面推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旨在充分发挥市场化体制机制优势,提升民生银行市场竞争力。我们将坚定不移推动改革落实,让改革成效体现为客户满意、市场认同、赢得口碑。
聚焦重点,强化基础,全力抓业务谋发展。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战略客户营销体制,通过分层分类、统一营销,打造差异化客群经营模式,推进大中小微零售一体化开发,拓展核心企业上下游、产业链上的中小微和零售客户,抓实基础产品和服务,不断扩大基础客群。2021年年度报告7董事长致辞
补齐短板,补强弱项,持续赋能业务发展。我们坚持研究赋能,通过深入研究行业、市场、客户、同业,为业务营销提供专业支持;坚持平台赋能,打造智能化、数据化的生态服务平台;强化产品赋能、运营赋能、科技赋能、管理赋能,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全行的执行力、协同力。
以客为尊,用心服务,积极践行银行文化。我们全面提升银行文化,大力推进文化理念落地生根,重塑信贷文化、合规文化,提升家园文化,加强社会责任和ESG信息披露与治理工作,不断提升我行“暖实力”。
坚守底线,化解风险,稳步提升资产质量。我们将全力以赴,加强房地产领域风险管控,加快不良及问题资产清收处置进展,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依法合规经营,促进责任落实与行为约束,确保资产质量平稳向好发展。
我们坚信,唯有保持定力,坚持稳健可持续发展,才能行稳致远。我们将与广大客户、股东、员工和社会各界一道,不负昨天的奋斗,凝聚今天的担当,共创明天的荣光!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郑万春先生2021年年度报告9行长致辞
2021年是民生银行实施新五年发展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成为全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第一年。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唯有勇担使命,不懈努力,方能不负客户的信任,不负社会投资者及各界的关爱。
这一年,面对疫情多点反复、经济增长放缓、风险压力上升等挑战,我们认真落实国家政策和董事会要求,全面融入国家战略,统筹疫情防控、改革落地、风险化解和经营发展,客群基础逐步夯实,业务结构不断优化,风险防控措施有力,改革潜力初步显现,经营绩效企稳向好。净利润恢复正增长,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343.81亿元,同比增长0.21%;资产规模稳中有升,集团资产总额6.95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0.04%。资产质量
稳步改善,不良贷款率1.79%,比上年末回落0.0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比上年末提升5.92个百分点。风险抵御能力不断提高,年末集团口径核心一级、一级和资本充足率比上年末分别提高0.53个、0.92个和0.60个百分点,杠杆率、流动性比例、净稳定资金比例、同业负债占比、利率风险、逾期60天以上不良贷款偏离度等指标均达到监管要求。
一年来,我们全力融入国家战略,服务支持实体经济。积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部署全行乡村振兴工作,针对不同客户和场景,推出“农牧贷”“农贷通”“棉农贷”等特色产品,年末涉农贷款余额
3164.16亿元,增长3.44%。加大对制造业支持力度,年末制造业贷款余额3466.85亿元,增长15.41%。努力提
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年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048.15亿元,增长12.59%。发力绿色金融,制定专项中长期发展规划,丰富产品体系,参与碳减排支持工具,年末绿色信贷余额1073.1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3.76%。
一年来,我们着力培育基础客群,夯实可持续发展根基。加强高层营销,推进对公客户“携手计划”“中小信贷计划”“萤火计划”,实施战略客户“蒲公英计划”;开展“园区万里行”活动,已对接开发196个园区;对接北交所开发“专精特新”客群,推出“民生易创”专属投行产品。优化零售客群分层经营体系,强化标准化客群经营,新获一类户平均金融资产较上年提高32%。升级零售客户权益体系,创新高端客户服务模式,贵宾客户数增长10.4%,私银客户数增长14.23%,拉动零售金融资产余额增长12.9%。发力财富管理业务,代销公募基金余额增长40.6%;成为“跨境理财通”首批展业银行,办理资金跨境汇划金额市场份额占比23.49%。全年对公有效户新增2.10万户、零售有效及以上户新增41万户,增量分别是上年的2.8倍和3.1倍。
一年来,我们加速推进数字化转型,切实提升服务质效。大力加强软硬件系统建设,将科技投入占全行营业收入比重提至近3%,建成以“业务中台、数据中台、AI中台”为核心的全分布式企业级架构,分布式核心系统完成亿级客户数据无感迁移 ;软件测试管理通过国际最高认证体系认证。加大科技赋能力度,全方位支撑B端、C端、F端、G端业务数字化转型。实施SWIFT系列项目,成为亚太地区首家实现跨境汇款实时到账的银行。开放银行推出“云代账、云企付”等7大行业服务方案,全行对公、零售线上平台月活用户数分别较上年增长30.17%和21.84%。
拓展远程银行,增加智慧服务功能,远程银行及电话客服日均服务客户4.2万人次。加快智慧银行体验店建设,首家中关村智慧银行体验店日均客流量比上年增加52%,业务量增加79%。
一年来,我们着力强化风险管理,保障资产质量稳步提高。开展法人客户授信审批体制机制改革,切实发挥经行长营主责任人、专职审批人专业能力。制定实施《内控合规转型发展纲要》。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优化风险治理组织架郑万春先生构,完善风险政策制度体系。建设智能风控体系,“基于物联网技术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项目入选中国人民银行监管沙箱。推进《巴塞尔协议III》重点项目落地,制定恢复与处置计划实施方案。加强信贷管理,优化信贷政策,加强资产质量目标刚性控制,加快存量客户结构调整,强化资产质量监测预警。推进清收处置三年规划,加快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全行资产质量保持稳中向好趋势,风险抵御能力持续提升。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致辞
2021年,我们改革的总体框架已经基本搭建完成。2022年,抓改革落地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我们要靠改革提升
服务能力、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通过改革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
为此,我们将保持战略定力,围绕“民营企业的银行、敏捷开放的银行、用心服务的银行”战略定位,深入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在全行落地,从“稳增长、拓客群、夯基础、调结构、优考核、控风险、强科技、促改革”等方面开展经营工作。
我们将继续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坚定回归银行业务本源,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加大乡村振兴、制造业、小微企业、专精特新、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服务国计民生,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践行“服务大众、情系民生”的企业使命。
我们将继续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牢固树立合规经营是核心竞争力的理念,加快建成并全面落地治理架构清晰高效、政策制度体系全面完善、内控合规管理落到实处、清收处置稳步推进、人员团队能力稳步增强、智控机控水平
持续提升的新风险内控体系。继续加强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守住资产质量底线。
我们将继续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将体系性、全方位的数字化转型作为布局未来的新起点,紧抓生态银行重大项目上线推广、智慧银行建设等工作,提升全行数字化运营能力和水平,用科技为全行发展赋能。
行胜于言,实干为要。新的一年,我们将拿出改革必胜的信念和不畏困难的行动,只争朝夕,勇担使命,奋力续写民生银行改革转型的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2021年年度报告11本行发展战略及核心竞争力
一、本行发展战略
(一)发展目标
特色鲜明、持续创新、价值成长、稳健经营的一流商业银行
(二)战略目标
2021-2025年战略期分为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2021-2022年)为基础夯实期,通过打基础、固本源,实现
增长方式转型;第二阶段(2023-2025年)为持续增长期,通过强能力、提质效,提升市场竞争优势,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战略定位
民营企业的银行。坚守民生银行26年来的客户定位与战略选择,保持鲜明特色不变。继续发挥民营银行的体制机制优势,全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努力成为民企客户服务最好的银行,尤其在中小微金融服务领域树立金字招牌,真正践行“服务大众、情系民生”的使命。
敏捷开放的银行。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推动持续创新,以科技驱动生态银行谋突破,优化场景融合、生态共建等综合化服务,为大中小及个人客户的生产与生活全旅程赋能,为客户创造价值,与客户共成长;以数据驱动智慧银行上台阶,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数智水平,为客户提供敏捷高效、体验极致的综合服务。
用心服务的银行。以客户为中心,特别注重服务初心、经营本源、合规稳健,从深度理解客户需求出发,以专业服务建立信任,以流程优化提升体验,以价值创造增强黏性,以风险管控守护安全,促进与客户、合作伙伴融为一体,互为客户,实现共生共荣、共同成长。
(四)发展策略
1、公司金融
聚焦战略客户、机构客群及基础客群服务,聚合绿色金融、乡村振兴等特色产品,聚力场景化、多元化综合服务,嵌入客户生产与交易环节,为客户提供更符合其战略方向、更契合其业务需求、更贴近其经营管理的公司金融服务,成为公司客户可信赖的战略伙伴银行。
聚焦客群深度服务。持续完善总分支高效协同、大中小微一体化分层服务体系。增强战略客户服务深度,强化“总对总”营销,与客户互为战略,成为客户的生态圈合作伙伴,以产融结合实现与客户共同成长;提升产业链上下游基础客群服务深度,充分挖掘产业链、供应链数据价值,融入产业园区、行业商圈、社区生态等特色场景,为基础客群提供更广泛、更高效的金融服务,提升客户场景服务体验;加强财政社保、文旅烟草、教育医疗以及农业服务平台等机构客群服务深度,加快机构业务平台建设,通过系统连接和场景布局,提升机构客户的批量链式开发服务。1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发展战略及核心竞争力
聚合特色产品服务。持续创新特色产品与服务模式,支持重点领域客户实现高质量发展。围绕客户绿色低碳发展需求,全面打造“峰和”绿色金融产品体系,持续丰富“投、融、链、营”四大拳头产品模式,落地“光伏贷、减排贷”等创新业务模式。打造“乡村振兴”分层级综合产品服务方案,形成“农贷通、农债通”等多元化融资产品体系,深化线上线下多维度服务,以“农链通”特色产品,为农业龙头企业及其上下游、链上个人农户提供全产业链的金融服务方案。强化乡村振兴场景研究,加快“富民贷、美丽乡村贷”等场景专属产品包创新,助力“数字兴农”。
聚力“一站式”综合服务。打造多元化产品货架和“一站式”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快速、灵活响应客户多样化需求。丰富基础产品与服务,持续优化涵盖账户类、支付结算、现金管理、财富管理等产品体系,满足客户的基础服务需求;深入研究客户改善生产经营、优化财务结构、实施资本运作等经营管理活动,为客户提供“融资+融智+融商”的一体化、专业化金融服务;强化集团附属机构协同作业,加大对产业集群和“专精特新”等新兴产业客户的租、投、贷联动服务,加强基金、资管等财富管理和跨境投行服务,满足客户多元化、场景化的综合服务需求。
2、零售金融
围绕个人客户的衣、食、住、行、养老、教育、娱乐、医疗等生活旅程布局生态圈,融入金融与非金融产品服务,着力提升客户体验,成为客户随时、随地、随心的金融伙伴,努力建成行业领先的零售银行。
客群生态建设强赋能。聚焦细分客群强化特色服务,围绕业主、车主、养老、商旅等核心客群,建设开放赋能、共享融入的零售客户生态圈,赋能客户发展,为客户创造价值。聚焦公私联动、核心企业供应链、机构业务、政府平台项目等,开展零售客户网链式开发,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优化网点、社区、客户转介等传统获客模式,提升获客成效,提高市场美誉度。
产品服务体系强体验。以客户体验提升为导向,持续完善账户管理、支付结算、融资等基础性产品服务。打造稳健的基金产品金字塔、理财产品货架与保险产品体系,提供“一站式”财富管理解决方案,定制化设计特色金融产品和非金融服务,陪伴客户走过“理财-兴业-传承”的全生命周期。打通本行贵宾权益、积分、信用卡等各项权益,建设统一、便捷的零售客户权益体系,坚定保障客户知情权、隐私权,深耕“用心服务的银行”品牌。
管理能力提升强质效。搭建客户体验管理体系,强化动态监测与反馈,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成为客户的金融伙伴。科技赋能零售数字化转型,提高数字化营销与获客能力,提升数字化运营能力,为客户提供高效服务。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打造端到端数字化风控体系。2021年年度报告13本行发展战略及核心竞争力
3、中小微金融
践行民企战略,从“客户触达、客户服务、客户赋能、与客户价值共成长”全旅程出发,提升中小微基础客群场景化服务。发力普惠金融和乡村振兴国家重点领域,加大线上化产品创新,提升普惠客群的金融服务力度。创新“商行+投行”特色产品体系,为中小客户提供综合化产品服务,打造本行在中小领域的特色品牌和国内最佳的小微金融品牌。
做好场景化客户服务。以民生小微APP为服务载体,通过核心企业供应链生态圈延伸拓展,聚焦中小微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教育、商超、餐饮、产业园区、小微商圈等场景平台,优化民生云·代账等场景金融,提升场景金融服务纵深度,不断增强客户黏性。
做优重点客户特色服务。强化科技赋能,推进普惠金融、乡村振兴业务创新,精准滴灌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客户的金融服务。持续打造特色化、智能化的普惠金融发展新模式,提升“金融为民”的普惠金融服务能力。通过核心企业供应链服务、政府大数据平台服务、“党建+金融”农村金融服务、个人客户“惠农通”服务等模式,提升乡村振兴服务质效。
做精综合化、线上化服务。强化基础产品和服务,通过优化开户服务、强化支付结算和搭建数字化平台等方式,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加大线上化产品创新,持续引入税务、海关、供应链等数据源,迭代场景风控模型,构建智能决策作业体系,研发推广中小微客户的信用贷款拳头产品,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建立投资银行、VC/PE、投顾、IPO等综合服务体系,打造科创企业投资生态圈。通过“萤火计划”培育一批“独角兽”型企业,助力科创企业快速成长。
4、同业业务
围绕同业客户,加强“总对总”客户营销服务,做强托管、资产管理、投资交易等业务,打造专业化产品服务平台,提升投资交易和资产管理水平,发挥全行资金资产协同作用,建立有市场影响力的资管品牌。
客群营销服务纵深化。坚定推进同业客群经营模式转型,深化统一营销体系建设;完善敏捷营销团队机制,开展深度联合营销,统筹协调同业客群全方位经营活动,通过“一户一策、星级客户评价、权益包”等为客户提供综合服务。
产品服务平台专业化。丰富线上销售平台功能和产品,满足客户对汇兑结算、避险对冲、资产保值增值、公开市场投融资等的综合需求。建立跨板块、跨条线联动机制,强化资产管理业务,构建特色化拳头产品体系,提升大类资产配置能力。
资金资产协同高效化。完善部门间、总分行间、母子公司间高效协同机制,强化与外部机构合作,以金融市场产品创设为依托,构建行内“资金-资产”协同匹配的高效枢纽,支持公司、零售、同业客群的协同综合服务。1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发展战略及核心竞争力
投资交易能力市场化。加强与专业投资研究机构的合作,强化市场化投资交易能力,在巩固传统优势品种的基础上,扩大新型产品交易资质。完善市场风险限额体系,强化动态计量、评估监控等投后管理。
二、核心竞争力
高度凝聚发展共识,五年规划路径更“清”。在坚守传承的基础上,推出新战略。始终秉持“以客为尊-诚信、创新、高效、共赢、稳健”的价值观,持之以恒地推进“民营企业的银行、敏捷开放的银行、用心服务的银行”三大定位落地,真正践行“服务大众、情系民生”的企业使命,加快由过度追求规模、速度、效益向稳健、可持续、绿色发展阶段转变。保持战略定力,一张蓝图绘到底。坚定专注于基础客户、基础产品、基础服务的理念融入经营管理的各层面、各环节;深化内部体制机制变革与文化建设,改变短期、片面的考核激励方式,构建全新的长期稳健、综合平衡的绩效激励机制与绩效文化,引导全行聚焦于客群经营和产品服务体系建设,不因短期的经营压力而动摇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根基。战略信心不断增强,精神风貌焕然一新。随着近年的调整强化,“以客户为中心”“专注基础业务、拓展基础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合规经营就是核心竞争力”等新理念深入人心,数字化转型、业务模式变革、体制机制优化等新举措协同推进,全行经营管理的工作状态持续改善,稳健经营、主动合规、开放融合、风清气正的文化理念蔚然成风。
前瞻性做好加减法,经营转型发展更“稳”。坚持战略导向,强化稳健经营,资产负债结构明显优化。一是主动做减法,走在市场之前,持续压降信托及资管计划、理财产品等非标投资,全面规范结构性存款产品设计。2021年非标投资日均规模同比下降2459.03亿元,结构性存款日均比上年下降4218.40亿元。二是稳妥做加法,腾挪资源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普惠小微、绿色信贷等实体经济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全力以赴推动核心负债增长,增厚业务可持续发展基石,有效弥补结构性存款大幅下降带来的缺口。截至2021年末,存款、贷款在总负债和总资产中占比分别比上年末提升1.14和2.74个百分点;制造业贷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绿色贷款等实体经济重点领域贷款增速
显著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重点区域贷款占比55.13%,比上年末提升0.29个百分点;大力推动核心负债增长,实现存款成本率持续下降。三是全面加强风险三道防线建设,特别是加强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能力建设,提高客户金融服务效率,对突破“底线”、越过“红线”、触碰“高压线”的问题从严从重问责,切实做到“人人都是唯一一道防线,每道防线都是最后一道防线”,真正让监管放心、投资者安心、客户省心。资产负债结构的深度调整和风险管理的全面加强,不仅有效降低信用风险和合规风险,也为新动能培育、客群结构调整、问题资产处置创造了有利条件,“高来高走”的盈利模式正在被快速打破,稳健可持续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2021年年度报告15本行发展战略及核心竞争力
深入践行以客为尊,综合服务能力更“优”。围绕“以客户为中心”,真正关注客户需求,认真研究客户需求,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从优化基础产品、提升基础服务入手,加强客户基础建设,做大做实基础客群。产品创新方面,推出企业开户e产品,实现数据多跑路、客户少跑腿,优化“通、聚、盈”系列结算与现金管理产品体系,扎实做好开户、支付、结算等基础服务,显著提升服务效率 ;创新“E系列”供应链金融产品、“峰和”系列绿色金融产品、“光伏贷、农贷通、E农通”等乡村振兴场景化服务方案;打造覆盖“专精特新”客群成长全周期、全场景、全生
态的“民生易创”专属产品包,灵活多样的产品组合体系,实现不同生命周期、不同行业特点客户的有效覆盖、高效服务。服务模式方面,推出“萤火计划”,升级投贷联动业务模式,服务高成长科创企业;聚焦国企改革、产业整合、控股增资等核心场景,拓展投行定制化服务;迭代完善“企业财资管理云平台”,为企业提供集团境内外资金一体化管理服务,满足不同场景下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平台建设方面,加速供应链生态布局,与战略客户互为生态、互为战略、相互引流,完善中小微企业及企业主个人客户的获客、活客、留客体系;加快场景建设,打造“衣食住行游娱购”个人生活全场景,整合优化“全民管家”平台,实现全方位一体化的生态场景营销。客户基础方面,2021年,本行境内有余额存款客户数、新开存款客户数均实现同比多增,对公、零售有效客户均较上年保持较快增长,新开对公非零客户数、新开对公非零基本客户数均为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客户基础进一步夯实。
新模式塑造新动能,分层分类经营更“专”。围绕“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核心宗旨,因需而变、因势而变,重构客群营销服务体系。针对战略客户,聚焦集团化、跨区域、跨产品的经营特点,开展“总对总”服务,做好“统一营销、统一授信、统一风控、统一方案、统一管理”,打造“五位一体”作业模式,从单纯产品输出转向与战略客户互为伙伴、互建生态。针对中小微及个人客户,以战略客户为切入点,深入服务其产业链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和零售基础客群,在实现核心企业生态圈全方位服务的同时,逐步做大做强优质基础客群,形成客户基础夯实-核心负债增长-负债成本下降的业务良性发展模式。建立总分支、前中后台高效联动的营销体系,做好总分支联动的战略客户体系营销,形成分层化、一体化、专业化的金融支持;强化前中后协同营销,实现跨板块、跨产品线、跨客群线融合,改善客户全流程体验,提升综合服务品质,提高市场竞争力。
数字金融转型提速,市场敏捷反应更“快”。以“打造敏捷高效、体验极致、价值成长的数字化银行”为目标,将体系性、全方位的数字化转型作为未来布局的新起点。科技赋能生态银行重点突破。围绕“企业供应链生态、个人生活旅程、机构平台类生态、金融同业资金交易”四大场景,构建“大中小微一体化经营、个人客户获客+活客+留客、智慧政务+便民服务、同业客群+要素市场+托管业务”生态体系创新服务模式,建立以充分授权、快速决策为基础,风险前置、流程精简为原则的敏捷工作机制,深度链接银行与客户、银行与社会。数据驱动智慧银行更上台阶。依托“技术+数据”双引擎,通过建立“需求洞察-策略匹配-评估反馈”细分客群营销闭环、完善“人智+数智+机智”风控、升级“云民生”数字化渠道、优化全流程业务运营、强化数据驱动决策,推动金融服务和经营管理智慧再造。紧扣基础服务短板和痛点,切实改善客户体验。运用新技术手段,企业客户开户时间大幅缩短至2-3天,个人客户开户时间从原平均25分钟降至15分钟以内,本行零售客户净推荐值NPS较2020年提升5.22个百分点,相关满意度指标列同行前茅。1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发展战略及核心竞争力
发挥民营基因优势,人才文化“暖实力”更“强”。面对内外部形势变化,在保持市场化体制机制底色不变的同时,视人才为组织发展的源动力,文化是基业长青的核动力。秉持“只有员工满意才会有客户满意”的理念,重塑人力资源底层逻辑,全面提升银行文化。一是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突出年轻化、专业化、重实干、重实绩、适应转型发展要求的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风气,全面提升管理人才队伍战斗力。二是建立“管理+专业”的人才发展双通道,从根本上扭转“重行政管理、轻专业分工”的局面,促进和保障专业人才在业务流程的关键环节发挥专业价值,实现专业治行。三是从简单行政化的“按人定价”转变为精细化、专业化的“以岗定价”,构建以岗位价值为核心的薪酬体系,保证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高潜人才的薪酬竞争优势。四是关心关爱一线、基层、青年员工,上线“民声心语”基层问题反馈平台,出台青年人才专项培育和激励计划,推动市场一线从“唯业绩”向“唯客户”转变,激发员工活力和潜能。五是传承提升文化理念,坚持以“服务大众、以客为尊”作为品牌文化建设的出发点,以赢得客户信赖和尊敬为目标,以密切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为方向,优化基础产品、基础服务,创新开展社会责任实践,强化真诚服务、用心服务,努力让“百年民生”成为备受尊崇的金融品牌。2021年年度报告17荣誉与奖项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发展奖二等奖《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监管技术实施奖、2021年度中国最佳AI创新实验室
《中国证券报》:理财银行金牛奖、银行理财产品金牛奖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最佳开放银行奖、最具特色移动金融服务奖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021年度市场影响力奖、市场创中国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用户委员会2021年度十新奖佳参与机构
中国证券金紫荆奖:最佳投资者关系上市公司中国通信学会:金融科技与数字化转型创新成果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2020年网上银行服务企业标准”《银行家》杂志社:2021金融创新奖十佳普惠金融服务领跑者”创新奖
《21世纪经济报道》亚洲金融年会:2021年度低碳银行《金融时报》:年度最佳绿色金融服务银行《经济观察报》:年度卓越供应链金融创新行《每日经济新闻》”2021中国金鼎奖”:年度绿色金融奖
《华夏时报》华夏机构投资者年会:年度金融科技创新银行1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CHINA MINSHENG BANKING CORP. LTD.(缩写:“CMBC”)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三、公司授权代表:解植春、黄慧儿
四、董事会秘书:白丹
联席公司秘书:白丹、黄慧儿
证券事务代表:王洪刚
五、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电话:86-10-58560975;86-10-58560824
传真:86-10-58560720
电子信箱: cmbc@cmbc.com.cn
全行服务监督电话:86-95568
信用卡服务监督电话:86-4006695568
六、注册及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邮政编码:100031
网址: www.cmbc.com.cn
电子信箱: cmbc@cmbc.com.cn
七、香港分行及营业地点:香港中环金融街8号国际金融中心二期37楼01-02室、
12-16室及40楼2021年年度报告19
第一章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八、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www.stcn.com)
公司披露A股年度报告的 www.sse.com.cn
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披露H股年度报告的 www.hkexnews.hk
证券交易所网站: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九、中国内地法律顾问: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香港法律顾问:高伟绅律师行
十、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签字会计师:闫琳、张红蕾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香港中环遮打道10号太子大厦22楼
十一、 A股股份登记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H股股份登记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境内优先股股票登记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二、股票上市地点、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民生银行股 票代码:600016
H股: 香港联交所 股票简称:民生银行 股份代号:01988
境内优先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民生优1股票代码:360037
十三、首次注册日期:1996年2月7日
首次注册地点: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2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十四、变更注册日期:2007年11月20日
注册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十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8988F
十六、注册资本变更
报告期内,本行完成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取得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所载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8365585227元变更为人民币43782418502元。
十七、公司业务概要
本行于1996年在北京正式成立,是中国第一家主要由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本行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后,经营下列各项商业银行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报告期内,本行经营思路的主要变化情况请参见“本行发展战略及核心竞争力”。2021年年度报告21
第二章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营业收入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利息净收入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单位:人民币百万元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18044118495153819135224
168804122034125775
3430934381
2019年2020年2021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吸收存款总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单位:人民币百万元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40456923775761
38539313728174
34876013604088
282042766427566
2019年2020年2021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资本充足率
单位:%单位:%单位:%
155.50
139.38145.30
13.1713.0413.64
1.821.79
1.56
2019年2020年2021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本报告期比
2021年2020年上年同期2019年
经营业绩(人民币百万元)增减(%)
营业收入168804184951-8.73180441
利息净收入125775135224-6.99122034
非利息净收入4302949727-13.4758407
营业支出132662147760-10.22115509
业务及管理费49232484341.6548244
信用减值损失7739892988-16.7762807
营业利润3614237191-2.8264932
利润总额3560036706-3.0164738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34381343090.2153819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34495344550.12537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417-82402上年同期为负-84927
每股计(人民币元)
基本每股收益0.710.71–1.22
稀释每股收益0.710.71–1.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710.71–1.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0.710.71–1.2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5-1.88上年同期为负-1.94
盈利能力指标(%)变动百分点
平均总资产收益率0.500.51-0.010.8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596.81-0.2212.4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6.616.85-0.2412.38
成本收入比29.1726.192.9826.74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率16.3314.961.3715.63
净利差1.812.12-0.312.14
净息差1.912.14-0.232.142021年年度报告23
第二章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2021年2020年本报告期末比2019年
12月31日12月31日上年度末12月31日
规模指标(人民币百万元)增减(%)
资产总额695278669502330.046681841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404569238539314.983487601
其中:公司贷款和垫款230436122572902.092080024
个人贷款和垫款174133115966419.061407577
贷款减值准备105108976377.6584647
负债总额63662476408985-0.676151012
吸收存款总额377576137281741.283604088
其中:公司存款29440132961617-0.592878931
个人存款8254237587128.79718363
其他存款63257845-19.386794
股本4378243782–43782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总额5742805295378.45518845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权益总额4843164596775.36448985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人民币元)11.0610.505.3310.26
资产质量指标(%)变动百分点
不良贷款率1.791.82-0.031.56
拨备覆盖率145.30139.385.92155.50
贷款拨备率2.602.530.072.43
资本充足率指标(人民币百万元)增减(%)
资本净额7337037074723.71673741
其中:核心一级资本净额4865524619215.33455088
其他一级资本净额905277042728.5470871
二级资本净额156624175124-10.56147782
风险加权资产53794585425856-0.865117026变动百分点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048.510.538.89
一级资本充足率(%)10.739.810.9210.28
资本充足率(%)13.6413.040.6013.17
总权益对总资产比率(%)8.447.790.657.942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注:1.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2号)规定,本集团自2020年度起对信用卡分期收入进行了重分类,由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重分类至利息收入,相关财务指标比较期数据已重述。
2.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及期末总资产平均余额。
3.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等规定计算。在计算上述指标时已经考虑了发放优先股股息和永续债利息的影响。
4.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5.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6.净息差=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7.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吸收存款总额及其构成均不含应计利息。
8.贷款减值准备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减值准备。
9.其他存款包含发行存款证、汇出及应解汇款。
10.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总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1.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指标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的规定执行。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及本行适用的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的监管标准为130%和1.8%。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不良贷款总额;贷款拨备率=贷款减值准备/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021年2021年2021年2021年
分季度经营业绩(人民币百万元)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43072447034286038169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4747118098931-1106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14757118039033-10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1972267938758-1413312021年年度报告25
第二章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二、补充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1年2020年2019年政府补助228502489
捐赠支出-106-178-178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净额-17-8-26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37-273-16
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的影响额-41-89-91
非经常性损益税后影响净额-73-46178
其中:影响本行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114-14699影响少数股东损益的非经常性损益4110079
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二)补充财务指标
2021年2020年2019年
主要指标(%)标准值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流动性比例≥2546.1149.7254.06
流动性覆盖率≥100133.42128.37133.66
净稳定资金比例≥100104.11104.57104.30
杠杆率≥47.606.936.87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101.571.632.67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509.769.7312.31
注:1.以上数据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规定计算,除流动性比例为银行口径外,其他指标均为集团口径。
2.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
3.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2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2021年2020年2019年
贷款迁徙率(%)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4.084.943.19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25.3830.6014.12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58.9589.4946.56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44.1756.7538.93
注:贷款迁徙率为银行口径,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规定计算。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本集团根据境内外会计准则分别计算的报告期内净利润和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权益无差异。2021年年度报告27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总体经营概况报告期内,本行积极应对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聚焦“民营企业的银行、敏捷开放的银行、用心服务的银行”的战略定位,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坚定服务实体经济,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客群基础稳步夯实,业务结构不断优化,风险防控措施有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总体经营稳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343.81亿元,同比增加0.72亿元,增幅0.21%;实现营业收入
1688.04亿元,同比减少161.47亿元,降幅8.73%。营业收入下降主要是本行持续推动业务回归本源,大幅压降
非标投资,信托及资管计划、理财产品等非标投资日均规模同比下降2459.03亿元,相应的利息收入及非息收入分别同比下降54.86亿元和65.25亿元;持续优化贷款客户结构,加大重点项目及优质客户的贷款投放,积极落实国家减费让利政策,加大对中小、小微、普惠金融的支持力度,本集团发放贷款和垫款平均收益率同比下降0.39个百分点,贷款利息收入同比减少31.00亿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和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0.50%和
6.59%,同比分别下降0.01和0.22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0.71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每股
净资产11.06元,比上年末增加0.56元。
资产负债结构持续优化,更趋稳健。报告期内,本行强化战略导向与改革转型,客群基础逐步夯实,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存贷款占比稳步提升。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69527.8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5.53亿元,增幅
0.04%;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40456.9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17.61亿元,增幅4.98%,在资产总额中占比
58.19%,比上年末上升2.74个百分点。负债总额63662.47亿元,比上年末减少427.38亿元,降幅0.67%;吸收存
款总额37757.6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75.87亿元,增幅1.28%,在负债总额中占比59.31%,比上年末上升1.14个百分点,其中个人存款在吸收存款总额中占比21.86%,比上年末上升1.51个百分点。
深化贷款结构调整,加大服务国计民生、支持实体经济的重点领域的贷款投放。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绿色信贷余额1073.1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3.76%;制造业贷款3466.8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41%;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5048.1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59%,增速均高于全行平均水平;重点区域贷款占比为55.13%,比上年末提升0.29个百分点。
存款结构显著优化,存款成本率持续下降。本行大力推动核心负债增长,规范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保持存款规模稳中有增的同时,实现存款成本率持续下降。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结构性存款余额443.99亿元,比上年末下降1257.46亿元,日均比上年下降4218.40亿元;同时,核心负债日均35723.60亿元,比上年增加4918.89亿元,
增幅15.97%。报告期内,本行存款成本率2.18%,同比下降0.08个百分点。2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资产质量稳步改善,风险抵补能力不断提升。报告期内,本集团强化信用风险全流程、全环节和全方位主动管理,不断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力度。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总额
723.3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89亿元;不良贷款率1.79%,比上年末下降0.03个百分点;逾期90天以上、60天以
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均小于100%;拨备覆盖率145.30%,比上年末上升5.92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2.60%,比上年末上升0.07个百分点。
二、所处行业情况
2021年,世纪疫情冲击下,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
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经济增速逐季下行,银行业经营挑战增多。为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构建新发展格局,政策层面引导金融机构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有效提升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金融监管全面趋严,持续加大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强化非标业务压降和理财业务存量整改,扎实推进制度建设补短板,从公司治理、资产优化、负债提升、资本约束、监管评级和风险管理等多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引导银行业实现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相协调。
报告期内,面对各类困难挑战,银行业紧跟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加快推动业务回归本源,利用跨周期调节政策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小微企业、绿色发展、制造业、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信贷投放保持稳健,贷款增速持续高于总资产增速,信贷结构调整优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提升。加强负债质量管理,优化存贷款利率定价行为,促进企业融资成本大幅下降,全年企业贷款利率创改革开放以来新低,银行业净息差整体下行,助力激发企业经营活力。以资本管理为引领,积极适应资本监管趋势,落实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推动业务向质量效率型发展;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资产质量管控,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基本稳定,风险抵补能力增强。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赋能,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不断延伸金融服务半径,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2021年年度报告29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一)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343.81亿元,同比增加0.72亿元,增幅0.21%。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1年2020年变动(%)
营业收入168804184951-8.73
其中:利息净收入125775135224-6.99
非利息净收入4302949727-13.47
营业支出132662147760-10.22
其中:业务及管理费49232484341.65
税金及附加19492051-4.97
信用减值损失7739892988-16.77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13751628-15.54
其他业务成本270826591.84
营业利润3614237191-2.82
加:营业外收支净额-542-485两期为负
利润总额3560036706-3.01
减:所得税费用7471604-53.43
净利润3485335102-0.71
其中: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34381343090.21
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472793-40.483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688.04亿元,同比减少161.47亿元,降幅8.73%。
本集团营业收入主要项目的金额、占比及变动情况如下:
2021年2020年项目(人民币百万元)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变动(%)
利息净收入12577574.5113522473.11-6.99
利息收入277679164.50286593154.95-3.11
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197251116.85200351108.32-1.55
金融投资利息收入5852934.676440234.82-9.12
长期应收款利息收入79024.6868403.7015.53
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利息收入68684.0784024.54-18.26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51503.0553062.87-2.9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16160.967880.43105.08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利息收入3630.225040.27-27.98
利息支出-151904-89.99-151369-81.840.35
非利息净收入4302925.494972726.89-13.4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756616.332766414.96-0.35
其他非利息净收入154639.162206311.93-29.91
合计168804100.00184951100.00-8.732021年年度报告31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利息净收入及净息差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1257.75亿元,同比减少94.49亿元,降幅6.99%。本集团净息差为
1.91%,同比下降0.23个百分点。
2021年2020年
平均平均收益率收益率项目(人民币百万元)平均余额利息收入(%)平均余额利息收入(%)生息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39801561972514.9637418752003515.35
其中:公司贷款和垫款23076471013874.3922411881084124.84
个人贷款和垫款1672509958645.731500687919396.13
金融投资1728164585293.391758145644023.66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4886451501.4833984653061.56
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25535568682.6926372284023.19
长期应收款13249079025.9612770368405.3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686116162.10369387882.13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739913630.49598385040.84
合计65958812776794.2163280672865934.533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1年2020年
平均平均成本率成本率项目(人民币百万元)平均余额利息支出(%)平均余额利息支出(%)付息负债
吸收存款3833771834572.183749789847672.26
其中:公司存款3060358656502.152991830669842.24
活期1302112177811.371199629136531.14
定期1758246478692.721792201533312.98
个人存款773413178072.30757959177832.35
活期2340998330.362222118050.36
定期539314169743.15535748169783.17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184169297742.511088259253212.33
应付债券749680233523.11806261243303.02
向央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413951128533.10387079125893.25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拆入款项8751011071.2613577621471.5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7005213611.9411473922151.93
合计63391331519042.4062819031513692.41利息净收入125775135224
净利差1.812.12
净息差1.912.14
注:汇出及应解汇款在此表中归入公司活期存款;发行存款证在此表中归入公司定期存款。2021年年度报告33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集团规模变化和利率变化对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的影响情况:
2021年2021年
比上年同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增减变动项目(人民币百万元)规模因素利率因素净增/减
利息收入变化: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2758-15858-3100
金融投资-1098-4775-587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41-297-156
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267-1267-1534长期应收款2568061062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19-260-14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852-24828
小计12761-21675-8914
利息支出变化:
吸收存款1898-3208-1310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223222214453
应付债券-1707729-978
向央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874-61026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拆入款项-763-277-104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8639-854
小计1671-1136535
利息净收入变化11090-20539-9449
注:规模变化以平均余额变化来衡量;利率变化以平均利率变化来衡量。
1、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收入2776.79亿元,同比减少89.14亿元,降幅3.11%,主要是本集团金融投资、发放贷款和垫款等业务利息收入的减少。
(1)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1972.51亿元,同比减少31.00亿元,降幅1.55%,主要是发放贷款和垫款平均收益率同比下降0.39个百分点,导致利息收入同比减少158.58亿元,抵消了日均规模增长的贡献。3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金融投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金融投资利息收入585.29亿元,同比减少58.73亿元,降幅9.12%,主要是金融投资日均规模下降导致利息收入同比减少10.98亿元,平均收益率下降导致利息收入同比减少47.75亿元。
(3)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88.47亿元,同比减少8.47亿元,降幅8.74%,主要是同业资产平均收益率下降导致利息收入同比减少15.51亿元。
(4)长期应收款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长期应收款利息收入79.02亿元,同比增加10.62亿元,增幅15.53%,主要由于长期应收款平均收益率上升带动利息收入同比增加8.06亿元。
(5)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51.50亿元,同比减少1.56亿元,降幅2.94%。
2、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支出为1519.04亿元,同比增加5.35亿元,增幅0.35%,主要是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利息支出的增加。
(1)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吸收存款利息支出为834.57亿元,同比减少13.10亿元,降幅1.55%。本集团持续强化存款成本管理,主动压降高成本结构性存款,推动核心负债增长,存款平均成本率同比下降0.08个百分点,相应的利息支出同比减少32.08亿元。
(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为322.42亿元,同比增加
25.59亿元,增幅8.62%,主要是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利息支出的增加。
(3)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应付债券利息支出233.52亿元,同比减少9.78亿元,降幅4.02%,主要由于应付债券日均规模下降565.81亿元,相应的利息支出同比减少17.07亿元。
(4)向央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向央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利息支出为128.53亿元,同比增加2.64亿元,增幅
2.10%。2021年年度报告35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非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非利息净收入430.29亿元,同比减少66.98亿元,降幅13.47%。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1年2020年变动(%)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756627664-0.35
其他非利息净收入1546322063-29.91
合计4302949727-13.47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75.66亿元,同比减少0.98亿元,降幅0.35%,其中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收入同比增加42.63亿元,主要是理财产品固定管理费及浮动管理费收入的增长;代理业务手续费同比减少20.12亿元,主要是根据监管政策导向以及受市场环境影响,代理趸交保险以及融资类信托等业务规模持续压降,相应的代理手续费收入下降;结算与清算手续费同比减少8.80亿元,主要是福费廷业务模式调整以及市场波动影响,国内信用证收入下降所致。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1年2020年变动(%)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33135331130.07
其中:银行卡服务手续费11473114690.03
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10476621368.61
代理业务手续费64228434-23.86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20012881-30.54
信用承诺手续费及佣金17732104-15.73
其他9902012-50.8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556954492.2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756627664-0.353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其他非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其他非利息净收入154.63亿元,同比减少66.00亿元,降幅29.91%。主要是本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信托及资管计划、理财产品投资日均规模同比下降1470.26亿元,相应的收益同比减少65.25亿元。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1年2020年变动(%)投资收益1146716019三项合计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1472440-40.61汇兑收益4611147
其他业务收入4722388921.42
其他收益285568-49.82
合计1546322063-29.91
(五)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优化资源配置结构,加大信息科技、数字金融、基础业务培育以及战略性重点业务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促进业务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业务及管理费492.32亿元,同比增加7.98亿元,增幅1.65%;成本收入比为29.17%,同比上升2.98个百分点。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1年2020年变动(%)
员工薪酬(包括董事薪酬)31015282429.82
折旧和摊销费用56655823-2.71
短期和低价值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84373514.69
业务/办公费用及其他1170913634-14.12
合计49232484341.65
(六)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信用减值损失773.98亿元,同比减少155.90亿元,降幅16.77%。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1年2020年变动(%)
发放贷款和垫款5866076990-23.8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4115968445.76
长期应收款28451083162.7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5771200-51.92
其他12014031-70.21
合计7739892988-16.772021年年度报告37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七)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费用7.47亿元,同比减少8.57亿元,降幅53.43%,主要是免税收入增加的影响。
四、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一)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69527.8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5.53亿元,增幅0.04%。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项目(人民币百万元)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404569258.19385393155.45
加:贷款应计利息257930.37249080.36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1038061.49965421.39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396767957.07378229754.42
金融投资净额203443329.26212065030.51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613025.204015255.78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526763.632954564.25
长期应收款1227161.761278531.84
固定资产净额(含在建工程)521910.75497570.72
其他1617892.331726952.48
合计6952786100.006950233100.00
1、发放贷款和垫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为40456.9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17.61亿元,增幅4.98%,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为58.19%,比上年末上升2.74个百分点。3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金融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金融投资总额为20274.88亿元,比上年末减少810.71亿元,降幅3.84%,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为29.16%,比上年末下降1.18个百分点。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项目(人民币百万元)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29660463.95132192362.70
其中:债券投资119374558.88117142655.56
信托及资管计划875964.321397476.63
其他投资152630.75107500.5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0068414.8332248015.29
其中:债券投资684433.38748513.55
信托及资管计划128600.63123430.58
其他投资21938110.8223528611.1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43020021.2246415622.01
其中:债券投资42187520.8146012621.82
其他投资83250.4140300.19
合计2027488100.002108559100.00
注:其他投资包括权益工具、投资基金、债权融资计划、理财及其他。
本集团持有的债券按发行主体列示如下: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项目(人民币百万元)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政府100340359.5896404756.50
政策性银行1130966.72906825.31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18777011.1524533914.38
企业37979422.5540633523.81
合计1684063100.001706403100.002021年年度报告39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集团所持金融债券主要是政策性金融债及商业银行金融债。其中,面值最大的十只金融债券的有关情况如下: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面值票面利率(%)到期日减值准备
2021年金融债券88903.002024/6/171.92
2020年金融债券81303.232025/1/102.07
2021年金融债券81203.302026/3/31.80
2021年金融债券63502.982024/1/81.17
2020年金融债券56003.342025/7/141.09
2020年金融债券54102.202023/4/10.78
2020年金融债券50501.862023/4/90.66
2019年金融债券40603.452029/9/200.96
2021年金融债券40103.112024/3/40.81
2019年金融债券37003.452022/7/90.24
合计5932011.50
3、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合计2526.76亿元,比上年末减少
427.80亿元,降幅14.48%;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为3.63%,比上年末下降0.62个百分点。
4、衍生金融工具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公允价值项目(人民币百万元)名义金额资产负债名义金额资产负债货币类衍生合约2611330247902146819409393998837279利率类衍生合约14225071047903139990011931497贵金属类衍生合约5969315213641475598693673其他64671031021666235226合计274612611442285426754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为63662.47亿元,比上年末减少427.38亿元,降幅0.67%。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项目(人民币百万元)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吸收存款382569360.09376815158.79
其中:吸收存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377576159.31372817458.17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和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33084320.91113503917.71
应付债券71102411.1795788014.95
向中央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借款3942486.194233706.61
其他1044391.641245451.94
合计6366247100.006408985100.00
1、吸收存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吸收存款总额37757.6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75.87亿元,增幅1.28%。从客户结构看,公司存款占比77.97%,个人存款占比21.86%;从期限结构看,活期存款占比38.77%,定期存款占比
61.06%。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项目(人民币百万元)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公司存款294401377.97296161779.44
其中:活期存款121523932.19128774334.54
定期存款172877445.78167387444.90
个人存款82542321.8675871220.35
其中:活期存款2484596.582437806.54
定期存款57696415.2851493213.81
发行存款证33650.0929290.08
汇出及应解汇款29600.0849160.13
合计3775761100.003728174100.002021年年度报告41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13308.4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958.04亿元,增幅17.25%,主要是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的增加。
3、应付债券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应付债券7110.24亿元,比上年末减少2468.56亿元,降幅25.77%,主要是同业存单规模下降。
(三)股东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股东权益总额5865.3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52.91亿元,增幅8.37%,其中,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总额5742.8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47.43亿元,增幅8.45%。
2021年2020年项目(人民币百万元)12月31日12月31日变动(%)
股本4378243782–
其他权益工具899646986028.78
其中:优先股1997529867-33.12
永续债699893999375.00
资本公积58149574191.27
其他综合收益385-1849上期为负
盈余公积51843484796.94
一般风险准备87013865990.48
未分配利润2431442252477.95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总额5742805295378.45
少数股东权益12259117114.68
合计5865395412488.374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表外项目
2021年2020年项目(人民币百万元)12月31日12月31日变动(%)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4913704789802.59
银行承兑汇票340726403532-15.56
开出保函146076158889-8.06
开出信用证77382116333-33.48
资本性支出承诺221341577540.31
不可撤销信用承诺250501301692.46
五、贷款质量分析
(一)按五级分类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加强资产质量管控。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总额723.3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89亿元;不良贷款率1.79%,比上年末下降0.03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总额1152.9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21亿元;关注类贷款占比2.85%,比上年末下降0.13个百分点。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项目(人民币百万元)贷款总额占比(%)贷款总额占比(%)变动(%)
正常贷款397335498.21378388298.185.01
其中:正常类贷款385805795.36366920695.205.15
关注类贷款1152972.851146762.980.54
不良贷款723381.79700491.823.27
其中:次级类贷款241980.60250230.65-3.30
可疑类贷款260430.64244770.646.40
损失类贷款220970.55205490.537.53
合计4045692100.003853931100.004.982021年年度报告43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公司贷款(含票据贴现)总额23043.6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70.71亿元,占比56.96%,比上年末下降1.61个百分点;个人贷款总额17413.3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46.90亿元,占比43.04%,比上年末上升1.61个百分点。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公司不良贷款(含票据贴现)总额436.6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9.83亿元,不良贷款率1.89%,比上年末上升0.18个百分点;个人不良贷款总额286.71亿元,比上年末减少26.94亿元,不良贷款率
1.65%,比上年末下降0.31个百分点。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不良不良不良不良项目(人民币百万元)贷款总额占比(%)贷款总额贷款率(%)贷款总额占比(%)贷款总额贷款率(%)
公司贷款和垫款230436156.96436671.89225729058.57386841.71
其中:票据贴现2808746.947030.252278595.919770.43
个人贷款和垫款174133143.04286711.65159664141.43313651.96
其中:小微贷款57732714.27122712.1351136513.27144332.82
住房按揭59546814.7215680.2651529613.3711080.22
信用卡透支47207711.67139242.9546230912.00151803.28
其他964592.389080.941076712.796440.60
合计4045692100.00723381.793853931100.00700491.82
注:1.其他包括综合消费贷款、商用房贷款、汽车贷款等个人贷款。
2.本集团将小微企业法人贷款由“个人贷款”调整至“公司贷款和垫款”列示,并对比较期数据进行重述。
(三)按行业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本集团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坚定服务实体经济,持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先进制造业、普惠金融、绿色信贷、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中小企业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继续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战略新兴制造业发展和传统制造业升级转型。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巩固房地产集中度管理成效,不断优化客户和产品结构,持续推动房地产业务健康平稳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公司贷款业务主要集中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制造业,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贷款总额5148.5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80.49亿元;房地产业贷款总额3603.02亿元,比上年末下降787.98亿元;制造业贷款总额3485.4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62.69亿元。4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公司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和采矿业,两大行业不良贷款总额合计184.95亿元,合计在公司不良贷款中占比42.35%。不良贷款增量方面,主要是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不良贷款余额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5.34亿元和30.80亿元,导致两个行业不良贷款率比上年末上升;其余行业不良贷款总额合计比上年末减少46.31亿元,资产质量保持稳定或向好。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贷款不良不良贷款不良不良项目(人民币百万元)总额占比(%)贷款总额贷款率(%)总额占比(%)贷款总额贷款率(%)公司贷款和垫款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1485412.7329800.5848680512.6330440.63
房地产业3603028.9195742.6643910011.3930400.69
制造业3485428.6265041.873022737.84102653.40
批发和零售业2592306.4166062.551756214.5660823.46
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1607463.974560.281495833.88770.0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271813.1419501.531077542.8044144.10
金融业1174702.903650.312046465.315150.25
建筑业1128752.7914921.321096932.8513191.20
采矿业883962.18892110.091043422.7186928.33
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864362.146290.73693801.803630.52
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445661.1034187.67301010.783381.12
农、林、牧、渔业202210.504352.15128070.331891.48
住宿和餐饮业138910.3420.01161270.422361.46
其他496511.233350.67490581.271100.22
小计230436156.96436671.89225729058.57386841.71
个人贷款和垫款174133143.04286711.65159664141.43313651.96
合计4045692100.00723381.793853931100.00700491.822021年年度报告45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按投放地区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本集团积极落实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继续深耕重点区域,适度补强其他信贷增长相对不足的非重点区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长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地区及西部地区贷款总额居前三位,分别为10044.49亿元、6302.97亿元、6162.29亿元,占比分别为24.83%、15.58%、15.23%。贷款增量方面,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贷款总额分别比上年末增长761.12亿元和627.81亿元,两个地区合计贷款增量占全部贷款增量的72.43%。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总部、中部等地区,不良贷款总额分别为167.93亿元、132.37亿元,合计占比41.51%。从不良贷款增量看,长江三角洲地区和西部地区增加较多,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3.15亿元和
20.09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比上年末上升0.16个百分点和0.2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地区内个别对公客户降级导致。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不良不良不良不良项目(人民币百万元)贷款总额占比(%)贷款总额贷款率(%)贷款总额占比(%)贷款总额贷款率(%)
总部50634012.52167933.3254806014.22207963.79
长江三角洲地区100444924.83115351.1592833724.0992200.99
珠江三角洲地区58621414.4970051.1952343313.5852641.01
环渤海地区63029715.58102841.6361810116.04100091.62
东北地区972722.4017631.81900342.3424282.70
中部地区50864512.57132372.6048104212.48124552.59
西部地区61622915.23111311.8157099814.8191221.60
境外及附属机构962462.385900.61939262.447550.80
合计4045692100.00723381.793853931100.00700491.82
注:本集团机构的地区归属请参阅财务报表的附注九“分部报告”。4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担保结构保持稳定,抵质押贷款总额23646.3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99.00亿元,占比为58.45%;信用贷款总额10103.0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28.41亿元,占比24.97%;保证贷款总额6707.4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0.20亿元,占比16.58%。受房地产业不良贷款增加影响,抵押贷款不良贷款率比上年末上升
0.60个百分点,其他担保方式贷款的不良贷款率均有所下降。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不良不良不良不良项目(人民币百万元)贷款总额占比(%)贷款总额贷款率(%)贷款总额占比(%)贷款总额贷款率(%)
信用贷款101030924.97172641.7194746824.58195552.06
保证贷款67074716.58148142.2166172717.17183082.77
附担保物贷款236463658.45402601.70224473658.25321861.43
其中:抵押贷款173935742.99357312.05168630743.76244741.45
质押贷款62527915.4645290.7255842914.4977121.38
合计4045692100.00723381.793853931100.00700491.82
(六)前十大单一贷款客户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前十大单一贷款客户的贷款总额合计为716.01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1.77%,占资本净额的9.76%。前十大贷款客户如下:
占贷款总额占资本净额项目(人民币百万元)金额的比例(%)的比例(%)
客户A 11500 0.29 1.57
客户B 11000 0.27 1.50
客户C 9200 0.23 1.25
客户D 6615 0.17 0.90
客户E 6490 0.16 0.89
客户F 6201 0.15 0.85
客户G 5308 0.13 0.72
客户H 5288 0.13 0.72
客户I 5000 0.12 0.68
客户J 4999 0.12 0.68
合计716011.779.762021年年度报告47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七)重组贷款和逾期贷款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重组贷款总额177.43亿元,比上年末减少9.86亿元,在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中占比为
0.44%,比上年末下降0.05个百分点。逾期贷款总额877.2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6.37亿元,在发放贷款和垫款总
额中占比为2.17%,比上年末上升0.14个百分点。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项目(人民币百万元)贷款总额占比(%)贷款总额占比(%)
重组贷款177430.44187290.49
其中:逾期超过90天的重组贷款119900.3094780.25
逾期贷款877252.17780882.03
其中:逾期3个月以内303950.75263380.68
逾期3个月以上至1年349790.87285430.75
逾期1年以上至3年177950.44182070.47
逾期3年以上45560.1150000.13
注:1.重组贷款指经重组的不良贷款。
2.逾期贷款指本金或利息逾期1天或以上的贷款。
(八)抵债资产情况
2021年2020年项目(人民币百万元)12月31日12月31日抵债资产54716180
其中:房产和土地48545940运输工具51740其他100200减值准备7311314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九)贷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2021年2020年项目(人民币百万元)12月31日12月31日期初余额9763784647本期净计提5866076990
本期核销及转出-54840-67110收回已核销贷款52044388
其他-1553-1278期末余额10510897637
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IFRS9)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准备。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于零售贷款和划分为阶段一、阶段二的公司贷款,按照经前瞻性调整后的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等风险参数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划分为阶段三的公司贷款,按照其预期现金流回收情况进行逐笔计提。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以来,本行持续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进行监测与优化,风险预判能力不断加强,贷款减值计提前瞻性和减值管理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六、资本充足率分析
(一)资本充足率
本集团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简称“《资本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监管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的计算范围包括本行以及符合《资本管理办法》规定的本行直接或间接投资的金融机构。报告期内中国银保监会对本集团及本行的各项资本要求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分别为
5%、6%和8%;在上述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还需计提储备资本、逆周期资本和附加资本,其中储备资本要求为
2.5%,逆周期资本要求为0%,附加资本要求为0%。本集团及本行报告期内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
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应分别不低于7.5%、8.5%和10.5%。2021年年度报告49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04%,比上年末提高0.53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10.73%,比上年末提高0.92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3.64%,比上年末提高0.60个百分点。在本行拥有多数股权或拥有控制权的被投资金融机构中,有两家村镇银行共计存在0.88亿元监管资本缺口。本集团及本行资本充足率情况如下: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项目(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本集团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486552456364461921437830一级资本净额577079546320532348507682总资本净额733703698418707472678609核心一级资本491386474747466960450670
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4834-18383-5039-12840其他一级资本90907899647083169860
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380-8-404-8二级资本156624152104175124170935
二级资本扣减项–-6–-8风险加权资产合计5379458509487654258565136410
其中:信用风险加权资产4981119471370350194114738017市场风险加权资产71775670079310189277操作风险加权资产326564314166313344309116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048.968.518.52
一级资本充足率(%)10.7310.729.819.88
资本充足率(%)13.6413.7113.0413.21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杠杆率7.60%,比2021年9月末降低0.02个百分点。本集团杠杆率情况如下:
2021年2021年2021年2021年项目(人民币百万元)12月31日9月30日6月30日3月31日
杠杆率(%)7.607.627.507.07一级资本净额577079589454579531547810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7596574773851677275717753201
关于监管资本的详细信息,请参见本行网站(www.cmbc.com.cn)“投资者关系-信息披露-监管资本”栏目。5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
本行依据《资本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内部资本充足评估体系建设工作,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治理架构,包含风险偏好、主要风险识别和评估、第二支柱资本附加、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等各个环节。本行搭建了内部资本充足配套政策制度体系,明确了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中承担的职责,并通过不断建立健全有效的评估方法和管理程序,确保本行资本管理与风险管理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三)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为应对国内外错综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顺应不断深化的金融改革,进一步加强资本管理,发挥资本的引领作用,促进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本行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和发展战略与业务规划,制定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资本管理规划》(简称“《资本管理规划》”)。《资本管理规划》综合考虑了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资本监管趋势及持续推进战略转型需要等因素,明确了资本管理的原则和目标。本行秉承为股东和社会创造价值原则,以资本管理为引领,合理制定资本规划,加强资本预算与配置管理,强化资本考核约束,推动业务结构的优化调整,促进业务向质量效率型发展,提高资本使用效率,持续完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体系和资本应急管理方案,不断提升资本管理水平。
(四)信用风险暴露
下表列出本集团按照《资本管理办法》计量的信用风险暴露情况。
2021年2020年项目(人民币百万元)12月31日12月31日表内信用风险暴露68773336846439
其中: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263224304232表外信用风险暴露617508717676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2911126861合计752395275909762021年年度报告51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本集团市场风险资本要求采用标准法计量。下表列出本集团于报告期末各类型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2021年2020年项目(人民币百万元)12月31日12月31日利率风险38364227股票风险4911163汇率风险12931937商品风险7468期权风险437交易账户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的特定风险546合计57427448
(六)操作风险资本要求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按照基本指标法计量的操作风险资本要求为261.25亿元。
七、流动性相关指标
(一)流动性覆盖率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流动性覆盖率133.42%,高于监管达标要求33.42个百分点,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充足,抵御短期流动性风险冲击能力较强。
2021年2020年项目(人民币百万元)12月31日12月31日
流动性覆盖率(%)133.42128.37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956827959398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7171637473705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净稳定资金比例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净稳定资金比例104.11%,高于监管达标要求4.11个百分点,可用稳定资金来源较为充足,能够支持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2021年2021年2021年项目(人民币百万元)12月31日9月30日6月30日
净稳定资金比例(%)104.11103.86104.25可用的稳定资金407196640966043897189所需的稳定资金391117439445023738318
八、分部报告
本集团业务分部按照对公业务、零售业务和其他业务分部进行管理、报告和评价,地区分部按照总部、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地区、东北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境外及附属机构八大分部进行管理、报告和评价。
(一)按业务领域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
2021年
12312021年月日项目(人民币百万元)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对公业务44759828668916864零售业务17659827040828082
其他业务65891811707-9346合计690088216880435600
2020年
12312020年月日项目(人民币百万元)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对公业务472406010194622361零售业务15962777118121805
其他业务57986311824-7460合计690020018495136706
注:资产总额不含递延所得税资产。2021年年度报告53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按地区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
2021年
122021年月31日项目(人民币百万元)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总部3060640548484438长江三角洲地区12363802864812634珠江三角洲地区625416184148708环渤海地区1207506202093228
东北地区1542002747-210中部地区50289315868969西部地区616835164342439境外及附属机构365510116363394
地区间调整-868498––合计690088216880435600
2020年
122020年月31日项目(人民币百万元)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总部3268512652218516长江三角洲地区12318142916512330珠江三角洲地区623945197459339环渤海地区1172780226003152
东北地区1419602713-190
中部地区47823215547-1756西部地区57061718374936境外及附属机构377884115864379
地区间调整-965544––合计690020018495136706
注:资产总额不含递延所得税资产。5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九、其他财务信息
(一)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项目情况
1、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本行为规范公允价值计量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加强风险控制,维护投资者及相关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入账估值管理办法》,将部分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计量纳入公允价值的计量范围,并对公允价值的确定原则、方法以及程序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为提高公允价值估值的合理性和可靠性,针对公允价值的管理,本行确定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不断加强对资产、负债业务的估值研究,提升自身估值能力,逐步完善估值模型和系统,强化对外部获取价格的验证。本行对公允价值的计量过程采取了相应的内控措施,实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复核制度,采用公允价值估值流程多重校验、估值结果预警监测等方式。
与此同时,内审部门通过对公允价值的确定范围、估值方法和程序等的监督检查,促进本行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水平。
本行已经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新会计准则。在报告期内完成了金融工具SPPI测试、产品分类、估值、减值测算,按照新会计准则开展公允价值计量。
2、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金融工具
本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衍生金融
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中,债券投资采用如下估值方法:人民币债券估值原则上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估值获得,外币债券市值通过BLOOMBERG系统与询价相结合的方法获得。衍生金融工具估值采用公开市场报价和模型估值的方法,部分客户背景的衍生产品通过市场询价获得,外汇期权业务估值采用系统模型估值方法;衍生金融工具主要是具有客户背景的利率掉期合约以及市场风险基本对冲的
自营利率掉期、外汇贵金属远期、掉期和期权合约。公募基金投资使用市场法估值。票据贴现及转贴现、福费廷、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股权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次级档和可转债等非标准化投资采用模型估值方法,主要估值技术包括现金流折现法、市场法等。
(二)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情况
本集团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情况请参阅财务报表的附注八、14“其他资产”。
(三)逾期未偿付债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存在重大的逾期未偿付债务。2021年年度报告55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54.17亿元,净流入额同比增加2378.19亿元,主要是吸收存款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流入增加、发放贷款和垫款业务现金净流出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为1179.08亿元,净流入额同比增加1102.48亿元,主要是投资收回的现金增加,同时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67.20亿元,净流入额同比减少3586.85亿元,主要是发行同业存单收到的现金减少。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1年2020年变动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417-82402净流入增加237819
其中:吸收存款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3632117479净流入增加355732存放款项现金流量净额
发放贷款和垫款现金流量净额-244767-431147净流出减少186380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现金流量净额18604115683净流入减少97079
向中央银行借款现金流量净额-1260592085净流入减少10469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79087660净流入增加110248
其中:收回投资的现金流入12851171218093流入增加67024
投资支付的现金流出-1228550-1276243流出减少476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672091965净流入减少358685
其中:发行债券的现金流入7665731040440流入减少273867
偿还债务的现金流出-1025490-914743流出增加1107475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其主要原因
2021年2020年
资产负债表12月31日12月31日增幅(%)主要原因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925465208477.69存放银行机构款项的增加
贵金属13189678294.47贵金属原料金的增加
衍生金融资产2746142285-35.06货币类衍生合约规模及公允价值
衍生金融负债2611442675-38.81变动的影响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36221464-93.65买入返售债券及票据的减少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23033491135035.00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放款项的增加
拆入资金64024158371-59.57拆入资金的减少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3648565318-44.14卖出回购债券的减少
应交税费1348522979-41.32应交企业所得税的减少
递延所得税负债247117111.11子公司境外业务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
其他综合收益385-1849上期为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增加
利润表2021年2020年增幅(%)主要原因投资收益1146716019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三项合计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1472440损益的非标投资相关收益减少
-40.61汇兑收益4611147以及市场波动的影响
其他收益285568-49.82政府补助的减少
营业外收入1157161.97营业外相关收入的增加
所得税费用7471604-53.43免税收入增加的影响
少数股东损益472793-40.48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净利润减少2021年年度报告57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十、经营中关注的重点问题
(一)客户存款
报告期内,本行存款稳步增长,成本持续下降。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各项存款总额37484.8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12.20亿元,增幅1.39%,在总负债中占比60.56%,比上年末提高1.12个百分点。其中,结构性存款余额
443.99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257.46亿元,降幅73.91%。核心负债比上年末增加1695.20亿元,增幅5.03%。存
款结构优化推动成本持续下降,报告期内,本行存款成本率2.18%,同比下降0.08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本行经营进一步向基础客群和基础业务回归,通过客群综合化经营、存款分类管理、加强考核引导等多项措施,推动存款规模增长和结构优化。建立协同开发核算和评价机制,促进有效客户新增和低效客户提升。
创新结算与现金管理、供应链行业场景化等产品服务方案,推动低成本结算性存款增长。主动压降高成本结构性存款,持续强化高成本存款管理,引导存款成本率稳步下降。
报告期内,本行境内有余额存款客户数、新开存款客户数均实现同比多增,对公、零售有效客户均保持较快增长。
展望2022年,本行将继续深化客群综合经营,进一步优化考核和激励机制,强化金融科技赋能,促进存款规模增长和结构优化。
(二)贷款投放
报告期内,本行贷款总体保持平稳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贷款及垫款总额40228.3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897.06亿元,增幅4.95%,在总资产中占比59.55%,比上年末提高2.68个百分点。其中,个人贷款比上年末增
加1431.31亿元,增幅9.06%;个人贷款占比42.83%,比上年末提高1.62个百分点。
本行积极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监管要求,深度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一是持续加大对国家重点支持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报告期末,制造业、普惠型小微企业、绿色等重点领域贷款增速均显著高于各项贷款增速。二是积极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大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成渝等国家重点战略区域。报告期末,四大重点区域各项贷款增量占比61.07%。三是积极践行金融让利实体经济,通过贷款利率下调、减免中间业务收费等,切实降低企业负担。
2022年,本行将结合宏观经济形势与改革转型要求,推动信贷业务稳健增长,持续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普惠
型小微企业、中小微客户、住房按揭、绿色金融、高端制造业、乡村振兴、总分行两级战略客户等重点行业企业、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5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净息差
报告期内,本集团净息差1.91%,同比下降23BP。净息差下降主要由于生息资产收益率(4.21%)降幅较大,同比下降32BP;其中贷款收益率(4.96%)同比下降39BP。生息资产收益率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
一是本行持续优化客户结构,降低信用风险,加大对战略客户和高评级客户的信贷投放,同时,收益水平相对较高的房地产开发贷款规模有所下降;二是LPR连续下调推动贷款利率下降,1YLPR已累计下调超50BP,本行各项贷款中小微贷款占比较大且不断加大投放力度,而小微贷款久期较短、重定价较快,对贷款收益率产生较大影响;
三是本行积极落实国家减费让利政策,加大对制造业、绿色信贷、乡村振兴、普惠金融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四是本行调整与优化投资业务结构,回归业务本源,信用风险较高的信托及资管计划投资规模下降。
与此同时,本行积极主动开展资产负债管理,推动资产负债结构优化,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资产收益率下降带来的影响:一方面优化资产结构,信贷资产在生息资产中的日均占比同比上升1.14个百分点;另一方面扩大核心负债增长,压降高成本结构性存款,优化存款结构,加强存款成本管理,存款成本实现连续两年下降。
展望2022年,本行将持续深化改革转型,多措并举加强净息差管理。资产端,进一步提高信贷资产在生息资产中的占比,优化信贷业务结构,加强客户综合定价管理,突出价值引导;同时,根据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波动,合理配置债券投资和同业资产,优化期限结构,提高收益水平。负债端,将夯实客户基础作为首要目标,将核心负债作为战略导向型业务,加大低成本结算性存款拓展力度;加强高成本负债的管控,多渠道筹措资金,合理配置和安排同业负债和发行债券等资金的规模和期限结构。
(四)不良资产的生成和清收处置
本行强化信用风险管控,严格授信准入,提升预警能力,主动退出风险客户,防控新增风险,2021年不良贷款生成率22.26%,同比下降1.37个百分点。从业务类型看,公司、零售业务不良贷款生成率均同比下降。
本行持续加大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力度,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资源配置、强化专业处置等措施,逐步提升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成效。报告期内,本行共清收处置不良资产974.75亿元,其中不良贷款清收处置839.12亿元,按照处置方式划分,核销348.58亿元、转让221.15亿元、现金清收114.18亿元、不良资产证券化74.84亿元、抵债等其他方式清收处置80.37亿元;非信贷不良资产清收处置135.63亿元。同时,本行加强已核销资产清收管理,坚持“账销案存、权在力催”原则,报告期内收回已核销贷款52.04亿元。
本行坚持严格资产分类,审慎计提减值准备,不断提升风险抵补能力。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减值准备余额1051.0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4.71亿元;拨备覆盖率145.30%,比上年末上升5.92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
2.60%,比上年末上升0.07个百分点;信贷成本31.49%,同比下降0.61个百分点,主要是报告期内本行资产质量稳步改善。
2不良贷款生成率=本期新生成不良贷款/期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3信贷成本=当期贷款及垫款减值损失/((期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期末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2)。2021年年度报告59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2年,本行将巩固“四梁八柱”风险内控体系,严格统一授信和行业限额管理,持续优化资产结构,深化授信
审批体制改革,完善信贷制度体系建设,积极防控重点领域风险,提升预警的有效性和前瞻性,实现风险客户早预警、早排查、早退出。同时,继续严格资产风险分类,审慎计提减值准备,优化资产保全机制,分类施策、专业专注加快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确保资产质量持续改善。
(五)房地产行业风险管控
2021年下半年以来,受多因素叠加影响,房地产行业前期累积的风险开始显现,部分高杠杆房企出现资金链问题。自2021年9月底开始,房地产相关调控政策趋于温和,金融支持力度明显增加,房地产市场逐步趋于稳定,房地产行业风险总体趋于收敛。本行高度重视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严格贯彻执行监管要求,按照“严准入、优结构、强管理、提质量”的总体原则,防微杜渐,完善各项制度,全面提升全流程信贷管理能力。2021年末,本行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规定计算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满足监管要求。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对公房地产业授信业务余额4734.44亿元(含贷款、表外授信、标准债权投资、非标债权投资、债券投资等业务),比上年末下降1169.47亿元,降幅19.81%。其中,房地产业贷款余额3603.02亿元,占比76.10%,比上年末下降787.98亿元,降幅17.95%;保函等表外授信业务余额105.21亿元,比上年末下降90.81亿元 ;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CMBS)及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BS)业务余额507.92亿元,比上年末下降
59.72亿元;同业投资398.93亿元,比上年末下降151.53亿元;房地产企业债业务余额82.61亿元,比上年末下降
69.03亿元。本集团房地产贷款、保函及非标投资业务主要投入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主要集中在一、二线城市,
且以项目土地、在建工程抵押,追加项目公司股权质押和集团担保,抵质押物整体足值,房地产项目风险总体可控。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对公房地产不良贷款率2.66%,比上年末上升1.97个百分点。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房地产相关净值型理财、委托贷款、合作机构主动管理的代销信托、主承销债务融资工具等业务余额875.85亿元,比上年末下降270.46亿元,降幅23.59%;其中,净值型理财余额403.73亿元,主要投向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BS)业务及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CMBS);代销业务余额95.56亿元,比上年末下降55.20亿元;债券承销业务余额301.2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1.32亿元;委托贷款余额75.32亿元,比上年末下降
7.00亿元。
2022年本行将继续高度重视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严格贯彻执行监管要求,按照“稳总量、调结构、强管理、控风险”的总体原则,严格实行城市和客户的准入管理,加快结构调整,积极支持优质房企开发贷款和并购贷款投放,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支持力度,有效化解出险客户和项目。预计在宏观经济和房地产政策趋稳的背景下,本集团房地产领域资产质量整体可控。
(六)资本管理
报告期内,本集团以“提升效率、创造价值,加强约束、优化结构,强化内生、合理补充”作为资本管理原则,在满足监管要求、提高风险抵御能力的基础上,本集团深化结构调整,强化战略业务与重点区域发展,充分保障信贷投放,推动各项业务平稳有序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04%、10.73%、13.64%,分别比上年末提升0.53、0.92、0.60个百分点,均有所改善。6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行根据资本规划和业务发展情况,有序推动外部资本补充。2021年4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300亿元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优化了资本结构,增强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2021年四季度,本行入选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第二组名单,适用0.5%的附加资本要求(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以及0.25%的附加杠杆率要求,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入选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标志着本行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服务实体经济和防控金融风险方面要承担更大的责任和义务。本行将牢固树立资本节约理念,持续深化资产负债结构调整。同时持续完善资本补充机制,提高资本内生积累,合理规划外部融资,提升全行资本充足水平,为业务稳定增长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十一、主要业务回顾
(一)公司银行业务
本行公司业务深入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聚力客群分层分类经营和产品创新,资产负债规模平稳增长、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客群基础逐步夯实,公司业务整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报告期内,本行公司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23.19亿元,占本行营业收入的45.34%;其中,非利息净收入102.43亿元,占本行非利息净收入的
26.94%。本行对公存款日均30454.96亿元,比上年增加689.65亿元,增幅2.32%;对公存款结构持续优化,活期
存款日均占比42.43%,比上年提高了2.48个百分点;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余额在对公存款中占比
0.87%,在同业中继续保持较低水平;对公存款成本持续压降,对公存款平均成本率2.15%,同比下降0.09个百分点;本行对公贷款余额22999.4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65.75亿元,增幅2.07%;对公有效客户4数13.55万户,比上年末增加2.10万户,增幅18.35%。
1、积极落实国家战略部署,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本行积极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支持实体经济、民营经济的政策导向,聚焦重点领域,着力融入国家战略,持续加大绿色金融、乡村振兴、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绿色金融综合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报告期内,本行坚定贯彻落实国家低碳转型战略,积极响应绿色产业政策导向,持续加大对绿色低碳领域金融支持,提升绿色金融综合服务能力。一是重点聚焦能源结构转型、传统行业节能减排、低碳技术创新、碳权及碳汇交易、生态保护、国际业务等领域,以战略客户营销为切入点,逐步扩展推广。
二是持续丰富完善“绿投通、绿融通、绿链通、绿营通”产品体系,综合运用基础信贷、交易银行、投资银行、供应链融资等产品模式,满足细分客群的多层次需求;创新推出“光伏贷”“减排贷”等产品,有效支持企业低碳转型发展。报告期内,本行助力13家企业成功发行绿色债券110.64亿元,包括绿色票据、碳中和债、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品种,并成功发行市场第一单碳中和资产支持票据。三是积极布局碳金融市场,作为首批服务全国碳市场的银行,为会员企业提供交易结算、功能扩展等优质基础服务,全方位提升客户体验;持续加强碳金融产品探索创新,依托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成功为三家央企集团下属发电企业发放碳排放权担保贷款,实现了全国市场首批碳排放权担保业务落地。
4对公有效客户:指近12个月对公存款日均≥10万元的对公客户。2021年年度报告61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绿色信贷余额1073.1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46.48亿元,增幅103.76%。凭借在绿色金融领域的突出表现,本行荣获2021年度每日经济新闻“年度绿色金融奖”、21世纪经济报道“低碳银行奖”、金融时报“最佳绿色金融服务银行”、中国能源报“低碳创新社会责任企业奖”等多个奖项。
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报告期内,本行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坚决贯彻落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强化体系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加大乡村振兴领域资源投入。本行聚焦“农业”“农村”“农民”三大领域,持续进行模式探索和产品创新,推出“光伏贷”“农牧贷”“农贷通”“E农通”等场景化服务方案,精准服务核心企业集团、广大农户和中小微企业;通过供应“金融e”系列产品以及其他定制化供应链产品,进行涉农客户的批量开发;多家村镇银行共同开发了“党建+金融”“整村授信”“农资融资”“名单制授信”等业务模式
34个,“引领贷”“家园贷”“兴农贷”“农金直通车”等专属产品84个,覆盖村、区、街道500余个。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人民币涉农贷款余额3164.1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5.27亿元,脱贫地区贷款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贷款均实现较快增长,并助力10家企业成功发行乡村振兴债券73.60亿元。
制造业综合服务持续提质增效。报告期内,本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相关精神,积极把握制造业发展动能新旧转换的历史机遇,在合理压降钢铁有色、石油化工、纺织造纸等传统过剩及落后产能的同时,重点聚焦高技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基础再造、“专精特新”企业等重点领域,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努力实现制造业贷款规模稳健增长,推进信贷投放结构持续调整优化,全力支持智能制造、绿色制造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本行着力加大制造业信贷投放,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一是明确金融服务的重点方向、目标客群和营销策略,提升精准服务水平;二是重点支持具备技术密集特点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加大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推动产业链补链强链及产业布局调整优化;三是持续完善并购、银团和发债产品运用,创新推出“易创贷”系列产品,加大对制造业产业整合、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制造业贷款余额3466.8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62.78亿元,增幅15.41%;在本行对公贷款中占比15.07%,比上年末提升了1.74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2680.9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328.91亿元,增幅13.98%;制造业信用贷款余额710.3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9.80亿元,增幅33.89%。
2、开展公司业务营销体系改革,优化分层分类客户服务体系
面对外部经济环境复杂多变,行业监管政策逐步趋严,银行同业竞争日趋白热的严峻形势,本行公司业务亟需回归本源,过去的营销服务体系已成为发展瓶颈,难以为继。客群分层方面,分层体系不清晰,缺乏有效的组织支撑;客群经营方面,经营深度不够,缺乏分支行协同服务客户的机制安排;客群服务方面,尚未形成专业岗位体系,专业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原有的营销模式和服务体系已经不能满足客户服务需求,亟需通过改革打破发展禁锢。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主动应对外部市场和监管环境的新变化、新挑战,通过实施公司业务营销体系改革,建立了涵盖战略客群、机构客群、基础客群的分层分类、专业专注的对公客户分层服务体系。战略客群做深做透、机构客群做专做强、基础客群做大做广,并通过生态圈、产业链形成从战略客群、机构客群到基础客群的有效拉动与拓展,机构客群的健康发展与基础客群的夯实带来负债结构优化,又为服务战略客群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形成良性经营闭环。6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战略客群营销服务模式全面转型。报告期内,本行全面变革战略客户服务机制,组建战略客户部打造“以客户为中心”的战略客户服务新模式。开展“总对总”营销,有效解决单兵痛点,提供分层化、一体化、专业化服务;实施“一户一策”研究,制定综合服务方案,实现齐产品、整链条、全生态开发,全面提升服务层级;创新“账户规划”工具,开发“及时雨”系统,打造“五位一体”作业模式,形成特色服务机制;压实第一道风险责任,提升贷中管理水平,强化贷后监控力度,构建战略客户新型风控体系。
新的战略客户服务机制运行一年以来,实现了“五个转变”。一是服务理念的转变,由以银行为中心转变为以客户为中心。二是服务体系的转变,由各自为战转变为总分支一体化、协同服务的理念。三是营销机制的转变,由散点营销转变为分层营销、协同营销。四是服务方式的转变,由产品输出转变为生态构建,从单纯比价格、比产品,转变为“互为客户、互为生态”的合作体系。五是风险防控的转变,由前轻后重转变为第一道风控,客群部门压实第一道风控责任,实现了客户感受和经营业绩的“两个提升”。
报告期内,本行依靠战略客户服务,形成业绩提升“压舱石”;延伸战略客户上下游,打造业务协同“供应链”;
超越战略客户传统模式,构建互为客户“生态圈”;不断提升战略客户服务能力,重塑客户旅程、提升客户体验、创造客户价值。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总行级战略客户332户,存款日均6569.53亿元,比上年增加953.91亿元,增幅
16.99%,贷款余额5470.8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49.76亿元,增幅21.01%;分行级战略客户1084户,存款日均
3492.35亿元,比上年增加339.46亿元,增幅10.77%,贷款余额3415.1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24.65亿元,增幅
18.15%。通过战略客户带动新增代发工资签约182户,带动个人客户数新增13.54万户;带动消费贷业务实现新增
获客2.62万户,提款金额44.95亿元;实现联名信用卡新增发卡42.56万张。
地产行业战略客户方面,面对下半年以来房地产行业市场下行、风险抬升的形势,本行一方面积极应变,推动客户结构优化,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提升优质客户综合开发与链式开发;另一方面,强化存量项目管理,一户一策推动风险化解,全力配合各地政府“保稳定、保民生”。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房地产业对公贷款3602.38亿元,比上年末减少787.89亿元;在本行对公贷款中占比15.66%,比上年末下降3.82个百分点。
基础客群经营扎实推进。本行持续加强公司基础客群建设,围绕战略客户供应链、资本链,以及产业园区、要素市场平台,大力推行链式、聚类的批量获客模式;不断细化、深化基础客群分类开发,针对园区客群、科创客群等细分客群全周期、全场景、全生态金融及非金融服务需求,推出了“园易”“易创”系列产品体系,客户拓展取得较好成效。本行推出企业开户e产品,实现数据多跑路、客户少跑腿、信息多共享、资料少填写,显著提升企业开户效率。报告期内,本行新增对公非零客户70359户,其中新开基本户占比63.10%。依托信融e、票融e、采购e、赊销e等线上供应链金融产品,服务链上中小、小微企业客户30768户,同比增长104.6%。2021年年度报告 63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依托“萤火计划”,本行推进成立科创股权投资基金,为高成长科技创新型企业打通资本市场、链接业务资源、提供金融支持、培育发展机会,不断优化升级投贷联动业务模式,提供“商行+投行”综合服务。截至报告期末,“萤火计划”累计签约客户1973户,比上年末增加703户;同时,苏州科创基金正式设立,并完成2笔萤火客户股权投资项目落地实施。
报告期内,本行将北交所“专精特新”客群作为服务中小科创企业、落实差异化经营和打造中小服务特色的立足点,快速扎实推进客群开发、深耕与经营,全方位挖掘专精特新企业的金融需求,瞄准中小企业在发展壮大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和痛点,制定包括融资(债权融资、股权融资)、融智(战略咨询、经营提升)以及融技(科技赋能、技术升级)的独具专业性和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方案。同时,创新推出了包括“易融通、易投通、创慧通、创富通”等四大系列产品的“民生易创”专属产品包,集成了标准化专项信贷产品“易创贷”、认股权融资、并购贷、股权直投、PE贷、员工股权激励、定增投资、可转债投资等众多契合客户创新和成长属性的金融产品,覆盖企业成长全周期、全场景、全生态。截至报告期末,在本行首批以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北交所上市公司和创新层挂牌企业为主要构成的5658家目标客群中,已完成客户营销2586户,整体营销触达率45.71%,累计开户企业1374户,开户率
24.28%。
3、持续推动产品体系创新,提升客户专业服务能力
交易银行产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夯实基础结算业务,大力推广跨行现金管理,持续丰富招投标、代发薪、农民工工资监管等结算场景,创新推出智能通知存款,不断优化法人账户透支等产品功能。本行结算与现金管理存款年日均14681.20亿元,比上年增加2977.25亿元,增幅25.44%。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推动国际结算便利化措施落地,升级和推广智能化产品,提升国际业务产品的客户服务能力。聚焦资本项目,以外汇政策服务、效率优势提升外币存款。截至报告期末,外币存款余额319.64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39.46亿美元,增幅14.08%。
报告期内,本行不断优化保函流程,迭代升级电子保函,强化保函业务风险防控。全行共开立电子保函5357笔,占全部保函的46.68%,业务金额93.79亿元,同比增长49.31%。丰富票据产品货架,优化银票自助贴现产品,实现商票贴现线上化,提升客户体验。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票据贴现余额2806.0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27.96亿元,增幅23.18%。
投资银行定制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报告期内,本行强化对并购、银团等成熟产品的细分场景应用推广,聚焦国企改革、产业整合、控股增资等核心场景,不断丰富和完善作业模式、作业机制。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并购贷款及并购银团贷款1469.39亿元,实现当年投放规模603.92亿元,比上年增长45.70%;境内银团贷款876.26亿元,实现当年投放规模350.02亿元,比上年增长125.05%。报告期内,本行完成各类债券承销规模3176.25亿元,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承销发行规模2960.70亿元。6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零售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坚定不移地将零售作为优先发展的长期性、基础性战略业务,围绕全行五年发展规划,通过细分客群深度经营、丰富产品与服务体系、科技赋能数字化转型、打造强大总行能力、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五大核心策略,持续强化本行零售业务市场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本行零售业务利润总额280.82亿元,同比增长28.79%;零售业务营业收入704.08亿元,同比减少1.09%,占本集团营业收入41.71%,同比上升3.22个百分点(在本行对公及零售营业收入中占比44.82%,同比上升3.71个百分点)。其中,零售利息净收入546.59亿元,同比增长0.27%,占零售营业收入的77.63%;零售非利息净收入157.49亿元,同比减少5.52%,占零售业务营业收入的22.37%,占本行非利息净收入的41.42%。报告期内,本行实现零售财富管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68.38亿元,同比增长9.27%,占零售非利息净收入的43.42%,其中代理基金收入22.25亿元,代理保险收入9.28亿元,代理理财收入36.21亿元;实现零售银行卡手续费收入105.92亿元,同比增长0.83%。
零售客户及管理客户总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零售客户数511013.78万户,比上年末增长5.41%。其中,有效及以上零售客户468.98万户,比上年末新增41.03万户。全年新增有效新客41.32万户,新客有效率9.30%,同比提升3.85个百分点;新客带来AUM新增1289.46亿元,增幅18.80%,占全年AUM增量54.51%。
零售高评级客户数242.59万户,比上年末增长19.90万户。其中,存量高评级客户保有率77.59%。贵宾客户数
344.57万户,比上年末增长32.49万户。零售贷款客户数270.88万户,比上年末增长32.51万户。
私人银行达标客户数38545户,比上年末增长4803户,增幅14.23%;私人银行达标客户金融资产管理规模
5321.6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564.19亿元,增幅11.86%。
信用卡累计发卡6426.88万张,比上年末增长4.21%;信用卡客户4487.89万户,比上年末增长4.13%;信用卡与借记卡交叉客户1875.18万户。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管理零售客户总资产620926.6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89%。其中,悠然及以上客户金融资产17198.0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97%,占全行管理零售客户总资产的82.18%。零售储蓄存款8087.4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646.23亿元,增幅8.68%。其中,结构性存款182.85亿元,比上年末减少247.63亿元,存款结构更加健康。
零售小微金融资产4984.5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78.26亿元。其中,小微个人存款1998.2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43.46亿元。
5 零售客户数:指客户状态正常的个人客户(含I、II、III类账户)、纯信用卡客户、小微企业法人客户。
6管理零售客户总资产统计口径新增本行零售客户持有的三方存管保证金和家族信托产品;同时调整保险产品统计口径并与承保公司系
统余额核实更新。2021年年度报告65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零售理财产品9372.6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7.53%,个人理财产品销售额33086.45亿元,同比减少5.95%。
报告期内代理非货币公募基金销售额1566.56亿元,同比增长6.11%;代理保险保费140.36亿元,同比减少
27.51%。
零售贷款与质量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零售贷款及信用卡透支业务合计17479.5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57.65亿元,在本行各项贷款中占比43.45%,比上年末提升1.91个百分点。
小微贷款6007.5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769.65亿元,增幅14.69%;其中,小微法人贷款369.6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6.15亿元;小微个人贷款5637.8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643.50亿元。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75048.1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64.61亿元。
信用卡贷款余额4720.7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97.68亿元;实现交易额26054.39亿元,同比增长0.27%。交易笔数15.87亿笔,同比增长12.30%。按揭贷款余额5921.9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06.17亿元,增幅15.76%。非按揭消费贷款余额948.40亿元。
依托大数据与线上化技术,研发设计“农贷通”农户专属信用贷款产品,强化普惠金融与乡村振兴的融合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农贷通”余额2.37亿元;加快光伏贷线上作业模式推广,使全国分布式光伏农户能够轻松享受便捷、高效的普惠金融服务。
优化升级车车卡、女人花卡等重点产品,发行Visa奥运卡、运动主题卡,拓展年轻卡、文化主题卡,紧盯目标客群打造明星产品;发行民生长三角畅卡银联无界信用卡,探索更有针对性、更具特色的区域服务;建设特惠场景,在全国105座城市拓展200个特惠商圈,扩大品牌声量,有效拓展与维护属地优质客群。
聚焦优质重点客群,优化结构推进消费金融转型。优化按揭额度管理,重点支持全行战略房企,推进按揭业务稳健发展。非按揭消费贷款业务持续围绕优质单位开展批量获客,通过数据与技术创新、营销模型变革,实现存量客户的主动授信与精准营销,通过非按揭消贷营销优质企业员工8.3万户;加大对手机银行申请渠道的流程优化,全面提升客户体验;加速生态场景消费金融业务的创新和布局突破。
报告期内,零售资产质量持续呈现良好、稳定态势。截至报告期末,零售(含信用卡)不良贷款8286.71亿元,比上年末减少26.94亿元,零售不良贷款率1.65%,比上年末下降0.31个百分点。零售(含信用卡)关注类贷款9
181.83亿元,关注贷款率1.04%,比上年末下降0.33个百分点。报告期内本行新生成零售不良贷款(不含信用卡)中
抵质押贷款占比达68.66%,上述抵质押贷款期末余额52.68亿元。
小微贷款不良贷款率102.13%,比上年末下降0.69个百分点,降幅明显。2021年以来本行新发放小微贷款不良率0.20%,新增业务客群质量明显提升。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2.29%,比上年末下降0.80个百分点。
7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统计口径不含贴现与转贴现业务。
8-10零售(含信用卡)不良贷款、零售(含信用卡)关注类贷款、小微贷款不良贷款率均为集团口径,不含小微企业法人贷款。6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信用卡不良贷款139.24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2.56亿元;信用卡贷款不良率2.95%,比上年末下降0.33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90.63亿元,比上年末减少39.48亿元;关注贷款率1.92%,比上年末下降0.89个百分点。不良与关注均实现额、率双降。
本行按揭贷款不良贷款率0.26%,比上年末上升0.04个百分点。非按揭消费贷款不良贷款率0.94%,比上年末上升0.35个百分点,非按揭消费贷款中新型消费金融民易贷不良贷款率0.46%,比上年末下降0.37个百分点。
客群开发与经营
经营持续向基础客群和基础业务回归,重塑获客、激活、提升、留存、推荐为一体的客群经营标准旅程,打造新客“百日”经营周期,按照促活跃、促提升、促转化三步骤,逐步实现客户经营全面旅程化。
报告期内,新增零售个人客户(不含纯信用卡客户)444.31万户,登船率18.83%,有效及以上层级达标率
12.28%。配套发行主题借记卡,聚焦薪资、商户、老年、准养老、女性、运动等细分客群深度经营。推出特色鲜明
的养老年金、定额终身寿产品,推出“悦想算算”计算器,设计基于养老缺口的资产配置方案,报告期内老年客群增长119.03万户;启动运动特色场景生态建设创新孵化,开展线上私域流量经营,探索批量引新、用户转化的特色客群经营模式。
发力一体化协同,深入推进行内客群、产品条线联动协作,其中代发业务新获客数达102万户,新增代发工资企业1.55万户,增幅24.92%。优化“贷发借”“借发贷”系统功能及转化效能,升级借贷双卡同申、同制、同寄的联发模式,深入推进零售客户综合开发。截至报告期末,信用卡与借记卡交叉客户累计1875.18万户,双卡互持率达
58.10%,比上年末增长0.74个百分点。
搭建共享经济行业代发平台,打造集薪资代发、人力管理、税务、福利、报销等于一体的企业综合服务平台;
针对共享经济行业灵活用工群体,聚焦绩效发放合法合规痛点和企业降本增效诉求,上线完整金融服务解决方案,落地10个大中型项目合作,在细分场景提供特色服务。
推进私银与财富客群经营模式转型,建立差异化分层服务体系,打通私银与财富客群进阶路径,加快实现核心客群扩量提质。对于财富客群,通过打造产品配置标准化和客户服务标准化的模式,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触达方式,持续深化客户经营;对于私银客群,打通财富与私银产品货架,整合全行稀缺资源定制有竞争力的产品,升级家族信托业务体系,打造差异化的非金权益,提升客户体验;对于超高净值客群,贯彻公私联动服务机制,打造企业家客群专属服务体系。全面深化财富管理革新3.0项目导入,明确私银中心定位,优化财富团队管理和培养机制。2021年年度报告67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迭代信用卡全民星计划客户成长体系,做大成长型客户、星级客户11。截至报告期末,信用卡星级客户规模达到
1830.34万户,30天活跃率高出全量有效客户平均值31个百分点,户均净收益是全量有效户户均净收益的7.74倍。
梳理优化信用卡客户生命周期经营策略,本年新户中消费稳定型客户12占比87.73%,同比提升2.41个百分点。
升级流失前置管理,上线流失预警客户促刷经营节点,进一步唤醒存量沉睡户,减少有效客户流失。截至报告期末,信用卡有价值客户销挽成功率比上年末提升6.34个百分点。
产品、服务与渠道建设
深耕细分领域,打造稳健的私银及财富新品牌。
打造品类齐全、质量突出、客群匹配、品牌鲜明的私银及财富产品货架,以投研驱动为客户甄选优质投资机会,区分不同客群特色需求进行差异化资产配置。公募基金、净值理财双双发力,做实私银与财富客群资产配置坚实底仓。
以“民生磐石”“FOF系列”为盾,以“民生智远”为矛,合力打造公募基金领域竞争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募基金存续规模1719.8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0.58%。
“民生磐石”系列贯彻“专业严选、独家定制”模式,优选各机构最知名的“固收+”基金经理定制产品,并通过线上售后陪伴专区持续优化客户投资体验。截至报告期末,“民生磐石”存续规模645.4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145.63%,服务客户超29万人;公募FOF系列持续巩固市场优势,在报告期内资本市场呈现高波动、高分化的背景
下有效发挥兼顾收益、平滑波动的优势,为客户提供了基金配置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存续规模达到489.2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8.18%。
推出全新“民生智远”系列,践行长期投资理念,精选市场头部管理人定制三年持有期产品。深度聚焦权益、量化和结构化私募资管产品,积极探索定制化发行,满足客户多元化投资需求。
保险业务持续布局期交保险,巩固长期价值优势,为客户带来全生命周期风险保障,其中10年期及以上期交产品规模占比59.43%;加强保险金信托及家族信托的推动力度,着力满足高净值客户的财富传承需求。
11星级客户指在客户价值体系内达到一定标准的优质客户。
12消费稳定型客户指千禧一代、女性、高学历目标客群。6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加速基础产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零售基础产品竞争力。
响应国家金融支持大湾区建设的号召,搭建“跨境理财通”平台建设与服务体系,本行作为首批“跨境理财通”试点银行,于2021年10月19日正式开展对客服务。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跨境理财通”办理资金跨境汇划金额市场份额占比23.49%。开展零售基础产品优化提升:搭建电子社保卡平台,实现大额存单撮合转让,升级三方存管系统,拓展国债购买渠道,优化到期兑付提醒等。
持续整合创新支付场景。与银联云闪付探索在网络支付四方模式下的信用卡创新合作,基于云闪付的平台化能力,消除支付服务壁垒,共同研发并落地更加标准、统一、便捷的移动支付产品,上线全民生活APP云闪付体验版,共享超3000万家商户资源,超1000个移动支付服务场景,提升整体金融服务水平。
聚焦结算场景开发。拓展小微商户经营平台方合作、结算行业应用、三方收单合作,以基础账户及支付服务,实现小微结算客群新增22万余户。
丰富、完善支付体系,联合头部电商平台、第三方支付机构连续开展信用卡营销活动促进用卡。以周周刷赢双重礼、月月刷兑个性礼、领取消费金券、抽万元红包等活动形式,促动客户主动绑卡和持续用卡;联合各卡组织做大做强移动支付场景,推出银联商超满减、JCB双标卡盒马购物满减、Visa和万事达卡境外电商满减等活动,全面提升持卡人支付消费热度。截至报告期末,信用卡电子支付业务13交易规模5028.02亿元,同比增长32.09%;交易笔数12.48亿笔,同比增长28.09%。
推出小微客户专属APP服务,提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一站登录、“融资+结算+财富”一站服务、“线上+线下”一站对接、“企业权益+家庭礼遇”一站升级、“场景切换+客户旅程”一站融合的“五位一体”移动式便捷服务,积极开展与各类政府、平台以及先进数据企业合作,持续拓宽数据来源,丰富信用贷款服务支持。
搭建覆盖全客群、具备行业竞争力的客户权益体系。打造金融资产、权益等级适配的金融及非金融权益产品货架,回馈客户优质的权益服务与体验,提升客户综合贡献和忠诚度。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非凡礼遇(17项权益)、V+会员、客户行为激励、借记卡积分商城、权益营销活动上线推广。全新“非凡礼遇”贵宾权益体系包括“非凡出行”“非凡康养”“非凡运动”“非凡生活”四大版块内容,细分客群层级构建差异化服务,为高净值客户提供市场稀缺的渠道资源,并依托全行整体战略平台搭建企业家客群综合服务体系。
加强科技赋能,提升客户体验。优化个人账户服务旅程,个人开卡及签约服务效率提升40%,开卡签约旅程NPS(净推荐值)提高11.5个百分点,基础产品开卡签约率保持在70%,实现个人账户客户体验和客户粘度双提升。
大力推广民生云·代账,上线10余家头部SaaS记账平台方,赋能代记账行业数字化转型。加强客户体验监测体系建设,扩大监测覆盖范围,新增14条个人客户旅程纳入监测,监测旅程达31条,部分服务渠道评价机制由T+1优化为T+0,数字化客户体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13 电子支付包括快捷支付、移动支付、全民生活APP支付、网关支付。2021年年度报告 69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网点转型提升加速推进。提升厅堂及门店综合化服务体验,升级厅堂一体化模式,完成全行厅堂运营作业管理、人员管理、风险管理职能由运营条线向零售条线的划转,形成厅堂“一盘棋”的客群经营和管理格局。围绕3大业务板块,从规模、效益等6个维度,设计40余项指标,构建网点效能评价体系,强化过程管控、效能评估对结果指标达成的促进作用,通过过程监测督导提升网点效能和产能结构。截至报告期末,全行社区板块金融资产余额比上年末增加537.06亿元,增幅17.06%;储蓄存款余额1261.9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0.15亿元,增幅10.52%;
有效及以上客户数共96.28万户,比上年末增加8.63万户,增幅9.85%。
物理分销渠道
本行在境内建立高效的分销网络,实现了对中国内地所有省份的布局,主要分布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区等区域。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销售网络覆盖中国内地的132个城市,包括140家分行级机构(含一级分行41家、二级分行90家、异地支行9家)、1193家支行营业网点(含营业部)、1078家社区支行、136家小微支行。
(三)资金业务
2021年,本行同业及金融市场业务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落实“新理念、新定位、新方式”的转型目标,巩固为全行客群服务的金融市场产品平台定位,打造回归本源、顺势而为的可持续发展方式。
1、同业客群经营持续推进
报告期内,本行围绕“同业客群综合经营”的理念,对同业客群进行了规范、有序、深入的开发。一是强化总分行的团队营销能力,为同业客群提供融资服务、投资交易、渠道代销、个人财富等全产品综合金融服务;二是强化同业客群的风险管理能力,以全行“经营主责人”制度改革为契机,将同业客群风险管理前置,明确风险管理职责与流程;三是强化科技赋能同业客群营销,同业e+平台2.0版正式上线,为同业客户提供更加专业的数字化营销、投资和交易服务。截至报告期末,同业e+平台签约机构1129户,注册用户2300人,报告期内,平台线上资金业务交易额达到9416.77亿元。
2、金融市场产品经营协调发展
(1)同业资产负债业务
本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持续优化同业资产结构,增强同业负债稳定性,压降同业负债成本,实现同业资产负债的稳健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同业资产规模2661.69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3.00%;
同业负债规模(含同业存单)18088.83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67%;报告期内,发行同业存单405期,累计发行规模7168.20亿元;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发行同业存单4975.58亿元,比上年末减少30.31%;同业活期存款余额
3495.9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57%。
报告期内,本行同业负债规模保持稳定,受市场原因影响,结构上同业存单比例有所下降,同业存单占比由
38.81%降至27.51%。同业存单发行节奏与市场保持一致,抓住年末有利时机,扩大发行规模,对调整同业负债结构,合理控制同业负债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7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金融市场业务
固定收益业务方面,为规范和加强债券相关业务,提升综合效益,有效防范风险,本行坚定推进债券投资业务的深化改革。通过搭建市场化、专业化的固定收益服务平台,打造了涵盖投资、交易、销售、代客等业务的一体化民生固定收益品牌。持续提高投资交易能力,加强服务客群需求,提升资产流动性,提高投资盈利性能力。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债券资产规模1.90万亿元,其中,人民币债券资产规模为1.80万亿人民币、外币债券资产规模145.22亿美元;报告期内,全行一级市场债券销售规模4550.01亿元。
外汇业务方面,为积极倡导客户汇率风险中性的理念,本行主动引导企业客户将避险保值作为汇率风险管理的核心目标,通过加强外汇避险产品研发,为企业客户提供更加丰富的汇率避险工具,通过完善代客外汇业务系统,持续提高对企业客户外汇避险的服务效率。持续提升境内外汇衍生产品定价和做市交易能力。报告期内,银行间外汇市场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量12979.89亿美元,同比增加3625.04亿美元,增幅38.75%;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量1824.42亿美元,同比增加824.75亿美元,增幅82.50%。
贵金属业务方面,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积极提升客户体验,搭建并更新迭代了“民生黄金银行”,能够提供线上线下互通的黄金产品和服务,打造了集“实物、积存、投资、交易、理财和融资”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平台。报告期内,本行贵金属业务黄金竞价交易量(含自营及代理业务)549.31吨,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2064.22亿元;黄金询价交易量782.25吨,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2927.78亿元;白银竞价交易量(含自营及代理业务)7236.80吨,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381.75亿元。以交易金额计算,本行为上海黄金交易所银行间前十大交易商,也是上海期货交易所最为活跃的自营交易商之一,亦是国内重要的黄金进口商之一。
结构性存款业务方面,本行持续完善产品体系,可售产品标的达40余款,期限覆盖7天至3年。积极响应绿色金融号召,创设“民生银行ESG”系列指数,成功发售国内市场首款挂钩ESG主题指数结构性存款产品。同时,全面降低结构性存款负债成本,报告期内,发售结构性存款产品均符合存款利率自律机制要求,促进结构性存款业务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3)资产托管业务
本行秉承“以客户为中心”服务理念,贯彻落实托管业务“有取有舍,高质量发展”理念,主动调整业务结构,重点发展长周期高收益托管产品,托管业务结构逐步向公募基金、保险资金、净值型理财等倾斜。截至报告期末,重点产品规模2.54万亿元。一是开展公募基金主动营销工作,促进跨市场ETF基金、互联网类公募基金等创新产品成功落地。截至报告期末,公募基金托管规模1.12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464.35亿元,增幅44.95%,位居行业前列;报告期内,实现公募基金托管业务收入7.09亿元,同比增加2.33亿元,增幅45.82%。二是加快城、农商行理财和保险资金托管营销,新上线20家银行净值型理财。三是保险资金全托管客户达到29家,增幅26.09%。截至报告期末,全行托管规模11.09万亿元,实现当年托管业务综合创利57.63亿元。2021年年度报告71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养老金业务方面,本行紧密围绕国家养老金体系战略布局,高度重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养老金业务发展,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资格延续审查及现场检查,顺利延续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企业年金托管人业务资格,不断提升年金业务履职服务能力,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客户提供优质的养老金管理服务。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企业年金托管规模455.46亿元,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业务个人账户数15.68万户。
(4)资产管理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理财产品存续规模10128.3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17.01亿元,增幅17.62%。其中,净值型产品规模9823.8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538.15亿元,增幅85.86%,净值型产品占比达到96.99%,在股份制银行中位居前列。本行持续完善净值型产品布局,产品谱系不断丰富,基本实现主流产品全覆盖,产品类型完善程度比肩行业领先水平。在固定收益+产品规模和占比方面,在股份制银行中排名靠前,收益稳健,已形成较为显著的品牌特色。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加强投研能力建设,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理财产品业绩表现和稳定性显著提升。
在中国证券报主办的“第二届中国银行业理财金牛奖颁奖典礼”中,获得“理财银行金牛奖”;慧赢添利一年定开产品
10号获得“银行理财产品金牛奖”。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执行理财存量产品整改计划,圆满完成过渡期整改计划目标,完成了理财产品新会计准则(I9)的实施安排,并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要求进行严格风险分类,对预期损失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0年12月9日,本行获得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筹建民生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截至报告期末,筹建工作已
落实完成,本行正在积极推进向中国银保监会申请开业的有关资料报送工作,力争实现理财子公司早日获准开业。
(四)机构业务
本行机构业务致力于为各级政府及事业单位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深度参与中央及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建设战略实施过程,通过多样化产品支持、灵活高效的技术服务,持续扩大机构客群,夯实优质负债业务基础,实现稳存增存。
机构客群稳步扩展,机构存款快速增长。本行分类制定财政、政府、烟草、教育、医疗、文旅等客群营销策略,着力强化客户差异化服务,持续拓展基础客群。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机构客户数28459户,比上年末增加
2315户,增幅8.85%;报告期内,本行机构客户存款日均8431.19亿元,比上年增加879.65亿元,增幅11.65%。
资质获取成效显著,系统建设稳步推进。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已获取348项各级财政国库代理业务资格,比上年末增加13项;共取得政府业务类资质442项,比上年末增加10项。按照财政部有关中央财政预算一体化建设要求,本行积极推进相关系统改造工作,报告期内,通过财政部验收并顺利上线。7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助力地方政府战略,支持智慧政务建设。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审批承销地方政府债839亿元。报告期内,全力配合支持各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累计助力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发行574个,引进存款731亿元。本行以参与客户系统平台项目建设的方式,赋能地方政府“智慧政务”,报告期内,本行受理立项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平台项目106个,同比增长47.22%;管理运行平台项目272个,存款日均761.68亿元,比上年增加159.53亿元,增幅26.49%。
(五)数字化金融转型提速
本行立足“敏捷开放的银行”新时期战略定位,制定《中国民生银行数字化金融转型实施策略》,明确全行数字化金融转型方向。以“打造敏捷高效、体验极致、价值成长的数字化银行”为目标,通过优化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数据能力与科技能力,开展生态银行、智慧银行“两大银行”建设,推进全行数字化转型。报告期内,本行信息科技投入45.07亿元,同比增长21.75%,占营业收入的2.83%,同比上升0.73个百分点。截至报告期末,科技人员数量
3062人,同比增长16.65%。
1、组织架构与机制体制不断优化
(1)以生态金融重大项目为牵引,建立数字化转型敏捷组织和机制
在总行设立生态金融部一级部,立足于全行战略性、跨板块、跨区域的数字化生态金融模式孵化与产品研发的快速突破,聚焦生态创建和场景应用,供应链数据增信融资、民生快贷、互联网生态贷款、生态金融运营平台等首批生态金融重大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优化技术创新孵化流程,建立金融科技创新投入绿色通道,针对前瞻性应用技术研究,从技术洞察、研究、学习、原型构建到持续迭代,提供全流程、高效率的科技创新支持与保障机制。
在总行设立数据管理部一级部,全面承担数据管理与支持职责,规划全行数据战略,推动数字化营销、数字化风控等五大业务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夯实全行数据能力建设,优化建设大数据平台、数据中台、AI平台等七大平台;全面提升全行数据治理、数据服务、监管报送、数据资产四大统筹管理能力,完善数据价值链,加速数据价值释放;培育数据文化与生态、数据产品两大体系,进一步优化服务机制与深化数据与业务融合。
(2)增加外部人才引进和内部人才培养,加大数字化金融队伍建设
在业务、风险、数据、技术等多领域规模化引进数字化金融人才,积极引入高端领军科技人才,加大校园招聘、社会招聘力度,壮大科技人才队伍;搭建金融科技人才发展通道,总行信息科技部率先完成专业序列与岗位定价薪酬改革与落位,重塑科技人才选拔和激励模式;建立科技与业务双螺旋创新发展机制,在业务条线内组建科技需求与数据应用团队;培养“科技+金融”复合型人才,建立全行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开展科技金融系列、数字化金融先锋军等人才培养项目,举办编程大赛、建模大赛、安全漏洞“夺旗”赛等系列知识竞赛;培育数据驱动、科技赋能、敏捷高效的数字文化,以客为尊,求新求变,开展科技创新,持续驱动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2021年年度报告73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成立异地研发中心,壮大科技队伍雁阵格局
建立异地研发中心,快速扩充科技人才队伍,提升研发和交付能力。深圳、成都、西安研发中心已正式运营,敏捷支持海外新核心系统、海外私银、跨境理财通、区域特色数字化细分客群经营、线上门店等重点业务需求落地,科技交付效率有效提升。
2、科技驱动“生态银行”谋突破
围绕“企业供应链生态场景、个人生活旅程生态场景、数字政务类生态场景、金融同业资金交易生态场景”四个领域,深度链接银行与客户、银行与社会,打造生态体系创新服务模式。
(1)基于供应链、产业链全链条,构建“大中小微一体化经营”生态体系
构建“供应链金融生态”,与战略客户互为生态、相互引流。基于新供应链平台,构建大中小微客户一体化开发审批流程,实现批量获客和高效服务。升级对公客户账户综合服务,推出“企业开户e”,线上化服务提升客户体验。报告期内,服务供应链核心企业653户,服务链上企业30768户。创新“E系列”供应链金融产品,“应收e”“信融e”“票融e”“采购e”等线上化产品经营机构覆盖率达80%。“信融e”与20余家外部平台对接合作,投放166.08亿元,融资余额121.9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7.15亿元;“票融e”产品投放99.61亿元,融资余额61.5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3.41亿元;打造场景定制化交易银行服务,围绕跨行现金管理、单一窗口、全球资金账户管理、交易资金监管等场景,优化“通、聚、盈”系列结算与现金管理产品体系,迭代完善“企业财资管理云平台”,为企业提供集团境内外资金一体化管理服务。
(2)基于个人生活旅程,构建“获客+活客+留客”生态体系
“获客生态”联合头部平台拓展“金融+非金融”场景化渠道,促进规模化获客,上线天猫养车联名借记卡、数字小金卡,落地宁波分行“甬惠卡”、广州分行“悦+”卡等8个区域特色项目;“活客生态”打造“衣食住行游娱购”全场景,围绕车主、商超、亲子、物业等个人生活场景,开展细分客群经营,整合优化“全民管家”平台。截至报告期末,接入缴费项目1700余项。线上信用贷款业务实现装修、汽车消费等场景突破,“民易贷”“快易贷”等合作贷款业务加快发展;“留客生态”搭建权益体系和客户陪伴体系,打造全生命周期客户服务,依托权益平台支撑,推出特色联名卡基础权益、“非凡”系列贵宾权益、小微客户专属权益、信用卡积分商城权益等。在财富管理方面,结合外部合作机构的投研能力和线上服务能力,提供财富管理咨询分析、投教资讯、市场观点等财富管理服务。
(3)基于数字政务,构建“智慧政务+便民服务”生态体系
以“智慧政务生态”开展银政、银企、银商合作共建,引进社保、税务、工商、交通、征信等政务服务,实现金融场景与政务场景的智慧共享和精准对接;“便民服务生态”围绕社区服务、老年乐享、家庭亲子聚焦发力,充分发挥社区支行的“地缘”和“人缘”特征,“就近办、线上办”居民服务能力切实提升。7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基于交易管理和资源配置,构建“同业客群+要素市场+托管业务”生态体系
“同业客群生态”依托“同业e+2.0”平台,提升线上资金业务协作能力,提供同业社区、综合推荐、客群辐射等一体化综合化金融服务;“要素市场生态”围绕交易、投资、投研等领域开展重点建设,“量化交易平台”丰富量化交易业务策略,提供投研、模型、回测、执行、风控等支持。自主打造资金交易核心系统,提升交易处理和风控能力;“托管业务生态”以养老金第三支柱为突破口,构建托管业务链上的客群综合服务生态,为客户创造价值,利用OCR、RPA和大数据技术,提高全流程服务效率、精细化风控水平和智能化服务能力,提升客户体验。
3、数据驱动“智慧银行”上台阶
围绕“数字化营销、数字化风控、数字化渠道、数字化运营、数字化管理”五个方面,依托“技术+数据”双引擎,驱动金融服务和经营管理智慧再造。
(1)建立“需求洞察-策略匹配-评估反馈”细分客群营销闭环,打造数智化营销大脑
数据驱动客户需求洞察,总分行共建零售用户标签联盟,完善用户标签模型体系,精准构建用户画像体系,报告期内,开发用户标签905项,沉淀33类实时事件感知能力。
精准匹配营销执行策略,全面上线策略库1.0,提供1300余项筛选指标,按照七类重点细分客群匹配产品、服务、渠道等营销策略,实现营销策略全流程管理,部署策略582个,策略执行率76%。打造智能财富引擎,针对私人银行、财富管理等不同客群、不同生命周期,提供专属财富产品营销,优化资金配置管理;针对“教育、圆梦”等场景,提供端到端、互动式财富管理服务;针对特色场景,联合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民生百万惠生活”“民生一元购神券包”“互联网生态睡眠户激活”等营销活动。
营销数据评估策略迭代,升级公司营销管理系统伴我行、零售财富管理营销系统、同业e管家系统等数字化营销管理平台,搭建战略民企“账户规划”营销管理体系,实现客户营销实时过程监控和效果后评估。建设营销云平台,对活动策划、活动发布等提供高效支撑,进行基于数据智能的营销过程及效果评估,建立优质策略沉淀和引用机制,营销活动开展效率提高4倍。
(2)用数赋智“事前防+事中管+事后控”,打造全行“人智+数智+机智”风控体系
“事前”构建风险全景视图,加强风险态势感知和预警。全行风险信息视图更加丰富,拓展外部有效数据,对接合规征信机构和国家机关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组织;搭建金融安全态势感知与威胁预警分析平台,研发39个决策模型,识别赌博、诈骗、盗刷、洗钱等15种业务风险。报告期内,累计监控交易量11亿余笔,涵盖客户2000余万,主动识别并上报监管疑似欺诈、洗钱、赌博等黑产团伙23个,及时依规对相关账户采取管控措施,获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度金融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优秀数据贡献单位”奖;信用卡贷前风控体系强化,引入RAROC计量要素,加强客户价值判断,重构差异化准入策略,报告期内,消费稳定型客户的新户整体占比87.73%,同比提升2.41%。2021年年度报告75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事中”打造“自动评级+模型审批+组合式尽调”的智能在线授信审批流程,支持全行法人客户授信审批体制改革,实现开户和授信申请一站式在线服务。构建合规、评分、额度、风险定价等30余类数据模型,提炼3000余项数据指标,审慎、精准评估借款人信用等级,制定授信方案。供应链数据增信破解链上中小微企业融资瓶颈,嵌入供应链核心企业平台,提供全流程线上化、自动化授信审批;零售“望楼”零售质控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实现信贷业务线下进件转线上自动审批;信用卡贷中风险监测体系“鹰眼”全面升级,增强评分模型风险区分能力及稳定性,实现早期客户风险的自动化、常态化风险的前置风险处置。提供线上智能双录服务,提升风险合规管控能力和客户服务体验。
“事后”建立智能化的贷后监测处置机制,加强资金用途管理。一体化贷后管理体系监测账户364户,成功发送扣划和监测消息1.2万余次,新增资金流向监控约7000户,涉及资金3200余亿元。完善信用卡贷后风险评价模型,配置差异化催收策略,持续挖掘催收潜能。
(3)升级“线上+线下+云端”融合渠道,推出“云民生”数字化渠道服务体系
移动金融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荣获“2021卓越竞争力网络金融银行”“金禧奖*2021优秀手机银行”和“最具特色移动金融服务奖”等多个奖项。“线上零售”产品服务推陈出新,手机银行主阵地优势有效发挥。上线零售手机银行6.0,国内率先适配华为鸿蒙系统,推出实时资产、智能收支、智能日历、智能搜索、智能语音等智能金融服务,打造线上资产证明、医保电子凭证、个人征信查询、电子发票等系列便民、惠民服务;着力建设手机银行生活场景,建成25家分行特色专区,业内首推键盘银行,在用户使用百度输入法场景中,提供随用随取、一键跳转至手机银行的便捷服务;丰富客户交互方式,搭建手机银行播客厅,开展直播活动超140场。大力推广企业微信平台,添加客户超350万户。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零售线上平台用户数9355.97万户,比上年末增加1117.50万户,增幅13.56%;零售线上平台交易替代率97.85%;零售线上平台月活用户数2634.35万户,比上年末增加472.27万户,
增幅21.84%。“线上对公”服务推出“民生e企”品牌,“三个银行14+银企直联”拓宽客户服务渠道。打造企业网上银行3.0,“对公通行证统一用户体系”搭载任务中心、消息中心、帮助中心,提升智能服务质效;推出企业手机银行
3.0,推进开放注册、电子票据等场景化应用;建设企业微信银行3.0,创新企业账户在线开户模式;建立银企直联
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联合用友首推银企直联免测服务,对接时间由两周缩短至最快1-2个工作日。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对公线上平台用户数297.09万户,比上年末增加33.41万户,增幅12.67%;对公线上平台月活用户数98.93万户,比上年末增加22.93万户,增幅30.17%;报告期内,对公网金平台累计交易金额66.71万亿元,同比增加8.25万亿元,增幅14.11%;截至报告期末,银企直联客户数3343户,比上年末增加829户,增幅32.98%;报告期内,银企直联客户年日均存款7707.04亿元,比上年增加1904.65亿元,增幅32.83%。
14三个银行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银行。7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实体网点智能化转型加速。“智慧银行体验店”在多地建设推广,智慧金融与网点优势相互促进。中关村首家“智慧银行体验店”运行一年,到店客流量、金融产品销量提升显著,远程与智能机具业务承载率达71.4%,与科创企业、科技论坛联合打造“智慧学院”“智慧金融媒体交流”“京台科技论坛”等多项活动,持续保持高度客户影响力和品牌宣传热度。“厅堂一体化”服务体系建立,“厅堂+远程银行+智能机具+移动运营”提升“专业分工+服务协同+一体管控”的综合服务能力。建立网点智能化效能评价体系,强化过程管控、效能评估,提升网点效能和产能结构。“远程银行”提供随身随行、主动温暖的智能金融服务体验。上线智能远程柜员、智能坐席助手、智能外呼等功能,推出适老化专属金融服务,为60岁以上客户、紧急高风险业务提供一键直达的人工服务,着力弥合数字鸿沟。
报告期内,远程银行及电话客服日均服务客户4.2万人次,接通率及客户满意度保持业内先进水平。AI智能外呼新增客户关怀、活动邀约、权益告知、通知提醒和产品营销5大场景应用,开展96个智能外呼项目,金融资产提升14亿元。
“云民生”服务体系升级客户体验。打造全局任务协同和消息中心,支持线上、线下协同服务,进一步打通融合线上银行与网点柜面两大金融服务渠道,推出“云网点、云交付、云开户、云见证”等云业务应用。
(4)实践“全流程业务运营+全行集中运营支撑”,数字化运营效率提升
建立信用卡闭环运营体系。优化办卡体验,实现“现场办卡-制卡-交付-激活”全流程一体化,发行电子信用卡,实现“申领-审批-发卡”全流程线上化。报告期内,客户平均获取卡片时效由4天缩短至0.5天;建设“全民生活数字化运营平台项目”,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发展奖三等奖,与互联网头部企业合作,从公域运营到私域运营,提升全域数据采集与整合能力,在客户分群、触点管理、渠道建设、内容运营等方面加速数智化升级。截至报告期末,信用卡全民生活APP累计注册用户2801.36万户,本年新增注册用户265.86万户。
集中运营强化支撑作用。深化一体化运营,优化全行运营资源配置效率,建设“风铃”运营服务中枢,提供不间断、不延迟、高畅通的金融服务。积极有效应对局部突发灾害天气及新冠疫情常态化考验,采取异地协同互备、离场作业等一系列举措,逻辑高度集中、物理适度分散的集中运营布局,全面保障客户金融服务不间断;持续深化“云运营”建设,服务异地业务6892笔,有力保障跨地域客户需求。深入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切实落实账户管理“两个不减、两个加强”要求,提供小微企业“线上线下一体化便捷开户”服务;以电子权证抵押模式为基础,在强化风险管控前提下打造全流程线上化抵押放款服务模式,覆盖一级分行37家,二级分行57家,县域/异地支行68家。
(5)推进“数据驱动决策+工具提升效率”,打造“前中后台”精细化管理能力
数据驱动分析决策能力提升。建设完善管理驾驶舱、“价值云图”,为精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实现“一屏全行统管、一键辅助决策”。推进零售业绩标准化、零售管理数据看板产品建设,提供存贷款实时头寸查询、总分行行长看板、支行行长移动版、一线人员基础数据服务等功能。
打造智慧数字化管理工具。在人力资源、财务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办公综合等领域,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体系,提升协同管理效率。2021年年度报告77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数字化转型公共平台能力显著增强
(1)强化支付一体化平台,紧抓支付行业转型机遇
构建“民生付+”服务体系,上线“民生付+”权益组合支付,打造“民生付+”行业应用方案,上线“民生付+银法通”“民生付+房管通”行业应用,为办税缴费等机构客户和健康医疗等行业客户提供支付结算和资金管理一体化服务;丰富个人支付服务,上线云闪付“一键查卡”功能,与微信、支付宝实现条码支付互联互通;加快数字人民币服务研发,与数研所及运营机构合作,数字人民币APP提供民生卡充值及提现服务,民生个人手机银行APP、企业网银支持使用部分同业银行数字钱包绑定、兑出兑回等服务。报告期内,本行借记卡支付交易笔数5263.60万笔,同比增加1318.19万笔,增幅33.41%;交易金额458.04亿元,同比增加137.26亿元,增幅42.79%。
(2)升级开放银行平台,拓展开放银行综合服务
推出开放银行平台2.0,打造统一进件平台,助推开放合作对接降本增效;投产交易风险监控,实现开放银行重
点交易的实时监测及预警,保障业务合规稳健发展;持续自建或与合作方共建金融服务生态,加大本行产品及服务整合开放力度,做深“走出去”“请进来”和“合作创新”三种模式,做强民生云+品牌,获得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最佳开放银行奖”。报告期内,推出“云代账、云人力、云费控、云企付、云货运、云收付、云健身”7大行业服务方案,对接101个平台,云代账新增小微客户4400余户、沉淀存款超10亿元;云货运累计开立26.5万个子账簿,月交易金额8亿元。
5、科技能力与数据能力持续提升
本行持续以企业级架构规划管理和企业级平台能力建设提升科技和数据能力,从全集团视角整体规划打造数字化科技底座,统筹全行科技资源布局,提升资源整合能力和组合式业务创新能力,加速技术创新成果向业务价值转化。
(1)围绕“基础设施、科技架构、新技术应用、信息安全”,科技能力持续增强
金融信息基础设施弹性连续供给。建设“总行云、分行云、集团生态云”,分行特色业务全面上云,数据驱动智能化运维升级。报告期内,本集团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数据中心服务能力成熟度评估结果为优秀级四级,马坡云计算中心按国际数据中心最高等级Uptime Tier IV级启动建设,软件测试管理通过国际最高认证体系TMMi 5级认证。
实现“全分布式”技术架构转型。建设以“分布式、云原生”为基座,以“业务中台、数据中台、AI中台”为核心的企业级架构,形成“渠道接入层、场景中台层、技术平台层”三层体系,获得18项专利授权。业内首创核心系统在线数据迁移方案,配套开发“迁移平台”,在不影响客户正常交易、服务零中断的情况下,顺利完成分布式核心亿级客户数据的全部在线迁移。分布式核心系统和在线无感迁移项目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发展奖二等奖、北京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依托DevOps高效能研发体系和业务中台标准化、模块化开发能力,产品研发和客户对接效能同比提高超30%,高效系统平台对接能力和敏捷研发交付能力明显提升,B端C端G端F端综合金融服务场景不断丰富。7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建设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创新研究实验室。持续建设区块链三大平台,“区块链开放服务平台”“区块链贸易金融平台”“区块链司法存证服务平台”场景化应用实现拓展,司法存证服务平台覆盖线上贷款、基金、理财、保险、线下用印等场景,日均存证量3万笔。业内首批参与中银协函证平台建设,业内首家合规接入行业函证平台。与头部金融科技机构和高校加强合作,“民生信用卡-华为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荣获《亚洲银行家》2021年度“中国最佳AI实验室”奖。
加固集团信息安全风险防线。加强对附属机构、各分行的统一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防护,在国家和监管机构举办的各项安全竞赛中保持行业领先,有效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新风险。“民生银行企业应用移动化零信任体系建设”获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安全守卫者计划优秀案例奖”。报告期内,相关系统在2021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中均获得“优级”。
(2)围绕“数据治理、平台建设”,数据能力不断提升
全行数据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数据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分批制定并发布全行统一数据标准,基础数据质量不断提高。
全行统一大数据平台促进数据资源共享,全面整合内外部数据,强化数据分析和应用基础,提供统一的数据模型、数据标准、开发框架和工具。强化数据中台,打造“生产-消费-再生产-再消费”的数据闭环,形成数据实时在线、业务实时服务的实时应用支撑能力,提供近千个实时指标,支持营销、风控等20多类实时事件服务。构建AI中台,打造全行共享的AI能力仓库和AI建模开发工作站,集成机器学习、知识图谱、自然语言处理、机器人流程自动化RPA、数字人等主流人工智能技术,提供100余类人工智能场景应用。
(六)境外业务
报告期内,香港分行坚持贯彻本行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境外业务平台作用,深度经营高质素客群,着重塑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全面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公司银行、金融市场、私人银行及财富管理三大业务板块实现高质量发展,业务增长较为显著。
1、根植香港,强化跨境协同,深耕优质客群
香港分行深入践行本行重点区域战略,立足香港,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扩大跨境协同联动优势,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一体化跨境金融解决方案,报告期内,落地26个战略客户重大联动项目,跨境合作落地信贷资产规模超过
180亿元人民币。
香港分行重视授信客户结构调整和客户质量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对公高评级优质客户信贷资产余额占比达到
52.25%;重视香港本地优质客户拓展,报告期内,新增29个本地优质授信客户,实现信贷资产投放超过270亿港元;重视中高端零售客户跨境财富管理,截至报告期末,私银及财富客群资产管理规模超过250亿港元。2021年年度报告79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以客为尊,发展特色领域,打造核心优势
香港分行始终坚持为客户创造价值,深耕特色业务领域,海外银团、跨境并购等业务实现良好发展,报告期内参与18笔并购融资项目,牵头筹组14笔银团及俱乐部贷款项目,银团贷款簿记行及委任牵头安排行项目金额在港澳地区排名第12位,体现了本行在海外银团业务领域的专业地位。
香港分行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在债券承销、资产托管、外汇交易等领域形成一定的业务优势。债券承销方面,持续拓展服务客群,扩大承销业务规模,并在玉兰债、地方政府境外债等新品种债券承销实现突破。报告期内,香港分行完成境外债券承销119笔,同比增长20.20%,集团口径笔数全球排名15第4位。资产托管方面,持续丰富托管产品体系,大幅提升综合托管能力。截至报告期末,资产托管规模达960.01亿港元,同比增长34.73%,托管规模位列可比中资股份制银行第二。外汇交易方面,全面布局发展代客外汇及衍生品业务,进一步提升交易规模及收益水平。截至报告期末,代客外汇及衍生品业务规模91.89亿美元,比上年末增长
31.33%。
香港分行以跨境财富管理业务为支点,以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为载体,深度挖掘中高端个人客群金融需求,丰富完善产品货架,创新增值服务模式,持续提升跨境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报告期内,香港分行着力打造私人银行及财富管理基金平台,上线近百支精选公募基金,销售规模超过15亿港元;不断深化金融机构客群合作,持续扩大银证转账业务平台的市场领先优势,开通银证转账的券商达26家,交易量达366.95亿港元;作为“跨境理财通”业务首批展业银行,实现开户及交易的全流程电子化。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跨境理财通”办理资金跨境汇划金额市场份额占比23.49%,其中“南向通”市场份额优势明显,资金往来发生额占比39.29%、净流入香港金额占比47.15%。
香港分行持续致力于客户服务品质的提升与改善,荣获香港权威财经媒体《信报》颁发的2021年“卓越客户服务银行”大奖。
截至报告期末,香港分行资产总额2090.34亿港元,比上年末增长2.46%;报告期内,实现净收入25.89亿港元,同比增长11.26%,其中利息净收入22.40亿港元,同比增长13.36%;利润总额21.20亿港元,同比增长
17.00%,形成了收入增长和利润增长远快于资产增长的良好态势。报告期内,香港分行以负债成本压降作为重点管控方向,持续优化负债结构,扩大负债来源,重视结算存款的稳定增长,净息差同比上升14BP,在香港中资股份制银行中处于领先水平。同时,香港分行全面深化合规经营理念,坚持风险为本,强化风控体系建设,信贷资产质量持续向好。截至报告期末,香港分行不良贷款率0.42%,低于香港银行同业平均水平。
15数据来源:彭博,集团口径。8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七)主要股权投资情况及并表管理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长期股权投资83.81亿元,具体情况请参考财务报表附注。
1、民生金融租赁
民生金融租赁是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5家拥有银行背景的金融租赁企业之一,成立于2008年4月,注册资本50.95亿元。本行持有民生金融租赁54.96%的股权。民生金融租赁主营业务包括车辆、船舶、商用飞机、公务机、大型设备类等金融租赁业务等。
报告期内,民生金融租赁坚持稳中求进,走高质量特色化发展道路,保持良好发展态势,聚焦“一专一小”,发挥专业化优势,做强做优飞机、船舶、设备经营性租赁业务,依托金融科技做大做强车辆零售和中小微企业设备融资业务,取得较好经营成效,实现营业收入71.94亿元,同比增长10.92%,拨备前利润39.87亿元,同比增长
16.27%;资产结构持续调整优化,新增投放中,依托金融科技,零售类车辆租赁业务占比达到60.70%,同比增长
31.51%。截至报告期末,零售类车辆租赁业务余额达到438.6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6.78%;资产质量进一步得到夯实,拨备覆盖率比上年末增长39.95个百分点。积极融入民生银行一体化业务协同体系,发挥租赁产品专业优势,与民生银行开展客户、产品、营销一体化联动,业务协同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
2、民生加银基金
民生加银基金是由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注册资本3亿元。本行持有民生加银基金63.33%的股权。民生加银基金主营业务包括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民生加银基金中长期投资业绩优异,近九年二十三次问鼎金牛奖,得到了广大投资者和业界的充分肯定。截至报告期末,民生加银基金资产总额29.2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57亿元,增幅18.49%,净资产17.1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07亿元,增幅31.05%;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2.67亿元,同比增加0.45亿元,增幅20.27%。旗下共管理公募基金96只,管理规模达1452.91亿元,其中非货币理财基金规模1175.73亿元;管理私募资产管理计划64只,管理规模281.58亿元。
民生加银基金于2013年1月24日发起设立民生加银资管,现持有其52.71%的股权。民生加银资管注册资本
9.68亿元,经营范围为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至报告期末,民生加银资管
资产管理规模187.40亿元。2021年年度报告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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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银国际
民银国际是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本行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11日,注册资本42.07亿港元。民银国际主要业务包括香港上市保荐、财务顾问、债券承销与发行、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股票经纪、直接投资和结构性融资等业务,是本行综合化、国际化发展的重要战略平台。
报告期内,民银国际克服疫情和资本市场波动的影响,加强债券承销、上市保荐及股票承销等投行业务的营销力度,在金融科技方面持续投入,优化产品和客户结构,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同业竞争力。截至报告期末,民银国际资产总额310.30亿港元,负债总额247.09亿港元,净资产63.21亿港元,其中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53.17亿港元。报告期内,民银国际实现净收入9.08亿港元,净利润5亿港元,其中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3.8亿港元。
4、民生村镇银行
民生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村镇银行”)是本行作为主发起行,发起设立的各家村镇银行的统称。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共设立29家村镇银行,营业网点84个;村镇银行资产总额共计394.6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99亿元,增幅
4.50%;各项贷款余额共计244.5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38亿元,增幅8.13%;各项存款共计329.34亿元,比上
年末增加17.49亿元,增幅5.61%;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共计2.05亿元,同比增加0.66亿元,增幅47.48%。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落实董事会“风险控制有效、业务稳健发展、内部管理有序”的相关要求,推动村镇银行坚守本源定位,夯实管理基础,严守合规底线,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提升服务水平,竭诚服务“三农”、小微金融和社区居民。各村镇银行深耕区域市场,不断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特色产品和有效模式,成为本行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阵地、以及本行品牌与服务在县域的有效延伸,获得客户、同业、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好评。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主发起行职责,不断优化村镇银行管理体系和机制,持续强化村镇银行支持与管理,推动村镇银行提升党组织建设、公司治理、业务发展、风险管理、合规内控及团队建设水平,完善村镇银行科技系统功能,推动村镇银行加快提升盈利能力,督促和协助重点村镇银行加快风险化解,组织协助村镇银行开展疫情防控,不断提升村镇银行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
5、并表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秉承“一个民生”理念,持续完善集团并表管理,提升管理质效。变革并表管理组织体系,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并表管理相关部门和附属机构的并表管理职责;完善并表重点工作督导机制,实施从计划制定、过程督导到考核落地的全流程管理,提高并表管理工作的计划性、前瞻性以及执行效能;优化集团并表管理系统,完善各平台的管理功能,提升并表管理的系统化支持力度。此外,本行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业务协同、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资本管理、内部交易、集中度管理、风险隔离等并表要素管理,开展并表专项审计、评估、监督工作,加强专业指导与培训,拓展并表管理广度和深度,持续提升集团化管理成效。8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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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监管要求,搭建了“四梁八柱”风险内控体系,创建以党委集中统一领导为核心,以线上智能风控体系为底板,以线下政策制度体系为支撑的“一核两系”风险管理新格局。围绕管住人、管住事、管住钱,打造“三管齐下”、持续推进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出台强化集团风险治理体系、提升风险治理能力指引,聚焦架构、制度、流程、系统、人员、执行、监督和文化八个方面,形成全面检查、立体评估、长效整改,全方位提升的良性循环,筑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四梁八柱”,层层压实审慎经营责任和风险防控责任,化解存量风险、控制增量风险,将风险管理能力转化为可持续的经营发展能力,助力本行高质量发展,保障股东、员工、客户的长远利益,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报告期内,本行《基于风险计量的中观风险限额管理提升项目》荣获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监管技术实施奖”;全行反洗钱工作先后受到监管机构和公安司法机关各类表彰20余次;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组织的全国性银行2020年度征信系统数据质量工作评选中,本行企业业务、个人业务均获得优秀机构、优秀个人奖项。
(一)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或交易对手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偿还债务而违约的风险。本行以控制风险、支持业务稳健发展为目标,形成了以风险策略、信贷政策、组合管理、风险量化工具、信息系统支持为平台,覆盖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的风险全流程管理,以及授信、非授信业务全口径的信用风险管控机制。
构建“三位一体”的信贷政策体系。一是重塑信贷政策体系,实现信贷政策的多角度、全方位覆盖,全力支持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二是制定差异化区域政策,支持大湾区、长三角、成渝及北京地区等重点区域,助力区域特色产业发展。三是强化重点领域信贷支持,针对普惠金融、绿色金融、乡村振兴等领域明确重点支持政策。
重塑信贷制度体系。一是以“制度先行”为准则,重新构建信贷管理制度体系,全年新建或修订信贷制度274项、废止242项,有效补足制度短板,规范业务发展。二是编制民生银行首部《信贷手册》,明确管理规范,提升制度贯彻的体系性和便利性。
改革审批体制,健全审批机制。秉承“防范风险,支持发展”的理念,按照“专业专注、流程高效、开放协作、权责对等、独立决策”五项原则,实施法人客户授信审批体制改革,有效提升了审批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构建了防范道德风险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专职审批人队伍。在全行组建了205人的首支专职审批人队伍,打通了审批人专业岗位序列发展通道,解决了审批人权责对等问题。二是推行经营主责任人制。经营主责任人牵头组织贷前调查,真正压实一道防线责任,提升授信调查质量。三是实行“一次审查、一次审批”,提升审批效率。四是改革集团客户授信审议模式。采用“1+2+2”集团客户授信方案审议会议,合理确定集团客户“三定”方案(定策略、定总量、定结构),有效防控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风险,提高对优质客户服务质效。五是取消单人审批模式。推行单一客户授信“1+4”审议会议决策机制,解决过去单人审批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六是统一全行审批标准。撤销原六大区域评审中心设置,按重点行业重新组建专业化审查中心,统一由专职审批人专业审批,统一全行审批标准。2021年年度报告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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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一是提升预警监测深度、广度,将发债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关联客群纳入预警监测范围,通过预警管理系统分析、外部舆情监测等多种方式,动态监控各类突发信息,做实“应预尽预”。二是严格落实预警认定,充分运用预警风险信息,及时排查客户风险,有效规避信用风险损失。三是强化主动退出管理,制定并发布全行对公信贷业务退出计划,落实退出方案,及时压降退出一批存在潜在风险的客户。
加强重点领域信贷风险防控。一是强化房地产领域风险防控,严格房地产业务集团统一授信管理和新增授信审批,借鉴“三道红线”管理原则,加大存量客户结构调整力度,严格落实监管集中度管控要求。二是严防政府融资平台领域风险,严守监管政策红线和底线,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严格按照商业化、市场化原则选择业务主体及项目,实行分层分类客户区域准入管理,全面排查全行存量平台融资业务。
全面提升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成效。一是优化资产保全管理体制机制,构建总分一体、“业务全覆盖、集中清收与统筹管理兼顾”的资产保全管理体系,完善考核评价与激励约束管理机制,激发清收处置效能。二是夯实制度基础,制定保全工作指引与操作手册,构建“制度、指引、手册”的资产保全操作体系,实现清收处置作业的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三是实施分层分类管理,合理运用各类清收处置手段,多策并举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四是注重清收处置效益,持续强化现金清收,积极发挥估值引领作用,有效提升不良资产处置经济效益,降低不良资产处置损失。
完善信用风险计量体系。一是构建全行模型风险管理框架,拟定管理制度,明确模型生命周期管理基本要素、模型风险等级、管理流程等。二是加强信用风险计量管控,严格评级推翻管理,提升信用风险计量刚性,严防人为调整风险评级。三是持续迭代、完善信用风险评级模型,开发优化中小科创企业评级、小微线上贷款评分、零售预警等多个模型。四是完善RAROC应用管理体系,推动客户级RAROC在客户分层管理、信贷政策、贷款定价、绩效考核等领域不断深化应用。
加快智能风控体系建设。依据全行企业级智能风控建设规划,体系化的推进智能风控项目群建设,全面夯实风险数据治理基础、完善风控全流程功能建设。一是开发行业限额管理系统,推进行业结构持续优化。二是推进智能审查、智能审批,上线移动端审议审批功能,开发小微企业抵押贷款智能分流决策模式,大幅提升审批流程作业效率。三是推进自动化放款,实现供应链场景下自动化秒级放款。
(二)大额风险暴露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2018年1号令),大额风险暴露是指商业银行对单一客户或一组关联客户超过其一级资本净额2.5%的信用风险暴露(包括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内各类信用风险暴露)。本行积极建立健全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完善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制度办法与系统配套功能,有序开展大额风险暴露的计量、监测和报告工作,有效管理全行大额风险暴露。截至报告期末,除监管豁免客户外,本行达到大额风险暴露标准的非同业单一客户、非同业集团客户、同业单一客户、同业集团客户均符合监管要求。8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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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商业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根据监管规定,参照巴塞尔协议要求对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进行管理,在制度管理、风险限额、估值管理、产品准入、中台监控、计量能力、合规建设、系统建设及数据管理等方面不断提高,以适应产品日益丰富、风险日益复杂的市场经营环境。
报告期内,本行有序开展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与报告,持续完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市场风险管理专业化水平。一是推动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全覆盖,将集团内银行法人和附属机构的各项市场风险全部纳入二道防线监测与管理范围,实现对表内与表外、交易与非交易、法人与集团的全面监测。二是强化市场风险前置管理,建立投资交易类产品准入管理机制,规范投资交易类产品定义,明确产品准入审批与后评估管理流程,全面梳理存量产品,发布投资交易类产品目录。三是积极有序推进FRTB新监管规则的落地实施,以确保巴III实施后市场风险资本计量的监管合规,提升市场风险数据质量,推进市场风险管理系统升级。四是健全本行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体系,建设完成估值管理系统,持续优化估值模型方案。五是以全面、合规、平衡、匹配为原则,进一步健全市场风险限额体系,强化总量控制,引导市场风险资本合理配置,细化限额指标颗粒度,分层、分类、分机构按风险因子实现精准配置。六是加强市场风险与其他相关风险的协同管理,强化二道防线对流动性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的统筹与监测,提升前、中、后台估值工作在模型、流程、数据方面的协同,加强对表内投资业务的损益监测与组合的风险评估检视。
(四)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行面临的主要操作风险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实物资产损坏,营业中断和信息技术系统瘫痪,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等。报告期内,本行通过充分识别、持续监测和检查评估,积极防范和应对各类操作风险,将操作风险损失率控制在董事会设定的风险限额内。
报告期内,本行一是加强操作风险与内控合规管理的融合,持续优化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强化重点领域操作风险防控,建立前置识别机制,开展关键监测指标检视;推进巴塞尔协议III操作风险新标准法实施,优化资本计量及损失数据管理机制;升级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功能,加快管理工具线上智能化转型。二是持续强化业务连续性管理,增强应对突发事件金融服务能力。健全业务连续性和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决策机制,完善业务连续性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组织架构,制定应对突发事件金融服务管理制度;开展重要业务应急演练,保障各项业务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极端天气等期间稳定运营。三是加强外包风险全流程管控,提高外包服务质效。出台业务外包管理规范意见,严控外包活动关键环节,加强立项和准入风险审查,强化外包服务过程管理与外包服务商管理。2021年年度报告85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流动性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以支持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本行通过建立科学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划分明确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职责,制定有效的流动性管理制度、流程、策略与政策,持续提升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与缓释能力。
报告期内,本行坚持流动性风险底线约束,坚持审慎的流动性风险偏好,持续密切关注经济金融形势、货币监管政策和市场流动性变动情况,积极研判及预测未来趋势,加强监测频度与精细度,持续提升主动管理能力,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日间流动性风险状况安全稳健。一是优化流动性风险治理架构,推动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上既保证独立评估又实现高效协同。二是完善制度框架,根据内外部形势变化及时优化风险管理制度,为流动性风险合规管理提供稳固的制度基础。三是推进客户基础建设,引导核心负债增长,严格加强同业负债期限管理,多渠道全方位融资,增加稳定负债来源,改善负债结构。四是加强优质流动性资产管理,稳定开展合格优质债券资产配置,促进优质流动性资产量质齐升。五是加强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完善压力测试体系与工具支持,定期开展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提升风险识别与应急防范能力。六是优化系统分析与预测功能,提升系统对风险管理决策的支持水平。
(六)国别风险管理
国别风险是指由于某一国家或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变化及事件,导致该国家或地区贷款人或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拒绝偿付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务,或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该国家或地区的商业遭受损失,或使银行业金融机构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本行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将国别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董事会承担监控国别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国别风险管理政策。
报告期内,本行充分考虑全球新冠疫情的发展与演变对主要经济体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的影响,进一步完善国别风险管理体系,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重检国别风险评级和限额,按监管规定将国别风险分为低国别风险、较低国别风险、中等国别风险、较高国别风险、高国别风险五个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并根据国别风险评级结果、国别经济发展情况以及业务需求,核定年度国别风险限额,根据国别风险变化动态调整国别风险限额。二是优化管理系统,实现对公贷款国别风险限额监控方式由手工监测向系统刚控的转变。三是完成年度国别风险压力测试,测算出不同国家评级降级情景下国别风险损失结果,模拟本行可能承受的国别风险损失冲击,提出管理应对策略。
(七)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要素发生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簿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其风险主要来自于整个银行账簿金融头寸和工具期限结构、基准利率不匹配及暗含期权,按照风险类别可分为缺口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8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行坚持审慎和稳健的风险偏好,全面加强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确保核心风险指标稳定运行,促进各项风险要素稳定向好。一是强化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体系,综合采用重定价缺口分析、久期分析、敏感性分析、压力测试等方法进行风险分析与监测,密切关注外部市场利率变化与内部业务结构变化,加强前瞻性研判,动态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与期限管理策略,确保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指标稳健运行。二是完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限额体系与考核督导,在期限错配、投资账户比例、久期与估值波动等方面实施严格有效管理,确保各项风险要素保持在稳健水平。三是优化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系统功能,完善管理模型与数据治理,提升风险数据分析和挖掘能力,全力支持以数据为基础的风险管理决策。
(八)声誉风险管理
声誉风险主要指由机构行为、从业人员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媒体等对银行机构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其品牌价值,不利其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本行将声誉风险管理作为保障业务正常开展、营造和谐舆论环境、维护行业良好形象、履行企业公民责任的重要工作之一,通过建立完善相关治理架构,建立健全全流程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常态化建设,主动防范化解声誉风险,有效应对处置声誉事件,最大程度减轻对各方造成的负面影响,维护、修复、提升公司的市场形象和品牌声誉,为本行经营发展营造较好的舆情环境。
报告期内,一是对标监管要求,修订声誉风险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要求。二是加强声誉风险的常态化管理,及时监测研判报告、积极总结复盘提升、迅速修复优化形象。三是准确评估风险传染的潜在威胁,预判舆情隐患、部署专项监控、提前制订预案。四是积极化解声誉风险事件,行动迅速、处置有效,最大程度减少负面影响。五是做好本行全力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的宣传,继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适老”金融渗透,协同推进疫情常态防控和业务经营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九)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全面推动数字化金融战略实施,健全信息科技治理体系,强化集团一体化信息安全管理,信息科技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能力稳步提升。一是加强信息科技与业务发展、风险管理的深度融合,深耕场景生态建设,提高大数据风控能力和企业级科技能力。二是提升生产运行体系化管理和业务连续性保障能力,强化数据中心安全防护,持续推进灾备体系建设和优化,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三是优化信息安全合规管理体系,强化开发安全和数据安全全生命周期管控,健全业务安全防御机制,提升整体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四是完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机制,持续开展年度全面风险评估和信息科技外包等专项评估,实施重点领域风险合规检查,提高风险监测自动化水平,保障本行信息系统生产运行整体平稳。2021年年度报告87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十)法律风险管理
法律风险是指本行因没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监管规定、合同约定,或没有正当行使权利或适当履行义务,导致可能承担刑事、行政、民事法律责任的风险。本行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机制,为本行依法合规经营提供保障。
报告期内,本行推进法治能力提升建设,全面完善法律风险管理框架体系,促进业务安全发展和风险有效防控。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合规经营是核心竞争力的办行理念,将法治全面融入公司治理、重大决策、业务经营、员工行为、文化建设等经营管理全过程。二是积极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推动将《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重大法律规定转化为业务制度流程,落实到业务操作,强化依法合规经营政策制度保障。三是完善法律风险制度机制,健全规章制度、业务项目、合同文本等经营管理活动全覆盖的前置法律审查,建成业务全覆盖的标准合同文本库,强化法律规范指引,开展法律风险评估与改进,强化法律风险防控。四是建立重大被诉案件与法律风险事件处置机制,有效应对处理被诉案件与法律风险事件,组织开展法律案件问题溯源整改,强化业务规范管理。五是开展法治文化宣教。编制《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1-2025年)》,编发《民法典业务场景运用指南》《刑法修正案法律底线手册》,组织《民法典》全员学习考试通关活动,分类分层开展法律培训,增强全行法治能力。
(十一)合规风险管理
合规风险是指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合规管理是本行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本行综合考虑合规风险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的关联性,建立健全合规管理框架,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报告期内,本行深入践行“合规经营就是核心竞争力”理念,不断推进内控合规各项机制建设,持续提升管理质效。一是组织全行开展“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围绕工作要点开展自纠自查、推动整改问责,持续健全内控合规管理长效机制。二是重塑制度体系,本行建立起外规内化管理、制度建设流程管控、制度合规审查以及制度执行反馈“四项机制”,搭建三层效力层级、四级内容分类的制度体系,完成“超5年、2年”专项清理和立改废,填补管理空白,开发建设“两库一系统”,确保中央精神、监管要求和行内各项管理要求的落地生根,用制度创造效益。三是健全责任认定体系,出台尽职免责管理办法,配套重点领域尽职免责细则。制定不良资产责任认定管理办法,推进不良资产前置责任认定,有效衔接离岗收贷机制。四是优化合规检查及整改机制,实施内控合规专项检查,加强检查统筹管理,加大整改督导力度,推动根源性合规问题彻底解决。五是全面加强员工行为管控,出台员工行为禁止规定150项,探索构建立体式案防体系,推动从业人员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开展员工行为管理专项整治,实施异常行为常态化监测,加大违规行为问责力度,逐步形成“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六是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加强关联方信息管理,强化公司治理。七是推进合规数字化转型。开展智能行为监测,上线人员行为智能化监测系统,建设智能反洗钱系统,完善内控合规非现场检查系统等,赋能管理。8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十二)洗钱风险管理
洗钱风险指本行在开展业务和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被“洗钱活动”“恐怖融资”“扩散融资”三类活动利用而面临的风险。本行已建立较完善的洗钱风险管理机制,为本行稳健合规运营提供保障。
报告期内,本行全面充实反洗钱岗位资源配置,持续提升反洗钱管理有效性,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完善反洗钱管理制度体系,将洗钱风险融入全面风险管理。二是制定及细化各级机构反洗钱履职清单,提升反洗钱管理履职。
三是有序推进全行反洗钱检查及监管问题整改,合规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优化机构、产品、客户洗钱风险评估体系,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健全。五是持续加强重点可疑风险监测管控,开展常态化可疑甄别质检,提升附属机构可疑交易甄别水平,建立洗钱线索联防机制。六是开展洗钱风险课题与案例研究,穿透识别业务洗钱风险,发布业务风险提示,强化一道防线和二道防线联动,确保管住客户和业务风险。七是加大反洗钱资源投入,增加人力资源配置,全行反洗钱专业岗位人员超过2000人;启动新一代反洗钱系统的重构建设,重塑客户洗钱风险评级体系和可疑交易监测标准体系,上线三期可疑交易人工智能监测模型,大幅提高可疑交易预警有效性。八是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总行组织反洗钱知识闯关大赛,吸引社会公众1800余万人次参加,各分行亦采用多种有效的宣传方式提升公众反洗钱意识。
十三、前景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展望2022年,在世纪疫情冲击、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内外经济周期和政策周期不同步等因素影响下,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政策将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有针对性扩大最终消费和有效投资,为银行业务发展带来新机遇和新挑战。银行业将积极有效响应国家政策,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强化科技赋能,不断完善产品和服务体系,全面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努力实现稳增长与防风险的有机平衡。
一是加力支持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增强金融服务能力。银行业将大力支持国家重点战略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发力普惠金融,加大薄弱环节支持力度,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得性和便利度;积极支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加大对煤炭清洁和新能源双向支持,完善科技创新和绿色金融服务。
二是加快数字化转型,不断创新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银行业将从战略规划、组织架构、业务流程、数据治理、人才结构等方面持续推动数字化转型,提升金融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推动产品服务模式向线上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三是坚持支持实体经济与防控金融风险并重,坚守风险底线。银行业将继续增强风险意识,强化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始终把依法合规作为经营管理活动基本底线,牢牢把控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不良贷款率等监管指标,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保障业务健康持续发展。2021年年度报告89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可能面临的风险当前,国外疫情形势和政治经济格局仍在加速演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我国宏观经济也面临着“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展望2022年,我国宏观经济有望在稳中求进的政策组合中实现稳健增长,商业银行将面临广阔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有部分可能面临的风险值得关注。
一是全球疫情演变的潜在风险。欧美逐步放松疫情管控,加速产业链复产复工,对于全球疫情的防控以及我国外贸出口,将会产生复杂影响。二是海外货币政策转向带来的挑战。随着美联储缩表和加息的市场预期增强,全球股、债、汇、商等金融市场波动性加大,新兴市场面临资本外流压力,市场风险管理难度上升。三是国内经济仍然面临结构性压力。持续的外来疫情输入对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消费带来负面影响;处于高位的原材料与能源价格对中游制造业和下游小微企业带来经营压力;部分高耗能产业面临绿色升级、技术改造压力。四是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面临挑战。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业务需求的多样性、灵活性、安全性特征更加明显,对信息系统安全、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要求进一步提升。
面对以上风险挑战,本行将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大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制造业支持力度,服务“六稳六保”,践行普惠金融、绿色金融、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同时做好各类风险防控,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增长贡献民生力量。9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情况
(一)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
2021年12月31日报告期增减变动2020年12月31日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制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股–––––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制条件股份43782418502100.00–43782418502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3546212321381.00–3546212321381.00
2、境内上市外资股–––––
3、境外上市外资股832029528919.00–832029528919.00
4、其他–––––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43782418502100.00–43782418502100.00
(二)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报告期内,本行无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
二、公众持股量的充足性
根据本行获得的公开资料并据本行董事所知,董事确认本行在报告期内已维持香港《上市规则》所要求的公众持股量。
三、普通股发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行新的普通股,普通股股份总数及结构无变动。
报告期内,本行无内部职工股。2021年年度报告91
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四、股东情况
(一)本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435689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0
股东总数(户)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430758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0
普通股股东总数(户)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持有报告期末有限制条件
质押/标记/冻结情况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报告期内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股)增减(股)(股)股份状态数量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18.928284641066683862–未知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境内法人10.3045089845670–无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境内法人6.4928433001220–无
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4.3118885307010–质押1850802321法人
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4.1818283273620–无法人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4.121803182618-216000000–质押1799582617法人
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3.1513796795870–质押1379678400法人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3.1413757633410–无
-万能保险产品法人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境内非国有3.0213242844530–无法人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2.9212801171230–质押1270709488法人9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持股情况持有无限制
股东名称条件股份数量(股)股份种类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8284641066 H股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4508984567 A股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2843300122 A股
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888530701 A股
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 1828327362 A股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03182618 A股
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1379679587 A股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1375763341 A股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1324284453 A股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80117123 A股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不涉及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不涉及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大家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为同一法人;
2.除上述情况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
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注: 1. H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设置的公司股东名册中所列的股份数目统计;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
有本行H股股份合计数;
3.2021年4月29日,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协议》,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自《解除协议》签署之日起,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有任何一致行动安排;
4.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质押股份数量中含质押后冻结的股份数量388800000股。2022年3月16日,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所持本行1799582618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及轮候冻结,其中1股被司法冻结,1410782617股被司法标记,388800000股被轮候冻结;
5.2022年3月2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本行全部无限售流通股1280117123股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其中9407635股
被司法冻结,1270709488股被司法标记。2021年年度报告93
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二)香港法规下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本行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的权益或淡仓
根据本行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而备存的登记册所载以及就本行所知,于2021年12月31日,下列人士(本行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除外)在本行股份中拥有以下权益或淡仓:
占相关股份占全部已发行类别已发行普通股股份股份百份比百份比
主要股东名称股份类别好仓/淡仓身份股份数目附注(%)(%)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A 好仓 实益拥有人 7352284689 1 20.73 16.79
H 好仓 实益拥有人 457930200 1 5.50 1.05
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A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 7352284689 1 20.73 16.79企业拥有
H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 457930200 1 5.50 1.05企业拥有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A 好仓 实益拥有人 1803182618 2及3 5.08 4.12
泛海集团有限公司 A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 1803182618 2及3 5.08 4.12企业拥有
通海控股有限公司 A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 1803182618 2及3 5.08 4.12企业拥有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A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 1930715189* 4及7 5.44 4.41企业拥有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A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 1828327362* 4 5.16 4.18企业拥有
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 A 好仓 实益拥有人 1828327362* 4 5.16 4.18
李巍 A 好仓 权益由其配偶 1930715189* 5及7 5.44 4.41所控制企业拥有
刘畅 A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 1930715189* 6及7 5.44 4.41企业拥有
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H 好仓 实益拥有人 604300950好仓权益由其所控制138442500
企业拥有742743450*88.931.70
淡仓实益拥有人60430095087.261.38
Alpha Frontier Limited H 好仓 实益拥有人 713501653 9及10 8.58 1.63
重庆赐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H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 713501653 9及10 8.58 1.63企业拥有
巨人投资有限公司 H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 713501653 9及10 8.58 1.63企业拥有
*就本行所知,上述股份数目反映各有关主要股东于2021年12月31日的权益及淡仓,但相关股份数目并未申报于这些主要股东填报的申报表格内,因为彼等的权益的更新额度未构成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而予以申报。9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附注:
1. 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拥有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99.98%已发行股本而被视作持有本行的7352284689股A股及
457930200股H股。
上表所列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的7352284689股A股及457930200股H股权益,乃是关于同一笔股份。
2. 该1803182618股A股由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98.00%已发行股本由泛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而泛海集团有限公司乃由通海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拥有。卢志强先生(本行非执行董事)持有通海控股有限公司77.14%已发行股本。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卢志强先生、通海控股有限公司及泛海集团有限公司被视拥有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1803182618股A股的权益(卢志强先生之股份权益载于本年度报告“香港法规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证券中拥有的权益”一节内)。
3. 上表所列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泛海集团有限公司及通海控股有限公司所拥有的1803182618股A股权益,乃是关于同一笔股份。
4. 该1930715189股A股包括由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102387827股A股及由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
1828327362股A股。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由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1%已发行股本,而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由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及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其24.86%及29.08%已发行股本分别由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及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分别持有其25%及75%已发行股本。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被视为拥有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102387827股A股及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828327362股A股的权益。同时,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亦被视为于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828327362股A股中拥有权益。由于刘永好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持有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90.59%已发行股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刘永好先生被视为拥有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1930715189股A股权益。
5.李巍女士为刘永好先生(本行非执行董事)的配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李女士被视为拥有刘永好先生于本行拥有的1930715189股A股之权益(刘永好先生之股份权益载于本年度报告“香港法规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证券中拥有的权益”一节内)。
6.刘畅女士持有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见上文附注4)9.41%已发行股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刘女士被视为拥有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于本行拥有的1930715189股A股之权益。刘畅女士乃刘永好先生(本行非执行董事)的女儿。
7. 上表所列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李巍女士及刘畅女士所拥有的1930715189股A股权益,乃是关于同一笔股份。
8. 该742743450股H股之好仓包括由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604300950股H股及由隆亨资本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
138442500股H股,而该604300950股H股之淡仓(全部涉及其他非上市衍生工具)由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隆亨资
本有限公司为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由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89.80%已发行股本,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68.49%已发行股本由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拥有,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98%已发行股本由泛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而泛海集团有限公司乃通海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拥有。卢志强先生(本行非执行董事)持有通海控股有限公司77.14%的已发行股本。
9. 该713501653股H股之好仓由Alpha Frontier Limited持有。Alpha Frontier Limited的42.04%已发行股本由重庆赐比商务信息咨询
有限公司持有,而重庆赐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乃由巨人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拥有。史玉柱先生(本行非执行董事)持有巨人投资有限公司97.86%已发行股本。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史玉柱先生、巨人投资有限公司及重庆赐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被视拥有Alpha Frontier Limited的713501653股H股的权益(史玉柱先生之股份权益载于本年度报告“香港法规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证券中拥有的权益”一节内)。
10. 上表所列史玉柱先生、巨人投资有限公司、重庆赐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及Alpha Frontier Limited所拥有的713501653股H股权益,乃是关于同一笔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95
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除于上文以及于“香港法规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证券中拥有的权益”一节内所披露者外,本行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人士于2021年12月31日在本行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须登记于本行根据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336条而备存的登记册之任何权益或淡仓。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行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一大股东及其最终控制人比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遵守公司治理相关规定。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前十大单一持股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43.06%,单一持股第一大股东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持股比例为10.30%,不存在按股权比例、《公司章程》或协议能够控制本行董事会半数以上投票权或股东大会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四)其他持有本行10%(含10%)以上的法人股东及其持股变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行10%(含10%)以上的股份。
单位负责人法人股东名称或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何肖锋2010年06月23日307.9亿元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
有限公司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主要股东情况
1、合并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情况:
(1)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0年6月2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079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91110000556828452N ;法定代表人为何肖锋 ;控股股东为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大家保险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行股份无质押。
(2)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1988年4月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17122936;法定代表人为卢志强;控股股东为泛海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卢志强;最终
受益人为卢志强、泛海公益基金会;一致行动人为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
隆亨资本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金融、地产及投资管理等。截至报告期末,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本行普通股1799582617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4.11%,质押比例超过50%,其中388800000股被司法冻结,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89%。
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8年10月15日;注册资本1548058790港元;控股股东为中国泛
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卢志强;最终受益人为卢志强、泛海公益基金会;一致行动人为中国泛海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隆亨资本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投资控股等。截至报告期末,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质押本行普通股823752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02%,质押比例超过
50%。9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6年3月17日;注册资本5万美元;控股股东为武汉中央商务区(香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卢志强;最终受益人为卢志强、泛海公益基金会;一致行动人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隆亨资本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投资控股等。截至报告期末,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质押本行普通股60430095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1.38%,质押比例超过50%。
隆亨资本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注册资本5万美元;控股股东为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卢志强;最终受益人为卢志强、泛海公益基金会;一致行动人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投资控股等。截至报告期末,隆亨资本有限公司质押本行普通股1384425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32%,质押比例超过50%。
2、根据原中国银监会令(2018年第1号)《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其他主要股东情况:
(1)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1999年7月1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4540.064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41346255243;法定代表人为魏巍;控股股东为巨人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史玉柱;
最终受益人为史玉柱;一致行动人为Alpha Frontier Limited和Liberal Rise Limited;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食
品生产及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化妆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厨具销售,保健食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截至报告期末,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质押本行普通股
13796784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3.15%,质押比例超过50%。
Alpha Frontier Limited:成立日期为2016年06月24日;注册资本5万美元;控股股东为重庆赐比商务信息咨询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史玉柱;最终受益人为史玉柱、Shi Jing(史静);一致行动人为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
限公司和Liberal Rise Limited;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投资控股。截至报告期末,Alpha Frontier Limited质押本行H股713501653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1.63%,质押比例超过50%。
Liberal Rise Limited:成立日期为2018年1月9日;注册资本5万美元;控股股东为Abhaya Limited;实际控
制人为Shi Jing(史静);最终受益人为Shi Jing(史静);一致行动人为上海健特生命有限公司和Alpha Frontier
Limited;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投资控股。截至报告期末,Liberal Rise Limited持有的本行股份无质押。
(2)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2年11月2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7655.56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91540091744936899C;法定代表人为王普松;控股股东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永好;最终受益人为刘永好;一致行动人为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创业投资、投资管理、
财务顾问、理财咨询、企业重组咨询、市场调查、资信调查、技术开发及转让、技术咨询服务等。截至报告期末,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无质押。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1年11月1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3431.3725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95143.8725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4009158575152X0;法定代表人为李建雄;控股股东为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永好;最终受益人为刘永好;一致行动人为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饲料研究开发,批发、零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百货、针纺织品、文化办公用品(不含彩色复印机)、建筑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木材)、农副土特产品(除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品种)、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机械器材;投资、咨询服务(除中介服务)。截至报告期末,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本行股份无质押。2021年年度报告97
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7年5月2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57416.25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91500000660887401L;法定代表人为刘勤勤;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同方股份有
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
为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为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交通设施维修;工程管理服务;标准化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
物业管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企业重组、并购策划与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报告期末,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本行普通股1850802321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4.23%,质押比例超过50%。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1984年10月2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50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00000202805720T;法定代表人为翁振杰;控股股东为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最终
受益人为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为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
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
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
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
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截至报告期末,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行股份无质押。
(4)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成立日期为1984年1月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51100000500010993L;法定代表人为宋春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最终受益人;不存在一致
行动人;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海上互助保险、业务培训、海事交流、国际合作、咨询服务。截至报告期末,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持有的本行股份无质押。
(5)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1989年8月1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71457.6124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91230199126965908A ;法定代表人为孙明涛 ;控股股东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张宏伟 ;
最终受益人为张宏伟;一致行动人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粮食加工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豆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农作物种子经营(分支机构经营);
职业中介活动。一般项目:粮食收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物业管理;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家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卫生洁具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材料
技术研发;谷物销售;谷物种植(分支机构经营);企业总部管理;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分支机构经营)。截至报告期末,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本行普通股1270709488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2.90%,质押比例超过50%。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3年8月2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541964840;法定代表人为张显峰;实际控制人为张宏伟;一致行动人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等。截至报告期末,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本行普通股350000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08%,质押比例超过
50%。9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6)福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1995年5月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33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612260305J;法定代表人为吴迪;控股股东为黄晞;实际控制人为黄晞;最终受益人为黄晞;一致
行动人为西藏融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西藏福聚投资有限公司和西藏恒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
括:高科技产品研究、开发、销售;实业投资;教育、农业、工业、娱乐业、保健品产业投资;摄影、新型建
筑材料销售;批发零售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
料、汽车(不含乘用车)及配件、普通机械、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国家允许经营的矿产品。截至报告期末,福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本行普通股2461800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56%,质押比例超过50%。
西藏融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4年12月26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401953213242171;法定代表人陈珍玲;实际控制人黄晞;最终受益人黄晞;一致行动人为福信集团有限公司、西藏福聚投资有限公司和西藏恒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不含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企业形象、营销及品牌的策划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调研(不含国家机密及个人隐私);建辅建
材、金属材料的零售;饲料、化肥、橡胶制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对医疗行业的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报告期末,西藏融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本行普通股1456000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33%,质押比例超过50%。
西藏福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6年5月3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40195MA6T1A2K32;法定代表人吴迪;实际控制人黄晞;最终受益人黄晞;为福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
孙公司;一致行动人为福信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融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西藏恒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对商业、农业、医疗、娱乐业、教育行业的投资(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限制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报告期末,西藏福聚投资有限公司质押本行普通股2976000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68%,质押比例超过50%。
西藏恒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4年12月26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40195321324233N;法定代表人洪智华 ;实际控制人黄晞 ;最终受益人黄晞 ;一致行动人为福信集团有
限公司、西藏融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西藏福聚投资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企业形象、营销及品牌策划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调研(不含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建辅建材零售;饲料及原料、化肥、橡胶制品、化
工原料(不含危化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报告期末,西藏恒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本行普通股1053000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0.24%,质押比例超过50%。2021年年度报告99
第五章优先股相关情况
一、近三年优先股发行与上市情况
为改善本行资本结构,为公司战略有效实施提供资本支持,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增强本行的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原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6〕168号)和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158号)的批复,本行于2019年10月15日在境内市场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200000000股优先股(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代码:360037),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票面股息率为4.38%,募集资金总额200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境内优先股发行所募集资金净额约为人民币199.7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一致(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请详见本行于2020年3月31日发布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次境内非公开发行200000000股优先股已于2019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并于2019年11月8日在上交所挂牌转让。
有关优先股的发行条款,请参见本行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公告。
二、优先股回购或转换情况
2016年12月14日,本行成功发行非累积永续境外优先股14.39亿美元,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21年8月4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使境外优先股赎回权的议案》,同意赎回本行全部境外优先股。2021年9月10日,本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的复函,对本次赎回无异议。根据境外优先股条款和条件,本行于2021年12月14日以境外优先股存续总面值的100%,以及境外优先股在现计息期直至赎回日已宣告但尚未分配之股息(“本次股息”)的总额,赎回全部境外优先股。所有境外优先股赎回价格为:境外优先股存续总面值的100%即1439000000美元,加上本次股息71230500美元,合计1510230500美元。详情请参见本行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公告。在赎回及注销上述境外优先股后,本行不存在已发行的境外优先股。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转换。
三、优先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数量为25户。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上一月末(2022年2月28日),本行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数量为25户。10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章优先股相关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本行5%以上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数据来源于2021年12月31日的在册优先股股东情况):
持有质押/
报告期内持股比例持股总数限售条件标记/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股份类别增减(%)(股)股份数量冻结情况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乾元-日新月异”其他境内优先股–10.0020000000–无开放式理财产品单一资金信托
博时基金-工商银行-博时-工行-灵活其他境内优先股–10.0020000000–无配置5号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中邮创业基金-华夏银行-华夏银行股份其他境内优先股–9.0018000000–无有限公司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宝富其他境内优先股177800008.8917780000–无投资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境内优先股–7.0014000000–无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信托其他境内优先股122200006.1112220000–无
-禾享添利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其他境内优先股–5.0010000000–无
-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其他境内优先股–5.0010000000–无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其他境内优先股–5.0010000000–无
产品-022L-CT001沪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福通·日鑫H14001期 其他 境内优先股 – 5.00 10000000 – 无
人民币理财产品-国君资管0638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交银施罗德资管-交通银行-交银其他境内优先股–5.0010000000–无施罗德资管卓远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注:1.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境内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为同一法人。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境内优先股股东之间以及上述境内优先股股东与本行前十大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3.“持股比例”指境内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2021年年度报告101
第五章优先股相关情况
四、优先股股息分配情况
本行优先股每年付息一次,以现金形式支付。本行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的股息不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本行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与剩余利润分配。
1、境外优先股
根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本行于2021年8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年度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根据境外优先股有关条款,境外优先股的年股息率为4.95%。按照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时,本行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本行已于2021年12月14日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
79145000美元,其中实际支付给境外优先股股东71230500美元,代扣代缴所得税7914500美元,上述优先股
股息根据股息派发宣告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为511711998元。
2、境内优先股
根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及授
权、2017-2019年相关延长有效期及授权决议,本行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行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根据境内优先股有关条款,按照境内优先股票面股息率4.38%计算,每股境内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4.38元(含税)。以境内优先股发行量2亿股为基数,本行于2021年10月18日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内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共计8.76亿元(含税)。
3、近三年优先股股息分配情况(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2020年2019年
股息率派息金额股息率派息金额股息率派息金额
境外优先股4.95%5124.95%5214.95%558
境内优先股4.38%8764.38%876––
注:派息金额含税。
本行境内外实施派发优先股股息的情况请参见本行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公告。
五、优先股表决权恢复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的情况。
六、对优先股采取的会计政策及理由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本行已发行且存续的境内优先股无需通过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结算,本行未来没有交付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的义务,因此,境内优先股作为其他权益工具进行核算。10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章债券发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已发行未到期债券的发行、赎回以及兑付情况如下:
一、2011年次级债券
根据原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0〕第625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1〕第
64号)的批复,本行于2011年3月18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的次级债券。经大
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本期次级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发行的次级债券期限分为十年期和十五年期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为十年期债券(债券简称:11民生01,债券代码:1108001),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0亿元,票面利率为5.50%,已于2016年3月18日提前赎回;品种二为十五年期债券(债券简称:11民生02,债券代码:1108002),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票面利率为5.70%。11民生01和11民生02起息日均为2011年3月18日,
兑付日分别为2016年3月18日和2021年3月18日。
本次发行的次级债券设定一次发行人提前赎回的权利,即在本期次级债券品种一发行满五年之日起至到期日期间,在本期次级债券品种二发行满十年之日起至到期日期间,经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本行有权按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发行人行使提前赎回的权利无需征得债券持有人的同意。根据有关规定,本期债券发行时募集资金用于充实本行附属资本。根据原中国银监会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按照规定比例计入本行二级资本。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2011年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次级债券品种一已于2016年完成兑付。2021年1月15日,本行收到中国银
保监会《关于提前赎回次级债券意见的函》,批准本行行使2011年中国民生银行次级债券品种二的提前赎回权。本行按要求在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了《2011年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次级债券品种二发行人赎回权行使公告》,于
2021年3月18日完成40亿元2011年中国民生银行次级债券品种二的赎回,并向债券投资者支付当年利息2.28亿元。
二、2016年二级资本债券
根据原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6〕119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6〕第116号)的批复,本行于2016年8月30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20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债券简称:16民生银行二级,债券代码:1628014)。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本期二级资本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全部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十年期,票面利率为3.50%,每年付息一次。“16民生银行二级”起息日为2016年8月31日,兑付日为2021年8月31日。
本次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设定一次发行人提前赎回的权利,在行使赎回权后本行的资本水平仍满足银行业监管机构规定的资本监管要求情况下,经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在本期债券第五个计息年度的最后一日,本行有权按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因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导致本期债券不再满足二级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在不违反当时有效监管规定并经过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的情况下,本行有权选择提前赎回。本行行使提前赎回的权利无需征得债券持有人的同意。根据有关规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计入本行二级资本。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一致。2021年年度报告103
第六章债券发行情况2021年7月20日,本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提前赎回二级资本债券意见的函》(股份制银行部〔2021〕94号),批准本行行使上述二级资本债券的提前赎回权。本行按要求在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了《2016年中国民生银行二级资本债发行人赎回权行使公告》,于2021年8月31日完成200亿元2016年中国民生银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赎回,并向债券投资者支付当年利息7亿元。
三、2017年二级资本债券
根据原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7〕178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7〕第
140号)的批复,本行分别于2017年9月12日和2017年11月27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人民币150亿
元2017年第一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债券(债券简称:17民生银行二级01,债券代码:1728016)和人民币150亿元2017年第二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债券(债券简称:17民生银行二级02,债券代码:1728023)。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两期二级资本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A。本次发行的两期二级资本债券均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均为十年期,票面利率均为4.70%,每年付息一次。
本次发行的两期二级资本债券均设定一次发行人提前赎回的权利,在行使赎回权后本行的资本水平仍满足银行业监管机构规定的资本监管要求情况下,经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在债券第五个计息年度的最后一日,本行有权按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若债券存续期间因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导致本期债券不再满足二级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在不违反当时有效监管规定并经过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的情况下,本行有权选择提前赎回。本行行使提前赎回的权利无需征得债券持有人的同意。“17民生银行二级01”和“17民生银行二级02”起息日分别为2017年
9月14日和2017年11月29日,兑付日分别为2027年9月14日和2027年11月29日。如果本行行使赎回权,则被赎
回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赎回公告中确定的兑付日。根据有关规定,两期债券发行时募集资金全部计入本行二级资本。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2021年9月14日,本行向“17民生银行二级01”投资者支付当年利息人民币7.05亿元;2021年11月29日,本行
向“17民生银行二级02”投资者支付当年利息人民币7.05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2017年第一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债券和2017年第二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债券余额为人民币300亿元。报告期内,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进行了年度跟踪评级,并于2021年7月30日出具了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债券信用评级为AAA,较上年未发生变化(详见中国债券信息网)。10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章债券发行情况
四、2018年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复〔2018〕189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8〕第
211号)的批复,本行分别于2018年11月19日和2018年12月12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两期公开发行了总额
为人民币600亿元的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上述两期金融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其中,2018年11月19日发行了2018年第一期民生银行金融债券(债券简称 :18民生银行01,债券代码 :1828016),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00亿元,三年期固定利率,票面利率3.83%,每年付息一次。2018年12月12日发
行了2018年第二期民生银行金融债券(债券简称:18民生银行02,债券代码:1828020),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0亿元,三年期固定利率,票面利率3.76%,每年付息一次。“18民生银行01”和“18民生银行02”起息日分别为2018年11月22日和2018年12月14日,兑付日分别为2021年11月22日和2021年12月14日。
两期债券发行时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本行按要求在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了《2018第一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债券2021年付息兑付公告》
和《2018第二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债券2021年付息兑付公告》,于2021年11月22日和2021年12月14日分别完成400亿元“18民生银行01”和200亿元“18民生银行02”的兑付,并分别向债券投资者支付当年利息15.32亿元和7.52亿元。
五、2019年二级资本债券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复〔2018〕469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9〕第5号)的批复,本行于2019年2月27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400亿元的2019年第一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债券(债券简称:19民生银行二级01,债券代码:1928002)。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本期二级资本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详见中国债券信息网)。本次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十年期,票面利率为4.48%,每年付息一次。
本次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设定一次发行人提前赎回的权利,在行使赎回权后本行的资本水平仍满足银行业监管机构规定的资本监管要求情况下,经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在债券第五个计息年度的最后一日,本行有权按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若债券存续期间因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导致本期债券不再满足二级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在不违反当时有效监管规定并经过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的情况下,本行有权选择提前赎回。本行行使提前赎回的权利无需征得债券持有人的同意。“19民生银行二级01”起息日为2019年3月1日,兑付日为2029年3月1日。
如果本行行使赎回权,则被赎回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赎回公告中确定的兑付日。根据有关规定,本期债券发行时募集资金计入本行二级资本。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2021年3月1日,本行向债券投资者支付当年利息人民币17.92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2019年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债券余额为人民币400亿元。报告期内,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进行了年度跟踪评级,并于2021年6月25日出具了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债券信用评级为AAA,较上年未发生变化(详见中国债券信息网)。2021年年度报告 105
第六章债券发行情况
六、2019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复〔2019〕485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9〕第
75号)的批复,本行于2019年5月30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400亿元的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2019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债券简称:19民生银行永续债,债券代码:1928013)。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本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详见中国债券信息网)。本次发行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均为分阶段调整票面利率的减记型资本债券,本次债券的存续期与发行人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发行票面利率为4.85%,自发行缴款截止日起每五年为一个票面利率调整期,在一个票面利率调整期内以约定的相同票面利率支付利息,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发行设置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条款,发行人自发行之日起五年后,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在本期债券发行后,如发生不可预计的监管规则变化导致本期债券不再计入其他一级资本,发行人有权全部而非部分地赎回本期债券。19民生银行永续债起息日为
2019年6月4日。根据有关规定,本期债券发行时募集资金计入本行其他一级资本。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2021年6月4日,本行向债券投资者支付当年利息人民币19.40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2019年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余额为人民币400亿元。报告期内,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进行了年度跟踪评级,并于2021年6月25日出具了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债券信用评级为AAA,较上年未发生变化(详见中国债券信息网)。
七、2020年第一期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复〔2018〕189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8〕第
211号)的批复,本行于2020年3月18日簿记建档,2020年3月20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200亿元的2020年第一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债券简称:20民生银行小微债01,债券代码:2028008)。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本期金融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详见中国债券信息网)。本次发行的金融债券全部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三年期,票面利率为2.75%,每年付息一次。“20民生银行小微债01”起息日为2020年3月20日,兑付日为2023年3月20日。
本期债券发行时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2021年3月20日,本行向债券投资者支付当年利息人民币5.50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2020年第一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债券余额为人民币200亿元。报告期内,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进行了年度跟踪评级,并于2021年7月30日出具了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债券信用评级为AAA,较上年未发生变化(详见中国债券信息网)。10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章债券发行情况
八、2020年二级资本债券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复〔2020〕348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0〕第18号)的批复,本行于2020年6月24日簿记建档,2020年6月29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
500亿元的2020年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债券(债券简称:20民生银行二级,债券代码:2028022)。
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本期二级资本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详见中国债券信息网)。本次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十年期,票面利率为3.75%,每年付息一次。
本次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设定一次发行人提前赎回的权利,在行使赎回权后本行的资本水平仍满足银行业监管机构规定的资本监管要求情况下,经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在债券第五个计息年度的最后一日,本行有权按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若债券存续期间因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导致本期债券不再满足二级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在不违反当时有效监管规定并经过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的情况下,本行有权选择提前赎回。本行行使提前赎回的权利无需征得债券持有人的同意。“20民生银行二级”起息日为2020年6月29日,兑付日为2030年6月29日,如果本行行使赎回权,则被赎回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赎回公告中确定的兑付日。根据有关规定,本期债券发行时募集资金计入本行二级资本。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2021年6月29日,本行向债券投资者支付当年利息人民币18.75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2020年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债券余额为人民币500亿元。报告期内,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进行了年度跟踪评级,并于2021年6月25日出具了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债券信用评级为AAA,较上年未发生变化(详见中国债券信息网)。
九、2021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复〔2020〕973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1〕第38号)的批复,本行于2021年4月19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300亿元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债券简称:21民生银行永续债01,债券代码:2128016)。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本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详见中国债券信息网)。本次发行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均为分阶段调整票面利率的减记型资本债券,本次债券的存续期与发行人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发行票面利率为4.30%,自发行缴款截止日起每五年为一个票面利率调整期,在一个票面利率调整期内以约定的相同票面利率支付利息,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发行设置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条款,发行人自发行之日起五年后,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五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在本期债券发行后,如发生不可预计的监管规则变化导致本期债券不再计入其他一级资本,发行人有权全部而非部分地赎回本期债券。“21民生银行永续债01”起息日为2021年4月21日。根据有关规定,本期债券发行时募集资金计入本行其他一级资本。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截至报告期末,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余额为人民币300亿元。报告期内,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进行了年度跟踪评级,并于2021年6月25日出具了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债券信用评级为AAA,较上年未发生变化(详见中国债券信息网)。2021年年度报告 107
第六章债券发行情况
十、2021年金融债券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复〔2021〕611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1〕第
154号)的批复,本行分别于2021年11月10日和2021年12月8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两期公开发行了总额为
人民币600亿元的金融债券。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上述两期金融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其中,2021年11月10日发行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金融债券(债券简称:21民生银行01,债券代码:2128037),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三年期固定利率,票面利率3.02%,每年付息一次。2021年12月8日发行
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金融债券(债券简称:21民生银行02,债券代码:2128048),发行规
模为人民币300亿元,三年期固定利率,票面利率3.02%,每年付息一次。“21民生银行01”和“21民生银行02”起息日分别为2021年11月12日和2021年12月10日,兑付日分别为2024年11月12日和2024年12月10日。
两期债券发行时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满足发行人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充实资金来源,优化负债期限结构,促进业务的稳健发展。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截至报告期末,两期债券余额为人民币600亿元。10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公司治理
Corporate
Governance2021年年度报告 109
第七章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架构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股东大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监事会董事会提名与评价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经营层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产品与业务创新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科技信息管理委员会业务营销与拓展管理委员会普惠金融管理委员会
二、公司治理综述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监管要求,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机制及制度体系,有效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公司治理能力与质效。
1、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报告期内,本行推进党建入章工作不断深入,强化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将党的领导融入“决策、监督、执行”各环节,构建日趋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各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提升履职要求及履职质效。积极倡导和培育良好的公司治理文化,制定《董事会职业道德准则》,规范履职行为,凝聚文化共识。
2、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优化决策机制。加强党委议事规则和公司治理决策机制有机衔接,强化党委对重
大事项的前置研究把控。完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履职机制。建立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会议联动机制,统筹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决策的合规、高效衔接;健全完善董事会履职机制,推进深度履职;调整优化专门委员会履职运行模式,发挥职能部门和专门委员会秘书专业优势,强化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的决策支持职能,充分发挥“董事会决策引领、专门委员会专业支撑”作用。加强董事会履职支持与保障体系建设。健全董事履职信息传递与交流机制,完善董事履职档案体系,实现董事履职情况的规范化、电子化、全面性管理,保障董事勤勉履职、科学高效决策。1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
3、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本行制定《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修订《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国民生银行战略管理办法》《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等20余项公司治理重要制度,逐步优化形成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依法召集股东大会2次,审议议案19项,听取专项汇报2项;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审议议案113项,听取并研究专题工作汇报61项;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49次,审议议案164项,听取并研究专题工作汇报74项;召开监事会会议6次,审议议案22项,审阅报告21项;召开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15次,审议审阅事项58项。
本行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银保监会有关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各项监管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互相制约、互相制衡,三会一层合规运作、规范履职。本行全面开展公司治理自查,主要从党的领导、董事会治理、监事会治理、高级管理层治理、风险内控、关联交易治理、其他利益相关者治理等维度进行综合评估,未发现公司治理实际情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存在差异。本行不存在公司治理非规范情况,也不存在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等情况。
三、股东大会职权
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决定本行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及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并决定有关董事和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及修改《公司章程》,以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行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四、股东权利
1、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
本行《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本行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本行在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议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2021年年度报告111
第七章公司治理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议,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在该拟举行的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10%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议,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要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议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议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行10%以上股份(该等股份在该拟举行的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本行承担。
2、在股东大会提出提案的程序
本行《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本行提出提案,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提案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将提案内容和董事会的说明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与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
本行召开股东大会年会,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向本行提出新的提案,公司应当将提案中属于股东大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列入该次会议的议程。
股东可通过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联系方式同“4、向董事会提出查询”中所列。
3、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本行《公司章程》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11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
4、向董事会提出查询
股东在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供证明其持有本行股份的种类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并经本行核实股东身份后,有权依据《公司章程》查阅本行有关信息,包括《公司章程》、股本状况、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股东会议的会议记录等,本行董事会办公室的联络详情如下: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中国民生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电话:86-10-58560975,86-10-58560824
传真:86-10-58560720
电子信箱: cmbc@cmbc.com.cn
五、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共审议批准议案19项,听取专项汇报2项,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1月22日,本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北京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决议详见
日期为2021年1月22日刊载于本行网站、上交所网站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的公告,并于2021年1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021年6月11日,本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
会在北京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决议详见日期为2021年6月11日刊载于本行网站、上交所网站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的公告,并于2021年6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2021年年度报告113
第七章公司治理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报告期内领取税前是否在出生期初持股期末持股报酬总额关联方
姓名性别年份职务任期(股)(股)(万元)获取报酬
高迎欣男1962董事长、执行董事2020.7-2023年换届300000500000402.53否
张宏伟男1954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01.1-2023年换届––93.50是
卢志强男1951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06.11-2023年换届––93.50是
刘永好男1951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09.6-2023年换届––93.50否
郑万春男1964副董事长2020.12-2023年换届250000430000358.95否
执行董事2016.3-2023年换届
行长2016.1-2023年换届
史玉柱男1962非执行董事2017.3-2023年换届––81.50否
吴迪男1965非执行董事2013.3-2023年换届––90.50否
宋春风男1969非执行董事2017.3-2023年换届––0.00否
翁振杰男1962非执行董事2017.2-2023年换届––87.50否
杨晓灵男1958非执行董事2021.3-2023年换届––74.50否
赵鹏男1973非执行董事2021.6-2023年换届––85.00否
刘纪鹏男1956独立非执行董事2017.2(-注1)–15000095.00否
李汉成男1963独立非执行董事2017.2(-注1)––105.50否
解植春男1958独立非执行董事2017.3(-注1)––99.00否11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报告期内领取税前是否在出生期初持股期末持股报酬总额关联方
姓名性别年份职务任期(股)(股)(万元)获取报酬
彭雪峰男1962独立非执行董事2017.3(-注1)––89.00否
刘宁宇男1969独立非执行董事2017.3(-注1)––110.75否
曲新久男1964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3-2023年换届––92.00否
袁桂军男1963执行董事2021.3-2023年换届–150000328.45否
副行长2020.12-2023年换届
张俊潼男1974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2017.2-2023年换届200000350000329.78否
杨毓男1964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2021.11-2023年换届––21.46否
鲁钟男男1955股东监事2007.1-2023年换届––76.00否
赵令欢男1963股东监事2020.10-2023年换届––68.50否
李宇男1974股东监事2020.10-2023年换届––77.00否
王玉贵男1951外部监事2017.2-2023年换届––76.00否
赵富高男1955外部监事2019.6-2023年换届––7.50否
张礼卿男1963外部监事2020.10-2023年换届––71.00否
龚志坚男1967职工监事2021.11-2023年换届––30.63否
陈琼女1963副行长2018.8-2023年换届200000350000275.15否
石杰男1965副行长2017.1-2023年换届200000350000275.15否
李彬女1967副行长2017.1-2023年换届200000350000275.15否2021年年度报告115
第七章公司治理报告期内领取税前是否在出生期初持股期末持股报酬总额关联方
姓名性别年份职务任期(股)(股)(万元)获取报酬
林云山男1970副行长2017.1-2023年换届200000350000275.15否
胡庆华男1963副行长2018.8-2023年换届200000350000275.04否
白丹女1963财务总监2012.5-2023年换届210000360000299.35否
董事会秘书2018.8-2023年换届
张月波男1962首席审计官2017.2-2023年换届200000350000250.95否
欧阳勇男1963行长助理2018.6-2022.2200000350000248.07否
张斌男1967首席信息官2021.11-2023年换届––18.93否
离任董事、监事
郭栋男1961原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2016.3-2021.11200000350000304.58否
李健男1966原职工监事2020.3-2021.11––310.48否
注:1.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第36条及第38条规定,独立董事在一家银行保险机构累计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比少于三分之一的,在新的独立董事就任前,该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职。独立董事刘纪鹏先生、李汉成先生、解植春先生、彭雪峰先生和刘宁宇先生任期实际到任时间将遵循以上规定;
2.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上表中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起始时间,涉及连任的从首次聘任并获任职资格核准时起算。翁振杰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中国银保监会核准,任职起始时间暂按股东大会选举时间披露;
3.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于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18日以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买入本行A股普通股股票,并承诺将所购股票自买
入之日起锁定两年。详情请参见本行日期为2021年5月18日的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公告和日期为2021年5月19日的上交所网站公告;
4.自2020年4月起,宋春风先生未领取董事薪酬;
5.自2021年2月起,赵富高先生未领取监事薪酬;
6.报告期内,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现任及离任)从本行获得的税前报酬合计人民币5946.55万元。本行履职
的执行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总额仍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之后另行披露;
7.报告期内,本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接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
8.2022年2月8日,因工作变动,欧阳勇先生辞去本行行长助理职务。11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离任情况董事
2021年1月22日,本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袁桂军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2021年3月29日,中国银
保监会核准袁桂军先生本行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
2021年3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核准曲新久先生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
2021年3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核准杨晓灵先生本行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
2021年6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核准赵鹏先生本行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
监事
2021年11月25日,郭栋先生因到龄退休,不再担任本行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李健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本行职工监事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日,本行职工代表大会补选杨毓先生和龚志坚先生为职工监事。
2021年11月26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杨毓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副主席、增补杨毓先生和龚志坚
先生为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
高级管理人员
2021年11月30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民生银行首席信息官的决议》,
聘任张斌先生为首席信息官。
2022年2月8日,欧阳勇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本行行长助理职务。2021年年度报告117
第七章公司治理
(三)现任公司董事、监事在股东单位的任职情况姓名任职股东单位职务任期
张宏伟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2014年3月1日-至今
卢志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1999年5月-至今
刘永好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1月-至今
吴迪福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年1月-至今
宋春风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
翁振杰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1月-至今
杨晓灵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2019年11月-2021年12月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3月-2021年12月赵鹏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2020年9月-至今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7月-至今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激励机制及薪酬制度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突出战略导向,围绕高质量、可持续稳健发展核心内容,强化高管考评对全行改革转型重点任务的承接。同时,在考核指标设计时,持续关注股东价值回报和可持续发展;强化合规经营,提升监管合规和风险类指标考核力度。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策略是在支持本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达成的前提下,体现本行人力资源管理策略和指导原则,倡导价值创造,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引领本行实现改革转型和稳健发展;制定结构合理且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管薪酬方案,根据高管职位的职责、任职者的胜任能力及对实现经营结果所作的贡献确定高管薪酬,并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关键绩效指标的达成情况及高管个人年度考评结果紧密挂钩。按照监管指引要求,公司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机制,每年从高管绩效薪酬中按一定比例提留风险基金。
为客观反映本行董事、监事所付出的劳动、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切实激励董事、监事积极参与决策,本行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的规定为董事、监事提供报酬。董事薪酬由年费、专门委员会津贴、会议费、调研费四部分组成。监事薪酬由年费、专门委员会津贴、会议费三部分组成。11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
监事会根据监管要求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履职监督评价办法》《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对董事会及董事、监事履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通过日常履职记录,对会议内容、议事机制和议事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充分了解董事、监事发表意见和建议情况;通过听取汇报、调研检查、监督工作函及问询约谈等多种方式,对风险管理、内控合规、财务管理、战略规划等事项进行重点监督,了解董事、监事在相关领域履职情况;通过填报履职情况统计表,组织开展自评和互评,对董事、监事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价。监事会根据监管要求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监督评价办法》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通过召开会议审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风险管理报告等,并听取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资本管理、压力测试、案件防控、反洗钱、薪酬考核政策等方面专项汇报,了解高级管理层的经营理念、经营业绩、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等情况;通过对监管机构专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督导,了解高级管理层对监管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整改进度和成效;通过审阅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述职报告及综合打分评价,全面了解其履行忠实义务、勤勉义务、合规履职、绩效表现情况。监事会依据上述途径和渠道获得的信息,并按照监管规定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最终形成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并向股东大会和监管部门报告。
(五)董事和监事资料变动
1、本行非执行董事杨晓灵先生不再担任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及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本行非执行董事赵鹏先生出任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3377)董事。
3、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刘纪鹏先生不再担任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643)独立
董事及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388)独立董事。
4、本行监事鲁钟男先生出任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5、本行监事赵令欢先生不再担任弘毅投资总裁。
6、本行监事王玉贵先生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职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变更为外部监事。
7、本行监事张礼卿先生不再担任国美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628)独立非执行董
事及瑞丰银行独立董事。2021年年度报告119
第七章公司治理
(六)董事、监事服务合约说明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9A.54条及19A.55条,本行已与本行各董事及监事就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遵守《公司章程》及仲裁的规定等事宜订立合同。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行与本行董事或监事就其董事/监事的职务而言,并无订立亦不拟订立任何服务合同(不包括于一年内到期或雇主可于一年内终止而毋须支付任何赔偿(法定赔偿除外)的合同)。
(七)董事在与本行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所占的权益
本行非执行董事卢志强先生的关联企业泛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
持股占比7.72%。就本行所知,渤海银行设立于2005年12月,为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截至2021年6月
30日未经审计财务数据,该行资产总额15603.28亿元,净资产约1072.03亿元,每股净资产4.91元,存款规模
8467.30亿元,贷款规模9768.28亿元。另外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卢志强先生将在涉及渤海银行的相关议案中放弃投票权。综上,卢志强先生在渤海银行中的权益并未影响其履行作为本行董事的职责。
本行非执行董事刘永好先生担任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网银行”)董事,并通过其控制的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四川新网银行30%的股权。就本行所知,四川新网银行创立于2016年12月28日,为一家以互联网模式运营的银行,经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买卖代理外汇、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以及
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保险业务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财务数据,该行资产总额571.16亿元,净资产
57.54亿元,每股净资产1.92元,存款规模318.82亿元,贷款规模436.23亿元。因此,四川新网银行在作业模式、经营规模上与本行差异较大。刘永好先生仅担任四川新网银行董事之一且并不担任董事长一职。另外,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刘永好先生将在涉及四川新网银行的相关议案中放弃投票权。综上,刘永好先生在四川新网银行中的权益并未影响其履行作为本行董事的职责。
本行非执行董事吴迪先生担任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联合银行”)董事,未持有股份。就本行所知,杭州联合银行创立于2011年1月5日,为一家主要客户为“三农”、小区、中小企业和地方经济的股份制银行业金融机构,注册资本21.27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财务数据,该行资产总额3138.75亿元,净资产244.58亿元,每股净资产11.22元,存款规模2360.63亿元,贷款规模1925.42亿元。因此,杭州联合银行在规模上以及业务覆盖地域上与本行差异较大。吴迪先生仅为其董事之一且并不担任董事长一职。另外,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吴迪先生将在涉及杭州联合银行的相关议案中放弃投票权。综上,吴迪先生在杭州联合银行中的权益并未影响其履行作为本行董事的职责。12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
本行非执行董事翁振杰先生担任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三峡银行”)董事及合肥科技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科技农商行”)董事,未在上述两家银行持有任何股份。就本行所知,重庆三峡银行设立于2008年2月,为一家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财务数据,该行资产总额2404.12亿元,净资产约204.52亿元,存款规模1479.93亿元,贷款规模1390.02亿元。合肥科技农商行成立于2007年2月14日,为一家坚持服务中小、服务三农、服务科技、服务地方的地方性农村商业银行。截至2021年
12月31日未经审计财务数据,该行资产总额1107.12亿元,净资产约88.19亿元,每股净资产4.89元,存款规模
782.04亿元,贷款规模560.17亿元。因此,重庆三峡银行及合肥科技农商行在规模上以及业务覆盖地域上与本行差异较大。翁振杰先生分别于重庆三峡银行及合肥科技农商行担任董事之一且并不担任董事长一职。另外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翁振杰先生将分别在涉及重庆三峡银行及合肥科技农商行的相关议案中放弃投票权。综上,翁振杰先生在重庆三峡银行及合肥科技农商行中的权益均并未影响其履行作为本行董事的职责。
除上文披露外,本行所有其他董事均未在与本行直接或间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持有任何权益。
(八)香港法规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证券中拥有的权益
1、根据本行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而备存的登记册所载以及就本行所知,于2021年12月31日,本行下列
董事及监事于本行股份中拥有以下权益:
占相关股份占全部类别已发行已发行普通股
股份好仓/股份百份比股份百份比
姓名职位类别淡仓身份股份数目附注(%)(%)
高迎欣 执行董事 A 好仓 实益拥有人 200000 0.0006 0.0005
H 好仓 实益拥有人 300000 0.0036 0.0007
郑万春 执行董事 A 好仓 实益拥有人 180000 0.0005 0.0004
H 好仓 实益拥有人 250000 0.0030 0.0006
袁桂军 执行董事 A 好仓 实益拥有人 150000 0.0004 0.0003
刘永好 非执行董事 A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 1930715189 1 5.44 4.41企业拥有
H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 240789500 2 2.89 0.55企业拥有
张宏伟 非执行董事 A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 1315117123 3 3.71 3.00企业拥有
卢志强 非执行董事 A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 1803182618 4 5.08 4.12企业拥有
H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 750980970 5 9.03 1.72企业拥有
H 淡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 604300950 5 7.26 1.38企业拥有2021年年度报告121
第七章公司治理占相关股份占全部类别已发行已发行普通股
股份好仓/股份百份比股份百份比
姓名职位类别淡仓身份股份数目附注(%)(%)
史玉柱 非执行董事 A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 1379679587 6 3.89 3.15企业拥有
H 好仓 权 益由其所控制 713501653 7 8.58 1.63企业拥有
刘纪鹏 独立非执行董事 A 好仓 实益拥有人 150000 0.0004 0.0003
张俊潼 职工监事 A 好仓 实益拥有人 150000 0.0004 0.0003
H 好仓 实益拥有人 200000 0.0024 0.0005
附注:
1. 该1930715189股A股包括由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102387827股A股及由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
1828327362股A股。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由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1%已发行股本,而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由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及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其24.86%及29.08%已发行股本分别由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及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分别持有其25%及75%已发行股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被视为拥有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
102387827股A股及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828327362股A股的权益。
由于刘永好先生持有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90.59%已发行股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刘永好先生被视为拥有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1930715189股A股权益。刘永好先生之此等权益与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李巍女士及刘畅女士所拥有的权益(载于本年度报告“香港法规下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本行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的权益或淡仓”一节内),乃是同一笔股份。
2. 该240789500股H股之好仓由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见上文附注1)直接持有。
3. 该1315117123股A股包括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1280117123股A股和由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35000000股A股。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9.66%已发行股本由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94%已发行股本由名泽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而名泽东方投资有限公司乃由张宏伟先生全资拥有。
4. 该1803182618股A股由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98.00%已发行股本由泛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而泛海集团有限公司乃由通海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拥有。卢志强先生持有通海控股有限公司77.14%已发行股本。
5. 该750980970股H股之好仓包括由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8237520股H股、由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
604300950股H股及由隆亨资本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138442500股H股,而该604300950股H股之淡仓由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隆亨资本有限公司为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由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89.22%已发行股本,而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65.09%已发行股本由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见上文附注4)拥有。
6. 该1379679587股A股由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的90.49%已发行股本由巨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而史玉柱先生持有巨人投资有限公司97.86%已发行股本。
7. 该713501653股H股之好仓由Alpha Frontier Limited持有。Alpha Frontier Limited的42.04%已发行股本由重庆赐比商务信息咨询
有限公司持有,而重庆赐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乃由巨人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拥有(见上文附注6)。12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
2、于2021年12月31日,本行下列董事于彭州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的附属公司)中拥有以下权益:
占总注册
好仓/资本百份比
姓名职位淡仓身份出资额附注(%)
刘永好非执行董事好仓权益由其所控制人民币2000000元13.64企业拥有
附注:
1.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于彭州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000元。由于刘永好先生持有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90.59%已
发行股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刘永好先生被视为拥有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于彭州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
3、于2021年12月31日,本行下列董事于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的附属公司)中拥有以下权益:
占总注册
好仓/资本百份比
姓名职位淡仓身份出资额附注(%)史玉柱非执行董事好仓权益由其所控制人民币24000000元110企业拥有
附注:
1.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于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4000000元。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的90.49%
已发行股本由巨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而史玉柱先生持有巨人投资有限公司97.86%已发行股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史玉柱先生被视为拥有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于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
4、于2021年12月31日,本行下列董事于西藏林芝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的附属公司)中拥有以下权益:
占总注册
好仓/资本百份比
姓名职位淡仓身份出资额附注(%)史玉柱非执行董事好仓权益由其所控制人民币2500000元110企业拥有刘永好非执行董事好仓权益由其所控制人民币1500000元26企业拥有
附注:
1.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于西藏林芝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500000元。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的90.49%已
发行股本由巨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而史玉柱先生持有巨人投资有限公司97.86%已发行股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史玉柱先生被视为拥有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于西藏林芝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
2.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于西藏林芝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00000元。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由新希望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其51%已发行股本,而刘永好先生持有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90.59%已发行股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刘永好先生被视为拥有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于西藏林芝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2021年年度报告123
第七章公司治理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2021年12月31日,概无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于本行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证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予备存之登记册所记
录之权益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及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标准守则》而须
通知本行及香港联交所之权益及/或淡仓;彼等亦无获授予上述权利。
(九)董事、监事的合约权益及服务合约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及与其有关连的实体在本行或其附属公司所订立的重要交易、安排或合约中,无任何重大权益。本行董事和监事没有与本行签订任何一年内若由本行终止合约时须作出赔偿的服务合约(法定赔偿除外)。
(十)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财务、业务、亲属关系
经本行询证,本行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中,非执行董事杨晓灵先生为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及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任命至2021年12月完结),非执行董事赵鹏先生为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及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本行董事会及监事会各成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包括财政、业务、家族或其他重大或相关关系)。
七、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本行的决策机构,职权由董事会集体行使。董事会的职责具体请参见本报告“第七章公司治理”中“七、董事会(三)董事会职责”。
(一)董事会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成员共18名,其中非执行董事9名,执行董事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6名。本行非执行董事均来自大型知名企业并担任重要职务,具有丰富的管理、金融和财务领域的经验;3名执行董事长期从事银行经营管理工作,均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6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经济、金融、财务、法律等方面的知名专家,其中一名来自香港,熟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香港资本市场规则,具有丰富的银行管理经验。
本行的董事结构兼顾了专业性、独立性和多元化等方面,以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本行认为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有利于提升本行的运营质量,因此本行于2013年8月制定了《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确定本行在设定董事会成员构成时,应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最终将按人选的价值及可为董事会提供的贡献作出决定。提名委员会负责监督《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执行,并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要求,每年分析评价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方面),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以执行本行的企业战略。12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
(二)现任董事简历执行董事
高迎欣先生,1962年出生,现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兼任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先生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加入本行前,高先生自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2388)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自2016年12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988,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3988)执行董事。自2015年2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自2005年2月至2015年2月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裁。自2004年7月至2005年2月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自1999年6月至2004年7月任中国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自1996年9月至1999年6月任中国银行总行信贷业务部副总经理、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高先生于1986年获得华东理工大学工学硕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
郑万春先生,1964年出生,现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加入本行前,郑先生自2013年9月至2015年10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398;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1398)副行长,自2011年2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总裁,自2004年12月至2011年2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兼华融证券董事长、中德合资企业融德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自2009年1月至2011年2月兼任华融期货董事长,自2003年9月至2004年12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助理,自2002年4月至2004年8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管理部总经理,自2000年
6月至2002年4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债权管理部总经理,自1999年10月至2000年6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工
商信贷部副总经理,自1998年11月至1999年10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助理兼营业部总经理,自1997年
4月至1998年11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洋浦分行党组书记、行长,自1991年7月至1997年4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总
行工交信贷部副处长、处长。郑先生于2000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
袁桂军先生,1963年出生,现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加入本行前,袁先生于2017年至2020年担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于2013年至2017年担任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行长,于2007年至2013年先后担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于2004年至2007年先后担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于1986年至2004年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信贷管理部、信贷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信贷管理处工作。袁先生获得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为高级经济师。
非执行董事
张宏伟先生,1954年出生,现任本行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张先生现任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467)董事局主席、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张先生曾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11)名誉董事长、董事,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190)董事长、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张先生于1997年至2007年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张先生于1996年获得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2021年年度报告125
第七章公司治理
卢志强先生,1951年出生,现任本行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卢先生自本行创立起至2003年6月出任本行董事,于2003年6月至2004年12月任本行监事长,于
2004年12月至2006年6月任本行副监事长。卢先生现任通海控股有限公司、泛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卢先生曾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46)董事长,亦曾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3396)非执行董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37;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6837)董事。卢先生于1998年至2012年先后任全国工商联常务委员、副主席,1998年至2018年先后任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卢先生于1995年获得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为研究员。
刘永好先生,1951年出生,现任本行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刘先生自本行创立起至2006年出任本行董事会副董事长。刘先生现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876)董事、四川省川商总会会长。刘先生现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副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全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发起人之一,曾任第七届、第八届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
史玉柱先生,1962年出生,现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史先生曾于2006年至2014年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史先生现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558)(原名: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上海征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巨人慈善基金会理事长。史先生曾于2006年至2018年任上海征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于
2014年至2018年任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史先生于1984年获得浙江大学数学学士学位,1990年毕
业于深圳大学软科学研究生班。
吴迪先生,1965年出生,现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吴先生现任福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董事及大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2117)董事长兼执行董事。吴先生现任福建省人大代表、福建省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福建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名誉副会长、福建省民营企业商会名誉会长、厦门市政协委员、民建厦门市委
副主委、上海市厦门商会名誉会长、福建省辽宁商会会长、集美大学常务校董。吴先生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高级经济师。12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
宋春风先生,1969年出生,现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宋先生现任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总经理、中国船东协会副会长、泉州市晋江中远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船保商务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保赔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海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船保服务(英国)有限公司董事。宋先生曾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37;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6837)监事、中远(香港)保险顾问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中远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远(集团)总公司/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919;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1919)运输部商务室经理、中远(集团)总公司运输部商务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商务室经理。宋先生于2006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
翁振杰先生,1962年出生,现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翁先生现任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公司,股票代码:870488)董事长、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民建重庆市委员会副主
委、政协重庆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民建十一届中央财政金融委员会副主任。翁先生曾任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CEO)、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369)董事长、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民建九届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民建十届中央财政金融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三届、四届
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常委、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解放军通信学院教官。翁先生于
1986年获得工学硕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
杨晓灵先生,1958年出生,现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杨先生曾任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601;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2601;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CPIC)总经理助理(首席数字官)、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转型推广总监,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企划部总经理、太平洋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核保核赔中心副主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杨先生于
2002年获得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中级保险经济师资格。
赵鹏先生,1973年出生,现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赵先生现任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402)副董事长及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3377)董事。赵先生曾任中国银保监会派驻安邦保险集团接管组成员、原中国保监会发展改革部处长、副处长,日照市商业银行干部及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85)董事。赵先生于
2014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学位,拥有经济师资格。2021年年度报告127
第七章公司治理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纪鹏先生,1956年出生,现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刘先生现任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社
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中泛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715)独立非执行董事、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625)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通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原名:中国泛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952)独立非执行董事、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91)独立董事。刘先生曾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司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中信国际研究所室主任、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学术秘书、助理研究员,亦曾任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705)独立非执行董事、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曾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3699,已除牌)独立非执行董事、万达酒店发展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169)独立非执行董事、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512)独立非执行董事、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489)独立非执行董事、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643)独立董事、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388)独立董事。刘先生于1983年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工业经济系,获学士学位,于1986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硕士学位。刘先生具有二级教授、高级研究员、高级经济师职称和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
刘先生拥有多年经济研究及上市公司管理经验,能够促进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将为董事会带来战略管理及企业管治知识和经验。
李汉成先生,1963年出生,现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李先生现任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董事、董事会业务管理与风险防控委员会主任,北京尚公(海口)律师事务所执行委员会主任、专职律师,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为中国海商法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海南省律师协会会员,大凌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211)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雪川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先生曾任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人事厅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经济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高级法官。李先生于1984年获得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李先生拥有多年商法从业经验,能够促进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结合商业及法律层面,为本行合规风险管理带来贡献。12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
解植春先生,1958年出生,现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解先生现任中国富强金融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290)董事会主席及执行董事、中国太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966)独立非执行董事,兼任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及前海深港合作区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深圳大学中国特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特聘教授及清华大学
五道口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解先生曾任超人智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8176)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执行董事及副总经理、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大银行(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818;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6818)副行长、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及总裁,亦曾任新加坡中资企业协会副会长(不驻会)、中国证券协会副会长(不驻会)。解先生于1982年获得黑龙江大学哲学学士学位,于1993年获得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于2004年获得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于2011年8月至9月在美国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学习,于1999年4月至7月在哈佛大学商学院AMP156期高级管理培训班学习,现为高级经济师。
解先生拥有多年银行及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经验,能够促进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将为董事会带来金融投资及银行管理经验。
彭雪峰先生,1962年出生,现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彭先生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713)独立非执行董事。彭先生曾任北京市第四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燕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河北省沧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101)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657)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246)独立非执行董事、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835589)独立非执行董事、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385)独立非执行董事、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595)独立非执行董事、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四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第六届及
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四届及第五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第十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
第八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第九届北京市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监事长、第七届及第八届北京市青年联合会委员。彭先生于2008年获得北京大学国际金融法学博士学位,拥有律师资格、证券法律事务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
彭先生拥有多年法律从业及政务经验,能够促进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指导本行法律事务、推动内控体系完善。2021年年度报告129
第七章公司治理
刘宁宇先生,1969年出生,现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刘先生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辽宁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理事、洛阳中超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总裁、辽宁万隆金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
辽宁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190)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先生于2004年在澳门科技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2012年至2013年在北京大学现代企业管理(EMBA)高级研修班学习。刘先生现为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澳州注册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
刘先生拥有多年会计及企业管治的经验,能够促进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从专业财务管理及审计角度给予董事会宝贵意见。
曲新久先生,1964年出生,现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曲先生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曲先生曾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副院长、刑事司法学院刑法研究所所长,曾兼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北京大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曲先生于2001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学位,拥有高校教师资格、律师资格。
曲先生拥有多年法律从业经验,能够促进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从董事会制度建设、合规运行方面给予董事会宝贵意见。
(三)董事会职责
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大会并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本行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制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以及利润分配方案;
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制定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管理本行信息披露事项;听取本行行长的工作汇报并检查行长的工作。董事会依照本行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要求及上市规则对本行《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各项政策和制度进行持续的检查和更新,并确保本行遵守各项政策和制度。13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
(四)本行董事2021年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情况参加董事会情况本年是否连续应参加以通讯两次未出席是否董事会亲自方式委托亲自股东大会董事姓名独立董事次数出席次数参加次数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参加会议的次数高迎欣否1313600否2张宏伟否1313600否2卢志强否1313600否2刘永好否1313600否2郑万春否1313600否2史玉柱否1313600否2吴迪否1313600否2宋春风否1313600否2翁振杰否1313600否2杨晓灵否1313600否2赵鹏否1313600否2刘纪鹏是1313600否2李汉成是1313600否2解植春是1313600否2彭雪峰是1312610否2刘宁宇是1313600否2曲新久是1313600否2袁桂军否1313600否1
注:1.董事变动情况请参见“第七章公司治理”中“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董事在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前,仅列席会议,未参与表决。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13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7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6
注:1.“现场会议”是指通过现场、视频、电话等能够保证参会人员即时交流讨论方式召开的会议;
2.“通讯会议”是指通过分别送达审议或传阅送达审议方式对议案作出决议的会议方式。2021年年度报告131
第七章公司治理
(五)董事会会议及决议情况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报纸披露日期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1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1年1月30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2月2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1年2月25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3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1年3月31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1年4月30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5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1年6月1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6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1年6月29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7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1年7月31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1年8月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1年8月5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8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1年8月28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9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1年9月29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10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1年10月30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11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1年12月1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12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1年12月29日
(六)独立非执行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本行董事会现有独立非执行董事6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资格符合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和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报告期内,独立非执行董事通过行内坐班、实地考察、专项调研与座谈、专门会议等多种方式保持与本行的沟通,认真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发表意见,并注重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充分发挥了独立非执行董事作用。
1、独立非执行董事上班制度
为充分发挥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作用,提升董事会工作的有效性,本行董事会自2007年3月开始实施独立非执行董事上班制度,要求独立非执行董事每月到本行上班1-2天。本行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安排了专门办公室和办公设备。
报告期内,独立非执行董事均能够按规定执行上班制度。独立非执行董事上班的主要工作包括:研究所属委员会的工作事项;听取管理层或总行部门的工作汇报;赴分支机构开展专题调研;指导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制定或修订工作等。独立非执行董事上班制度为充分发挥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专业优势、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独立性提供了重要支持和保障。13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
2、独立非执行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独立非执行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确保公司年报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独立非执行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该制度要求,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切实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60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非执行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如有必要,独立非执行董事可对相关事项进行考察。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是否具有相关业务资格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非执行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以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按照制度要求,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本行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制度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具体事项为: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2021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持续沟通,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计划及预审和审计情况汇报。
3、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其他工作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利润分配方案;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5)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与本行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以及本行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6)外部审计师的聘任;
(7)可能造成本行重大损失的事项;
(8)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可能损害存款人、中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事项;
(9)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2021年年度报告133
第七章公司治理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还在各专门委员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本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中至少有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4、本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会议情况请参见“第七章公司治理”中“七、董事会(四)本行董事2021年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情况”。
5、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建立专门会议机制,推选一位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会议召集人,先后召开两次专门会议,就本行公司治理制度完善、独立非执行董事履职机制优化等事项开展深度研讨并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作用。
(七)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确认
本行6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不涉及香港《上市规则》第3.13条中所述会令独立性受质疑的因素。另外,本行已收到每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按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就其独立性而做出的年度确认函,据此,本行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属独立。
(八)董事长及行长
本行董事长、行长的角色及工作由不同人士担任,各自职责界定清晰,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的建议。
报告期内,高迎欣先生为本行董事长,负责领导董事会,担任会议主席,确保董事会会议上所有董事均知悉当前所议事项,管理董事会的运作及确定董事会能适时及有建设性地讨论所有重大及有关的事项。为协助董事会能适时地讨论所有重要及有关的事项,董事长会与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合作以确保董事及时收到适当、完备及可靠的信息供其考虑及审议。
报告期内,郑万春先生为本行行长,负责本行业务运作,推行本行的策略及业务计划,主持本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九)董事、监事及有关雇员之证券交易
本行已采纳一套不比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的《标准守则》所订标准宽松的本行董事及监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准则。本行经查询全体董事及监事后,已确认他们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一直遵守上述守则。本行亦就有关雇员买卖公司证券事宜设定指引,指引内容不比《标准守则》宽松。本行并没有发现有关雇员违反指引。
(十)董事关于编制账目的责任声明本行各董事承认其有编制本行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账目的责任。13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
八、董事会的企业管治职能及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的企业管治职能
本行的企业管治职能赋予董事会,具体职能如下:(1)制定及检讨本行的公司治理政策及常规工作;(2)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管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3)检讨及监察本行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工作;(4)制定、
检讨及监察雇员及董事的操守准则;以及(5)检讨本行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规定及在年报内《公司治理》的披露。
本行董事会2021年履行公司治理职责的主要工作包括:开展公司治理年度评估;全面系统落实公司治理各项要求;持续优化本行公司治理机制,健全董事会履职机制,调整完善专门委员会履职运行模式,强化董事履职保障,搭建董事信息交流与报送机制,促进信息互通;持续推动并组织开展董事及高管参加内外部专题培训;制定《董事会职业道德准则》,明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的职业道德价值准则及行为规范,并督导执行;根据境内外的监管要求,制定和修订若干公司治理制度,健全公司治理制度体系;经回顾确认除本报告披露外,本行2021年度已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之守则条文。
本行董事会六个专门委员会的成员组成、职权范围及2021年度工作如下: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高迎欣(主席)、张宏伟、卢志强、刘永好、郑万春、史玉柱、翁振杰、赵鹏
提名委员会彭雪峰(主席)、高迎欣、张宏伟、卢志强、刘永好、史玉柱、刘纪鹏、
李汉成、解植春、刘宁宇、曲新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纪鹏(主席)、高迎欣、吴迪、翁振杰、杨晓灵、李汉成、解植春、
彭雪峰、刘宁宇
风险管理委员会解植春(主席)、郑万春、吴迪、宋春风、赵鹏、李汉成、刘宁宇、袁桂军
审计委员会刘宁宇(主席)、宋春风、翁振杰、彭雪峰、曲新久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李汉成(主席)、吴迪、宋春风、刘纪鹏、刘宁宇、曲新久、袁桂军
注:1.2021年1月29日,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决议》,袁桂军董事加入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2021年7月30日,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的决议》,增补刘宁宇董事为第
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2021年年度报告135
第七章公司治理本行董事2021年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薪酬与风险关联交易董事保护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控制委员会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非执行董事
张宏伟10/106/6––––
卢志强10/106/6––––
刘永好10/106/6––––
史玉柱10/106/6––––
吴迪––4/414/14–8/8
宋春风–––14/147/78/8
翁振杰10/10–4/4–7/7–
杨晓灵––4/4–––
赵鹏10/10––14/14––执行董事
高迎欣10/106/64/4–––
郑万春10/10––14/14––
袁桂军–––13/13–8/8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纪鹏–6/64/4––8/8
李汉成–6/64/414/14–8/8
解植春–6/64/414/14––
彭雪峰–6/64/4–7/7–
刘宁宇–6/64/46/67/78/8
曲新久–6/6––7/78/813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
注:1.董事变动情况请参见“第七章公司治理”中“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2021年1月29日,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决议》,袁桂军董事加入第
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因此应出席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次数少于全年会议实际召开次数;
3.2021年7月30日,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的决议》,增补刘宁宇董事为第
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因此应出席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次数少于全年会议实际召开次数;
4.根据本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年报相关事项的会议邀请独立董事列席,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列
席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5.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公正意见的职责,独立董事解植春、彭雪峰受邀列席2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
6.董事在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前,仅列席会议,未参与表决。
(一)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1、主要职责
研究审议集团及本行长期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纲要,监督和评估战略实施过程,提出战略调整建议;研究审议本行普惠金融业务的发展战略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审议普惠金融年度经营计划、考核评价办法等,并监督实施;研究审议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战略、政策和目标,定期听取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监督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审议经济、环境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研究审
议数据治理相关的重大事项;研究制订对外投资的相关制度,对本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建议和方案,并监督执行情况;负责本行及附属机构的集团并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对外兼并收购的相关制度,研究兼并收购的策略,并提出建议实施方案;研究筹划集团化经营发展模式等。2021年年度报告137
第七章公司治理
2、2021年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召开10次会议,审议议题35项,听取16项报告事项。委员会在审议或审阅各项议题过程中,结合自身职责提出重要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战略管理体系,推进五年规划、数字化转型目标落实;提升附属机构的经营管理质效;持续关注全行普惠、消保、数据治理、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工
作情况;深化资本节约理念,优化资产结构调整,积极引导资本管理回归基础业务,支持重点区域与战略业务发展。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主要内容
2021年2月20日审议总行部门设置、2021年境内机构发展计划2项议案,传阅小微金融暨普惠金融、消
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和计划、委员会工作总结和计划
2021年3月30日 审议财务决算、经营计划、利润分配、资本管理、社会责任、ESG等10项议案,传阅学
习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相关通报
2021年4月17日审议资本充足率报告议案,传阅集团并表管理工作报告和数据治理工作报告
2021年6月28日审议数字化金融转型、分行购置办公大楼、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等4项议案,审阅
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审计报告
2021年8月4日审议五年发展规划、民生商银国际增资、境外优先股赎回和付息等4项议案,传阅学习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相关文件和通报
2021年8月24日审议资本管理、优先股股息分配、分行购置办公大楼等5项议案,审阅消费者权益保
护、数据治理和小微金融暨普惠金融工作报告
2021年9月22日审议总行部门设置议案,传阅学习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金融消费者
权益保护工作评价和评估的通报
2021年10月20日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五年规划、信息科技外包战略和修订相关工作制度等4项议案
2021年11月22日审议绿色金融五年规划、修订相关工作制度等2项议案,传阅经营情况报告
2021年12月28日审议普惠金融五年规划、分行购买办公大楼等2项议案,传阅学习中国银保监会下发的
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通报
3、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统筹领导下,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积极履行战略管理、资本管理、投资管理、并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惠金融、社会责任和数据治理等职责。一是研究制订本行五年发展规划及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技外包等配套战略,健全战略体系。同时,积极履行普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社会责任职责,督导经营层贯彻落实国家及监管重大政策;二是健全战略实施监督及评估机制,持续关注战略执行情况,完善战略管理体系;三是研究制订年度资本战略、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积极推进资本补充计划、资本监测,实施资本评估,审议年度资本充足率报告,不断强化资本管理;四是在落实监管政策框架下,结合本行发展实际,审慎开展附属机构增资等对外投资管理,有序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强化投资管理机制建设;五是以加强附属机构公司治理为抓手,不断深化附属机构管理工作;六是优化集团并表管理系统,强化并表审计及考核,完善并表管理体系;七是完善本行科技金融及数据治理组织架构和管理机制,定期听取数据治理工作汇报,持续加强数据治理合规管理。八是根据监管新规,修订工作制度,探索改进履职方法和路径,促进充分、科学、规范履行各项治理职责。13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
(二)提名委员会
1、主要职责每年分析评价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方面),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以执行本行的企业战略;研究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物色合适董事人选时,应考虑有关人选的价值,并以客观条件充分顾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裨益;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广泛搜寻、遴选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可向总行高级管理人员提出总行部门、分行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技术专家的建议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总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
行任职资格初步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进行包括独立性、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在内的资质审查;定期审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履职情况;对本行首席专家、分行行长、事业部总裁、财务负
责人以及拟派驻担任附属机构董事长、监事长、总经理的人选进行任前资格审查;制定特殊情况下增补董事和总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程序,适时开展增补提名工作;指导督促建立健全本行开发管理人才的综合数据库;定期检讨董事履职所需付出的时间;在适当情况下审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审核董事会为执行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而制定的可计量目标和达标进度,以及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审核结果;根据上市地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要求的职责;董事会授权的与委员会职责有关的其他事宜。本行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摘要请参见本章“七、董事会
(一)董事会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2、2021年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议题11项。委员会审议各项议题并出具表决意见,无进一步补充意见或重要建议。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主要内容
2021年3月8日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委员会履职报告和工作计划2项议案
2021年3月24日审议聘任附属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等2项议案
2021年6月15日审议聘任分行行长等2项议案
2021年8月9日审议聘任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分行行长2项议案
2021年11月8日审议聘任分行行长、附属机构高级管理人员2项议案
2021年11月30日审议聘任首席信息官议案
3、提名委员会采用的提名程序及处理过程
(1)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
《公司章程》规定了董事提名程序和方式,详情请参阅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五条相关内容。2021年年度报告139
第七章公司治理
(2)挑选及推荐董事候选人的准则与标准
董事应当具有履行职责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董事的任职资格须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核。
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商业银行董事的资格;
2)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性;
4)具备上市商业银行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5)能够阅读、理解和分析商业银行的信贷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
6)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商业银行或者其他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7)符合境内外监管机构及有关上市规则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董事的其他条件。
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除不得担任本行董事的人员外,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1)本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单独或合并持有本行1%以上已发行股份;
2)本人或其近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1%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3)本人或其近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在本行、本行控股或实际控制的机构任职;
4)本人或其近亲属在不能按期偿还本行贷款的机构任职;
5)为本行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或者本人或其近亲属任职的机构与本行存在
因法律、会计、审计、管理咨询、担保合作等方面的业务联系或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利益关系,以致于妨碍其履职独立性的情形;14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
6)本人或其近亲属可能被本行、本行主要股东、本行高级管理层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以致于妨碍其履职
独立性;
7)本行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或在本行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
8)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人员;
9)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
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4、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及年初制定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计划》,在审核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工作的独立性及履职情况、审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和资格等方面做了如下工作:
(1)审核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工作的独立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要求,结合公司六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年度工作情况,从年度履职概况、年度报告工作情况以及重点关注事项等方面审核了《独立非执行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在年度股东大会时向全体股东报告。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六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报告期内依法合规行使各项职权,认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的各项业务发展及重大事项的合规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了本行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审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和资格
根据委员会职责,提名委员会广泛搜寻、遴选符合本行实际需求的首席信息官候选人,并对张斌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后,提请董事会聘任。
(3)核准总行财务会计部负责人、分行行长及附属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继续发挥委员会在管理人员选拔任命过程中的职责作用,不断提升提名核准程序的规范性、透明性和科学性。
全年核准总行财务会计部负责人、分行行长以及拟派驻担任附属机构董事长、监事长、总经理人员共计10人次。2021年年度报告141
第七章公司治理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共9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比超过50%,成员中无本行高级管理人员。主
席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刘纪鹏,成员为高迎欣、吴迪、翁振杰、杨晓灵、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
1、主要职责
研究并设计董事及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薪酬制度与方案,以及就设立正规而透明的程序制订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监督薪酬政策、薪酬制度与方案的实施;研究并设计董事及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标准和方案;研究并制定董事、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考评制度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定期开展评价工作;研究确定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级薪档;研究并设计本行及附属机构的股权激励方案和实施方式;审查本行重大薪酬
制度、提出改进建议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研究并设计董事及总行高级管理人员退出政策;厘定董事和总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奖惩方案,包括非金钱利益、退休金权利及赔偿金额(包括丧失或非因行为失当而被解雇或终止职务或委任的赔偿),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查及批准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其丧失或被终止其职务或委任,或因行为失当而被解雇或罢免所涉及的赔偿安排,以确保该等赔偿安排与有关合约条款一致;若未能与合约条款一致,赔偿亦须公平合理;根据上市地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要求的职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2021年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议题11项,听取4项报告事项。委员会审议各项议题并出具表决意见,无进一步补充意见或重要建议。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主要内容
2021年1月11日审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职级薪档
2021年3月8日审议董事2020年度薪酬报告、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2项议案,听取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1年7月28日审议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报告、考核报告、员工福利制度及福利优化方案等4项议案,听取高管考评及薪酬制度改革思路报告、2020年度附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员考核结果报告等
2021年12月22日审议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情况报告和管理办法、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职级薪档等4项议案
3、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各项要求,以不断完善约束激励机制为核心,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全年完成主要工作如下:
(1)建立健全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工作机制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商业银行持续健全绩效薪酬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对风险问责人员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执行的要求,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拟定《中国民生银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办法(试行)》和《2021年度全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全面有序推进全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工作执行落实。14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
(2)组织完成对董事年度履职情况的客观评价
为进一步规范董事履职行为,促进董事履职尽责,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可量化的关键工作指标为依据,从出席会议、完成培训情况、参与决策程度等多维度,对全体董事2020年履职情况进行了客观评价。
(3)组织开展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尽职考评工作
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及相关制度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设计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考核标准和方案,并根据方案组织实施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尽职考评工作,充分保证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面了解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尽责情况,有效引导高级管理人员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听取关于2020年度附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员考核结果的报告。
(4)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根据《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的规定,结合董事在报告期内的履职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董事2020年度薪酬报告,并将报告依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国民生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中国民生银行高级管理人员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2020年度关键绩效指标达成情况以及高管个人考评结果,审议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报告,并予以对外补充披露;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职级薪档、风险金归属等与薪酬相关议案,并专题听取了关于高管考评及薪酬制度改革思路的报告。
(5)优化完善全行福利制度体系为持续规范和完善福利制度体系,进一步突出福利保障功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员工福利制度及福利体系优化方案》《中国民生银行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民生银行补充医疗保障管理办法(试行)》,为抓好管理制度建设、管理模式优化、组织实施规范提供了重要依据。
(四)风险管理委员会
1、主要职责
研究宏观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分析市场变化,拟定公司风险偏好、风险策略、风险约束指标体系等,协助董事会审批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根据监管部门颁布、修订的各类规定,协助董事会履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国别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合规风险、洗钱风险
等风险管理职责;研究公司发展战略、风险管理体系,提出改进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控制程序、风险处置等决策建议,审议由董事会审批的大额呆账核销事项;协助董事会审议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以及其他风险信息报告,监督经营管理层对经营风险采取必要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措施,督促经营管理层持续改进风险管控能力;组织对重大经营事件的风险评估工作,研究拟定风险防范方案等。2021年年度报告143
第七章公司治理
2、2021年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14次会议,审议议题66项,听取38项报告事项。委员会在审议或审阅各项议题过程中,结合自身职责从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提升、风险偏好传导与政策研究、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优化、数字化转型与智能风控体系建设、呆账核销项目清收处置策略等方面提出多项重要意见和建议。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主要内容
2021年1月17日审议2021年度集团市场风险限额方案、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5项议案
2021年2月20日审议董事会2021年风险管理指导意见、2021年度风险策略等4项议案,传阅反洗钱
2020年度报告等4项报告
2021年3月15日审议2020年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暨2021年流动性风险偏好和管理策略等2项议案,传
阅2020年度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报告等6项报告
2021年4月17日审议市场风险管理制度、2020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等3项议案
2021年5月17日审议洗钱与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办法、2021年度合规风险管理计划等7项议案,传阅2020年度压力测试开展情况报告等4项报告
2021年6月3日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全面风险评估报告、修订《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办法》2项议案,审阅
授信评审体制机制改革情况报告等8项报告
2021年6月17日审议2021年上半年呆账核销的议案,传阅《2021年度风险策略》一季度执行情况报告
2021年7月20日审议2021年绿色金融信贷政策及目标、2021年一季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等5项议案,传
阅征信管理工作情况汇报等2项报告
2021年8月12日审议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入账估值管理办法、2021年上半年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报告2项议案,传阅2021年上半年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等2项报告
2021年9月17日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呆账核销的议案,审阅2021年第二季度呆账核销情况报告
2021年11月15日审议2021年二季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议案,传阅《2021年度风险策略》二季度执行情况
报告等7项报告
2021年12月14日审议修订《全面风险管理办法》、修订《风险偏好管理办法》等7项议案
2021年12月17日审议2021年第四季度呆账核销的议案,审阅2021年第三季度呆账核销情况报告
2021年12月24日传阅《2021年度风险策略》三季度执行情况报告等2项报告
3、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风险管理委员会聚焦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制定与执行、制度体系优化、授信审批体制改革、资产质量管理与清收处置、法律合规管理等重点领域,通过听取报告、议题审议、组织风险评估、开展基层调研评估等形式,落实外部监管规定和内部《公司章程》等履职要求,指导、支持、监督管理层深化改革,深入推进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在全行的贯彻实施。14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风险策略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与公司战略导向,定期听取执行情况报告并提出监督管理意见。二是监督管理层根据内外部最新要求,及时清理、修订、增补风险管理制度,提升制度完备性、有效性、实操性与合规性,完善风险制度体系,完成《中国民生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等关键制度的审议。三是支持管理层实施授信审批体制改革,通过组建专职审批人队伍、建立经营主责任人制等,达到释放生产力、简化流程、提高效率、把控实质风险等目标。四是着力指导、监督管理层提升信贷全流程风险管控能力,做实贷前调查、做好贷中审核、做细贷后管理;审议通过28项呆账核销类议案,遵循“账销、案存、权在、力催”原则,加大清收处置力度,做好核销后资产管理。五是在全集团范围内部署“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之强化员工行为管理专项活动,提升合规经营核心竞争力;夯实案件防控管理基础,主动预防和有效处置案件及案件风险。六是加快布局巴塞尔协议III各重点项目落地实施,为2023年1月1日新资本监管规制实施做好准备;全面推进智能风控体系建设,加速数字化转型。七是聘请第三方咨询公司对全行风险管理工作及风险状况等进行评估,有效增强了董事会风险评估的全面性和独立性。
(五)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非执行董事3名,非执行董事2名。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财经、管理专家;2名非执行董事为国内知名公司主要负责人员,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成熟的金融、财务专业知识。本行审计委员会结构合理,具有足够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可以确保审计委员会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1、主要职责
对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提出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薪酬及聘用条款;检讨及监察外部审计机构是否独立客观及审计程序是否有效;检讨本行的财务及会计政策及实务;审核公司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审阅公司拟披露
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的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意见;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内部审计章程、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内审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确保内部审计功能在公司内部有足够资源运作,并且有适当的地位;负责内部审计机构及主要负责人工作的评价;负责督促经营管理层对内审发现问题的整改,审阅外部审计机构致经营管理层的管理建议书、重大专项审计建议书,协调经营管理层做出回应;负责督促指导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并组织对全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自我评价;确保管理层已履行其职责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检讨可让本行员工就财务汇报、内部控制或其他事宜的可能不恰当情况在保密情况下提出关注的安排;作为主要代表监察本行与外部审计师的关系;根据上市地
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要求的职责;董事会授权的与委员会职责有关的其他事宜。2021年年度报告145
第七章公司治理
2、2021年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审议议题17项;听取14项报告事项。委员会审议各项议题并出具表决意见,无进一步补充意见或重要建议。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主要内容
2021年1月13日审议2020年度整合审计计划、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方案、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4项议案,听取2020年度全行市场风险与资本管理专项审计的报告
2021年3月26日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评价2020年
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及续聘2021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2020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2020年资本构成信息及杠杆率、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和2021年度
工作计划等7项议案,听取2020年关联交易管理专项审计报告
2021年4月19日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2项议案,听取2021年一季
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7月14日传阅全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专项审计报告、2020年经营机构绩效管理专项审计报告、
2020年度业务连续性管理审计报告、2020年信息科技风险全面审计报告等4项报告
2021年8月18日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上半年资本构成信息及杠杆率2项议案,听取2021年上
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理财委托投资业务专项审计报告
2021年10月22日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项议案
2021年11月30日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管理建议书议案,听取2021年集团并表管理专项审计报告、全
行信用风险计量及应用专项审计报告、2021年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审计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管理建议书整改情况报告
3、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加强财务报告审计监督、促进内部控制完善、提高内部审计质效等方面,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工作职责。
(1)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及时披露财务信息
根据监管部门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要求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披露计划,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了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与外部审计,重点关注财务及会计政策及实务,完成年度报告的审核工作;完成2020年度财务决算、2021年度财务预算、2021年度中期财务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工作,有效保证了本行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14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
(2)督导内部审计,提升审计效能
审计委员会听取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下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强化内部审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指导管理层及时采取措施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有效整改,推动内控机制持续提升。听取理财业务、关联交易等专项审计报告,督导内部审计发挥监督、检查、评价作用,强化审计结果运用,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监督常态化。
(3)加强与外部审计师的沟通交流,提升外部审计的监督力度
组织完成外部审计师工作评价并提出续聘建议,审核外部审计费用,审阅外部审计计划,检查外部审计的独立客观性及审计程序的有效性,进一步明确了对外部审计师的工作要求,协调经营层对外部审计建议做出回应。
4、审阅定期报告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阅、监察本行的财务申报程序及内部监控制度,并向董事会提供意见。本行审计委员会已审阅并确认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业绩公告。
(六)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1、主要职责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国际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规定管理关联交易,并制定相应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国际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负责审核
确认关联方,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公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国际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关联交易的种类进行界定,并确定审批程序和标准;负责审批按照审批程序和标准应由委员会审批的关联交易;负责审核按照审批程序和标准应由董事会或
者股东大会审批的关联交易;负责审核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事项;董事会根据上市地法律、行政法规、有关监管机
构和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国际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授予委员会的其他职责。2021年年度报告147
第七章公司治理
2、2021年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议题24项,听取2项报告事项。委员会审议各项议题并出具表决意见,无进一步补充意见或重要建议。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主要内容
2021年3月15日审议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有权决定或者参与授信和资产转移人员”认定标准等4项议案
2021年4月19日审议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授信类内部交易预算,民生加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授信类内部交易预算,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
2021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等7项议案,听取2020年度集团内部交易执行情况报告
2021年6月21日审议东方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集团统一授信、2021年度关联方名单2项议案
2021年7月20日审议福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集团统一授信等2项议案
2021年9月22日审议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等3项议案,听取2021年上半年集团内部
交易执行情况报告
2021年10月25日审议调整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授信类内部交易预算议案
2021年11月16日审议巨人投资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统一授信2项
议案
2021年12月15日审议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统一授信及项下单笔业务等3项议案
3、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在董事会指导下,在关联方管理,关联交易审批与管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系统建设和流程改进等方面,勤勉履行工作职责。全年完成主要工作如下:
(1)关联方名单确认与发布
审议通过《中国民生银行“有权决定或者参与授信和资产转移人员”认定标准》,并向董事会报告后发布执行;根据最新标准,组织开展2021年全行关联方信息更新报告工作,有效增补内部人信息、更新内外部关联人信息;经关联委会议专题讨论,决议建立关联方名单动态管理机制,对关联方名单进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审核确认关联方,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大幅提升本行关联方名单准确性与完备性,夯实关联交易管理基础。
(2)关联交易审核、审批与披露
完成多笔关联交易审核、关联授信以及非授信关联交易的备案、审批和披露工作。负责审批按照审批程序和标准应由委员会审批的关联交易;负责审核按照审批程序和标准应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批的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
会审批;建立独立董事列席机制,邀请非关联委委员的其他独立董事列席审议重要事项的关联委会议,主动听取其他独立董事宝贵意见,更好地控制关联交易风险。14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
(3)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化提升
积极推动本行提升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化水平,着力督导本行经营层持续进行关联交易管理系统迭代升级,进一步强化本行关联方名单精细化管理和线上化维护;推动本行各业务系统建设优化关联交易相关功能,强化对关联交易业务的系统管控。
(4)集团内部交易管理与指导
对本行内部交易管理进行有效管理与指导,督导本行坚持合规原则、风险隔离原则和商业原则,对与附属公司发生的内部交易进行统一管理,对授信类内部交易实行集团统一授信管理;对非授信类内部交易采用“预算管理、总额控制”模式管理,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时审批附属公司内部交易预算报告,经营层严格管理获批额度内交易预算的使用情况,实现内部交易的合规、高效管理。
九、监事会
(一)监事会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监事会成员共9名,其中股东监事3名,外部监事3名,职工监事3名。3名股东监事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金融、财务专业知识;3名外部监事均为财经、管理专家;3名职工监事长期从事政策研究及银行经
营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本行监事会结构合理,具有足够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可以确保监事会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各监事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包括财政、业务、家族或其他重大或相关关系)。
(二)现任监事简历
张俊潼先生,1974年出生,现任本行职工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监事会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委员。张先生于2016年加入本行。加入本行前,张先生曾任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办公厅办公室主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调研员、副处长。张先生亦曾就职于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张先生获得北京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学位。
杨毓先生,1964年出生,现任本行职工监事及监事会副主席,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本行北京分行行长。杨先生于1996年加入本行,先后任总行信贷管理部信贷管理处处长、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北京管理部副总经理,地产金融事业部总裁,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杨先生亦曾于1989年7月至1996年先后任北京服装学院讲师、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华银国际招商公司业务部经理,并于2012年2月至2016年9月任百荣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杨先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企业管理专业,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2021年年度报告149
第七章公司治理
鲁钟男先生,1955年出生,现任本行股东监事,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及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委员。鲁先生现任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鲁先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处长,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常务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副行长,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11)董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33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1336)董事,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深圳市新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主席,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公司,股份代码:832666)独立董事。鲁先生毕业于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进修班,现为高级经济师。
赵令欢先生,1963年出生,现任本行股东监事,监事会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委员。赵先生现任弘毅投资董事长,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3396)非执行董事,中国玻璃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3300)非执行董事,联想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992)非执行董事,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157;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1157)非执行董事,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754)非执行董事,百福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1488)执行董事兼主席,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03)非执行董事,金涌投资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1328)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先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2096)非执行董事,Eros STX Global Corporation(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ESGC)非执行董事。赵先生毕业于南京大学物理系,之后获美国北伊利诺依州大学电子工程硕士和物理学硕士学位,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李宇先生,1974年出生,现任本行股东监事,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和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委员。李先生现任上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德驭医疗管理集团CEO。李先生曾任山东亚太中慧集团执行总裁,太盟投资集团副总裁。李先生获得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
王玉贵先生,1951年出生,现任本行外部监事,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评价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先生现任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先生曾任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总经理,中国海商法协会、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光大银行(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818;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6818)非执行董事、监事,本行第一至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37;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6837)监事。王先生于1977年毕业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现为高级经济师。15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
赵富高先生,1955年出生,现任本行外部监事,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和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委员。赵先生曾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939;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939)四川省分行科员、副科长、副处长、处长、副行长、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总经理、保险业务筹备组负责人,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于2016年更名为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及建信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赵先生于1982年1月获得湖北财经学院(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赵先生为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张礼卿先生,1963年出生,现任本行外部监事,监事会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委员。张先生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全球金融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星盛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6668)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先生曾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金融系副主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国研究中心访问研究员,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环球研究院访问研究员,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高级访问研究员,世界银行经济发展学院访问学者,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太平洋和亚洲研究院客座教授,英国伯明翰大学商学院客座教授,德国应用科技大学客座教授,中信建投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保利地产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48)独立董事,国美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628)独立非执行董事,瑞丰银行独立董事。张先生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世界经济专业)。
龚志坚先生,1967年出生,现任本行职工监事,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本行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龚先生于2001年加入本行,先后任深圳分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管理处、薪酬福利管理处处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行发展规划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成都分行行长。加入本行前,龚先生于1991年7月至2001年2月先后担任湖南益阳市委讲师团助教、湖南益阳市委宣传部企业宣传部干部、湖南益阳市计划委员会社会发展计划科副科长、广东省珠海市商业银行人事教育部总经理。龚先生获得武汉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学位。
(三)监事会职责
依据《公司章程》,本行监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必要时以公司的名义另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查公司的财务;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提出罢免建议;根据需要对公司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根据需要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可对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建议;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临时董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2021年年度报告151
第七章公司治理
(四)监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行年度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履职评价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定期报告等22项议案,审阅年度风险管理报告、数据治理报告、资本管理报告、关联交易报告、信息科技风险报告、业务连续性管理报告等21项报告。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所监督事项无异议。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报纸披露日期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3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1年3月31日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4月29日审议2021年度一季报,未单独披露决议公告。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8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1年8月28日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9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1年9月27日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10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1年10月30日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21月11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21年11月27日
(五)本行监事2021年出席会议情况监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提名与监事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评价委员会监督委员会
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张俊潼6/62/23/312/12
杨毓1/10/0–1/1
鲁钟男6/62/23/312/12
赵令欢6/62/23/3–
李宇6/62/23/312/12
王玉贵6/62/23/312/12
赵富高6/62/23/312/12
张礼卿6/62/23/3–
龚志坚1/10/0–1/1郭栋(已离任)5/52/2–11/11李健(已离任)5/52/2–11/11
注:监事变动情况请参见“第七章公司治理”中“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15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
(六)外部监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外部监事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调研评估,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工作经验,及时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建议;积极关注股东与本行的关联交易情况,监督关联交易合法合规情况。
(七)监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1、提名与评价委员会
(1)人员构成及2021年会议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第八届监事会提名与评价委员会成员7名,主任委员为王玉贵,成员为张俊潼、鲁钟男、赵令欢、李宇、赵富高、张礼卿。
监事会提名与评价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范围包括:根据本行经营管理状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监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监事会提出建议;研究监事的选任标准和程序,并向监事会提出建议;对由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组织实施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情况的监督与评价工作;研究和拟定监事
的薪酬政策与预案,提交监事会审议,需由股东大会批准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
对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根据需要,负责组织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监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021年监事会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审议审阅事项8项。
(2)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围绕监事会工作计划,积极履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工作细则》所赋予的各项职责,开展履职评价、研究审定监事薪酬发放方案、组织安排监事培训、听取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汇报、分析研究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指导意见的落实情况等。圆满完成2021年各项工作任务,较好地履行了委员会职责。
1)开展履职评价工作
报告期内,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完成了2020年度履职评价工作。通过列席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会议、听取专题汇报、组织专项评估调研、完善董事履职监督档案等方式,了解和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日常性、持续性的监督。根据年度履职监督信息,组织开展对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监督与评价及监事会及监事自我评价工作。完成了《2020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监督评价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及《2020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监督评价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153
第七章公司治理
2)研究审定监事薪酬发放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名与评价委员会负责研究和拟定监事的薪酬政策与预案。报告期内,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在做好基础性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对2020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核,随2020年年度报告提交监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
3)组织安排监事培训
报告期内,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先后分批组织监事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培训,圆满完成了监管机构对监事任职资格的培训要求,提高了监事的履职能力。
4)监督全行薪酬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听取了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汇报,分析研究了《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指导意见》的落实情况,并提出相关完善意见和建议。
2、监督委员会
(1)人员构成及2021年会议情况
2021年1月1日,第八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组成成员为7名,主任委员为张俊潼,成员为郭栋、鲁钟男、李宇、王玉贵、赵富高、李健。根据本行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第八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监事会监督委员会成员7名,主任委员为张俊潼,成员为杨毓、鲁钟男、李宇、王玉贵、赵富高、龚志坚。
监事会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范围包括:负责拟定对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检查、监督的方案;负责拟定对公司
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检查监督的方案;负责组织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合规性及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负责组织对行内经营机构的考察、调研,并监督对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负责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对重点项目组织实施专项检查,按时报送检查报告;负责处理监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报告期内,监督委员会共召开12次会议,审议审阅事项50项,传达学习通报52项重要文件及事项。
(2)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围绕监事会工作计划,积极履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中所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协助监事会组织完成重点调研评估,加强国家政策落实、战略制定与执行、风险管理、内控合规、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反馈机制,较好地履行了监督职责。15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
1)聚焦宏观政策和监管意见落实监督
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加大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各项监管要求的监督力度。
围绕宏观政策导向,关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推动各项政策要求得到贯彻落实,推动全行提升ESG表现和社会责任担当。一是加大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落实国家有关“三农”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安全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领域金融风险的监督力度。二是聚焦监管意见落实情况和监管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将年度监管通报等监管意见作为年度监督重点任务,扎实督导问题整改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整改质量跟踪检查机制,全年持续跟踪监管意见整改情况,提示高级管理层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改成效。
2)重点推进战略监督
对本行新五年发展规划的制定、审议和实施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在制定阶段,重点监督发展战略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科学、合理、稳健,是否符合公司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实际发展需要,并组织开展实地调研,传导总行战略和改革发展的核心理念,发表监督建议。在审议阶段,通过列席董事会及董事会战略委会议等方式,重点监督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审议过程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在实施阶段,发出监督工作函,提示董事会高度重视战略风险管理,做好战略风险的防范和化解。
3)扎实开展财务监督
按照监管要求和信息披露规定,持续加强对本行重大财务活动、重大会计核算事项、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与完整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定期听取内、外部审计机构汇报,列席董事会相关会议,审阅定期报告等资料,加强对本行财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监督;及时关注本行重点监管指标合规情况和主要经营数据指标的变动情况,并对本行主要财务数据及同业经营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形成两期同业经营情况分析及本行经营指标监督报告,从盈利能力、规模增长、资产质量、监管指标、发展与效率等方面进行剖析,全面审视公司经营发展成果与不足,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进行必要的提示;围绕财务管理、理财业务等提出监督提示意见,形成财务方面监督工作函6份,对高级管理层进行及时必要的经营风险提示并督促整改。
4)不断强化风险监督
根据监管规定和要求,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着重开展对全面风险管理建设、重点领域风险和重大风险事件的监督。一是听取全面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等工作汇报,密切关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大额风险暴露的风险控制、预警和处置情况,提出多项管理建议。二是围绕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战略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及互联网贷款、呆账核销、代销业务、房地产信贷
管理等重点业务风险等提出监督提示意见,形成风险方面监督工作函14份,并跟踪后续反馈落实情况,促进对风险的有效防范。2021年年度报告155
第七章公司治理
5)持续完善内控合规监督
持续加强对本行内部控制及依法合规管理情况的监督力度。一是听取内控合规、征信合规、反洗钱、案防、消费者权益保护、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等工作汇报,提出多项管理建议。二是听取审计工作报告、主要审计发现以及审计工作计划,专项听取集团并表、市场风险与资本管理、信息科技风险、零售代理销售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绩效管理、涉众业务、关联交易等审计项目汇报,关注重点事项,跟踪后续整改落实情况。三是围绕内部监督检查报告机制、反洗钱、消费者权益保护、创新管理、关联交易等提出监督提示意见,形成内控合规方面监督工作函20份,促进了本行内控管理水平的提升。
6)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
根据监督侧重点和整改落实要求,进一步集中监督资源,开展有效监督和差异化督导。对重点问题通过发送监督工作函进行提示,编制监督工作督办简报跟踪督促整改进度,并对问题整改的进度、措施、计划和成效进行评估。全年形成监督工作函45份,编写督办简报10期,督办立项23项,使监督工作成果转化为经营管理决策,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监督委员会会议上,及时通报传达各类重要文件,内容涉及国家重大政策、监管最新制度规定、本行重点业务工作报告等事项,进一步提升了监督工作效能。
十、高级管理层
(一)高级管理层构成及职责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共10位,包括行长郑万春、副行长袁桂军、副行长陈琼、副行长石杰、副行长李彬、副行长林云山、副行长胡庆华、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白丹、首席审计官张月波、首席信息官张斌。
本行高级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同时接受监事会监督,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高级管理层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受股东和董事会不当干预。本行高级管理层负责主持本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本行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本行内部管理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置方案、基本管理制度、具体规章等。
(二)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郑万春先生为本行副董事长。请参阅“董事-执行董事”的简历。
袁桂军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请参阅“董事-执行董事”的简历。
陈琼女士,1963年出生,自2018年6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现为本行副行长。陈琼女士在加入本行前,于2016年至2018年担任中央纪委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组副组长,于2014年至2016年担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于2011年至2014年担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于2006年至2011年担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副主任,于2005年至2006年担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部,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管理司、天津分行、银行监管一司、稽核监督局、教育司任处长、调研员、副处长、主任科员等职。陈琼女
士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陈琼女士拥有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和湖南大学金融学博士学位。15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
石杰先生,1965年出生,现任本行副行长。石先生于1998年加入本行,担任本行石家庄支行计财部总经理,
2001年3月任本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总经理,于2001年7月任本行总部风险管理部副处长(主持工作),2004年2月
任本行总部授信评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8年6月先后任本行长春分行筹备组组长、行长,2009年8月任本行总部授信评审部总经理,2012年任本行行长助理。加入本行前,石先生于1995年至1998年任河北经贸大学财务处科长,于1992年至1995年任河北财经学院太行实业有限公司干部。石先生获得天津财经学院管理学硕士学位。
李彬女士,1967年出生,现任本行副行长。李女士于1995年加入本行,担任本行国际业务部资金处处长(负责人),2000年10月任本行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2007年5月任本行衍生产品业务部总经理,2009年5月先后任本行金融市场部总裁,2012年任本行行长助理。加入本行前,李女士于1990年8月至1995年7月在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国际部工作。李女士获得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博士学位。
林云山先生,1970年出生,现任本行副行长。林先生于2001年加入本行,于2002年至2003年担任本行公司业务部票据业务处处长,于2003年至2005担任本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于2005年至2007年担任本行深圳分行副行长,于2007年至2012年先后担任本行公司银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公司银行部总经理,2012年任本行行长助理。加入本行前,林先生于1999年至2001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一司建行监管处主任科员,于1998年至1999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科技司支付系统处主任科员,于1993年至1998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司支付结算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林先生获得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
胡庆华先生,1963年出生,现任本行副行长。胡先生于1999年11月加入本行,1999年11月至2002年3月起先后担任本行南京分行副行长、福州分行筹备组副组长、福州分行副行长;2002年3月至2007年1月担任本行成都分
行行长;2007年1月至2015年3月,担任本行南京分行行长;2015年3月至2017年2月担任本行上海分行行长,兼任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行长;2017年2月至2020年10月担任本行首席风险官。加入本行前,胡先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科员、金银管理处副主任科员、融资中心经理、金融通中心总经理助理,1995年至1997年担任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工作),1997年至1999年担任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行长。胡先生获得南京大学EMBA硕士学位。
白丹女士,1963年出生,现任本行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白女士于2000年加入本行,担任本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自2002年1月及2008年12月起分别担任本行会计结算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加入本行前,白女士于1993年至2000年分别担任交通银行大连分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于1988年至1993年担任交通银行大连开发区支行会计、副科长、科长。白女士获得北京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为会计师。2021年年度报告157
第七章公司治理
张月波先生,1962年出生,自2017年2月起任本行首席审计官。张月波先生于1995年7月加入本行,至1996年1月担任本行筹备组组员,于1996年1月至1996年10月担任本行总行会计部副主任,于1996年10月至1999年5月任本行北京管理部副总经理兼中关村支行行长,于1999年5月至2001年5月历任本行总行财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于2001年5月至2002年2月历任本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总行科技部总经理,于2002年2月至2003年6月公派赴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学习,于2003年7月至2010年5月任本行稽核部总经理、首席稽核检查官,
于2010年5月至2017年2月任本行稽核总监,2010年5月至今兼任本行审计部总经理。加入本行前,张月波先生于
1992年3月至1995年6月任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处处长,于1983年7月至1992年3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北
京分行西四支行会计科科长。张月波先生拥有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及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为高级会计师。
张斌先生,1967年出生,现任本行首席信息官。加入本行前,张先生于2018年至2021年担任平安银行首席信息执行官,于2014年至2017年先后担任中原银行筹备组成员、副行长兼首席信息官、执行董事,于2005年至2014年先后担任中信银行总行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技术总监,于1996年至2005年先后担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信息技术部工程师、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于1989年至1993年,担任安徽省淮南市无线电一厂技术科工程师。张先生先后获得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软件工程硕士学位和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联席公司秘书
白丹女士为本行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请参阅“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黄慧儿女士,46岁,现为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佳)企业服务部董事。卓佳是全球性的专业服务公司,为客户提供商务、企业及投资者综合服务。黄女士于企业服务范畴拥有逾20年经验,一直为香港上市公司,以及跨国公司、私人公司及离岸公司提供专业的企业服务。黄女士为特许秘书、特许企业管治专业人员,以及香港特许秘书公会及特许公司治理公会(原名称: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的资深会士。黄女士亦持有由香港特许秘书公会发出的执业者认可证明(注:本行聘用卓佳为外聘服务机构,并自2017年2月20日起委任黄女士为本行的公司秘书/联席公司秘书。)15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
十一、员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在职员工60232人,其中本行员工57613人,附属机构员工2619人。本行有管理序列岗位人员6471人,专业序列岗位人员51142人。本行员工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2097人,占比21%;本科学历41274人,占比71.6%;专科及以下学历4242人,占比7.4%。本行退休人员695人。(注:专业序列岗位人员包括从事产品研发、风险管理、信息科技、运营支持等人员)。
本行薪酬政策的主导思想是:紧密围绕战略转型要求和全行经营目标,通过人力资本的前瞻性、精准投入,促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新模式的构建。充分发挥人力资本配置在推动战略执行、重点领域改革、重点业务发展和强化资本约束方面的导向作用,引导全行夯实客户基础,推动以客户为中心的业务模式转型,保持合理的薪酬市场竞争力,强化薪酬激励在风险管控中的约束导向。
根据内部管理机制,员工年度薪酬总额综合考虑员工总量、结构、青年员工成长、战略业务领域人才引进与培养、风险控制和经营成果等因素确定。同时,本行员工绩效薪酬挂钩机构(部门)和个人的综合绩效完成情况,在考核指标方面设置可持续发展、客户基础、风险控制、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等关键绩效指标,体现薪酬与经营绩效、风险防范和社会责任的关联。2021年,本行持续进行薪酬结构性调整,充分保障一线员工、青年员工和业务骨干员工薪酬水平。此外,对标市场同业薪酬水平,挂钩全行绩效达成,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有一定下降。
为健全绩效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薪酬在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中的引导作用,平衡当期与长期、收益与风险,防范激进经营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本行对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人员建立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机制。对发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出现职责范围内风险超常暴露或涉及重大风险事件的,本行将根据情形轻重扣减、止付及追索扣回相关责任人员的绩效薪酬。
2021年培训工作紧密承袭全行战略发展方向,融入业务实战与人才发展链条,以组织、员工发展为中心,以质
效提升为导向,强化技术驱动创新,致力打造组织满意、业务认可、员工依赖、成效卓越的全新培训体系。以核心管理团队、战略转型重点团队为重点,开展高管党校培训、高管后备人才能力提升训练营以及数字化金融先锋军项目,实现关键人才培养提速增效,各业务板块培训聚焦绩效提升、分层分类精准赋能。全面推进学习地图建设,链接组织能力建设与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迈出人才培育长效化、培养发展一体化的关键一步。探索培训方式创新、深化学习技术驱动,“改革V动力”全景展现改革蓝图、深入解析直达一线,“晨光充电站”有效提升员工数字化转型基础素养,“法律合规底线教育活动”助力全行法律合规管理水平与能力建设。2021年年度报告159
第七章公司治理
十二、部门设置情况中国民生银行客群部门产品及支持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后台支持部门董监事会机构
公司业务部交易银行部风险管理部财产与基建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战略客户群投资银行部总部基地建设授信审批部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
地产金融部金融市场部人力资源部信贷管理部纪检监察室/审计部资产管理部党委巡视工作机构业务部资产保全部发展规划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资产托管部金融同业部法律合规部资产负债与党群工作部生态金融部财务管理部个人金融部
零售质量控制部/信息科技部安全保卫部
小微金融事业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普惠金融事业部网络金融部数据管理部伦敦分行筹备组
财富管理部/私人银行部信用卡中心运营管理部分行16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
十三、机构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已在全国41个城市设立了42家一级分行,已建成99家二级分行(含异地支行),分行级机构总数量为141个。
报告期内,本行无新建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开业。
报告期末,本行机构主要情况见下表:
资产总额
(百万元,不含递延机构名称机构数量员工数量所得税资产)地址总行1128703060640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北京分行1603890874793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
国际中心B座1层02单元、3-12层上海分行912647510859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0号广州分行992682287316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猎德大道
68号民生大厦
深圳分行581921226691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海田路民生金融大厦武汉分行89158088220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396号中国民生银行大厦太原分行110145792139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426号
山西国际金融中心B座3号写字楼
3-5层、9-21层
石家庄分行1392033101664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197号民生银行大厦大连分行4684299696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东路52号民生国际金融中心南京分行1903337338413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20号杭州分行871924205655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市民街
98号尊宝大厦金尊
重庆分行1061176109599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9号同聚远景大厦西安分行93130385028陕西省西安市二环南路西段78号中国民生银行大厦福州分行4298050986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82号2021年年度报告161
第七章公司治理资产总额
(百万元,不含递延机构名称机构数量员工数量所得税资产)地址济南分行1322013133730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229号宁波分行4276246268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聚贤路815号成都分行1141565134449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966号6号楼
天津分行541002112774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43号中国民生银行大厦昆明分行8192868200云南省昆明市彩云北路11800号泉州分行4361627848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689号苏州分行36110997969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时代广场23幢民生金融大厦青岛分行4694465613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90号温州分行2356257818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怀江路1号金融大厦民生银行厦门分行2553140593福建省厦门市湖滨南路50号厦门民生银行大厦
郑州分行 105 1558 105484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
1号民生银行大厦
长沙分行4597876568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189号民生大厦长春分行2256023603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街500号民生大厦合肥分行6387274236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芜湖西路与金寨路交口银保大厦南昌分行3861672670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545号汕头分行2647926089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17号
华景广场1-3层
南宁分行3657884499广西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136-5号
华润大厦C座1-3层,3夹层,
30-31层,36层16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资产总额
(百万元,不含递延机构名称机构数量员工数量所得税资产)地址呼和浩特分行2043125696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
大街20号,东方君座C座中国民生银行大厦沈阳分行4751626115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香港分行1262170512香港中环金融街8号国际金融中心
二期37楼01-02室、12-16室及40楼贵阳分行3953255914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33号天一国际广场8号楼海口分行162057758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77号中环国际广场拉萨分行41666108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西路8号环球大厦上海自贸111465391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0号40楼试验区分行哈尔滨分行1431021400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11号
奥林匹克中心一区1-6层兰州分行1127517087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123号
甘肃日报报业大厦(一至四层)乌鲁木齐分行719916769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314号西宁分行31418143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昆仑中路102号
电信实业大厦裙楼1-4层银川分行41477926宁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06号
金海明月19号楼1-5层
地区间调整––-1103045合计2409576136705884
注:1.机构数量包含总行、一级分行及分行营业部、二级分行营业部、异地支行、县域支行、同城支行、社区支行、小微专营支行、小微支行等各类分支机构;
2.总行员工人数包括除分行外所有其他人数,含总行部门、信用卡中心、集中运营等人员,其中信用卡中心8355人;
3.地区间调整为辖内机构往来轧差所产生。2021年年度报告163
第七章公司治理
十四、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在本报告期内的具体实施情况
截至目前,本行尚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十五、与股东的沟通
(一)信息披露
本行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依托良好的公司治理、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效。严格遵守境内外证券监管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依法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取本行信息。
报告期内,本行在上交所发布4份定期报告,76份临时公告;在香港联交所发布129份中英文信息披露文件,其中包括境外监管公告56份;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合规完成本行《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发布。
(二)投资者关系
本行高度重视与投资者(包括潜在投资者)的有效沟通,致力于通过多层次的沟通渠道,提供及时、全面、充分的信息,满足投资者需求。
2021年,董事长、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各类线上、线下投资者活动,围绕本行经营业绩、发展战
略和改革举措等广泛关注的问题坦诚交流:组织召开2020年度业绩发布会,共计78名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分析师参会;通过上证路演平台参与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与个人投资者实时互动,回复各类问题83题;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设置投资者交流环节,共计35名投资者现场参会;参加2021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回复投资者各类问题68题。
本行积极组织、参与资本市场沟通活动,充分交流经营动向、正面回应市场关切、主动传递投资价值。全年参与境内外投行策略会11场,组织、接待调研活动32场,累计与投资者、分析师300余人次进行交流。
本行持续提升中小投资者服务质效。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本年新增一条投资者热线,全年接听投资者来电数百通、回复上证e互动留言245条、处理投资者邮件百余封。
本行投资者关系工作获得市场肯定,荣获中国证券金紫荆奖“最佳投资者关系上市公司”、香港投资者关系协会“投资者关系大奖”。16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
十六、2021年《公司章程》的变动情况
本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落实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的整体要求及意见,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补充、完善有关党组织的机构设置、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于2021年6月11日经本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内容请见刊载于本行网站、上交所网站(日期为2021年4月24日、2021年5月22日)和香港联交所网站(日期为2021年4月23日、2021年5月21日)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和通函。截至本报告日期,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待中国银保监会核准。
十七、董事遵守有关持续专业发展培训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每名董事均恪守作为公司董事的责任与操守,与本行的业务经营及发展并进。本行鼓励董事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持续专业发展,同时各位董事均通过研读书籍不断发展及更新其知识和技能。全体董事均多次参加本行组织的专题培训或研讨会,集中学习《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办法》《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等系列监管制度,参加有关反洗钱、绿色金融等重要专题培训,研究审阅多项战略、风险、内控合规专题报告,听取并研讨本行改革重大事项,全面了解公司改革及经营管理状况。本行董事高迎欣、卢志强、郑万春、吴迪、杨晓灵、赵鹏、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曲新久和袁桂军还参加了监管机构组织的董事专题培训。
十八、公司秘书接受培训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财政年度内,联席公司秘书白丹、黄慧儿均已参加不少于15个小时由上交所、香港联交所及其他专业机构举办的相关专业培训。
十九、与公司秘书联络的情况
本行于报告期内委任外聘服务机构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黄慧儿女士为本行联席公司秘书,本行证券事务代表王洪刚先生为主要联络人。
二十、符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的要求
于报告期内,根据载列于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的《企业管治守则》,本行已全面遵守该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同时符合其中所列明的绝大多数建议最佳常规。2021年年度报告165
第七章公司治理
二十一、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本行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并对全行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风险水平进行监督评价(包括审查其有效性)。该体系旨在为不会有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并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已通过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全行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充足程度及成效。经听取及审阅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报告,本行董事会认为本行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为足够且有效。
有关本行风险管理详情,参见本报告“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二、风险管理。二十二、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
(一)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本行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各司其职,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有效运作。
本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的要求,逐步建立起一套较为科学、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形成了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内控机制。
本行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评价作用,不断完善内部控制评价监督体系,持续优化内部控制评价流程和工具,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内部控制管理的精细化程度。报告期内,按照内部控制评价原则和年度审计计划,
2021年共针对民生金融租赁等附属机构,北京分行、深圳分行、兰州分行、合肥分行、汕头分行、南昌分行、南京
分行7家一级分行,以及连云港、上饶、洛阳、潍坊、盘锦、鞍山、包头、延边、江门、湘潭10家二级分行/异地支行开展了全面内部控制评价检查,检查有效覆盖重点业务和重要风险领域;采取日常监督、集中后续审计、内部控制有效性考核等多种措施监督落实内部控制及风险问题有效整改;依据公司制度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发起问责。本行通过持续的内部控制评价,有力促进了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内部审计情况
本行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实行总部垂直管理的独立审计模式,设立华北、华东、华南、华中、东北和西部六个区域审计中心;并结合本行专业化经营特点,设立公司业务审计中心、零售业务审计中心、金融市场业务审计中心、信息科技审计中心、集团及中后台管理审计中心、风险审计及数据管理中心、规划及业务管理中心、评价监督中心。审计部负责对本行所有业务和管理活动进行独立检查和评价,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独立、客观地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咨询工作。重大审计发现和内部控制缺陷向董事会直接报告,并通报高级管理层,保证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有效性。本行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并不断修订完善;建立了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检查体系,非现场审计系统覆盖到本行所有的资产与负债业务;以风险为导向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范围覆盖到公司业务、零售业务、金融市场、信用卡、财务会计、风险管理等全部业务条线和内控管理环节;基本实现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审计的全覆盖。16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公司治理
本行通过全面审计、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多种形式,对经营机构内部控制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报告期内,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审计部高效完成了全年审计工作任务,共组织实施专项审计41项;开展经营机构全面内控审计18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198人次;发出风险提示和审计提示18份;出具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汇报、调研报告
等27份,充分发挥了内部审计监督、评价和咨询职能。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踪、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有力促进了本行内控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十三、风险管理
本行董事会以完善风险管理履职为主线,围绕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政策指引(试行)》、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最新监管规定与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建立并持续完善董事会及专委会履职清单,强化依法合规履职;定期审议风险偏好陈述书、风险策略等,聚焦风险管理体系优化、偏好策略制定、制度流程建设、系统工具提升等重点工作,不断完善各类风险的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与缓释机制,监督高级管理层开展全面风险管理,提升风险管理的主动性、科学性和前瞻性。在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具体职责、履行职责情况等请参见本章“八、董事会的企业管治职能及专门委员会(四)风险管理委员会”。
二十四、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通过股东会及委派董事、监事对民生金融租赁、民生加银基金、民银国际3家非银子公司实行控制管理,将公司治理、业务发展、风险管理、资本管理等工作纳入集团并表管理体系。本行不断完善对非银子公司的管理模式,夯实管理基础,加强集团一体化业务和管理协同,致力于提高子公司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解决方案。
民生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村镇银行”)是本行作为主发起行,发起设立的29家村镇银行的统称。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监管要求,通过村镇银行“三会一层”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依法合规、扎实有效地履行主发起行的管理职责,不断优化村镇银行管理体系和机制,持续强化村镇银行支持与管理,推动村镇银行坚守本源定位,推动提升党组织建设、公司治理、业务发展、风险管理、合规内控及团队建设水平,完善村镇银行科技系统功能,推动村镇银行加快提升盈利能力,督促和协助重点村镇银行加快风险化解,组织协助村镇银行开展疫情防控,不断提升村镇银行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
二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要求,本行对照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认真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总结公司治理经验,完成专项自查和清单填报工作。报告期内,根据自查清单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则、构建公司良好生态,顺利完成公司治理专项行动。2021年年度报告167
第八章董事会报告董事会报告
Report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16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章董事会报告
一、主要业务回顾、财务成果及发展
有关本行的主要业务、财务表现关键指标分析、业务发展,请参见“第二章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及“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公司的环境政策及表现
本行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91条以及载于香港《上市规则》附录二十七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刊发
《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请见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及本行网站。
三、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本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期后事项
除上文披露外,于财政年度结算日后截至本报告日期,本行并无发生任何重大事项。
五、利润及股利分配情况
(一)2020年年度股利分配执行情况本行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本行全体股东
实施了分红派息。以截至本行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2020年年度现金股利: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1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3.26亿元。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已按规定于2021年6月,沪股通股东、H股股东、港股通股东的现金红利已按规定于2021年7月向股东发放,该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详情请参见本行日期为2021年6月11日的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公告和日期为2021年6月12日、6月18日的上交所网站公告。
(二)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本行2021年度财务报表,本行实现净利润336.36亿元,已支付永续债利息和境内外优先股股息合计33.28亿元;按照本行2021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3.64亿元;按照本行2021年末风险资产的1.5%差额提取
一般风险准备2.49亿元。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本行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3元(含税)。以本行截至2021年末已发行股份437.82亿股计算,现金股利总额共计约人民币93.26亿元。2021年年度报告169
第八章董事会报告
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确定。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基准汇率折算。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就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如下:本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行实际情况,兼顾了本行与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本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六、近三年普通股股利分配情况
2021年2020年2019年
每10股派息金额(含税,人民币元)2.132.133.70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人民币百万元)9326932616199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百万元)310533097253261
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30.0330.1130.42
注: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普通股股利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章程》第二百九十八条规定:本行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本行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在盈利年度应当分配股利。公司研究论证股利分配政策时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在满足本行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应当主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本行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利润不少于本行当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本行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本行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本行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本行的用途,独立非执行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表决该议案时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7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章董事会报告
本行根据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本行上市地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非执行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经本行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表决该议案时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单独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报告期内,本行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有明确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
八、税项和税项减免
本行股东依据以下规定及不时更新的税收法规缴纳相关税项,并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可能的税项减免,并应就具体缴纳事项咨询其专业税务和法律顾问意见。以下引用的税收法规均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发布。
(一)A股股东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规定,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
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亦按照上述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股权、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非居民企业股东取得股息所得,减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H股股东
根据《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48号),在香港发行股份的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居民个人股东派发的股息时,一般可按10%的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境外居民个人股东可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定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对于向股息派发登记日名列本行H股股东名册的H股个人股东派发股息事项,本行将按1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法规及相关税收协定另有规定的除外。2021年年度报告171
第八章董事会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扣缴义务人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为此,任何以非个人企业名义,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
理人或受托人、或其他组织及团体名义登记的H股股份皆被视为由非居民企业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本行将在向其派发股息时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香港税务局的惯例,在香港无须就本行派付的H股股息缴付税款。
有关沪港通的税项事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执行。
有关深港通的税项事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的规定执行。
(三)境内优先股股东
个人取得的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优先股股息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事宜,根据中国相关税务法规规定执行。
对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其他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企业投资优先股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四)境外优先股股东
根据中国税务法规,本行向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时,一般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香港税务局的惯例,在香港无需就本行派付的境外优先股股息缴付税款。
九、主要股东
有关本行的主要股东信息,请参见“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十、股本与股票及债券发行
有关本行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股本与股票及债券发行的情况,请参见“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第五章优先股相关情况”和“第六章债券发行情况”。17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章董事会报告
十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
本行2021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闫琳、张红蕾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1002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十二、优先认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未就优先认股权作出规定,不要求本行按股东的持股比例向现有股东发售新股。《公司章程》第三十一条规定,本行增加注册资本,可以采用向非特定投资人募集普通股股份,向现有股东配售普通股股份,向现有股东派送普通股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份、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公司章程》中未规定关于股东优先认股权的强制性规定。
十三、慈善及其他捐款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公益捐赠额为人民币1.06亿元。
十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有关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简历、合约安排及薪酬详情,请参见“第七章公司治理”章节。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翁振杰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报告期内,本行为雇员提供的退休福利的情况载于财务报表附注八、21。
十五、管理及行政管理合约
报告期内,本行未就本行整体或主要业务签订任何行政管理合约。
十六、许可弥偿条文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险
报告期内,本行已就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能面对因企业活动产生的法律诉讼,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了有效的责任保险。
十七、与客户和雇员的关系
本集团认为,与客户保持良好关系非常重要,并努力为客户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及创造更大的价值与回报。
于2021年,本集团与客户之间并没有重大和严重的争议。
关于本行与员工的关系请参见本行《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173
第八章董事会报告
十八、消费者权益保护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贯彻落实“以客户为中心”经营理念,对标监管要求,坚持规划引领、优化体制机制、强化投诉管理、丰富内宣外教,持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效。本行制定《中国民生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明确消保战略目标、关键举措;新增/修订多项基础制度,覆盖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产品和服务营销宣传、消保审查、消保考核、教育宣传等领域,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管理协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与业务部门共同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领域工作落地,不断优化金融产品,提升服务能力;开展全方位、分层级、多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和要求传导到各类员工;积极开展集中教育宣传活动,丰富常态宣传活动,在官网、官微开辟“消保专栏”,打造“线上+线下”“集中性+阵地化”的金融宣传网格,持续提升教育宣传的深度与广度。
本行持续优化投诉处理流程,提高投诉响应和处置效率;持续优化投诉问题协同解决机制,强化溯源整改,推进疑难投诉解决;持续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金融纠纷化解能力,不断提高投诉处理质效和客户服务满意度。2021年本行共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63643件,从业务分布看,投诉量较高的是信用卡(63.93%)、借记卡
(17.86%)和贷款(7.66%)等业务领域;从地区分布看,投诉量较高的是北京(70.25%,含信用卡中心投诉)、广东
(2.86%)和深圳(2.78%)。本行将持续根据客户投诉反映的问题,不断改进产品、优化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九、董事会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评价2021年7月3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进一步完善本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本行遵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承董事会命高迎欣董事长
2022年3月29日17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章监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
Report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2021年年度报告 175
第九章监事会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能,建立健全“日常实时监督、全年重点监督、年度履职评价”三位一体的监督运作机制,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监事会以党中央、国务院、监管部门政策要求为遵循,持续强化对发展战略、经营决策、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等重点领域监督;修订履职评价办法,优化履职评价体系,完善履职评价工作方案,不断做细做实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履职评价;推进监督关口前移,组织监事列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就呆账核销、违规问责、合规文化、问题整改等重大事项独立发表意见;组织开展对重要领域、重点区域的深入调研,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提升监督实效。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根据监管要求和履职需要,共召开各类会议21次,其中监事会会议6次,提名与评价委员会会议3次,监督委员会会议12次,共审议审阅各类事项101项,传达学习通报53项重要文件及事项。监事会注重提升会议监督实效,及时将会议形成的监督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并逐条制定落实计划,通过监督工作函、监督检查报告等形式将监督意见进一步提示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监事会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结合,建立健全监督工作闭环,不断强化监督成果的核查和运用,并定期评估监督意见落实的进度和成效。本年度共形成45份监督工作函、10期监督工作督办简报及2期同业比较分析及经营指标监督报告,实现监事会对关注事项的有效监督,促进提升全行改革发展的科学性、稳健性和可持续性。
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报告真实情况
本行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国内和
国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募集资金使用与本行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一致。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收购、出售资产中有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者造成本行资产流失的情形。17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章监事会报告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损害本行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本行董事会在2021年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没有异议,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七、内部控制情况
本行持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监事会对本行《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机制和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八、信息披露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本行信息披露实施情况无异议,本行认真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信息披露中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
承监事会命张俊潼监事会主席
2022年3月29日2021年年度报告177
第十章 ESG管治、环境和社会责任
2021年,本行持续完善ESG管治架构,提升ESG管理水平,积极履行环境和社会责任,加快普惠金融发展,升
级绿色金融服务,支持乡村振兴及慈善公益事业,致力于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履行社会责任及ESG信息详情请参见本行《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一、 ESG管治
本行董事会全面监督ESG政策及规划的实施,确保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通过定期审阅ESG报告和研讨ESG事宜,指导和监督管理层开展ESG相关工作。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议经济、环境和社会公益事业等议题,负责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并定期关注政策和规划的执行情况,监督实施效果,协助董事会督导经营层开展ESG相关工作。
本行持续完善ESG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业务相关的ESG风险得到妥善管理、ESG责任得到切实履行。本行建立了“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三级工作机制,成立董事长担任组长、行长担任副组长的ESG领导小组,设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ESG工作组,分别从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和落地实施三个层面管理和组织ESG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民生银行2020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确定了ESG重大事宜、风险分析、管理策略等内容。董事会在充分了解本行ESG工作成效与进展的基础上,将全球同业最佳实践作为ESG工作目标,会同经营管理层,在融资环境影响、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服务可得性、商业道德等ESG重点领域开展针对性提升工作,审议通过了《中国民生银行绿色金融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中国民生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中国民生银行普惠金融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持续改善ESG绩效。
本行积极开展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通过设置长效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并积极回应,将其重点关注的ESG议题作为本行的行动方向和信息披露参考。报告期内,为更深入和全面地了解内外部利益相关方对本行ESG议题重要性评估反馈,本行针对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客户、供应商、员工开展了专题问卷调查,邀请各方从自身角度评价公司各项ESG议题的重要程度,并在调研的基础上,开展实质性议题分析与重要性评估,为公司ESG管理和披露工作的开展提供帮助和指导。
二、履行环境责任情况
本行高度关注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主动识别双碳政策为公司带来的风险和机遇,坚决落实绿色发展战略,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将环保低碳理念融入公司的采购、运营中,持续减少运营过程中的碳足迹,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绿色金融,应对气候变化。本行积极布局绿色金融,完善产品体系和服务模式,对高污染、高耗能行业限制信贷投放,对落后产能企业加快退出进度。报告期内,聚焦节能减排、清洁能源、碳权交易、低碳科技、绿色生活等领域,搭建了覆盖交易平台、行业协会、政府部门、核心企业的绿色金融生态圈,升级绿色金融产品体系,持续加大战略投入。报告期末,绿色信贷余额1073.1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46.48亿元,增幅103.76%。17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章 ESG管治、环境和社会责任
绿色运营,助力“双碳”目标。本行以打造“敏捷高效、体验极致、价值成长的数字化银行”为目标,全面推进绿色运营体系建设,大力开展生态银行和智慧银行建设,持续迭代网络金融平台,不断创新线上产品。报告期内,推出手机银行6.0、键盘银行和开放银行等产品,为客户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服务。
绿色办公,践行环保理念。本行将绿色、节能、环保理念深入贯彻至办公场所、营业网点的建设施工过程中,减少能源资源的消耗和温室气体、废水、生活垃圾和有害废弃物等的排放。报告期内,本行搭建能源管理体系,加强节能管理、节能技术改造,以改善节能减排效果。本行大力倡导员工践行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并鼓励供应商将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等要求纳入其管理体系中,促进供应商改善环境表现。同时,全面落实“敏捷开放的银行”战略定位,鼓励灵活办公和弹性办公,积极推行云会议及视频会议。报告期内,共召开视频会议933场,云会议使用
5972次。
三、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本行坚持将自身发展与社会进步紧密结合,推动ESG相关理念融入业务发展、客户服务、乡村振兴、慈善公益等方面,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金融活水,服务民企小微。本行聚焦“民营企业的银行”战略定位,发挥服务民企、小微企业优势,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金融活水。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创新产品服务,从客户需求出发,为细分客群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搭建开放、合作、共赢的服务新生态。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和线上化普惠金融,打造“民生小微”APP平台及产品,提高服务小微企业质效。报告期内,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048.15亿元,贷款增速12.59%,实现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
以客为尊,提供优质服务。本行在“以客为尊-诚信、创新、高效、共赢、稳健”价值观引领下,持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坚持规划引领、优化体制机制、强化投诉管理、丰富内宣外教,持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效。建立实施投诉监测分析机制,提升投诉管理能力,完善投诉考核指标体系,推进投诉系统开发,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以优质服务提升客户体验。
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本行自觉融入国家战略,以金融之力支持乡村振兴。通过创新“光伏贷”“农贷通”“粮融e”等产品和模式,持续加大金融供给。报告期末,脱贫地区贷款余额408.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9.1亿元,增幅16.9%。持续提升对河南省滑县、封丘县的定点帮扶力度,构建“一行兴一乡”帮扶体系,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协作局面。报告期内,为两县投入无偿帮扶资金3603万元,引入无偿帮扶资金3215万元,培训基层干部
2563人,培训致富带头人836人,培训技术人员18969人,直接采购脱贫地区农产品3024万元,帮助销售脱贫地
区农产品1590万元。连续六年对甘肃省和政县、临洮县开展帮扶,报告期内,投入帮扶资金370万元,并通过教育支持、消费帮扶、党建结对等举措巩固当地脱贫成果。2021年年度报告179
第十章 ESG管治、环境和社会责任慈善公益,传递民生温度。本行坚持发展成果与社会共享的理念,持续优化公益管理机制,修订《中国民生银行公益基金管理办法》。捐赠资金1470万元,举办第七届“我决定民生爱的力量-ME创新资助计划”,为26个致力于乡村振兴、社区发展、教育支持、健康福祉、生态文明等领域的创新公益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连续第九年开展“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救治”项目,捐赠500万元为南疆地区先心病患儿提供免费救治,为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民生力量。连续第十三年支持中华红丝带基金防治艾滋病项目,捐赠400万元实施“凉山州艾滋病防治”项目,并与该基金共同举办“聚力防疫抗艾共担健康责任”校园情景剧展播活动。本行关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公益组织守望自然野保发展研究中心合作,支持云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巡护员成长计划-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解决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自然保护区巡护员不足、专业度欠缺、新老巡护员梯队建设不完善等问题。
文化公益,艺术服务社会。本行捐资运营的民生美术机构有效发挥社会公共服务作用,不断加强与政府、公益组织间的交流合作,全年举办“安藤忠雄·青春”“都市观奇”等重要展览项目7个,开展公教活动127场,直接惠民50万人次,获得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对公共教育和国际文化交流做出积极贡献。北京民生现代美术馆获评北京市4A级社会组织和朝阳区2021年度非国有博物馆优秀博物馆,并被朝阳区文旅局推荐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期间旅游接待窗口单位。上海民生现代美术馆获评2021年上海市民终身学习文化艺术体验基地“示范站点”。
本行ESG工作获得政府部门、公益组织及主流媒体等第三方机构好评,获得多项荣誉。荣获中国社科院2021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银行业第一名、中国社会责任百人论坛“责任金牛奖”。本行扶贫干部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本行案例入选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定点帮扶乡村振兴简报》优秀案例”“我决定民生爱的力量-ME公益创新计划”项目案例入选《企业公益蓝皮书2021》“十大公益项目”,《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获评中国银行保险报“年度优秀社会责任报告”。18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章重要事项重要事項
Major Events2021年年度报告 181
第十一章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本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作为原告起诉未判决生效的标的金额1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诉讼有2460笔,涉及金额约为人民币4383274万元。本行作为被告被起诉未判决生效的诉讼共有170笔,涉及金额约为人民币414007万元。
二、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本行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基本财务规则》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对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残值处置及账务处理,无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等情况。
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本行参与并中标的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京商务中心区(CBD)核心区Z4地块,项目所在六工区土护降一体化工程开工。
本行参与并中标的泉州市东海片区总部经济区北侧出让宗地号为2012-8号地块,已于2016年5月开工,目前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和屋面工程,正在进行外立面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及公共部位的装修工程。
本行参与并中标的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南侧、鳌峰支路以东(海峡金融商务区G地块),已于2018年8月份与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办理完成交地手续,2020年9月23日通过董事会批复,2020年9月25日完成桩基施工许可手续办理,2021年5月与代建单位签订合同,按照代建管理模式开展建设管理工作,目前已取得桩基施工许可证并在进行桩基施工。
北京顺义总部基地项目一期已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已完成结算审计工作,正在办理产权手续,截至报告期末,完成地价评审。北京顺义总部基地二期项目2019年5月14日取得《北京市非政府投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顺经信备〔2019〕0008号),2019年6月11日取得《关于民生银行顺义二期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顺)初审〔2019〕0002号),2020年3月17日取得《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国民生银行顺义总部基地二期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京发改能评〔2020〕8号),2020年4月完成初步设计,2020年5月15日取得《关于总部基地二期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综合会商意见的函》,2020年7月17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规自顺建字0032号),2020年12月30日项目投资概算及建设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已经完成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采购工作,项目于2021年12月7日取得施工许可证,项目已经开工建设。18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章重要事项
本行参与并中标的郑州市郑东新区白佛路南、徐庄街东出让宗地编号为郑政东出(2013)4号地块,已进行土方开挖及桩基础工程,项目目前处于停工状态。
本行参与并中标的郑州市郑东新区东四环西、莲湖路南出让宗地编号为郑政东出(2014)1号地块,项目目前尚未开工建设。
本行参与并中标的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南、明理路西出让宗地编号为郑政东出(2014)3号地块,项目目前尚未开工建设。
四、重大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除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对本行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及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行2021年度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以开出保函为主,是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本行经营范围内的常规性银行业务。
本行高度重视担保业务的合规及风险管理,根据该项业务的风险特征,制定并严格执行有关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开出保函的余额为人民币1460.76亿元,该类业务运作正常,没有发现重大违规担保的情形。
独立董事
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
彭雪峰、刘宁宇、曲新久
2022年3月29日2021年年度报告183
第十一章重要事项
五、本行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6年2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7年6月16日审议通过
了《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分别就本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制定了填补措施,包括强化资本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推动商业模式和管理机制转变,强化综合管理和精细化管理,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努力实现公司价值的不断提升等。同时,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相应作出了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报告期内,本行和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前述承诺的情形。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
行外审会计师,分别担任本行2021年度境内审计和境外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合同约定,本年度本行就上述审计服务(包含2021年度审计、2021年中期审阅、2021年度季度财务报表商定程序以及202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与审计师约定的总报酬为人民币90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00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第三年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签字会计师闫琳和张红蕾第三年为本行提供服务。
七、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本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同一关联方报告期内累计交易总额占本行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报告期内,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对股东以及关联方的贷款,所有关联方贷款均按相关法律规定及本行贷款条件、审核程序进行发放,对本行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一)于2021年12月31日,持有本行5%(含5%)以上股份的单一股东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持股4508984567股,占比10.30%,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持股2843300122股,占比6.49%(2020年12月31日: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持股4508984567股,占比
10.30%,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持股2843300122股,占比6.49%)。18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章重要事项
(二)本集团对关联方的贷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2020年
担保方式12月31日12月31日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质押1150011500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92009200
重庆赐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质押/保证66156617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保证46664673
上海准基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保证43837514
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39723972
UNITED ENERGY GROUP 保证 3099 3455
(HONG KONG) LIMITED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30863110
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抵押/保证30463056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保证23362095
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1443250
温州新锦天置业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12901538
上海渝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保证1000不适用
天津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9001147
厦门京鼎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795770北京长融和银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质押6003000
厦门融银贸易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450450
CHINA TONGHAI DCM LIMITED 质押/保证 335 505
厦门鸿孚贸易有限公司保证299–四川希望教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质押250500
重庆渝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230300
武汉光谷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195不适用
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保证179–
山东大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175不适用上海健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证150350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证150150
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抵押150–
草根同创资本(北京)有限公司质押/保证148149
漳州唐成房地产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1163162021年年度报告185
第十一章重要事项
2021年2020年
担保方式12月31日12月31日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质押115–南京瑞驰贸易有限公司抵押8不适用江苏万顺通宝文化有限公司抵押6不适用四川鼎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抵押2不适用山东宜和宜美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保证22泉州皓阳贸易有限公司抵押1不适用
成都恒基隆置业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1000
SHR FSST LLC 抵押 – 582
厦门同欣诚工贸有限公司质押/保证–372
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保证–300
厦门高校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质押/保证–200
厦门市大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抵押/保证–200
重庆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质押–6
广州市汉国恒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质押/抵押/保证不适用440
江安德康饲料有限公司(1)保证不适用50
关联方个人抵押/保证2822834合计6371468603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1.611.81
关联方贷款利率范围3.16%-8.95%3.80%-8.95%
注:(1)于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已不构成本集团关联方。
(三)报告期内,本集团与本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下称本行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的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主要股东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本集团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115亿元;2021年度,本行代理销售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金融产品手续费收入为人
民币1.96亿元;
2、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主要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本集团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212.19亿元;18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章重要事项
3、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主要股东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本集团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112.98亿元;
4、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主要股东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和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包括本行副董事长及非执行董事刘永好先生的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在本集团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3.62亿元;
5、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主要股东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本集团的贷款余额为24.43亿元;
6、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主要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本集团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85.21亿元;
7、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主要股东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本集团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5.6亿元。
本集团其他关联交易请参见财务报告附注“十三关联方”。
(四)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报告期内,本行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本行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之日常关联交易
(1)2021年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2020年12月21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集团统一授信及项下单笔业务的议案》。在经董事会批准的本次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内,本行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该协议,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本行为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金融产品代理销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销售资产管理类产品、代理销售基金产品及代理销售证券类产品,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一年服务费用总额上限为人民币10亿元,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服务费1.96亿元。
本行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有助于本行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可以进一步提升本行零售业务中间业务收入。另一方面,订立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能简化本行披露程序和节省合规成本。
于该协议日期,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行约17.84%的股份,其为本行的主要股东。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构成本行关联方,本集团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详情请参阅本行于2020年12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刊发的关联交易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187
第十一章重要事项
(2)2022年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2021年12月28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关于本行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在经董事会批准的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内,本行将适时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该协议,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本行为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金融产品代理销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销售资产管理类产品、代理销售基金产品及代理销售证券类产品,并收取相关代理销售服务费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一年服务费用总额上限为人民币3亿元。
本行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有助于本行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可以进一步提升本行零售业务中间业务收入。另一方面,订立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能简化本行披露程序和节省合规成本。
于该协议日期,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行约17.84%的股份,其为本行的主要股东。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构成本行关联方,本集团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详情请参阅本行于2021年12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刊发的关联交易公告。
2、本行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之日常关联交易
(1)2021年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2020年12月21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关于本公司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与本行关联方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该协议,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本行向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金融产品代理销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并收取相关销售服务费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一年服务费用总额上限为人民币4.6亿元,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服务费0.15亿元。
本行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有助于本行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可以进一步提升本行零售业务中间业务收入。另一方面,订立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能简化本行披露程序和节省合规成本。
于该协议日期,本行副董事长张宏伟先生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构成本行关联方。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构成本行关联方,本集团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详情请参阅本行于2020年12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刊发的关联交易公告。18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章重要事项
(2)2022年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2021年12月28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关于本行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与本行关联方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该协议,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本行向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金融产品代理销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并收取相关销售服务费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服务费的年度总额上限为人民币4.6亿元。
本行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有助于本行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可以进一步提升本行零售业务中间业务收入。另一方面,订立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能简化本行披露程序和节省合规成本。
于该协议日期,本行副董事长张宏伟先生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构成本行关联方。2021年4月29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解除在本行的一致行动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自解除一致行动之日起12个月内,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仍视同本行关联方,本集团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详情请参阅本行于2021年12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刊发的关联交易公告。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本行无控股财务公司,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发生的存贷款、授信或其他关联交易中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八、购回、出售或赎回股份
除本报告披露外,本集团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12个月内没有出售本行的任何证券,也没有购回或赎回本行的任何上市股份。
九、持股5%以上股东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不适用。2021年年度报告189
第十一章重要事项
十、本行及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受行政处罚情况
就本行所知,报告期内,本行及本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有权机关调查、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处罚、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环保、安检、税务等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给予重大行政处罚,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十一、本行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情况
本行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为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本行、第一大股东及其最终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本行无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为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及其最终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十三、违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对外担保决议程序订立担保合同的情形。19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章信息披露索引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信息有:
公告名称披露日期中国民生银行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获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公告2021年1月7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年1月23日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1月30日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2月25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公告2021年3月4日
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股东股份解押、质押的公告(东方股份)2021年3月5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公告2021年3月13日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会议召开公告2021年3月17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公告2021年3月24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2021年3月25日
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股东股份解押、质押的公告(东方股份)2021年3月25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公告2021年3月30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1年3月31日中国民生银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1年3月31日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3月31日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3月31日
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股东股份解押、质押的公告(东方股份)2021年4月1日
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股东股份解押、质押的公告(东方股份)2021年4月16日
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股东股份解押、质押的公告(东方股份)2021年4月22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网传不实信息的澄清公告2021年4月22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成功发行300亿元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公告2021年4月23日
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民生置业)2021年4月30日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4月30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2021年4月30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新增投资者热线的公告2021年4月30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2021年5月6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买入本公司股票的公告2021年5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独立董事买入本公司股票的公告2021年5月20日
中国民生银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21年05月22日
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第二次通知
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6月1日2021年年度报告191
第十二章信息披露索引公告名称披露日期
中国民生银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6月12日
中国民生银行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2021年6月15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21年6月18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公告2021年6月26日
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东方集团)2021年6月29日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6月29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1年7月15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变更香港分行主要营业地址的公告2021年7月22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股东被动减持部分股份的公告2021年7月29日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7月31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股东被动减持部分股份的公告2021年8月3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发行金融债券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公告2021年8月4日
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福信集团)2021年8月5日中国民生银行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2021年8月5日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8月5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2020年度公司高管薪酬的补充公告2021年8月7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被撤回的公告2021年8月7日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8月28日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8月28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2021年9月17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拟赎回境外优先股的公告2021年9月17日
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民生电商)2021年9月23日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9月27日
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同方国信)2021年9月29日
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民生置业)2021年9月29日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9月29日中国民生银行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2021年9月30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公告2021年9月30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赎回境外优先股的公告2021年10月27日19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章信息披露索引公告名称披露日期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10月30日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10月30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发行金融债券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公告2021年10月30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成功发行300亿元金融债券的公告2021年11月16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补选职工监事的公告2021年11月27日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11月27日
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巨人投资)2021年12月1日
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中国泛海)2021年12月1日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12月1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成功发行300亿元金融债券的公告2021年12月14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境外优先股完成赎回的公告2021年12月15日中国民生银行首席信息官履职公告2021年12月15日
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大家人寿)2021年12月29日
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大家保险)2021年12月29日
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华夏保险)2021年12月29日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12月29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主要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2022年1月1日2021年年度报告193
第十三章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行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载有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亲笔签名的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本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五、在香港联交所披露的年度报告
六、本行《公司章程》19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附件
附件:财务报告董事长高迎欣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2021年年度报告19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出具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按中国审
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审计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高迎欣张宏伟卢志强刘永好郑万春史玉柱吴迪宋春风杨晓灵赵鹏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曲新久袁桂军陈琼石杰李彬林云山胡庆华白丹张月波张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19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出具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按中国审
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审计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4.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签名:
张俊潼杨毓鲁钟男赵令欢李宇王玉贵赵富高张礼卿龚志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9日2021年年度报告197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二、2021年度财务报表(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合并及银行利润表、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合并及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
三、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四、2021年度财务报表补充资料19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10020号
(第一页,共八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我们审计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银行利润表、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合并及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民生银行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银行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银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民生银行,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二)结构化主体的合并2021年年度报告199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10020号
(第二页,共八页)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一)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四、8,附注五、2,附注八、6,我们了解了管理层与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的预期附注八、7。信用损失相关的内部控制和评估流程,并通过考虑估计
不确定性的程度和其他固有风险因素的水平,评估了重于2021年12月31日,民生银行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发大错报的固有风险。
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及应计利息为人民币40714.85亿元,管理层确认的信用损失准备为人民币1051.08亿我们评价和测试了与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的预期元。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评估的金融投资总额及应计利息信用损失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主要包括:
为人民币17400.50亿元,管理层确认的信用损失准备为人民币171.99亿元。1.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治理,包括模型方法论的选择、审批及应用,以及模型持续监控和优化相关的内部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的信用损失准备余额反映了控制;
管理层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在报表日对预期信用损失作2.管理层重大判断和假设相关的内部控制,包括组合出的最佳估计。划分、模型选择、参数估计、信用风险显著增加、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判断,以及前瞻性调整的管理层通过评估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的信用风险评估和审批;
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运用三阶段减值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对于阶段一和阶段二的对公贷款和金融3.与模型计量使用的关键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相关投资、全部个人贷款,管理层运用包含违约概率、违约的内部控制;
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和折现率等关键参数的风险参数
模型法评估信用损失准备。对于阶段三的对公贷款和金4.阶段三对公贷款和金融投资的未来现金流预测和现融投资,管理层运用现金流折现模型法评估信用损失准值计算相关的内部控制;
备。
5.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相关的信息系统内部控制;
6.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信用损失准备计量结果的评估和审批。20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10020号
(第三页,共八页)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一)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所包含的重大管理层判断和假设主要我们执行的实质性程序,主要包括:
包括:
根据资产的风险特征,我们评估了组合划分的合理性,
1.将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业务划入同一个组合,通过与行业实践比较,我们评估了不同组合的预期信用
选择恰当的模型,并确定计量相关的关键参数;损失模型方法论,并抽样验证了模型的运算,以测试模型恰当地反映了管理层编写的模型方法论。
2.信用风险显著增加、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判断标准;我们检查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录入数据的准确性,并评估了相关参数的合理性。包括(i)抽样检查了到期日等借
3.用于前瞻性计量的经济指标、经济情景及其权重的款合同信息、借款人历史及评估基准日的财务和非财务采用;信息等支持性资料,将其与获得违约概率和内部信用评级所使用的基础数据核对一致,评估违约概率的合理
4. 阶段三对公贷款和金融投资的未来现金流预测。 性;(ii)通过与行业实践比较,利用历史数据,评估了
违约损失率的合理性;(iii)抽样检查了借款合同,评估管理层就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建立了相关的治理流程和内了违约风险暴露和折现率的合理性。
部控制机制。
在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中,管理层使用了复杂的模型,运用了大量参数和数据,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和假设。同时,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以及相关信用损失准备金额重大,且计量具有高度的估计不确定性,因此我们将其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2021年年度报告201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100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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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键审计事项(续)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一)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基于借款人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及其他外部证据和考虑因素,我们抽取样本评估了管理层就信用风险显著增加、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判断标准应用的恰当性。
对于前瞻性计量,我们采用统计学方法评估了管理层经济指标选取及其与信用风险组合相关性的分析情况,通过回溯测试及对比可获得的第三方机构预测值,评估了经济指标预测值的合理性。同时,我们对经济指标、经济场景权重进行了敏感性测试。
对于阶段三的对公贷款和金融投资,我们选取样本,检查了管理层基于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财务信息、抵质押物
的最新评估价值、其他已获得信息得出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而计算的信用损失准备。
基于我们所执行的程序,管理层在预期信用损失评估中所使用的模型、运用的关键参数、涉及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及计量结果是可接受的。20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100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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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键审计事项(续)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二)结构化主体的合并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四、5,附注五、5,附注十二。我们了解、评价和测试了与结构化主体合并相关的关键
内部控制,包括管理层对交易结构、合同条款、可变回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民生银行投资、发行及管理的非保报的评估和计算,以及对结构化主体合并评估结果的审本理财产品、资产支持证券、基金、信托计划和资产管批。
理计划。
此外,我们对结构化主体进行了抽样测试,测试程序包于2021年12月31日,民生银行投资的未合并结构化主括:
体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467.17亿元。此外,于2021年12月31日,民生银行发行及管理的未在合并财务报1.检查了合同等支持性文件,分析了不同交易结构下表中核算的非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0128.33亿民生银行的权利和义务,并评估了其对结构化主体元,基金及资产管理计划余额为人民币1955.48亿元。的权力;
管理层确定是否合并特定结构化主体是基于:对结构化2.完成了独立的可变回报分析和测试,可变回报包括主体所拥有的权力;通过参与结构化主体的相关活动而但不限于民生银行收取的手续费收入、资产管理费
享有的可变回报;以及有能力运用对结构化主体的权力收入和超额留存收益,以及是否对结构化主体提供影响民生银行回报金额的评估结果。了流动性支持或其他支持;
考虑到对结构化主体控制的评估涉及重大判断,以及结3.判断民生银行在上述活动中的角色是代理人还是主构化主体的金额重大,我们将结构化主体的合并确定为要责任人。我们分析并评估了民生银行对结构化主关键审计事项。体决策权的范围、获取的报酬水平、因持有结构化主体中其他权益所承担的可变回报的风险以及其他参与方持有的权利。
基于我们所执行的程序,管理层对结构化主体作出的是否合并的判断是可接受的。2021年年度报告203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100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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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信息
民生银行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民生银行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民生银行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民生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民生银行、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民生银行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20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100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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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民生银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民生银行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民生银行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2021年年度报告205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100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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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普华永道中天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闫琳(项目合伙人)
中国*上海市注册会计师:
2022年3月29日张红蕾20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2021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附注八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361302401525357855397828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292546520847296438654贵金属131896782131896782拆出资金3158768221908191108247103衍生金融资产42746142285274614228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13622146482318933发放贷款和垫款63967679378229739457073762333金融投资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0068432248029475331626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29822013280481296413132263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435529470122418670458466
长期应收款8122716127853––长期股权投资92283817381固定资产1052191497572331921023无形资产115286493845034123使用权资产1210736108491052010639递延所得税资产1351904500334898348144其他资产1453211578064021837758资产总计6952786695023367548676740353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2021年年度报告207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2021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附注八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负债和股东权益负债向中央银行借款27978729235227883529113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612303349113501237985920751拆入资金17640241583715407715309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856329328562679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18114461131018––衍生金融负债426114426752601842418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936485653182662456606吸收存款203825693376815137976303736667租赁负债1210225102671001110090应付职工薪酬2112907108771233610328应交税费2213485229791251322180预计负债232250202122502020应付债券24711024957880710092953754
递延所得税负债13247117––其他负债2536355323161892918105负债合计636624764089856190156621982320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2021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附注八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股东权益股本2643782437824378243782其他权益工具89964698608996469860
其中:优先股2719975298671997529867永续债2869989399936998939993资本公积3058149574195788057150
其他综合收益41385(1849)686(1679)盈余公积3151843484795184348479一般风险准备3187013865998527885029未分配利润31243144225247235278217909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574280529537564711520530少数股东权益321225911711股东权益合计586539541248564711520530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6952786695023367548676740353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22年3月29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第206页到第436页的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高迎欣郑万春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
李彬殷绪文(公司盖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2021年年度报告209合并及银行利润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附注八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一、营业收入168804184951159499176003利息净收入34125775135224121472131467利息收入277679286593268405277726
利息支出(151904)(151369)(146933)(146259)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527566276642681125920手续费及佣金收入3313533113318443103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5569)(5449)(5033)(5115)投资收益3611467160191117616183
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产生的损益744(184)736103其他收益285568162267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472)440(1082)331汇兑收益46111474631144其他业务收入3747223889497691
二、营业支出(132662)(147760)(124898)(141313)
税金及附加(1949)(2051)(1766)(1921)
业务及管理费38(49232)(48434)(47571)(46823)
信用减值损失39(77398)(92988)(74357)(90917)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1375)(1628)(1124)(1501)
其他业务成本37(2708)(2659)(80)(151)
三、营业利润36142371913460134690
加:营业外收入1157111169
减:营业外支出(657)(556)(651)(549)
四、利润总额35600367063406134210
减:所得税费用40(747)(1604)(425)(1036)
五、净利润34853351023363633174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3438134309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472793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2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及银行利润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附注八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12271(4284)2365(3756)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233(4075)2365(3756)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10)33––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832(3568)1790(3601)
信用损失准备490(6)494(6)
现金流量套期有效部分17(21)17(2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96)(513)64(12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8(209)
七、综合收益总额37124308183600129418归属于本行股东的综合收益3661430234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510584
八、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420.710.71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2021年年度报告211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附注八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存款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增加额36321174793652617799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92085–91300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24064–20903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减少额17681–18579–拆出资金净减少额5066314038430431844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20083442521809742397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1860411568316091115634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6376827091325372426084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净额2016944281555833169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54179612795720353590487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244767)(431147)(242694)(428658)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增加额–(4374)–(6534)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93948)–(98606)–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12605)–(12336)–
卖出回购款项净减少额(28541)(36532)(29690)(39993)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21190)(124171)(116068)(11905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8936)(28664)(27849)(27582)
支付的各项税费(26175)(31378)(25760)(3033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净额(42600)(38931)(27196)(224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98762)(695197)(580199)(674628)
经营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43155417(82402)140154(84141)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21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附注八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285117121809312636621214429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799670891676477015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281034358193188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55923129241913321281287772
投资支付的现金(1228550)(1276243)(1202184)(1273118)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支付现金–(702)–(702)
对子公司增资支付的现金––(1000)(4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9465)(7814)(4685)(282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38015)(1284759)(1207869)(127669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7908766012425911080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2021年年度报告213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附注八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其他权益工具收到的现金29996–29996–
子公司增资140–––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76657310404407656491040440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967091040440795645104044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25490)(914743)(1021491)(913744)
分配股利、利润及偿付应付债券利息支付的现金(22859)(27959)(22584)(27645)
赎回其他权益工具支付的现金(9162)–(9162)–
子公司回购股票(81)(85)––
支付永续债利息(1940)(1940)(1940)(194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897)(3748)(3847)(361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63429)(948475)(1059024)(946942)
筹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6720)91965(263379)9349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106)(3954)(1047)(364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43549913269(13)16796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3157919144650152241135445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3163418157919152228152241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21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其他权益工具其他一般未分配少数股东股东权益附注八股本优先股永续债资本公积综合收益盈余公积风险准备利润小计权益合计
一、2020年12月31日43782298673999357419(1849)484798659922524752953711711541248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343813438147234853
(二)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41––––2233–––2233382271
综合收益总额––––2233––343813661451037124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的资本28––29996–––––29996–29996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减少资本27–(9892)–730––––(9162)–(9162)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31–––––3364–(3364)–––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1––––––414(414)–––
3.发放现金股利33–––––––(10714)(10714)(72)(10786)
4.发放永续债利息33–––––––(1940)(1940)–(1940)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1––(1)–––
(六)其他
1.子公司增资–––––––––140140
2.子公司回购股票–––––––(51)(51)(30)(81)
三、2021年12月31日43782199756998958149385518438701324314457428012259586539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2021年年度报告215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其他权益工具其他一般未分配少数股东股东权益附注八股本优先股永续债资本公积综合收益盈余公积风险准备利润小计权益合计
一、2019年12月31日437822986739993574112227451628165721874651884511984530829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343093430979335102
(二)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41––––(4075)–––(4075)(209)(4284)
综合收益总额––––(4075)––343093023458430818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31–––––3317–(331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1––––––4878(4878)–––
3.发放现金股利33–––––––(17596)(17596)(76)(17672)
4.发放永续债利息33–––––––(1940)(1940)–(194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3)––13–––
(五)其他
1.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7212–62(97)49(751)(702)
2.增资子公司–––(64)––249(13)13–
3.子公司回购股票–––––––(42)(42)(43)(85)
三、2020年12月31日43782298673999357419(1849)484798659922524752953711711541248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21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其他权益工具其他一般未分配附注八股本优先股永续债资本公积综合收益盈余公积风险准备利润合计
一、2020年12月31日余额43782298673999357150(1679)4847985029217909520530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3363633636
(二)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41––––2365–––2365
综合收益总额––––2365––3363636001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的资本28––29996–––––29996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减少资本27–(9892)–730––––(9162)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31–––––3364–(3364)–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1––––––249(249)–
3.发放现金股利33–––––––(10714)(10714)
4.发放永续债利息33–––––––(1940)(1940)
三、2021年12月31日余额437821997569989578806865184385278235278564711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2021年年度报告217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其他权益工具其他一般未分配附注八股本优先股永续债资本公积综合收益盈余公积风险准备利润合计
一、2019年12月31日余额4378229867399935715020774516280224212393510648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3317433174
(二)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41––––(3756)–––(3756)
综合收益总额––––(3756)––3317429418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31–––––3317–(331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1––––––4805(4805)–
3.发放现金股利33–––––––(17596)(17596)
4.发放永续债利息33–––––––(1940)(1940)
三、2020年12月31日余额43782298673999357150(1679)4847985029217909520530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21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一基本情况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民生银行”)是经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行”)批准,于1996年2月7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本行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批准持有B0009H111000001号金融许可证,并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领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0018988F。
本行A股及H股股票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分别为600016及01988。
就本财务报表而言,中国内地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澳门”)及台湾;中国境外指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其他国家;中国海外指大陆、香港、澳门、台湾之外地区。
本行及本行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或“民生银行集团”)主要在中国从事公司及个人银行业务、资金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基金及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及提供其他相关金融服务。
于2021年12月31日,本行共开设了42家一级分行及直接控制32家子公司。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及其他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行2021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行于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银行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银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21年年度报告219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本集团根据业务和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金融工具(附注四、8)、固定资产折旧(附注四、12)以及财务担保合同和贷款承诺(附注四、23)等。1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集团境内机构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集团境内机构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境外机构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减值损失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且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22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行及全部子公司以及本行控制的结构化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本集团在取得子公司控制权之日合并该子公司,并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终止将其合并入账。对于本集团购入或处置的子公司,购买日起或截至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包括在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结构化主体,是指在判断主体的控制方时,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没有被作为设计主体架构时的决定性因素(例如表决权仅与行政管理事务相关)的主体。主导该主体相关活动的依据是合同或相应安排。
当本集团在结构化主体中担任资产管理人时,本集团将评估就该结构化主体而言,本集团是以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身份行使决策权。如果资产管理人仅仅是代理人,则其主要代表其他方(结构化主体的其他投资者)行使决策权,因此并不控制该结构化主体。但若资产管理人被判断为主要代表其自身行使决策权,则是主要责任人,因而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如果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行不一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已按照本行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必要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内部交易损失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本行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
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行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2021年年度报告221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7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以外币计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货币性项目,其外币折算差额分解为由摊余成本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和该等项目的其他账面金额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属于摊余成本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账面金额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其他货币性资产及负债项目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则计入损益。
编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全部或部分境外经营时,相关的累计外币折算差额将会从权益重分类至当期损益。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的股东权益项目按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各项目计
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综合收益。22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8金融工具
8.1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分类和计量
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同时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应向买方收取的应收款项。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于初始确认时,本集团按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则还应该加上或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获得或发行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交易费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交易费用作为费用计入损益。
(1)金融资产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反映了本集团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也就是说,本集团的目标是仅为收取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还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如果以上两种情况都不适用(例如,以交易为目的持有金融资产),那么该组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其他”,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本集团在确定一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时考虑的因素包括:以往如何收取该组资产的现金流、该组资产的业绩如何评估并上报给关键管理人员、风
险如何评估和管理,以及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2021年年度报告223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8金融工具(续)
8.1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分类和计量(续)
(1)金融资产(续)
如果业务模式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或包括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的双重目的,本集团将评估金融工具的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利息支付。进行该评估时,本集团考虑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符,即利息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基本借贷安排相符的利润率的对价。若合同条款引发了与基本借贷安排不符的风险或波动敞口,则相关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对于含嵌入式衍生工具的金融资产,在确定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本金和利息的支付时,应将其作为一个整体分析。
本集团对债务工具和权益工具的分类要求如下:
(i) 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例如贷款、政府债券和公司债券等。债务工具的分类与计量取决于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
基于这些因素,本集团将其债务工具划分为以下三种计量类别:
*以摊余成本计量:如果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该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那么该金融资产按照摊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如果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
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该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那么该金融资产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不满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22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8金融工具(续)
8.1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分类和计量(续)
(1)金融资产(续)
(i) 债务工具( 续)
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ii)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即不包含付款的合同义务且享有发行人净资产和剩余收益的工具,例如普通股。本集团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但管理层已做出不可撤销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除外。
(2)金融负债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适用于衍生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其他金融负债。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但该指定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计量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包含一项或多项将显著改变其现金流的嵌入衍生工具的金融负债。
由于金融资产转让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应用继续涉入法进行核算而确认金融负债。当该转让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本集团根据该转让收取的对价确认金融负债,并在后续期间确认因该负债产生的所有费用;在应用继续涉入法核算时,对相关负债的计量参见附注四、8.7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2021年年度报告225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8金融工具(续)
8.2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本集团改变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得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重分类日,是指导致本集团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
8.3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有序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如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则被视为非活跃市场。非活跃市场的迹象主要包括:存在显著买卖价差、买卖价差显著扩大或不存在近期交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市场参与者最近进行的有序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期权定价模型及其他市场参与者常用的估值技术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这些估值技术包括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和/或不可观察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
8.4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对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i)扣除已偿还的本金;(ii)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
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iii)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该资产和负债的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并分别列示为“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即,扣除损失准备之前的摊余成本)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计算时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但包括交易费用、溢价或折价、以及支付或收到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费用。对于源生或购入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根据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而非账面余额)计算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并且在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时将预期信用损失的影响纳入考虑。22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8金融工具(续)
8.4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续)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续)
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并列报为“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即,账面余额扣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之后的净额)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i) 债务工具
与该金融资产摊余成本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和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之外,账面价值的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该资产的利息收入,并列示为“利息收入”。
(ii) 权益工具本集团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指定后,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且后续不得重分类至损益(包括处置时)。
股利收入在本集团确定对其收取的权利成立时进行确认,并计入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其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计入损益。2021年年度报告227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8金融工具(续)
8.4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续)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其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计入损益,除非是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则该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按照上一段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应当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8.5金融工具的减值
对于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金融资产,以及部分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结合前瞻性信息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评估。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集团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集团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反映了以下各种要素:
*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
*货币时间价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需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22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8金融工具(续)
8.5金融工具的减值
对于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金融工具,本集团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运用“三阶段”减值模型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阶段一: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并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其损失阶段划分为阶段一。
*阶段二: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并未将其视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其损失阶段划分为阶段二。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参见附注十四、2信用风险。
*阶段三: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其损失阶段划分为阶段三。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参见附注十四、2信用风险。
阶段一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阶段二和阶段三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中所使用的参数、假设及估计,参见附注十四、2信用风险。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但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除外。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2021年年度报告229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8金融工具(续)
8.6贷款合同修改
本集团有时会重新商定或修改客户贷款的合同,导致合同现金流发生变化。出现这种情况时,本集团会评估修改后的合同条款是否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
如果修改后合同条款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本集团将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且对新资产重新计算一个新的实际利率。在这种情况下,对修改后的金融资产应用减值要求时,包括确定信用风险是否出现显著增加时,本集团将上述合同修改日期作为初始确认日期。对于上述新确认的金融资产,本集团也要评估其在初始确认时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特别是当合同修改发生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初始商定的付款安排时。账面价值的改变作为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损益。
如果修改后合同条款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则合同修改不会导致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本集团根据修改后的合同现金流量重新计算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并将修改利得或损失计入损益。在计算新的账面余额时,仍使用初始实际利率(或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对修改后的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8.7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并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确认相应的负债。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3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8金融工具(续)
8.8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已经全部或部分得以履行、取消或到期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部分。本集团(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8.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2)将来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本集团发行的权益工具以实际收到的对价扣除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交易费用后的余额确认。
8.10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2021年年度报告231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8金融工具(续)
8.11嵌入衍生金融工具
某些衍生工具被嵌入混合合同中,如可转换债券中的转股权。对于主合同是金融资产的混合合同,本集团对其整体进行分类和计量。对于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的混合合同,在符合以下条件时,将嵌入衍生工具拆分为独立的衍生工具处理:
*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并非紧密相关;
*具有相同条款但独立存在的工具满足衍生工具的定义;且
*混合工具并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本集团可以选择将被拆分的嵌入式衍生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或者选择将混合合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8.12套期会计
本集团使用现金流量套期及公允价值套期。本集团于套期开始时为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进行各类套期交易时的策略准备了正式书面文件。本集团还于套期开始及以后期间书面评估了套期业务中使用的衍生金融工具在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或现金流量变动方面是否高度有效。本集团在套期初始指定日及以后期间持续评估套期关系是否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1)现金流量套期现金流量套期为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如可变利率债务的全部或部分未来利息偿付额)、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最终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对于被指定为套期工具并符合现金流量套期要求的套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累计计入股东权益项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原已计入股东权益中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当在被套期项目影响当期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
当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或不再被指定为套期,或者套期关系不再符合套期会计的要求时,原已计入股东权益中的套期工具的累计利得或损失暂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时才被重分类至当期损益。如果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则原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中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转出,计入当期利润表。23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8金融工具(续)
8.12套期会计(续)
(2)公允价值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为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类特定风险,并将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对于被指定为套期工具并符合公允价值套期要求的套期工具,其公允价值的变动连同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二者的净影响作为套期无效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若套期关系不再符合套期会计的要求,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所做的调整,在终止日至到期日的期间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当被套期项目被终止确认时,尚未摊销的对账面价值所做的调整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8.13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抵销权应当不取决于未来事项,而且在本集团和所有交易对手方的正常经营过程中,或在出现违约、无力偿债或破产等各种情形下,本集团均可执行该法定权利。
8.1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具有固定回购日期和价格的标准回购合约中,作为抵押品而转移的金融资产无需终止确认,其继续按照出售或借出前的金融资产项目分类列报,向交易对手收取的款项作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列示。未终止确认的项目在附注十、3担保物中披露。
为按返售合约买入的金融资产所支付的对价作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列示,相应买入的金融资产无需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附注十、3担保物)。
买入返售或卖出回购业务的买卖价差,在交易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2021年年度报告233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9贵金属
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及其他贵金属。
本集团交易性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0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行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投资成本的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本行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23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长期股权投资(续)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11经营性物业
经营性物业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土地和/或建筑物;包括持有并准备作为经营性物业,或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将作为经营性物业的物业。经营性物业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后续支出在满足相关确认条件的情况下,计入经营性物业的账面价值。日常维护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经营性物业进行后续计量,在使用寿命内对经营性物业原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入当期损益。经营性物业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40年5%2.38%2021年年度报告235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1经营性物业(续)
经营性物业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经营性物业转换为固定资产。自用房屋及建筑物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转换为经营性物业。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经营性物业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如适用。
当经营性物业被报废或处置,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经营性物业。报废或处置经营性物业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为处置所得款项净额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并于报废或处置日在当期损益中确认。
12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20–30年5%3.17%至4.75%
经营设备及其他5–20年5%4.75%至19.00%
运输工具5年5%19.00%
经营租赁固定资产5–30年5%至15%2.83%至19.0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23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2固定资产(续)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13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无形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余额,在其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本集团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寿命通常为40至50年。其他无形资产主要包括计算机软件等。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2021年年度报告237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4抵债资产
本集团受让的金融资产类型的抵债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抵债资产,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资产负债表日,非金融资产类型的抵债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当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对抵债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处置抵债资产时,取得的处置收入与抵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抵债资产后转为自用的,按转换日抵债资产的账面净值结转。
对于持有的抵债资产,本集团采用多种方式予以处置。抵债资产原则上不得自用,确因经营管理需要将抵债资产转为自用的,视同新购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15非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经营性物业以及其
他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集团至少每年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23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6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资、奖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中国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职工参加的由政府机构设立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本行及部分附属机构根据国家企业年金相关政策为符合资格的员工建立了补充设定提存退休金计划,即企业年金。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7股利分配
向本行普通股股东分配的股利,在该等股利获本行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于本集团及本行的财务报表内确认为负债。
本行宣派和支付优先股股利或永续债债息由本行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向本行优先股或永续债股东分配的优先股股利或永续债债息,在该等股利或债息获本行董事会批准的当期于本集团及本行的财务报表内确认为负债。
18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承担的现时义
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2021年年度报告239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9利息收入和支出
金融工具利息收入和支出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相关的会计政策,请参见附注四、8金融工具。
20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本集团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服务的控制权时点或时段内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主要包括代理保险、商户收单、清算结算、债券承销收入等;对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主要包括顾问和咨询、托管收入等。
21所得税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包括根据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及资产负债表日的适用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和对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24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1所得税(续)
当本集团有法定权利以当期所得税负债抵销当期所得税资产,并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归属于同一纳税主体和同一税务机关时,本集团将抵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否则,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及其变动额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
本集团除了将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有关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或股东权益外,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2受托业务
本集团通常根据与证券投资基金、社会保障基金、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年金计
划和其他机构订立的代理人协议,作为代理人、受托人或以其他受托身份代表客户管理资产。本集团仅根据代理人协议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但不会就所代理的资产承担风险和利益。所代理的资产不在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确认。
本集团也经营委托贷款业务。根据委托贷款合同,本集团作为中介人按照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利率及还款计划等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本集团负责安排并收回委托贷款,并就提供的服务收取费用,但不承担委托贷款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委托贷款及委托贷款资金不在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确认。
23财务担保合同和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要求发行人为合同持有人提供偿还保障,即在被担保人到期不能履行合同条款支付款项时,代为偿付合同持有人的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在担保提供日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之后,负债金额按初始确认金额扣减担保手续费摊销后的摊余价值与对本集团履行担保责任所需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孰高列示。与该合同相关负债的增加计入当年合并利润表。
本集团提供的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减值。本集团并未承诺以任何低于市场利率的价格发放贷款,也不以支付现金或发行其他金融工具作为贷款承诺的净结算。
本集团将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的损失准备列报在预计负债中。但如果一项工具同时包含贷款和未使用的承诺,且本集团不能把贷款部分与未使用的承诺部分产生的预期信用损失区分开,那么两者的损失准备一并列报在贷款的损失准备中,除非两者的损失准备合计超过了贷款账面余额,则将损失准备列报在预计负债中。2021年年度报告241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4或有负债
或有负债是由过去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本集团不可控的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有负债也可能是一项由过去事项导致的未确认的现时义务,因为其很可能不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或该项义务的影响金额不能可靠计量。本集团对该等义务不作确认,仅在财务报表附注十、或有事项
及承诺中披露或有负债。如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25租赁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1)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及本行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
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
本集团及本行的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计算机及电子设备等。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及本行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24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5租赁(续)
(2)作为出租人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i) 经营租赁
本集团经营租出自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
(ii)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相关资产。本集团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列示为长期应收款。
26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1年1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主要明确了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本集团已采用该解释的相关规定。采用该修订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了《财政部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方法,结合财会[2021]9号的规定,该简化方法的租金减让期间为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2021年年度报告243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五重大会计估计和会计判断
本集团在运用附注四所描述的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的基础上作出的。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持续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且存在会导致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在未来12个月出现重大调整的关键领域如下: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集团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集团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
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2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和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计量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以及部分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其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了复杂的模型和大量的假设。这些模型和假设涉及未来的宏观经济情况和客户的信用行为,例如客户违约的可能性及相应损失。附注十四、2信用风险具
体说明了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中使用的参数、假设和估计。24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五重大会计估计和会计判断(续)
3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使用近期交易相同或类似金融工具的价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公认定价模型等。通过估值技术估计公允价值时使用市场实际可观察输入值和数据,例如利率收益曲线、外汇汇率和期权隐含波动率。当市场可观察输入值不可获得时,本集团使用经校准的假设尽可能接近市场可观察的数据。管理层需要对本集团和交易对手面临的信用风险、流动性、市场波动及相关性等因素做出估计,这些假设的变动可能影响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4税项
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某些交易最终的税务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结合当前的税收法规及以前年度政府主管机关对本集团的政策,对税收法规的实施及不确定性的事项进行了税务估计。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5结构化主体的合并
当本集团作为结构化主体中的资产管理人或做为投资人时,本集团需要就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做出重大判断。本集团评估了交易结构下的合同权利和义务以及对结构化主体的权力,分析和测试了结构化主体的可变回报,包括但不限于作为资产管理者获得的手续费收入及资产管理费、留存的剩余收益,以及是否对结构化主体提供了流动性支持或其他支持。此外,本集团在结构化主体交易中所担任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角色进行了判断,包括分析和评估了对结构化主体决策权的范围、提供资产管理服务而获得的报酬水平、因持有结构化主体中的其他权益所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以及其他参与方持有的实质性权利。
6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本集团在正常经营活动中通过常规方式交易、资产证券化、卖出回购协议、证券借贷等多种方式转移金融资产。在确定转移的金融资产是否能够全部或者部分终止确认的过程中,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的判断和估计。
若本集团通过结构化交易转移金融资产至特殊目的实体,本集团分析评估与特殊目的实体之间的关系是否实质表明本集团对特殊目的实体拥有控制权从而需进行合并。合并的判断将决定终止确认分析应在合并主体层面,还是在转出金融资产的单体机构层面进行。2021年年度报告245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五重大会计估计和会计判断(续)
6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续)
本集团需要分析与金融资产转移相关的合同现金流权利和义务,从而依据以下判断确定其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是否转移获取合同现金流的权力;或现金流是否已满足“过手”的要求转移给独立第三方。
*评估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程度。本集团在估计转移前后现金流以及其他影响风险和报酬转移程度的因素时,运用了重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本集团继续分析评估本集团是否放弃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以及本集团是否继续涉入已转让的金融资产。在评估本集团是否放弃对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本集团分析转入方是否具有出售被转让资产的实际能力,即转入方是否能够向非关
联的第三方整体出售该项资产且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实施此能力,无需附加额外限制。若本集团已经放弃
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则本集团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并依据金融资产转移过程中产生或者保留的权利和义务确认相关资产与负债。若本集团未放弃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则本集团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相关金融资产。
六主要税项
本集团主要税种、主要税率及计税基础列示如下:
税种税率计税基础
企业所得税25%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3%–13%应税销售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1%–7%已缴增值税
教育费附加3%已缴增值税
地方教育费附加2%已缴增值税24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六主要税项(续)
本集团中国内地机构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境外机构按当地规定缴纳所得税,在汇总纳税时,根据中国所得税法相关规定扣减符合税法要求可抵扣的税款。
根据《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2]40号)及《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本行中国内地分支机构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总行和中国内地分支机构分月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年度终了后总行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津财金[2006]22号),以及《天津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合作协议》,本行子公司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自2018年至2022年期间,享受部分返还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根据《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国际航运和金融发展促进中心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备忘录》,本行子公司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在东疆保税港区设立的子公司,自项目公司成立年度至项目公司结束年度,享受部分返还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本行子公司綦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潼南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志丹民
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阳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腾冲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林芝民生村镇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2012年至2030年适用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2021年年度报告247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
1纳入合并范围的直接控制的子公司
本行直接控制的子公司均是通过投资方式取得,其基本情况如下:
1.1对直接控制的子公司的投资
本行
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民生租赁”)33023302
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民银国际”)34942494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基金”)190190
彭州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村镇银行”)2020
慈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村镇银行”)107107
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村镇银行”)7070
綦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綦江村镇银行”)3030
潼南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潼南村镇银行”)2525
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村镇银行”)169169
资阳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村镇银行”)172172
武汉江夏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夏村镇银行”)4141
长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村镇银行”)2626
宜都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村镇银行”)2626
上海嘉定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村镇银行”)102102
钟祥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钟祥村镇银行”)3636
蓬莱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村镇银行”)5151
安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村镇银行”)7474
阜宁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宁村镇银行”)5252
太仓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村镇银行”)767624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续)
1纳入合并范围的直接控制的子公司(续)
1.1对直接控制的子公司的投资(续)
本行
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宁晋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村镇银行”)2020
漳浦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浦村镇银行”)2525
普洱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村镇银行”)1515
景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村镇银行”)6060
志丹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志丹村镇银行”)77
宁国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村镇银行”)2020
榆林榆阳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阳村镇银行”)2525
贵池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池村镇银行”)2626
天台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村镇银行”)3131
天长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村镇银行”)2020
腾冲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腾冲村镇银行”)2020
翔安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翔安村镇银行”)3636
林芝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芝村镇银行”)1313合计838173812021年年度报告249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续)
1纳入合并范围的直接控制的子公司(续)
1.2本行直接控制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注册地/本行持有本行持有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资本业务性质股份比例表决权比例
民生租赁天津市人民币50.95亿元租赁业务54.96%54.96%
民银国际 (i) 中国香港 港币42.073亿元 投资银行 100.00% 100.00%
民生基金广东省人民币3亿元基金管理63.33%63.33%
彭州村镇银行 (ii) 四川省 人民币5500万元 商业银行 36.36% 36.36%
慈溪村镇银行浙江省人民币1.89亿元商业银行64.68%64.68%
松江村镇银行 (ii) 上海市 人民币1.5亿元 商业银行 35.00% 35.00%
綦江村镇银行 (iii) 重庆市 人民币6157万元 商业银行 48.73% 51.27%
潼南村镇银行 (ii) 重庆市 人民币5000万元 商业银行 50.00% 50.00%
梅河口村镇银行吉林省人民币1.93亿元商业银行95.36%95.36%
资阳村镇银行四川省人民币2.11亿元商业银行81.41%81.41%
江夏村镇银行湖北省人民币860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
长垣村镇银行河南省人民币500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
宜都村镇银行湖北省人民币524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
嘉定村镇银行上海市人民币2亿元商业银行51.00%51.00%25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续)
1纳入合并范围的直接控制的子公司(续)
1.2本行直接控制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续)
注册地/本行持有本行持有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资本业务性质股份比例表决权比例
钟祥村镇银行湖北省人民币700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
蓬莱村镇银行山东省人民币1亿元商业银行51.00%51.00%
安溪村镇银行福建省人民币1.28亿元商业银行57.99%57.99%
阜宁村镇银行江苏省人民币850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
太仓村镇银行江苏省人民币1.35亿元商业银行51.00%51.00%
宁晋村镇银行河北省人民币400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
漳浦村镇银行福建省人民币500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
普洱村镇银行云南省人民币300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
景洪村镇银行云南省人民币7500万元商业银行80.40%80.40%
志丹村镇银行陕西省人民币150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
宁国村镇银行安徽省人民币400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
榆阳村镇银行 (iv) 陕西省 人民币5000万元 商业银行 51.00% 51.00%
贵池村镇银行安徽省人民币500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2021年年度报告251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续)
1纳入合并范围的直接控制的子公司(续)
1.2本行直接控制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续)
注册地/本行持有本行持有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资本业务性质股份比例表决权比例
天台村镇银行浙江省人民币600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
天长村镇银行安徽省人民币400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
腾冲村镇银行云南省人民币480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
翔安村镇银行福建省人民币700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
林芝村镇银行西藏自治区人民币250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
(i) 于2021年度,本行对民银国际增资港币12.073亿元,民银国际实收资本由港币30亿元增加至港币42.073亿元。增资后,本行对该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及持有表决权比例仍为100%。
(ii) 本行持有部分子公司半数及半数以下的表决权,但在其董事会占有多数席位,从而主导其主要经营决策,使其主要经营活动在本行的控制之下,因此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iii) 基于其他股东与本行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本行对该子公司拥有控制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iv) 于2020年度,榆阳村镇银行采取派发新股方式将人民币0.04亿元的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榆阳村镇银行实收资本由人民币0.5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0.54亿元。转增后,本行对该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及持有表决权比例仍为51%。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榆阳村镇银行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0.50亿元。25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1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现金5292536051225196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法定存款准备金313375330874311604328934
-超额存款准备金41093637993962562271
-财政性存款及其他1409134313731282小计355877396016352602392487应计利息133149131145合计361302401525357855397828
本集团按人行或当地监管机构相应规定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该款项不能用于本集团的日常业务运作。
于2021年12月31日,本行中国内地机构的人民币法定存款准备金缴存比率为8.0%(2020年12月31日:9.0%),外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率为9.0%(2020年12月31日:5.0%)。本集团子公司及本行境外机构的缴存要求按当地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超额存款准备金是本集团出于流动性考虑存入人行的、用于银行间往来资金清算的款项。2021年年度报告253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中国内地
-银行40181240492484712663
-非银行金融机构4950486149504860小计45131289102979717523中国境外
-银行46808235834316421783
-非银行金融机构552196––小计47360237794316421783应计利息635747
减:信用损失准备(8)(662)(1)(659)合计92546520847296438654
2021年度及2020年度,本集团及本行存放同业款项账面余额和信用损失准备在各阶段之间的转移均不重大。25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拆出资金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中国内地
-银行7885991178859911
-非银行金融机构138194191696163994209305小计146079201607171879219216中国境外
-银行10626183091062618309
-非银行金融机构34122641988010191小计14038209502050628500应计利息240323312359
减:信用损失准备(1589)(972)(1589)(972)合计1587682219081911082471032021年年度报告255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拆出资金(续)
3.1拆出资金信用损失准备变动
本集团及本行2021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1年1月1日(233)–(739)(972)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三5–(5)–
本年净计提(183)–(434)(617)
2021年12月31日(411)–(1178)(1589)
2020年
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0年1月1日(178)(325)–(503)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三–325(325)–
本年净计提(55)–(414)(469)
2020年12月31日(233)–(739)(972)25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4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是指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的金融工具。本集团运用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包括远期、掉期及期权。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是指上述的特定金融工具的金额,其仅反映本集团衍生交易的数额,不能反映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
4.1本集团及本行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未到期名义金额及公允价值列示如下
本集团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名义金额资产负债名义金额资产负债
货币类衍生合约261133024790(21468)194093939988(37279)
利率类衍生合约14225071047(903)13999001193(1497)
贵金属类衍生合约596931521(3641)47559869(3673)
其他6467103(102)1666235(226)
合计27461(26114)42285(42675)本行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名义金额资产负债名义金额资产负债
货币类衍生合约261133024790(21468)194093939988(37279)
利率类衍生合约14179451047(807)13930321193(1240)
贵金属类衍生合约596931521(3641)47559869(3673)
其他6467103(102)1666235(226)
合计27461(26018)42285(42418)2021年年度报告257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4衍生金融工具(续)
4.2套期工具
本集团及本行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名义金额资产负债名义金额资产负债现金流量套期
-外汇掉期合约(1)427296–5827504–公允价值套期
-利率掉期合约(2)1323598(26)6087–(103)
合计194(26)504(103)
(1)本集团利用外汇掉期对汇率风险导致的现金流量波动进行套期保值。被套期项目为本集团投资的外币债券、外币贷款
和垫款以及外币同业借款。2021年度及2020年度,本集团及本行已经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累计损益不重大。
(2)本集团利用利率互换对利率风险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进行套期保值。被套期项目为本集团投资的固定利率债券。2021年度及2020年度,本集团及本行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化和被套期项目因套期风险形成的净损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确认的套期无效部分产生的损益均不重大。
4.3信用风险加权金额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加权金额20712149452071214945
信用风险加权金额体现了与衍生交易相关的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其计算参照银保监会发布的指引进行,金额大小取决于交易对手的信用程度及各项合同的到期期限等因素。上述信用风险加权金额的计算已考虑协议互抵结算安排的影响。25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担保物列示如下: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债券8231702582315099
贴现票据–3821–3821
其他541601––小计13642144782318920
应计利息1821–17
减:信用损失准备(20)(4)–(4)合计13622146482318933
2021年度及2020年度,本集团及本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和损失准备在各阶段之间的转移均不重大。2021年年度报告259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6发放贷款和垫款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以摊余成本计量:
公司贷款和垫款
-一般公司贷款2017910202382320137652019955个人贷款和垫款
-住房贷款595468515296592191511574
-小微贷款(1)577327511365563781499431
-信用卡472077462309472077462309
-其他9645910767194840106444总额1741331159664117228891579758
减:信用损失准备(103806)(96542)(102910)(95679)小计365543535239223633744350403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贷款和垫款
-一般公司贷款5577560855775608
-贴现280874227859280605227809小计286451233467286182233417应计利息25793249082578124882合计3967679378229739457073762333
(1)小微贷款是本集团向小微企业、个体商户等经营商户的企业主提供的贷款产品。26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6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6.1发放贷款和垫款(未含应计利息)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本集团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信用贷款101030924.9794746824.58
保证贷款67074716.5866172717.17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173935742.99168630743.76
-质押贷款62527915.4655842914.49
合计4045692100.003853931100.00本行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信用贷款100918025.0994866624.75
保证贷款66668116.5765602317.11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172193742.80167039443.58
-质押贷款62503815.5455804714.56
合计4022836100.003833130100.002021年年度报告261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6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6.2已逾期贷款(未含应计利息)的逾期期限分析
本集团2021年12月31日
3个月3个月
以内至1年1至3年3年以上合计信用贷款9618125223873101127024保证贷款715259232240114516460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13454140939389209639032
-质押贷款171244122933045209合计303953497917795455687725
占发放贷款和垫款合计百分比0.750.870.440.112.17
2020年12月31日
3个月3个月
以内至1年1至3年3年以上合计信用贷款14521106657880102834094保证贷款363951832842115312817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658788516197228123916
-质押贷款1591384412885387261合计263382854318207500078088
占发放贷款和垫款合计百分比0.680.750.470.132.0326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6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6.2已逾期贷款(未含应计利息)的逾期期限分析(续)
本行2021年12月31日
3个月3个月
以内至1年1至3年3年以上合计信用贷款9616125193871100027006保证贷款71185903220789416122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13411140259332204638814
-质押贷款165243822882945185合计303103488517698423487127
占发放贷款和垫款合计百分比0.750.870.440.112.17
2020年12月31日
3个月3个月
以内至1年1至3年3年以上合计信用贷款14519106647877101834078保证贷款360751452676103212460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653287786144222923683
-质押贷款1583383812885297238合计262412842517985480877459
占发放贷款和垫款合计百分比0.680.740.470.132.02已逾期贷款指本金或利息逾期1天或以上的贷款。2021年年度报告263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6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6.3贷款信用损失准备变动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本集团2021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1年1月1日(23048)(29725)(43769)(96542)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1084)749335–
转移至阶段二2292(4346)2054–
转移至阶段三6127234(7846)–
本年净回拨/(计提)1038(10975)(48000)(57937)
本年核销及转出––5432454324
收回已核销贷款––(5204)(5204)
其他(7)(13)15731553
2021年12月31日(20197)(37076)(46533)(103806)
2020年
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0年1月1日(25536)(21714)(35225)(82475)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786)576210–
转移至阶段二1375(2796)1421–
转移至阶段三5773441(4018)–
本年净回拨/(计提)1267(9287)(69253)(77273)
本年核销及转出––6631666316
收回已核销贷款––(4388)(4388)其他555511681278
2020年12月31日(23048)(29725)(43769)(96542)26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6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6.3贷款信用损失准备变动(续)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信用损失准备变动(续)本行2021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1年1月1日(22559)(29553)(43567)(95679)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1084)749335–
转移至阶段二2292(4346)2054–
转移至阶段三6127234(7846)–
本年净回拨/(计提)1081(10980)(47966)(57865)
本年核销及转出––5422454224
收回已核销贷款––(5129)(5129)
其他(7)(13)15591539
2021年12月31日(19665)(36909)(46336)(102910)
2020年
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0年1月1日(25118)(21544)(34934)(81596)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786)576210–
转移至阶段二1375(2796)1421–
转移至阶段三5773441(4018)–
本年净回拨/(计提)1338(9285)(69181)(77128)
本年核销及转出––6610866108
收回已核销贷款––(4320)(4320)其他555511471257
2020年12月31日(22559)(29553)(43567)(95679)2021年年度报告265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6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6.3贷款信用损失准备变动(续)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本集团2021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1年1月1日(496)–(599)(1095)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三1–(1)–
本年净回拨/(计提)209(104)(828)(723)
本年转出––516516
2021年12月31日(286)(104)(912)(1302)
2020年
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0年1月1日(989)–(1183)(2172)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三5–(5)–
本年净回拨/(计提)488–(205)283
本年核销––794794
2020年12月31日(496)–(599)(1095)26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6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6.3贷款信用损失准备变动(续)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信用损失准备变动(续)本行2021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1年1月1日(471)–(599)(1070)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三1–(1)–
本年净回拨/(计提)202(104)(828)(730)
本年转出––516516
2021年12月31日(268)(104)(912)(1284)
2020年
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0年1月1日(963)–(1183)(2146)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三5–(5)–
本年净回拨/(计提)487–(205)282
本年核销––794794
2020年12月31日(471)–(599)(1070)2021年年度报告267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7金融投资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7.130068432248029475331626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7.2129822013280481296413132263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7.3435529470122418670458466合计2034433212065020098362097367
7.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持有作交易用途债券政府4512196045121960政策性银行126869149126869149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15353217341533421715企业32268408143223740475债券小计64819736576476973299权益工具2012614620126146
投资基金(1)13694196811369417086小计8052599484804759653126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7金融投资(续)
7.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续)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债券企业96411949641194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2660–2660–权益工具25267330422269930365
投资基金(1)177317171063174037170512
信托及资管计划(2)12860123431282712309
理财产品–4197–4197其他1091115710911157小计220159222996214278219734合计300684322480294753316265上市65297759446442875202
其中:于香港上市823722395791422395非上市235387246536230325241063合计300684322480294753316265中国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被划分为上市债券。
(1)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上述投资基金主要包括公募债券型基金及公募货币型基金。
(2)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上述信托及资管计划的基础资产主要为债券和其他(附注十四、2.9)。2021年年度报告269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7金融投资(续)
7.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债券政府886728843626886728843531政策性银行44839120484483911993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4300611797143006117971企业219172197781217289192437债券小计1193745117142611918621165932
信托及资管计划(1)8759613974787538139693债权融资计划128178141128178141其他2446260924462609应计利息16242162001623416190
减:信用损失准备(14626)(10075)(14484)(9929)合计1298220132804812964131322636上市1191474111591711914751113662
其中:于香港上市1935169319351693非上市105130206006103188202713应计利息16242162001623416190
减:信用损失准备(14626)(10075)(14484)(9929)合计1298220132804812964131322636(1)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上述信托及资管计划的基础资产主要为信贷类资产(附注十四、2.9)。27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7金融投资(续)
7.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续)
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本集团2021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1年1月1日(2618)(37)(7420)(10075)
转移:
转移至阶段二112(112)––
转移至阶段三1234(46)–
本年净回拨/(计提)694(381)(14428)(14115)
本年核销及转出––95739573
其他(9)––(9)
2021年12月31日(1809)(496)(12321)(14626)
2020年
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0年1月1日(2054)(265)(1794)(4113)
转移:
转移至阶段二10(10)––
转移至阶段三17262(279)–
本年净计提(591)(24)(9069)(9684)
本年核销及转出––37123712
其他––1010
2020年12月31日(2618)(37)(7420)(10075)2021年年度报告271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7金融投资(续)
7.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续)
信用损失准备变动(续)本行2021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1年1月1日(2603)(34)(7292)(9929)
转移:
转移至阶段二112(112)––
转移至阶段三1234(46)–
本年净回拨/(计提)869(384)(14543)(14058)
本年核销及转出––95739573
其他(70)––(70)
2021年12月31日(1680)(496)(12308)(14484)
2020年
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0年1月1日(2039)(262)(1545)(3846)
转移:
转移至阶段二10(10)––
转移至阶段三17262(279)–
本年净计提(591)(24)(9076)(9691)
本年核销及转出––36083608
2020年12月31日(2603)(34)(7292)(9929)27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7金融投资(续)
7.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债券政府112163118461111352117660政策性银行55571694855557169465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126751105634125301105433企业127390166546119235158454债券小计421875460126411459451012权益工具8325403021251625应计利息5329596650865829合计435529470122418670458466上市396269442267393610441093
其中:于香港上市41619512364161951236非上市33931218891997411544应计利息5329596650865829合计435529470122418670458466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021年度,本集团对该类权益工具投资确认的股利收入为人民币0.28亿元(2020年度:0.14亿元),已计入当期损益。2021年度,本集团因处置该类权益工具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不重大(2020年度:不重大)。2021年年度报告273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7金融投资(续)
7.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续)
公允价值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债券成本430426470660418667461068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公允价值变动金额(3222)(4568)(2122)(4227)公允价值427204466092416545456841权益工具成本8327399121251625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公允价值变动金额(2)39––公允价值8325403021251625合计43552947012241867045846627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7金融投资(续)
7.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续)
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本集团2021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1年1月1日(1292)(11)(826)(2129)
转移:
转移至阶段二5(5)––
转移至阶段三1–(1)–
本年净回拨/(计提)620(68)(1129)(577)
本年核销及转出––7272
其他10–5161
2021年12月31日(656)(84)(1833)(2573)
2020年
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0年1月1日(996)–(66)(1062)
转移:
转移至阶段二2(2)––
转移至阶段三101(11)–
本年净计提(319)(10)(871)(1200)
本年核销及转出––130130
其他11–(8)3
2020年12月31日(1292)(11)(826)(2129)2021年年度报告275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7金融投资(续)
7.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续)
信用损失准备变动(续)本行2021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1年1月1日(1260)(6)(811)(2077)
转移:
转移至阶段二5(5)––
转移至阶段三1–(1)–
本年净回拨/(计提)620(68)(1038)(486)
本年核销及转出––3030
其他10––10
2021年12月31日(624)(79)(1820)(2523)
2020年
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0年1月1日(959)–(51)(1010)
转移:
转移至阶段二2(2)––
转移至阶段三101(11)–
本年净计提(324)(5)(879)(1208)
本年核销及转出––130130
其他11––11
2020年12月31日(1260)(6)(811)(2077)
于2021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35亿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0.54亿元),其信用损失准备余额为人民币18.33亿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8.26亿元)。27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8长期应收款
2021年2020年
本集团12月31日12月31日应收融资租赁款142383150054
减:未实现融资租赁收益(15504)(17932)最低融资租赁收款额126879132122
减:信用损失准备(4163)(4269)合计122716127853
8.1本集团根据合同约定未来将收到的融资租赁款
2021年2020年
本集团12月31日12月31日
无期限*82975295
1年以内6425956235
1至2年3103138957
2至3年1750620855
3至5年1300815128
5年以上828213584
合计142383150054
*无期限是指已发生信用减值或已逾期1个月以上的部分。2021年年度报告277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8长期应收款(续)
8.2信用损失准备变动
本集团
2021年
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1年1月1日(1177)(1826)(1266)(4269)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108)5157–
转移至阶段二100(100)––
转移至阶段三31851(882)–
本年净计提(385)(294)(2166)(2845)
本年核销及转出––28352835其他366812116
2021年12月31日(1503)(1250)(1410)(4163)
2020年
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0年1月1日(1051)(1739)(1153)(3943)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9)9––
转移至阶段二5(5)––
转移至阶段三7166(173)–
本年净计提(129)(350)(604)(1083)
本年核销及转出–93664757
2020年12月31日(1177)(1826)(1266)(4269)27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9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1)22––
对子公司投资(2)––83817381合计2283817381
(1)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本年变动本集团
2021年2020年
年初账面价值23
本年减少–(1)年末账面价值22
(2)本行子公司不存在向本行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的情况。本行直接控制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见附注七。
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未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10固定资产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固定资产52186497512331421016固定资产清理5657合计521914975723319210232021年年度报告279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0固定资产(续)
房屋及经营设备经营租赁本集团建筑物及其他运输工具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合计原值
2021年1月1日21114863449136175294669360
本年增加117765922461912587735
在建工程转入/(转出)1–––(1)–
本年减少(43)(588)(43)(2479)–(3153)
2021年12月31日22249870547038315420373942
累计折旧
2021年1月1日(5059)(6917)(408)(6955)–(19339)
本年增加(677)(500)(25)(1742)–(2944)
本年减少755741425–1030
2021年12月31日(5729)(6860)(392)(8272)–(21253)
减值准备
2021年1月1日–––(270)–(270)
本年增加–––(236)–(236)
本年减少–––3–3
2021年12月31日–––(503)–(503)
账面价值
2021年1月1日1605517178328950294649751
2021年12月31日165201845782954042035218628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0固定资产(续)
房屋及经营设备经营租赁本集团建筑物及其他运输工具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合计原值
2020年1月1日19742881950235444333667843
本年增加6715592644933756124
在建工程转入/(转出)724–––(724)–
本年减少(23)(744)(37)(3762)(41)(4607)
2020年12月31日21114863449136175294669360
累计折旧
2020年1月1日(4365)(7043)(414)(5893)–(17715)
本年增加(695)(579)(29)(1776)–(3079)
本年减少170535714–1455
2020年12月31日(5059)(6917)(408)(6955)–(19339)
减值准备
2020年1月1日–––(236)–(236)
本年增加–––(127)–(127)
本年减少–––93–93
2020年12月31日–––(270)–(270)
账面价值
2020年1月1日1537717768829315333649892
2020年12月31日16055171783289502946497512021年年度报告281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0固定资产(续)
房屋及经营设备本行建筑物及其他运输工具在建工程合计原值
2021年1月1日213548411462294733174
本年增加16006472212573526
在建工程转入/(转出)1––(1)–
本年减少(2)(584)(42)–(628)
2021年12月31日229538474442420336072
累计折旧
2021年1月1日(5028)(6743)(387)–(12158)
本年增加(686)(489)(21)–(1196)
本年减少255440–596
2021年12月31日(5712)(6678)(368)–(12758)
账面价值
2021年1月1日16326166875294721016
2021年12月31日1724117967442032331428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0固定资产(续)
房屋及经营设备本行建筑物及其他运输工具在建工程合计原值
2020年1月1日199748600474335632404
本年增加678547243571606
在建工程转入/(转出)725––(725)–
本年减少(23)(736)(36)(41)(836)
2020年12月31日213548411462294733174
累计折旧
2020年1月1日(4314)(6878)(394)–(11586)
本年增加(715)(563)(26)–(1304)
本年减少169833–732
2020年12月31日(5028)(6743)(387)–(12158)
账面价值
2020年1月1日15660172280335620818
2020年12月31日16326166875294721016
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固定资产中不存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及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87亿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8.88亿元)的物业产权手续正在办理中。管理层预期相关手续不会影响本集团承继这些资产的权利或对本集团的经营运作造成任何重大影响。2021年年度报告283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1无形资产
本集团土地使用权软件及其他合计原值
2021年1月1日4643557610219
本年增加310871090
本年减少–(4)(4)
2021年12月31日4646665911305
累计摊销
2021年1月1日(1161)(4120)(5281)
本年增加(116)(625)(741)
本年减少–33
2021年12月31日(1277)(4742)(6019)
账面价值
2021年1月1日348214564938
2021年12月31日336919175286
原值
2020年1月1日448448379321
本年增加159739898
2020年12月31日4643557610219
累计摊销
2020年1月1日(1033)(3581)(4614)
本年增加(128)(539)(667)
2020年12月31日(1161)(4120)(5281)
账面价值
2020年1月1日345112564707
2020年12月31日34821456493828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1无形资产(续)
本行土地使用权软件及其他合计原值
2021年1月1日355454368990
本年增加–10751075
本年减少–(1)(1)
2021年12月31日3554651010064
累计摊销
2021年1月1日(849)(4018)(4867)
本年增加(88)(607)(695)
本年减少–11
2021年12月31日(937)(4624)(5561)
账面价值
2021年1月1日270514184123
2021年12月31日261718864503
原值
2020年1月1日339547068101
本年增加159730889
2020年12月31日355454368990
累计摊销
2020年1月1日(756)(3496)(4252)
本年增加(93)(522)(615)
2020年12月31日(849)(4018)(4867)
账面价值
2020年1月1日263912103849
2020年12月31日2705141841232021年年度报告285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2租赁合同
12.1使用权资产
本集团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经营设备及其他合计原值
2021年1月1日159843596416407
本年增加3531–63537
本年减少(1838)(359)(6)(2203)
2021年12月31日17677–6417741
累计折旧
2021年1月1日(5441)(97)(20)(5558)
本年增加(3053)(136)(7)(3196)本年减少151323331749
2021年12月31日(6981)–(24)(7005)
账面价值
2021年1月1日105432624410849
2021年12月31日10696–4010736
原值
2020年1月1日135783552513958
本年增加35716443621
本年减少(1165)(2)(5)(1172)
2020年12月31日159843596416407
累计折旧
2020年1月1日(2765)(93)(6)(2864)
本年增加(3309)(5)(16)(3330)本年减少63312636
2020年12月31日(5441)(97)(20)(5558)
账面价值
2020年1月1日108132621911094
2020年12月31日10543262441084928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2租赁合同(续)
12.1使用权资产(续)
本行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经营设备及其他合计原值
2021年1月1日1606166416131
本年增加3450–63456
本年减少(2124)(6)(7)(2137)
2021年12月31日17387–6317450
累计折旧
2021年1月1日(5468)(4)(20)(5492)
本年增加(2984)–(7)(2991)本年减少1545441553
2021年12月31日(6907)–(23)(6930)
账面价值
2021年1月1日1059324410639
2021年12月31日10480–4010520
原值
2020年1月1日1390122513928
本年增加35226443572
本年减少(1362)(2)(5)(1369)
2020年12月31日1606166416131
累计折旧
2020年1月1日(3041)–(6)(3047)
本年增加(3360)(5)(16)(3381)本年减少93312936
2020年12月31日(5468)(4)(20)(5492)
账面价值
2020年1月1日1086021910881
2020年12月31日10593244106392021年年度报告287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2租赁合同(续)
12.2租赁负债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租赁负债10225102671001110090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签订但尚未开始执行的租赁合同相关的租赁付款额为人民币0.53亿元(于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0.82亿元)。
1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13.1递延税项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51904500334898348144
递延所得税负债(247)(117)––净额5165749916489834814428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续)
13.2抵销前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对应的暂时性差异
本集团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可抵扣/可抵扣/递延(应纳税)递延(应纳税)所得税项暂时性差异所得税项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减值准备4952119808847682190728应付职工薪酬313612544263910556衍生金融工具估值损失650026000105864234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估值损失106424676270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估值损失4841936205820其他39916183281312递延所得税资产小计6014624061062116248464递延所得税负债
衍生金融工具估值收益(6817)(27267)(10445)(4178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估值收益(322)(1288)(184)(73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估值收益(1054)(4215)(1432)(5728)
其他(296)(1186)(139)(556)
递延所得税负债小计(8489)(33956)(12200)(48800)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51657206654499161996642021年年度报告289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续)
13.2抵销前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对应的暂时性差异(续)
本行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可抵扣/可抵扣/递延(应纳税)递延(应纳税)所得税项暂时性差异所得税项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减值准备4704418817645982183928应付职工薪酬308412336258210328衍生金融工具估值损失650026000105864234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估值损失106424676270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估值损失4831933203812递延所得税资产小计5721722886960029240116递延所得税负债
衍生金融工具估值收益(6817)(27267)(10445)(4178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估值损失(322)(1288)(152)(60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估值损失(968)(3872)(1151)(4604)
其他(127)(509)(137)(548)
递延所得税负债小计(8234)(32936)(11885)(47540)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489831959334814419257629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续)
13.3抵销前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变动
本集团资产减值公允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准备价值变动其他资产合计负债合计
2021年1月1日4768211467296762116(12200)
计入当期损益1839(3802)568(1395)3852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575)–(575)(141)
2021年12月31日495217090353560146(8489)
2020年1月1日384625036285146349(10424)
计入当期损益9220574311615079(2350)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688–688574
2020年12月31日4768211467296762116(12200)2021年年度报告291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续)
13.3抵销前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变动(续)
资产公允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本行减值准备价值变动其他资产合计负债合计
2021年1月1日4598211465258260029(11885)
计入当期损益1062(3801)502(2237)3822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575)–(575)(171)
2021年12月31日470447089308457217(8234)
2020年1月1日372135006256144780(10211)
计入当期损益876958272114617(2280)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632–632606
2020年12月31日4598211465258260029(11885)29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4其他资产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应收待结算及清算款项13384127281176712399
应收利息(1)7822824078088228
经营性物业56556429––
抵债资产(2)5471618041795327
预付租赁资产购置款(3)52798280––其他应收债权及垫款4518542326973689应收手续费及佣金收入3351368531813389长期待摊费用1861151814891476预付款项16691060835696应收诉讼费1245137812451378继续涉入资产1038103810381038
商誉(4)188193––
应收经营租赁租金163471––
拨付子公司资本金––5000–其他5631523044613725小计57275618534370041345
减:减值准备
-抵债资产(731)(131)(672)(75)
-其他(3333)(3916)(2810)(3512)合计532115780640218377582021年年度报告293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4其他资产(续)
(1)本集团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
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利息,反映在相应金融工具中;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取的利息,列示在其他资产。
(2)抵债资产主要为房屋、土地使用权及机器设备。2021年度,本集团共处置抵债资产成本合计人民币
15.88亿元(2020年度:人民币40.66亿元)。
(3)预付租赁资产购置款是本集团为购置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资产而预先支付的款项。
(4)本集团商誉主要来自子公司民银国际,分析如下:
2021年2020年
年初余额193206
汇率变动(5)(13)年末余额188193
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发现商誉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29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5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2021年年初本年净本年核销年末附注八账面余额计提及转出其他账面余额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26624(658)–8
拆出资金3972617––158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416––20
发放贷款和垫款69763758660(54840)3651105108
金融投资71220414692(9645)(52)17199
长期应收款842692845(2835)(116)4163
固定资产10270236–(3)503
其他资产1440471695(1640)(38)4064
合计12006578765(69618)3442132654
2020年
本年净
年初计提/本年核销年末
附注八账面余额(转回)及转出其他账面余额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2346316––662
拆出资金3503469––97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9(5)––4
发放贷款和垫款68464776990(67110)311097637
金融投资7517510884(3842)(13)12204
长期应收款839431083(757)–4269
固定资产10236127(93)–270
其他资产1418795126(2953)(5)4047
合计9673894990(74755)30921200652021年年度报告295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5资产减值准备(续)
本行2021年本年净
年初计提/本年核销年末
附注八账面余额(转回)及转出其他账面余额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2659–(658)–1
拆出资金3972617––158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4(4)–––
发放贷款和垫款69674958595(54740)3590104194
金融投资71200614544(9603)6017007
其他资产1435871721(1826)–3482
合计11397775473(66827)3650126273
2020年
本年净
年初计提/本年核销年末
附注八账面余额(转回)及转出其他账面余额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2250409––659
拆出资金3503469––97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9(5)––4
发放贷款和垫款68374276846(66902)306396749
金融投资7485610899(3738)(11)12006
其他资产1416474059(2119)–3587
合计9100792677(72759)305211397729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6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中国内地
-银行133749210671136563214557
-非银行金融机构10513566630291054907667685中国境外
-银行534441534441
-非银行金融机构37523333973879434074小计12231629075381230798916757应计利息7172381271873994合计123033491135012379859207512021年年度报告297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7拆入资金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中国内地
-银行3509710480525178100544
-非银行金融机构3059219530591195中国境外
-银行25763508672576350867小计6391915786754000152606应计利息10550477487合计640241583715407715309329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8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本集团
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信用借款96859108917附担保物的借款
-抵质押借款1685321262小计113712130179应计利息749839合计114461131018
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对应的抵质押物主要为固定资产和长期应收款等,上述抵质押物信息已包括在作为担保物的资产(附注十、3.1)的披露中。2021年年度报告299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9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按标的资产类别列示: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债券1282843714299035025贴现票据23537211922353721192
其中:再贴现票据23537184032353718403小计36365649062652756217应计利息12041297389合计3648565318266245660630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0吸收存款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活期存款
-公司1215239128774312099391276103
-个人248459243780246661241735
定期存款(含通知存款)
-公司1728774167387417234791669199
-个人576964514932562083502386发行存款证3365292933652929汇出及应解汇款2960491629534908小计3775761372817437484803697260应计利息49932399774915039407合计3825693376815137976303736667
以上客户存款中包括的保证金存款列示如下: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承兑汇票保证金1219069628212189796260开出信用证及保函保证金17663167421765116725其他保证金53510522695340752182合计1930791652931929551651672021年年度报告301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1应付职工薪酬
本集团2021年2021年
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短期薪酬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034724136(22088)12395
-职工福利费–1601(1601)–
-社会保险(i)及企业补充保险 162 953 (955) 160
-住房公积金1271359(1388)98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4563(557)40
小计1067028612(26589)12693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金1361529(1541)124
-失业保险费2155(57)19
-企业年金(ii) 50 819 (798) 71
小计2072403(2396)214
合计1087731015(28985)1290730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1应付职工薪酬(续)
本集团2020年2020年
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短期薪酬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015421164(20971)10347
-职工福利费–2184(2184)–
-社会保险(i)及企业补充保险 126 1058 (1022) 162
-住房公积金1601290(1323)127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8568(562)34
小计1046826264(26062)10670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金118943(925)136
-失业保险费2040(39)21
-企业年金(ii) 57 995 (1002) 50
小计1951978(1966)207
合计1066328242(28028)108772021年年度报告303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1应付职工薪酬(续)
本行2021年2021年
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短期薪酬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984623198(21171)11873
-职工福利费–1523(1523)–
-社会保险(i)及企业补充保险 151 915 (915) 151
-住房公积金1271314(1343)98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8535(533)10
小计1013227485(25485)12132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金1351472(1484)123
-失业保险费2151(53)19
-企业年金(ii) 40 805 (783) 62
小计1962328(2320)204
合计1032829813(27805)1233630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1应付职工薪酬(续)
本行2020年2020年
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短期薪酬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977420189(20117)9846
-职工福利费–2108(2108)–
-社会保险(i)及企业补充保险 116 1023 (988) 151
-住房公积金1601248(1281)127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1539(542)8
小计1006125107(25036)10132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金116924(905)135
-失业保险费1936(34)21
-企业年金(ii) 48 982 (990) 40
小计1831942(1929)196
合计1024427049(26965)10328
(i) 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
(ii) 2021年,本行及部分附属机构的企业年金年供款按员工年度工资总额的4%计算(2020年:0%至8%)。本集团对香港员工按照当地法规规定的供款比率设立了设定提存计划。2021年年度报告305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2应交税费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881118589813517999增值税3439328734073261其他12351103971920合计13485229791251322180
23预计负债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表外资产信用损失(1)1834188518341884预计诉讼损失343136343136
其他73–73–合计225020212250202030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3预计负债(续)
(1)表外资产信用损失变动情况本集团2021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1年1月1日(1619)(221)(45)(1885)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61)4219–
转移至阶段二58(138)80–
转移至阶段三141(15)–
本年净回拨/(计提)323(208)(122)(7)
其他58––58
2021年12月31日(1227)(524)(83)(1834)
2020年
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0年1月1日(1407)(22)(24)(1453)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8)53–
转移至阶段二9(10)1–
转移至阶段三46(10)–
本年净计提(179)(200)(15)(394)
其他(38)––(38)
2020年12月31日(1619)(221)(45)(1885)2021年年度报告307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3预计负债(续)
(1)表外资产信用损失变动情况(续)本行2021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1年1月1日(1618)(221)(45)(1884)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61)4219–
转移至阶段二58(138)80–
转移至阶段三141(15)–
本年净回拨/(计提)323(208)(122)(7)
其他57––57
2021年12月31日(1227)(524)(83)(1834)
本行2020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0年1月1日(1406)(22)(24)(1452)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8)53–
转移至阶段二9(10)1–
转移至阶段三46(10)–
本年净计提(179)(200)(15)(394)
其他(38)––(38)
2020年12月31日(1618)(221)(45)(1884)30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4应付债券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应付同业存单497558713953497558713953
应付一般金融债券(1)79998839927999879993
应付二级资本债券(2)119967139951119967139951
应付中短期票据(3)1016112056923712056
应付次级债券(4)–3996–3996小计707684953948706760949949应计利息3340393233323805合计711024957880710092953754
2021年及2020年,本集团未发生债券本息逾期或其他违约事项。上述债券未设任何担保。2021年年度报告309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4应付债券(续)
(1)应付一般金融债券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2021年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i) 30000 – 30000 –
2021年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ii) 29999 – 29999 –
2020年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iii) 19999 19998 19999 19998
2018年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iv) – 19998 – 19998
2018年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v) – 39997 – 39997
2018年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vi) – 3999 – –
合计79998839927999879993
(i) 2021年12月8日发行3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300亿元,票面利率3.02%。
(ii) 2021年11月10日发行3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300亿元,票面利率3.02%。
(iii) 2020年3月18日发行3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200亿元,票面利率2.75%。
(iv) 2018年12月12日发行3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200亿元,票面利率3.76%。本集团已于2021年12月14日将其全部兑付。
(v) 2018年11月19日发行3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400亿元,票面利率3.83%。本集团已于2021年11月22日将其全部兑付。
(vi) 2018年5月21日发行3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40亿元,票面利率4.90%。本集团已于2021年5月23日将其全部兑付。3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4应付债券(续)
(2)应付二级资本债券本集团及本行
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2020年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i) 49995 49999
2019年第一期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ii) 39994 39993
2017年第一期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iii) 14989 14987
2017年第二期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iv) 14989 14987
2016年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v) – 19985
合计119967139951
(i) 2020年6月24日发行10年期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500亿元,票面利率3.75%。根据发行条款,本行有权在其发行满5年之日起至到期日期间,按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
(ii) 2019年2月27日发行10年期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400亿元,票面利率4.48%。根据发行条款,本行有权在其发行满5年之日起至到期日期间,按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
(iii) 2017年9月12日发行10年期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150亿元,票面利率4.70%。根据发行条款,本行有权在其发行满5年之日起至到期日期间,按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
(iv) 2017年11月27日发行10年期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150亿元,票面利率4.70%。根据发行条款,本行有权在其发行满5年之日起至到期日期间,按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
(v) 2016年8月30日发行10年期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200亿元,票面利率3.50%。根据发行条款,本行有权在其发行满5年之日起至到期日期间,按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本集团已于2021年8月31日将其全部赎回。2021年年度报告311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4应付债券(续)
(3)应付中短期票据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2020年3年期中期票据 (i) 3182 3262 3182 3262
2018年5年期中期票据 (ii) 3824 3910 3824 3910
2017年5年期中期票据 (iii) 2231 2280 2231 2280
2021年短期票据 (iv) 924 – – –
2018年3年期中期票据 (v) – 2604 – 2604
合计1016112056923712056
(i) 2020年10月22日发行3年期中期票据,票面金额5亿美元,票面利率1.03%。
(ii) 2018年3月9日发行5年期中期票据,票面金额6亿美元,票面利率1.25%。
(iii) 2017年9月11日发行5年期中期票据,票面金额3.5亿美元,票面利率1.20%。
(iv) 2021年发行3笔短期票据,票面金额合计为1.45亿美元。原始期限为3个月至1年,利率区间为1.00%-1.80%。
(v) 2018年3月9日发行3年期中期票据,票面金额4亿美元,票面利率3.50%,本行已于2021年3月9日将其全部兑付。31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4应付债券(续)
(4)应付次级债券本集团及本行
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2011年1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i) – 3996
(i) 2011年3月18日,发行15年期固定利率次级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40亿元,票面利率5.70%。根据发行条款,本行有权在其发行满10年之日起至到期日期间,按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本行已于2021年3月18日将其全部赎回。
根据发行条款约定,上述次级债券持有人的受偿次序在本行的其他一般债务债权人之后,先于本行的混合资本债券持有人和股东。2021年年度报告313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5其他负债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待清算应付款项8773937477798733
租赁预收及暂收款项83349642––
应付票据64103330––
其他应付款项2406–1028–待转销项税2054212412571264继续涉入负债1038103810381038预提费用879836866814递延手续费及佣金收入671790488610代收代付业务66912256691225应付长期资产购置款32843022631504
应付股利53350–其他4740352434912917合计36355323161892918105
26股本
本集团及本行
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35462 35462
境外上市外资普通股(H股) 8320 8320合计4378243782
本行发行的所有A股和H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享有同等权益。31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7优先股
27.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情况表
初始数量折合人
发行时间会计分类股息率发行价格(百万股)原币民币到期日转股条件转换情况
2019年
境内优先股10月15日权益工具4.38%100人民币元/股2002000020000永久存续强制转股无募集资金合计20000
减:发行费用(25)账面价值19975
27.2境外优先股主要条款
(1)股息在本次境外优先股发行后的一定时期内采用相同股息率,随后每隔5年重置一次(该股息率由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固定息差确定)。初始固定息差为该次境外优先股发行时股息率与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且在存续期内保持不变。股息每一年度支付一次。
(2)股息发放条件
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本行在依法弥补以往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可以向境外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且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股息。任何情况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行有权取消境外优先股的全部或部分股息支付,且不构成违约事件。
(3)股息制动机制
如本行全部或部分取消境外优先股的股息支付,在决议完全派发当期优先股股息之前,本行将不会向普通股股东分配股息。2021年年度报告315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7优先股(续)
27.2境外优先股主要条款(续)
(4)清偿顺序及清算方法
本期美元境外优先股的股东位于同一受偿顺序,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及次级债持有人、二级资本债券持有人、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持有人及其他二级资本工具持有人之后,优先于普通股股东。
(5)强制转股条件
当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或以下)时,本行有权在无需获得优先股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境外优先股按照总金额全部或部分
转为H股普通股,并使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恢复到5.125%以上;当境外优先股转换为H股普通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为优先股。
当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在无需获得优先股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境外优先股按照总金额全部转为H股普通股。当境外优先股转换为H股普通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为优先股。其中,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1)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转股或减记,本行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本行将无法生存。
(6)赎回条款
在取得银保监会批准并满足赎回条件的前提下,本行有权在第一个赎回日以及后续任何股息支付日赎回全部或部分境外优先股。境外优先股的赎回价格为发行价格加当期已宣告且尚未支付的股息。
美元优先股的第一个赎回日为发行结束之日起5年后。
(7)股息的设定机制
境外优先股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即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的股息的差额部分,不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境外优先股的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境外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股息。
本行以现金形式支付境外优先股股息,计息本金为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相应期次境外优先股票面总金额(即境外优先股发行价格与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境外优先股股数的乘积)。31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7优先股(续)
27.3境内优先股主要条款
(1)股息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优先股采用可分阶段调整的股息率,以5年为一个股息率调整期,在一个股息率调整期内以约定的相同股息率支付股息。首个股息率调整期的股息率将通过询价方式确定。本次发行的境内优先股票面股息率不高于本行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票面股息率包括基准利率和固定溢价两个部分,固定溢价为发行时确定的股息率扣除发行时的基准利率。股息每年支付一次。
(2)股息发放条件
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本行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可以向境内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境内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的顺序在普通股股东之前。为满足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合格标准的监管要求,本行有权取消部分或全部优先股派息,且不构成违约事件。若取消全部或部分本期优先股股利,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及时通知投资者。
(3)股息制动机制
除非本行决议完全派发当期优先股股息,否则本行将不会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4)清偿顺序及清算方法
本次境内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东分配本行剩余财产,但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次级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次级债、二级资本工具)之后。
(5)强制转股条件
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或以下),则本次发行的境内优先股将全额或部分转为A股普通股,促使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恢复到5.125%以上。在部分转股情形下,所有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按比例以同等条件转股。
在以下两种情形中较早者发生时,则本次发行的境内优先股将全额转为A股普通股:(1)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定若不进行转股,本行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本行将无法生存。2021年年度报告317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7优先股(续)
27.3境内优先股主要条款(续)
(6)赎回条款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事先批准,本行在下列情形下可行使赎回权:(1)使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换被赎回优先股,同时本行收入能力具备可持续性;(2)或者行使赎回权后的资本水平仍明显高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监管资本要求。赎回价格为票面金额与当期已决议支付但尚未支付的股息之和。
本行有权自发行日(即2019年10月15日)后期满5年之日起,于每年的优先股派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次发行的境内优先股,赎回期至全部转股或者全部赎回之日止。在部分赎回情形下,所有本次发行的境内优先股按比例以同等条件赎回。
(7)股息的设定机制
本次发行的境内优先股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即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的股息的差额部分,不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优先股的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股息。
本次发行的境内优先股的股息以现金方式支付,每年支付一次。计息起始日为优先股投资者缴款截止日(2019年10月18日)。派息日为优先股投资者缴款截止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遇中国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顺延期间应付股息不另计利息。
27.4发行在外的优先股变动情况表
发行在外金融工具2021年1月1日本年减少2021年12月31日数量数量数量(百万股)账面价值(百万股)账面价值(百万股)账面价值
境外优先股 (i) 72 9892 (72) (9892) – –
境内优先股20019975––20019975
(i) 本行已于2021年12月14日赎回境外优先股。31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8永续债
28.1期末发行在外的永续债情况表
初始数量折合
发行在外金融工具发行时间会计分类利息率发行价格(百万张)原币人民币到期日转股条件转换情况
2019年无固定期限2019年
资本债券5月30日权益工具4.85%100元/张4004000040000永久存续无无募集资金合计40000
减:发行费用(7)账面价值39993
2021年第一期无固定2021年
期限资本债券4月19日权益工具4.30%100元/张3003000030000永久存续无无募集资金合计30000
减:发行费用(4)账面价值29996合计699892021年年度报告319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8永续债(续)
28.2主要条款
(1)发行规模
2019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00亿元。
2021年第一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
(2)债券期限债券的存续期与发行人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
(3)票面利率
债券采用分阶段调整的票面利率,自发行缴款截止日起每5年为一个票面利率调整期,在一个票面利率调整期内以约定的相同票面利率支付利息。发行时的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确定。
债券票面利率包括基准利率和固定利差两个部分。基准利率为债券申购文件公告日前5个交易日(不含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到期收益率曲线5年期品种到期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固定利差为债券发行时确定的票面利率扣除债券发行时的基准利率,固定利差一经确定不再调整。
(4)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债券发行设置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条款。发行人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债券。在债券发行后,如发生不可预计的监管规则变化导致债券不再计入其他一级资本,发行人有权全部而非部分地赎回债券。
(5)受偿顺序
债券的受偿顺序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处于高于债券顺位的次级债务之后,发行人股东持有的所有类别股份之前;债券与发行人其他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后续修订或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人适用的债务受偿顺序另行约定的,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32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8永续债(续)
28.2主要条款(续)
(6)利息发放
发行人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债券派息,且不构成违约事件。发行人在行使该项权利时将充分考虑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可以自由支配取消的债券利息用于偿付其他到期债务。取消全部或部分债券派息除构成对普通股的股息分配限制以外,不构成对发行人的其他限制。若取消全部或部分债券派息,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及时通知投资者。
债券不含有利率跳升机制及其他赎回激励。
(7)回售投资者不得回售债券。
29归属于权益工具持有者的相关信息
本行发行的优先股及永续债分类为权益工具,列示于合并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中。依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本行发行的优先股及永续债符合合格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标准。
归属于权益工具持有者的权益
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归属于本行所有者的权益574280529537归属于本行普通股持有者的权益484316459677归属于本行其他权益持有者的权益8996469860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1225911711归属于普通股少数股东的权益12259117112021年年度报告321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0资本公积
本集团2021年2021年
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股本溢价57150730–57880
其他资本公积269––269
合计57419730–58149
2020年2020年
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股本溢价57150––57150
其他资本公积26172(64)269
合计5741172(64)57419本行2021年2021年
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股本溢价57150730–57880
2020年2020年
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股本溢价57150––5715032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1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及未分配利润
31.1盈余公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行章程及董事会决议,本行按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净利润提取
10%作为法定盈余公积。当法定盈余公积的累计额达到本行股本的50%时,本行继续按照当期净利润
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行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本行的亏损或者转增本行股本。运用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后,所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得少于股本的25%。
本集团及本行在2021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33.64亿元(2020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33.17亿元)。
31.2一般风险准备
本行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在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设立一般风险准备用以弥补本行尚未识别的与风险资产相关的潜在可能损失。该一般风险准备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是股东权益的组成部分,原则上应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
一般风险准备还包括本行下属子公司根据其所属行业或所属地区适用法规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
本集团在2021年度计提一般准备人民币4.14亿元(2020年:人民币48.78亿元)。
本行在2021年度计提一般准备人民币2.49亿元(2020年:人民币48.05亿元)。
31.3未分配利润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分配利润中包含归属于本行子公司的盈余公积余额人民币7.28亿元
(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6.61亿元)。以上未分配利润中包含的归属于本行子公司的盈余公积余额不能进行利润分配。
32少数股东权益于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各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权益为人民币122.59亿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17.11亿元)。2021年年度报告323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3股利分配/永续债利息
普通股股利
根据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通过的2021年股利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人民币2.13元(含税),以本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发行股份437.82亿股计算,现金股利总额共计人民币93.26亿元。该方案尚待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本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股利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3元(含税)。以本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发行股份437.82亿股计算,现金股利总额共计人民币93.26亿元。
根据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本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股利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70元(含税)。以本行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发行股份437.82亿股计算,现金股利总额共计人民币161.99亿元。
优先股股息
根据2021年8月27日董事会会议通过的境内优先股股息分配决议,按照境内优先股条款和条件确定的
第一个股息率重置日前的初始年股息率4.38%(含税)计算,发放股息共计人民币8.76亿元(含税),股息支付日为2021年10月18日。
根据2021年8月4日董事会会议通过的境外优先股股息分配决议,按照境外优先股票面股息率4.95%(税后)计算,发放股息共计人民币约5.12亿元(含税),股息支付日为2021年12月14日。
根据2020年11月30日董事会会议通过的境外优先股股息分配决议,按照境外优先股条款和条件确定的
第一个股息率重置日前的初始年股息率4.95%(税后)计算,发放股息共计人民币5.21亿元(含税),股息支付日为2020年12月14日。
根据2020年8月28日董事会会议通过的境内优先股股息分配决议,按照境内优先股票面股息率4.38%(含税)计算,发放股息共计人民币8.76亿元(含税),股息支付日为2020年10月19日。
永续债利息
于2021年6月2日,本行宣告发放2019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本行按照永续债条款和条件确定的
第一个利息率重置日前的初始年利息率4.85%计算,确认发放的永续债利息为人民币19.40亿元(含税)。
于2020年5月27日,本行宣告发放2019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本行按照永续债条款和条件确定
的第一个利息率重置日前的初始年利息率4.85%计算,确认发放的永续债利息为人民币19.40亿元(含税)。32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4利息净收入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利息收入发放贷款和垫款197251200351195849199033
其中:公司贷款和垫款9410010055693788100213个人贷款和垫款95864919399477890970票据贴现7287785672837850金融投资58529644025785263320
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4450347116444744680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14026172861337816513
长期应收款79026840––拆出资金6868840278969162存放中央银行款项515053065117527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6167881565717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363504126221小计277679286593268405277726利息支出
吸收存款(83457)(84767)(82802)(8420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29774)(25321)(29748)(25426)
应付债券(23352)(24330)(23276)(24108)
向中央银行借款(8796)(8010)(8774)(7996)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3641)(412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361)(2215)(998)(2014)
拆入资金(1107)(2147)(927)(2059)
租赁负债(416)(459)(408)(452)
小计(151904)(151369)(146933)(146259)利息净收入125775135224121472131467
其中:已减值贷款利息收入11741018117410182021年年度报告325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5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银行卡服务手续费11473114691147211468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104766213104766213代理业务手续费6422843455197617结算与清算手续费2001288120002881信用承诺手续费及佣金1773210417732128其他9902012604728小计3313533113318443103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5569)(5449)(5033)(5115)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7566276642681125920
36投资收益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950213086898212832衍生金融工具8824410124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86026191064272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31241631241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744(184)736103股利收入2406226084
贵金属(279)(224)(279)(224)合计1146716019111761618332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7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收入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经营租赁收入39693030––其他753859497691合计47223889497691其他业务成本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经营租赁成本23022252––其他40640780151合计27082659801512021年年度报告327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8业务及管理费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职工薪酬费用
-短期职工薪酬28612262642748525107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403197823281942折旧和摊销费用5665582355595698短期和低价值租赁及物业管理费843735870867
业务/办公费用及其他11709136341132913209合计49232484344757146823
39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发放贷款和垫款5866076990585957684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4115968414058969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57712004861208
长期应收款28451083––其他应收款项57134035972545其他630628621627合计7739892988743579091732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40所得税费用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当期所得税费用320414333201013373递延所得税费用(附注八、13)(2457)(12729)(1585)(12337)合计74716044251036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税前利润35600367063406134210
按照25%所得税税率计算的所得税8900917785158553
免税收入的影响(1)(9252)(7469)(9231)(7454)
不得抵扣支出的影响(2)16794131664373
汇算清缴差异调整(42)53(38)49
其他(538)(570)(485)(485)所得税费用74716044251036
(1)免税收入主要为免税国债及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2)主要包含本集团不可税前抵扣的核销损失,及超出税前可抵扣限额的业务招待费、存款保险费等的税务影响。2021年年度报告329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41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不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的公允价值变动(10)41––
以后将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3596(1708)3741(1686)
信用减值准备651(8)660(8)
转入当期损益金额(1)(1214)(3088)(1376)(3144)
减:递延所得税(711)1222(741)1231
小计2312(3541)2284(3607)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22(28)22(28)
减:递延所得税(5)7(5)7
小计17(21)17(2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96)(513)64(128)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2233(4075)2365(375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38(209)––
合计2271(4284)2365(3756)
(1)转入当期损益金额,是指因处置而转入当期损益、或因重分类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的摊销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33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41其他综合收益(续)
本集团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少数股东收益的金融现金流量外币报表其他综合资产套期损益折算差额小计收益合计
2021年1月1日余额(1740)(24)(85)(1849)(134)(1983)
本年变动231317(96)2234382272
2021年12月31日余额573(7)(181)385(96)289
2020年1月1日余额1822(3)4082227752302
本年变动(3562)(21)(493)(4076)(209)(4285)
2020年12月31日余额(1740)(24)(85)(1849)(134)(1983)2021年年度报告331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41其他综合收益(续)
本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现金流量外币报表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套期损益折算差额小计
2021年1月1日余额(1534)(24)(121)(1679)
本年变动228417642365
2021年12月31日余额750(7)(57)686
2020年1月1日余额2073(3)72077
本年变动(3607)(21)(128)(3756)
2020年12月31日余额(1534)(24)(121)(1679)
42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行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稀释每股收益以调整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行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
于2016年度,本行发行了非累积优先股。于2019年度及2021年度,本行发行了非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永续债,其具体条款分别于附注八、27优先股和附注八、28永续债中予以披露。
优先股的转股特征使得本行存在或有可能发行普通股。于2021年12月31日,转股的触发事件并未发生,优先股的转股特征对2021年度及2020年度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没有影响。33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42每股收益(续)
2021年2020年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3438134309
减:归属于本行其他权益持有者的净利润(3328)(3337)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105330972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4378243782
基本/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0.710.71
43现金流量表附注
43.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本集团
2021年2020年
净利润3485335102
加:信用减值损失7739892988其他资产减值损失13751628折旧与摊销7407759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1110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472(440)
非经营活动产生的利息净收入(34761)(39613)
投资收益(8785)(8365)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2457)(1272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129228)(195913)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208132372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417(82402)2021年年度报告333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43现金流量表附注(续)
43.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续)
本行
2021年2020年
净利润3363633174
加:信用减值损失7435790917其他资产减值损失11241501折旧与摊销5559569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218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82(331)
非经营活动产生的利息净收入(34168)(38762)
投资收益(9009)(8761)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1585)(1234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146583)(188596)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21572033355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140154(84141)
43.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末余额163418157919152228152241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初余额(157919)(144650)(152241)(13544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49913269(13)1679633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43现金流量表附注(续)
43.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列示于本集团及本行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本集团
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库存现金(附注八、1)52925360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附注八、1)4109363799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活期款项8724646352
原始到期日不超过三个月的: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定期款项13632207
-拆出资金2842440201合计163418157919本行
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库存现金(附注八、1)51225196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附注八、1)3962562271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活期款项7286037592
原始到期日不超过三个月的: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定期款项101374
-拆出资金3452046808合计1522281522412021年年度报告335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44金融资产的转移
在日常业务中,本集团进行的某些交易会将已确认的金融资产转移给第三方或者特殊目的主体,这些金融资产转移若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相关金融资产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当本集团保留了已转移资产的绝大部分风险与回报时,相关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本集团继续确认上述资产。
44.1信贷资产证券化
在日常交易中,本集团将信贷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信托,再由特殊目的信托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本集团会按照风险和报酬的保留程度及是否放弃了控制,分析判断是否终止确认相关信贷资产。
2021年度,本集团已转出信贷资产账面原值为人民币74.84亿元(2020年度:人民币20.23亿元),
上述信贷资产已完全终止确认。
44.2不良金融资产转让2021年度,本集团通过向第三方转让方式共处置不良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人民币329.63亿元(2020年度:人民币439.93亿元)。本集团转移了该等不良金融资产的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因此对该等转让的不良金融资产进行了终止确认。
44.3证券借出交易
于证券借出交易中,交易对手在本集团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可以将上述证券出售或再次用于担保,但同时需承担在协议规定的到期日将上述证券归还于本集团的义务。对于上述交易,本集团认为本集团保留了相关证券的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故未对相关证券进行终止确认。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证券借出交易中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为0(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00亿元)。33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九分部报告本集团在重点业务领域和地区开展经营活动。
分部的资产、负债、收入、支出以本集团会计政策和内部核算规则为基础计量。在分部中列示的项目包括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及按照合理规则分配至各分部的相关项目。
作为资产负债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的资金通过总行司库在各个分部间进行分配,内部转移定价机制以市场利率为基准,按照内部资金池模式确定转移价格。相关内部交易的影响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已抵销。
分部资本性支出是指在报告期内购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1业务分部
(1)对公业务向公司类客户、政府机构类客户和金融机构类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对公存
贷款服务、投资业务、同业资金业务、金融市场业务及各类对公中间业务等。
(2)零售业务向个人以及小微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个人及小微存贷款服务、信用卡及借
记卡服务、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及各类零售中间业务等。
(3)其他业务本集团因流动性管理需要进行的债券投资和货币市场业务等及其他任何不构成单独报告分
部的业务,以及附属机构业务。2021年年度报告337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九分部报告(续)
1业务分部(续)
本集团2021年对公业务零售业务其他业务合计营业收入866897040811707168804利息净收入67930546593186125775
其中:分部间利息净收入/(支出)22533(22333)(20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1992155353927566其他收入6767214848215463
营业支出(69865)(42319)(20478)(132662)
营业外收支净额40(7)(575)(542)
利润总额1686428082(9346)35600折旧和摊销2909236321357407资本性支出2784226288001384633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九分部报告(续)
1业务分部(续)
本集团2021年12月31日对公业务零售业务其他业务合计分部资产447598217659826589186900882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2递延所得税资产51904总资产6952786
分部负债(4640062)(945879)(780059)(6366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247)
总负债(6366247)
信用承诺554808525796–10806042021年年度报告339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九分部报告(续)
1业务分部(续)
本集团2020年对公业务零售业务其他业务合计营业收入1019467118111824184951利息净收入72787545127925135224
其中:分部间利息净收入/(支出)8234(18198)9964–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12871595941827664其他收入17872710348122063
营业支出(79578)(49357)(18825)(147760)
营业外收支净额(7)(19)(459)(485)
利润总额2236121805(7460)36706折旧和摊销434030305047874资本性支出1906133085701180634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九分部报告(续)
1业务分部(续)
本集团2020年12月31日对公业务零售业务其他业务合计分部资产472406015962775798636900200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2递延所得税资产50033总资产6950233
分部负债(4656226)(885522)(867120)(6408868)
递延所得税负债(117)
总负债(6408985)
信用承诺648256522494–11707502021年年度报告341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九分部报告(续)
2地区分部
本集团主要于中国内地经营,分行遍布全国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并在中国内地设有多家附属机构;
本集团亦在中国香港设立分行及附属机构。
(1)总部包括总行本部、信用卡中心及总行直属机构;
(2)长江三角洲地区包括下列地区分行:上海直辖市、浙江省和江苏省;
(3)珠江三角洲地区包括下列地区分行:广东省和福建省;
(4)环渤海地区包括下列地区分行:北京直辖市、天津直辖市、山东省和河北省;
(5)东北地区包括下列地区分行:辽宁省、吉林省和黑龙江省;
(6)中部地区包括下列地区分行:山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安徽省、江西省和海南省;
(7)西部地区包括下列地区分行:重庆直辖市、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贵州省、青海
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
(8)境外及附属机构包括香港分行及所有附属机构。34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九分部报告(续)
2地区分部(续)
2021年
2021年12月31日
利润/
营业收入 (亏损)总额 分部资产(i)总部5484844383060640长江三角洲28648126341236380珠江三角洲184148708625416环渤海地区2020932281207506
东北地区2747(210)154200中部地区15868969502893西部地区164342439616835境外及附属机构116363394365510
分部间抵销––(868498)集团合计1688043560069008822021年年度报告343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九分部报告(续)
2地区分部(续)
2020年
2020年12月31日
利润/
营业收入 (亏损)总额 分部资产(i)总部6522185163268512长江三角洲29165123301231814珠江三角洲197459339623945环渤海地区2260031521172780
东北地区2713(190)141960
中部地区15547(1756)478232西部地区18374936570617境外及附属机构115864379377884
分部间抵销––(965544)集团合计184951367066900200
(i) 分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34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或有事项及承诺
1信贷承诺
本集团信贷承诺包括已审批并签订合同的贷款及信用卡额度、财务担保及信用证服务。本集团定期评估信贷承诺的或有损失并在必要时确认预计负债。
贷款及信用卡承诺的合同金额是指贷款及信用卡额度全部支用时的金额。保函及信用证的合同金额是指假如交易另一方未能完全履行合约时可能出现的最大损失额。承兑汇票是指本集团对客户签发的汇票作出的兑付承诺。本集团预期大部分的承兑汇票均会与客户偿付款项同时结清。
有关信用额度可能在到期前未被支用,因此以下所述的合同金额并不代表未来的预期现金流出。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340726403532340715403500开出保函146076158889146076158882开出信用证7738211633377382116333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491370478980491370478980不可撤销信用承诺
-原到期日在1年以内176809862176539862
-原到期日在1年或以上7370315473703154合计1080604117075010805661170711
表外资产信用损失计提情况详见附注八、23。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信用风险加权金额2973423208482972783208072021年年度报告345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或有事项及承诺(续)
2资本性支出承诺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已签约但尚未支付2213415775940535
3担保物
3.1作为担保物的资产
被用作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卖出回购、向中央银行借款、衍生交易及贵金属交易等业务的担保物
的资产账面价值如下: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4201795139476683发放贷款和垫款100340140780100340140780贴现票据23739211922373921192金融投资248307278664242745260269
长期应收款1420325486––
固定资产840510681––
其他321526––合计399227486280370771428924
3.2收到的担保物
本集团在相关证券借贷业务和买入返售业务中接受了债券和票据等作为抵质押物。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出售或向外借出,但有义务到期返还的抵押债券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6.32亿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7.58亿元)。34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或有事项及承诺(续)
4证券承销承诺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无未到期的证券承销承诺(2020年12月31日:无)。
5兑付承诺
本行受财政部委托作为其代理人发行国债。国债持有人可以要求提前兑付持有的国债,本行有义务按提前兑付安排确定的国债本金及至兑付日的应付利息履行兑付责任。于2021年12月31日,本行具有提前兑付义务的国债的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8.88亿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4.54亿元),原始期限为1至5年。
6未决诉讼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在正常业务中发生的若干未决法律诉讼事项。经考虑专业意见后,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该等法律诉讼事项不会对本集团产生重大影响。
十一委托贷款业务
于资产负债表日委托贷款及委托资金的金额列示如下: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委托贷款243371222672243371222672委托资金2433712226722433712226722021年年度报告347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二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1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金额不重大。
2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2.1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
本集团投资于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基金、
信托及资管计划等。本集团在这些结构化主体中享有权益,不存在向这些结构化主体提供财务支持的义务和意图,相关损益主要列示在投资收益、利息收入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
本集团通过投资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在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列示如
下:
2021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以摊余成本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合计资产支持证券134722018143503265031
基金191011––191011
信托及资管计划1286076724–89584
其他1091––1091合计2063092969054350354671734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二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续)
2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续)
2.1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续)
2020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以摊余成本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合计资产支持证券30422783375062303199
基金190744––190744
信托及资管计划12343133800–146143
理财产品4197––4197
其他1157––1157合计20874536163375062645440
资产支持证券、基金、信托及资管计划等的最大损失敞口,按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分类为其在报告日的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
2.2在本集团发行及管理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
本集团发行及管理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非保本理财产品、基金及资产管理计划。这些结构化主体的性质和目的主要是管理投资者的资产并收取管理费。本集团在这些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主要为通过管理这些结构化主体收取的管理费收入。本集团不存在向这些结构化主体提供财务支持的义务和意图。
2020年7月,监管部门宣布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中提及的过渡期延长至
2021年末,鼓励采取新产品承接、市场化转让、回表等多种方式有序处置存量资产。本行稳妥有序地
推进相关工作,确保理财业务的平稳过渡和健康发展。本集团于2020年度及2021年度将部分发行的非保本理财产品存量资产计入本集团金融投资。2021年年度报告349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二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续)
2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续)
2.2在本集团发行及管理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续)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行及管理但未纳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非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0128.33亿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8611.32亿元),基金及资产管理计划余额为人民币1955.48亿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2330.95亿元)。
2021年度,本集团发行及管理上述结构化主体赚取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人民币96.11亿元(2020年度:人民币54.05亿元);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收管理手续费余额不重大。
十三关联方
1关联方关系
1.1本集团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或另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本集团或对本集团施
加重大影响;或本集团与另一方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被视为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包括本行董事、监事、总行及分行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
本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及这些人士的近亲属,本行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不包括商业银行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行董事、监事、总行及分行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本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及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本行的经营或财务政策有影响的主要股东及其控制或共同控制的企业,其他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35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关联方(续)
1关联方关系(续)
1.2本行主要股东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对本行对本行对本行对本行经济性质
企业名称注册地持有股数持股比例%持有股数持股比例%主营业务或类型法定代表人
(股)(股)(1)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781021488917.84781021488917.84保险业务股份有限公司何肖锋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18031826184.1220191826184.61商务服务业有限责任公司卢志强
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香港82375200.0282375200.02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
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6043009501.386043009501.38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
隆亨资本有限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1384425000.324080000000.93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
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13796795873.1513796795873.15零售业有限责任公司魏巍
Alpha Frontier Limited 开曼群岛 713501653 1.63 713501653 1.63 投资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 张旅
Liberal Rise Limited 英属维尔京群岛 84522480 0.19 84522480 0.19 投资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 史玉柱
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西藏18283273624.1818283273624.18商务服务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普松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西藏3431773270.783431773270.78零售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建雄
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庆18885307014.3118885307014.31商务服务业有限责任公司刘勤勤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庆1036588210.241130914210.26其他金融业股份有限公司翁振杰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上海13242844533.0213242844533.02保险业务全国性社会团体宋春风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天津21487934364.9121487934364.91保险业务股份有限公司刘宏健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12801171232.9212801171232.92批发业股份有限公司孙明涛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北京350000000.08350000000.08商务服务业有限责任公司张显峰
福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2493400260.572063400260.47批发业有限责任公司吴迪
西藏融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西藏1458496000.331252496000.29商务服务业有限责任公司陈珍玲
西藏福聚投资有限公司西藏2979224000.683409224000.78商务服务业有限责任公司吴迪
西藏恒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西藏1058447800.241058447800.24商务服务业有限责任公司洪智华2021年年度报告351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关联方(续)
1关联方关系(续)
1.2本行主要股东(续)
(1)主营业务详情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
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地产及投资管理等。
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控股等。
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控股等。
隆亨资本有限公司:投资控股等。
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食品生产及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化妆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厨具销售,保健食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批发非实物方式:
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Alpha Frontier Limited:投资控股等。
Liberal Rise Limited:投资控股等。
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财务顾问、理财咨询、企业重组咨询、市场
调查、资信调查、技术开发及转让、技术咨询服务等。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饲料研究开发,批发、零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百货、针纺织品、文化办公用品(不含彩色复印机)、建筑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木材)、农副土特产品(除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品种)、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机械器材;投资、咨询服务(除中介服务)。35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关联方(续)
1关联方关系(续)
1.2本行主要股东(续)
(1)主营业务详情(续)
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交通设施维修;工程管理服务;标准化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物业管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企业重组、并购策划与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
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
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
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保监会
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海上互助保险、业务培训、海事交流、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
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粮食收购。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国营贸易或国家限制项目取得授权或许可后方可经营)。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对外工程承包,职业中介;物业管理;经销建筑轻工材料,家具,家居装饰材料,建筑机械,五金交电,卫生洁具;生产、销售电接触材料产品,开发无银触头相关产品;粮食销售,水稻种植,优良种子培育、研发。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东方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等。2021年年度报告353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关联方(续)
1关联方关系(续)
1.2本行主要股东(续)
(1)主营业务详情(续)
福信集团有限公司:高科技产品研究、开发、销售;实业投资;教育、农业、工业娱乐业、保
健品产业投资;摄影、新型建筑材料销售;批发零售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针纺织
品、五金交电、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汽车(不含乘用车)及配件、普通机械、电子产品及
通信设备、国家允许经营的矿产品。
西藏融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管理服务(不含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企业形象、营销及品
牌的策划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调研(不含国家机密及个人隐私);建辅建材、金属材料的零售;饲料、化肥、橡胶制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对医疗行业的
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西藏福聚投资有限公司:对商业、农业、医疗、娱乐业、教育行业的投资(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限制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西藏恒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形象、营销及品牌策划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调研(不含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建辅建材零售;饲料及原料、化肥、橡胶制品、化工原料(不含危化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及隆亨资本有限公司为境外注册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卢志强。35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关联方(续)
1关联方关系(续)
1.2本行主要股东(续)
(3)于2021年12月31日,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不构成本行主要股东。
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行主要股东注册资本:
2021年2020年
企业名称12月31日12月31日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307.9亿元人民币307.9亿元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200亿元人民币200亿元
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港币15.48亿元港币15.48亿元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美元5万元美元5万元隆亨资本有限公司美元5万元美元5万元
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2.45亿元人民币2.45亿元
Alpha Frontier Limited 美元5万元 美元5万元
Liberal Rise Limited 美元5万元 美元5万元
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人民币5.77亿元人民币5.77亿元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人民币10.34亿元人民币10.34亿元
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人民币25.74亿元人民币25.74亿元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150亿元人民币150亿元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人民币10万元人民币10万元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153亿元人民币153亿元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37.15亿元人民币37.15亿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10亿元人民币10亿元
福信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1.33亿元人民币1.33亿元
西藏融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人民币0.1亿元人民币0.1亿元西藏福聚投资有限公司人民币3亿元人民币3亿元
西藏恒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人民币0.1亿元人民币0.1亿元
1.3本行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参见附注七。2021年年度报告355
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关联方(续)
1关联方关系(续)
1.4主要关联方关系
企业名称与本行的关系
SHR FSST LLC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UNITED ENERGY GROUP (HONG KONG) LIMITED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CHINA TONGHAI DCM LIMITED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
草根同创资本(北京)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成都恒基隆置业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成都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四川贵达实业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四川希望教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温州新锦天置业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重庆渝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
江安德康饲料有限公司(1)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上海健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
上海准基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重庆赐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重庆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上海渝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厦门京鼎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厦门高校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35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关联方(续)
1关联方关系(续)
1.4主要关联方关系(续)
企业名称与本行的关系厦门市大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厦门融银贸易有限公司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厦门同欣诚工贸有限公司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天津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漳州唐成房地产有限公司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厦门鸿孚贸易有限公司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东方希望集团关联方
广州市汉国恒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本行内部人关联方武汉光谷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本行内部人关联方山东大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本行内部人关联方民生置业有限公司本行工会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公司民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关联方中和渠道管理有限公司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关联方北京长融和银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关联方民生养老股份有限公司本行工会委员会及其他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公司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本行主要股东及本行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公司鸿泰鼎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行信用卡中心工会及本行关联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公司
民生英才(北京)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行北京分行工会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公司
(1)于2021年12月31日,该等公司已不构成本集团关联方。2021年年度报告357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关联方(续)
1关联方关系(续)
1.5关联自然人基本情况
本集团关联自然人包括本行董事、监事、总行及分行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本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及与这些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行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商业银行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
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关联自然人共计33619人,其中本行董事及其近亲属196人,本行监事及其近亲属130人,本行总行高管及其近亲属151人,本行分行高管、有权决定或者参与本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人员及其近亲属32472人,本行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673人,其他对本行构成重大影响的自然人及近亲属130人。
注:本行董事及其近亲属中有35人同时是总行高管及其近亲属,62人同时是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本行监事及其近亲属中有36人同时是总行高管及其近亲属。
2关联交易
2.1重大关联交易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集团与同一关联方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的比率高于1%,或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的比率高于5%的交易。于2021年度,本行按照一般商业条款给予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单笔授信人民币157.00亿元,2021年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15.00亿元。于2020年度,本行按照一般商业条款给予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单笔授信人民币150.00亿元,2020年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15.00亿元。
2.2定价政策
本集团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35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关联方(续)
2关联交易(续)
2.3关联方在本集团的贷款
于报告期末本金余额:
2021年2020年
担保方式12月31日12月31日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质押1150011500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92009200
重庆赐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质押/保证66156617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保证46664673
上海准基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保证43837514
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39723972
UNITED ENERGY GROUP (HONG KONG)
LIMITED 保证 3099 3455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30863110
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抵押/保证30463056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保证23362095
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1443250
温州新锦天置业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12901538
上海渝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保证1000不适用
天津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9001147
厦门京鼎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795770北京长融和银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质押6003000
厦门融银贸易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450450
CHINA TONGHAI DCM LIMITED 质押/保证 335 505
厦门鸿孚贸易有限公司保证299–四川希望教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质押250500
重庆渝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230300
武汉光谷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195不适用
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保证179–
山东大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175不适用上海健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证150350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证1501502021年年度报告359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关联方(续)
2关联交易(续)
2.3关联方在本集团的贷款(续)
2021年2020年
担保方式12月31日12月31日
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抵押150–
草根同创资本(北京)有限公司质押/保证148149
漳州唐成房地产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116316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质押115–南京瑞驰贸易有限公司抵押8不适用江苏万顺通宝文化有限公司抵押6不适用四川鼎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抵押2不适用山东宜和宜美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保证22泉州皓阳贸易有限公司抵押1不适用
成都恒基隆置业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1000
SHR FSST LLC 抵押 – 582
厦门同欣诚工贸有限公司质押/保证–372
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保证–300
厦门高校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质押/保证–200
厦门市大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抵押/保证–200
重庆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质押–6
广州市汉国恒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质押/抵押/保证不适用440
江安德康饲料有限公司(1)保证不适用50
关联方个人抵押/保证2822834合计6371468603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1.611.81
关联方贷款利率范围3.16%-8.95%3.80%-8.95%
(1)于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已不构成本集团关联方。36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关联方(续)
2关联交易(续)
2.3关联方在本集团的贷款(续)
于报告期间损益影响本集团
2021年2020年
关联方贷款利息收入42094265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2.222.22
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发现上述关联方贷款中存在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贷款。
2.4本集团与关联方的其他交易
于报告期末余额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占同类交易占同类交易
余额的比例(%)余额的比例(%)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76090.5927040.2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7060.1616330.35
长期应收款4010.335270.41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870.17
拆入资金––5000.3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29751.0551170.56
吸收存款323570.85401431.07
(1)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与民生养老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关联交
易中存在逾期资产,逾期余额为人民币6.00亿元。本集团针对此项金融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10亿元。2021年年度报告361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关联方(续)
2关联交易(续)
2.4本集团与关联方的其他交易(续)
于报告期间损益影响
2021年2020年
占同类交易占同类交易
余额的比例(%)余额的比例(%)
利息收入4330.162790.10
利息支出15401.0116351.08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2510.763831.16
业务及管理费用(2)27865.6621294.40
(1)主要为本集团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等收入,以及本集团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代理销售信托产品等收入。
(2)主要为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为本集团提供的金融业务外包、产品采购等服务,民生置业有限公
司及其关联公司为本集团提供的物业管理等服务,民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集团提供科技开发等服务,鸿泰鼎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集团提供的资产清收服务,民生英才(北京)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集团提供的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及中和渠道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集团提供的现金自助设备集中运维等服务产生的业务及管理费。36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关联方(续)
2关联交易(续)
2.4本集团与关联方的其他交易(续)
于报告期末利率范围
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80%-6.74%4.10%-7.9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5.25%-5.30%5.60%-6.00%
长期应收款3.62%-6.89%3.80%-4.75%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不适用3.25%-3.70%
拆入资金不适用4.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0.00%-3.28%0.00%-3.10%
吸收存款0.00%-5.35%0.00%-5.20%于报告期末表外项目余额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占同类交易占同类交易
余额的比例(%)余额的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22520.6621150.49
开出保函22891.5721171.33
开出信用证3500.453000.26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11500.233630.082021年年度报告363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关联方(续)
2关联交易(续)
2.4本集团与关联方的其他交易(续)
于报告期末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贷款
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贷款3066337120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0.770.98
2021年度,北京长融和银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本行之间转让贷款原值共计人民币4.21亿元
(2020:人民币122.15亿元),双方商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95亿元(2020:人民币104.42亿元)。所转让贷款的风险报酬已经全部转移。
2.5与本行年金计划的交易
本集团与本行设立的年金计划除正常的供款和普通银行业务外,2021年度和2020年度均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6与关键管理人员的交易
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参与本行计划、直接或间接指导及控制本行活动的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行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与关键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往来。具体业务包括:发放贷款、吸收存款,相应利率等同于本行向第三方提供的利率。于2021年12月31日,本行向关键管理人员发放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0.03亿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0.09亿元),已经包括在上述向关联方发放的贷款中。36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关联方(续)
2关联交易(续)
2.6与关键管理人员的交易(续)本行2021年度计提的关键管理人员税前薪酬,包括工资和短期福利合计人民币1.04亿元(2020年:人民币1.13亿元,此等薪酬已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公司高管薪酬的补充公告》进行了重述)。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行执行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副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中,人民币0.44亿元是本行按照上述人员绩效薪酬的不低于50%的比例计提(2020年计提比例不低于50%,计提金额为人民币0.34亿元),并实行延期支付的部分。待上述人员在本行任期结束时,视其履职情况确定应支付金额。如上述人员出现违法、违规、违纪、职责范围内风险超常暴露等情形,本行将依据银保监会《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办发[2021]17号)和本行相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追索扣回其相应期间的部分直至全部绩效薪酬。
2021年本行为关键管理人员投保补充养老保险,投保金额为人民币0.09亿元(2020年:人民币0.10亿元)。
本行全薪履职的执行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副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的2021年度税前薪酬总额
尚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批准后,本行将另行披露。预计未计提的薪酬不会对本集团及本行
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7本行与子公司的交易
于报告期末余额
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拆出资金3234025485发放贷款和垫款16371838使用权资产37159其他资产455329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76529461吸收存款652270租赁负债37159其他负债198511582021年年度报告365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关联方(续)
2关联交易(续)
2.7本行与子公司的交易(续)
于报告期交易金额
2021年2020年
利息收入1076823利息支出103120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23223业务及管理费75154其他业务收入15
2021年,本集团子公司间发生的主要交易为同业间往来。于2021年12月31日,上述交易的余额为
人民币2.51亿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3.91亿元)。
本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表外项目中包含的与子公司及子公司间的交易余额及损益影响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均已抵销。
十四金融风险管理
1金融风险管理概述
根据美国发起人委员会(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sation COSO)发布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
及银保监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风险管理包括对风险的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和缓释等。
承担风险是金融业务的核心特征,开展业务将不可避免地面临风险。因此本集团的目标是力求保持风险与回报之间的平衡,并尽可能减低所承担风险对财务状况的潜在不利影响。
本集团通过母公司民生银行和子公司民生金融租赁、民生加银基金、民银国际及29家村镇银行分别提
供商业银行、租赁、基金募集及销售等金融服务。本集团子公司作为各自独立的机构,各自负责相应业务的金融风险管理,商业银行业务面临的金融风险构成本集团金融风险的主体。本集团制定《中国民生银行附属机构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附属机构风险管理力度。
本集团根据监管新要求和市场新变化,结合实际,制定风险偏好、风险管理策略及各项风险政策,完善风险量化工具和信息系统,建立、健全覆盖全流程的风险管控机制,并根据执行情况,对偏好传导机制、信贷政策、限额管理、系统及工具等进行复检和优化,确保风险偏好和政策落地实施,强化风险管理对战略决策的支撑。36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1金融风险管理概述(续)目前,本行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制定本行风险偏好和风险管理策略,监督本行风险管理政策及其执行,并评估执行效果。本行高级管理层根据风险偏好及管理策略,制定并推动执行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2信用风险
本集团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或交易对手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偿还债务而违约的风险。信用风险是本集团在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最重要的风险,管理层对信用风险敞口采取审慎的原则进行管理。
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贷款、贸易融资、信用债券投资和租赁业务。表外金融工具的运用也会使本集团面临信用风险,如信用承诺及衍生金融工具。
目前本行由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信用风险防范进行决策和统筹协调。本行采取专业化授信评审、全流程质量监控、问题资产专业化经营和清收等主要手段进行信用风险管理。
本集团将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后,符合本集团核销政策中认定标准的呆账进行核销。本集团对于核销后的呆账,要继续尽职追偿。
2.1信用风险衡量
(1)贷款及信用承诺
本集团根据银保监会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衡量及管理本集团信贷资产的质量。《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要求金融机构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贷款被视为不良贷款。同时,本集团将表外信用承诺业务纳入客户统一授信,实施限额管理,并依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针对主要表内外业务品种进行风险分类。本行制订了《中国民生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指导日常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分类原则与银保监会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一致。
《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对信贷资产分类的核心定义为:
正常类: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类: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类: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类: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类:在采取所有可能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2021年年度报告367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1信用风险衡量(续)
(2)债券及其他票据本集团通过将债券发行人的信用敞口纳入统一的授信管控流程来管理债券及其他票据的信用风险敞口。同时,还从投资准入管理的要求设定所持有债券的最低外部评级,从组合管理的角度设定投资结构与集中度要求等,不断优化敞口结构。此外风险控制人员定期对存量债券发行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分析和持续性风险监测,业务人员根据风险建议持续优化调整投资组合。
2.2风险限额管理及缓解措施
无论是针对单个交易对手、集团客户交易对手还是针对行业和地区,本集团都会对信用风险集中度进行管理和控制。
本集团已建立相关机制,对信用风险进行分层管理,针对不同的单一交易对手或集团交易对手、不同的行业和地理区域设置不同的可接受风险限额。本行定期监控上述风险状况,并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审核。
本集团针对任一借款人包括银行的风险敞口都按照表内和表外风险敞口进一步细分,对交易账户实行每日风险限额控制。本行对实际风险敞口对比风险限额的状况进行每日监控。
本集团通过定期分析客户偿还利息和本金的能力,适当地调整信贷额度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来控制信用风险。36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2风险限额管理及缓解措施(续)
其他具体的管理和缓解措施包括:按照监管要求计量、评估、预警、缓释和控制单一与集团客户的
大额风险暴露,防控客户集中度风险,及:
(1)抵质押物
本集团所属机构分别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通过不同的手段来缓释信用风险。其中获取抵质押物、保证金以及取得公司或个人的担保是本集团控制信用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本集团规定了可接受的特定抵质押物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类型:
*房产和土地使用权
*定期存单、债券和股权等金融工具
*收费权和应收账款
*机器设备
为了将信用风险降到最低,对单笔贷款一旦识别出减值迹象,本集团就会要求对手方追加抵质押物/增加保证人或压缩贷款额度。
对于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相关抵质押物视金融工具的种类而决定。债券一般是没有抵质押物的,而资产支持证券通常由金融资产组合提供抵押。
(2)衍生金融工具
本行对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对手实行净交易额度控制,每日形成交易额度执行情况报告。衍生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仅限于估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本行通过为交易对手申请授信额度,并且在管理系统中设定该额度从而实现对衍生交易的授信监控。同时,采用收取保证金等形式来缓释衍生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2021年年度报告369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2风险限额管理及缓解措施(续)
(3)信用承诺信用承诺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客户能够获得所需的资金。开出保函和信用证为本集团作出的不可撤销的承诺,即本集团在客户无法履行其对第三方的付款义务时将代其履行支付义务,本集团承担与贷款相同的信用风险。本集团将收取保证金以降低提供该项服务所承担的信用风险。本集团面临的潜在信用风险的金额等同于信用承诺的总金额。
贷款承诺及金融租赁承诺为已向客户作出承诺而尚未使用的部分。由于绝大多数信用承诺的履行取决于客户是否能保持特定的信用等级,本集团实际承受的该等潜在信用风险金额要低于全部未履行的信用承诺总金额。由于长期贷款承诺的信用风险通常高于短期贷款承诺,本集团对信用承诺到期日前的信用风险进行监控。
2.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本集团根据新准则要求将需要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融工具划分为三个阶段,并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金融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的信用损失准备。
本集团进行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减值测试的方法包括风险参数模型法和现金流折现模型法。零售金融资产以及划分为阶段一和阶段二的对公金融资产,适用风险参数模型法;划分为阶段三的对公金融资产,适用现金流折现模型法。37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1)金融工具风险阶段划分
本集团基于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将各笔业务划分入三个风险阶段,计提预期信用损失。金融工具三个阶段的主要定义列示如下:
第一阶段: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需确认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第二阶段:自初始确认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尚无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工具。需确认金融工具在剩余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第三阶段: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资产。需确认金融工具在剩余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2)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本金或利息逾期超过30天;
*违约概率大幅变动;
*借款人经营成果或财务状况出现实际或预期的显著不利变化,预期将导致借款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
*重大不利变化或事件对债务主体偿还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2021年年度报告371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3)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产的定义
为评估金融资产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一般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金融资产本金或利息逾期超过90天;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37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4)类似信用风险组合划分
按照组合方式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时,本集团已将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敞口进行归类。本集团对公金融资产主要根据借款人类型、行业类别进行分组,零售贷款主要根据产品类型进行分组。
(5)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除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以外,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金融工具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对不同的金融工具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及违约风险敞口(EAD)三个关键参数的乘积加权平
均值折现后的结果。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本集团的违约概率以内部评级模型结果为基础进行调整,加入前瞻性信息,以反映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的债务人时点违约概率;
*违约损失率是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根据业务产品以及担保品等因素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预期违约时的表内和表外风险暴露总额,敞口大小考虑了本金、利息、表外信用风险转换系数等因素,不同类型的产品有所不同。
(6)预期信用损失中包含的前瞻性信息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与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关键经济指标,如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率、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同比增长率、广义货币供应量(M2)同比增长率等。本集团对宏观经济指标池的各项指标定期进行评估,并选取最相关指标进行估算。2021年年度报告373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6)预期信用损失中包含的前瞻性信息(续)
本集团通过构建计量模型确定这些经济指标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之间的关系,以确定这些指标历史上的变化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使用的关键经济指标的2022年预测值列示如下:
* 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率:在2022年的基准情景下预测值为5.30%,乐观情景预测值较基准上浮0.60个百分点,悲观情景预测值较基准下降0.60个百分点。
* 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同比增长率:在2022年的基准情景下预测值为1.70%,乐观情景预测值较基准上浮0.30个百分点,悲观情景预测值较基准下降0.30个百分点。
* 广义货币供应量(M2)同比增长率:在2022年的基准情景下预测值为8.00%,乐观情景预测值较基准上浮0.50个百分点,悲观情景预测值较基准下降0.50个百分点。
本集团对前瞻性信息所使用的主要经济指标进行敏感性分析,当主要经济指标预测值变动
10%,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不超过当前预期信用损失准备余额的5%。
本集团结合宏观数据分析及专家判断确定乐观、基准、悲观的情景及其权重,从而计算本集团加权平均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乐观、基准、悲观三种情景的权重相若。
(7)阶段三对公金融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预测本集团对阶段三对公金融资产使用现金流折现模型法(“DCF”法)计量预期信用损失。DCF测试法基于对未来现金流入的定期预测,估计损失准备金额。本集团在测试时点预计与该笔资产相关的未来各期现金流入,并按照一定的折现率折现,获得资产未来现金流入的现值。37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4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下表为本集团及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未考虑抵质押物及其他信用增级措施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表内项目的风险敞口金额为金融资产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净额。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56010396165352733392632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92546520847296438654拆出资金158768221908191108247103衍生金融资产2746142285274614228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3622146482318933发放贷款和垫款3967679378229739457073762333金融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8239492548823119215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29822013280481296413132263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427204466092416545456841
长期应收款122716127853––其他金融资产36209436173438731030合计6570569657436164204526404603表外信用承诺1080604117075010805661170711最大信用风险敞口76511737745111750101875753142021年年度报告375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5金融工具信用质量分析
于2021年12月31日,以摊余成本计量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主要项目的阶段划分如下:
本集团账面总额预期信用减值准备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56010––356010––––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款项92554––92554(8)––(8)
拆出资金158413–1944160357(411)–(1178)(158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841–5411382––(20)(20)发放贷款和垫款
-公司贷款和垫款2134955138247516582324860(12945)(25072)(28004)(66021)
-个人贷款和垫款166932248632286711746625(7538)(12108)(19441)(39087)
金融投资168227513717440581740050(2465)(580)(14154)(17199)
长期应收款107739131525988126879(1503)(1250)(1410)(4163)
表外信用承诺107677435712591080604(1227)(524)(83)(1834)37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5金融工具信用质量分析(续)
于2020年12月31日,以摊余成本计量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主要项目的阶段划分如下:
本集团账面总额预期信用减值准备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96165––396165––––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款项52088–65852746(4)–(658)(662)
拆出资金221669–1211222880(233)–(739)(97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1468––21468(4)––(4)发放贷款和垫款
-公司贷款和垫款2124967111402422592278628(15564)(18285)(21887)(55736)
-个人贷款和垫款151916949636314061600211(7980)(11440)(22481)(41901)
金融投资17756211973266211804215(3910)(48)(8246)(12204)
长期应收款12325762422623132122(1177)(1826)(1266)(4269)
表外信用承诺1162113573729001170750(1619)(221)(45)(1885)2021年年度报告377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5金融工具信用质量分析(续)
于2021年12月31日,以摊余成本计量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主要项目的阶段划分如下:
本行账面总额预期信用减值准备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52733––352733––––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款项72965––72965(1)––(1)
拆出资金190753–1944192697(411)–(1178)(158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823––823––––发放贷款和垫款
-公司贷款和垫款2130923137959515642320446(12810)(24999)(27932)(65741)
-个人贷款和垫款165135448331284861728171(7123)(12014)(19316)(38453)
金融投资166974813707439871727442(2304)(575)(14128)(17007)
表外信用承诺107673635712591080566(1227)(524)(83)(1834)37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5金融工具信用质量分析(续)
于2020年12月31日,以摊余成本计量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主要项目的阶段划分如下:
本行账面总额预期信用减值准备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92632––392632––––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款项38655–65839313(1)–(658)(659)
拆出资金246864–1211248075(233)–(739)(97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8937––18937(4)––(4)发放贷款和垫款
-公司贷款和垫款2121344111168421792274691(15421)(18222)(21833)(55476)
-个人贷款和垫款150284849276311971583321(7609)(11331)(22333)(41273)
金融投资17610121965264291789406(3863)(40)(8103)(12006)
表外信用承诺1162074573729001170711(1618)(221)(45)(1884)2021年年度报告379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6发放贷款和垫款
发放贷款和垫款(未含应计利息)的阶段划分的情况如下: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第一阶段信用贷款965895897497964778898706保证贷款607704593863603989588592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1616454159538715995051579859
-质押贷款588431532481588224532153小计3778484361922837564963599310
第二阶段信用贷款26574298402656929835保证贷款43259488644300748548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86316651088601164889
-质押贷款30730172263070317172小计186879161038186290160444
第三阶段信用贷款17840201311783320125保证贷款19784190001968518883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36587258123642125646
-质押贷款6118872261118722小计80329736658005073376合计4045692385393140228363833130已发生信用减值贷款的抵质押物覆盖敞口1920316986191521688538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6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发放贷款和垫款(未含应计利息)按行业分布情况如下:
本集团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公司贷款和垫款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1485412.7348680512.63
房地产业3603028.9143910011.39
制造业3485428.623022737.84
批发和零售业2592306.411756214.5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1607463.971495833.8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271813.141077542.80
金融业1174702.902046465.31
建筑业1128752.791096932.85
采矿业883962.181043422.7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864362.14693801.8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445661.10301010.78
农、林、牧、渔业202210.50128070.33
住宿和餐饮业138910.34161270.42
其他496511.23490581.27
小计230436156.96225729058.57
个人贷款和垫款174133143.04159664141.43
合计4045692100.003853931100.002021年年度报告381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6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发放贷款和垫款(未含应计利息)按行业分布情况如下(续):
本行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公司贷款和垫款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1390912.7748659412.69
房地产业3602388.9443902711.45
制造业3466858.623004077.84
批发和零售业2580756.421748894.56
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1605523.991493733.9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269903.161075462.81
金融业1190652.962061435.38
建筑业1122632.791091572.85
采矿业883782.201043172.7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863882.15693061.8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444911.11300410.78
农、林、牧、渔业200170.50125760.33
住宿和餐饮业137740.34155300.41
其他491221.22484661.26
小计229994757.17225337258.79
个人贷款和垫款172288942.83157975841.21
合计4022836100.003833130100.0038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6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发放贷款和垫款(未含应计利息)按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本集团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总部50634012.5254806014.22
长江三角洲地区100444924.8392833724.09
环渤海地区63029715.5861810116.04
西部地区61622915.2357099814.81
珠江三角洲地区58621414.4952343313.58
中部地区50864512.5748104212.48
东北地区972722.40900342.34
境外及附属机构962462.38939262.44
合计4045692100.003853931100.00本行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总部50634012.5954806014.30
长江三角洲地区100444924.9792833724.22
环渤海地区63061215.6761841616.13
西部地区61622915.3257099814.90
珠江三角洲地区58621414.5752343313.66
中部地区50864512.6448104212.55
东北地区972722.42900342.35
境外及附属机构730751.82728101.89
合计4022836100.003833130100.002021年年度报告383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7重组贷款
重组贷款是指银行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的贷款。
本集团于2021年12月31日有金额为人民币177.43亿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87.29亿元)的贷款和垫款已发生减值且相关合同条款已重新商定。
在发放贷款和垫款中,未逾期及逾期尚未超过90天的重组减值贷款列示如下:
本集团
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发放贷款和垫款57539251
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百分比0.140.2438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8债权性投资按发行机构及评级分布列示如下:
评级参照标准普尔评级或其他债权投资发行机构所在国家主要评级机构的评级。
本集团2021年12月31日
未评级(1) AAA AA A A以下 合计已发生信用减值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2)41162––––41162
-企业1117–––1901307
总额42279–––19042469应计利息1589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信用损失准备(12321)小计31737未发生信用减值
-政府700313303090–––1003403
-政策性银行112058––1038–113096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8548911846628422066216957244416
-企业10892222182840158671419867397489总额10067826433844300028414368241758404应计利息19982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信用损失准备(2305)小计1776081合计18078182021年年度报告385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8债权性投资按发行机构及评级分布列示如下(续):
本集团2020年12月31日
未评级(1) AAA AA A A以下 合计已发生信用减值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2)23639––––23639
-企业588131––6301349
总额24227131––63024988应计利息1633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信用损失准备(7420)小计19201未发生信用减值
-政府649700314329–18–964047
-政策性银行89000––1682–90682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205394116608148822193516996375815
-企业136046211714278571145131997419065总额10801406426514273935086489931849609应计利息20533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信用损失准备(2655)小计1867487合计188668838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8债权性投资按发行机构及评级分布列示如下(续):
本行2021年12月31日
未评级(1) AAA AA A A以下 合计已发生信用减值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2)41104––––41104
-企业1104–––1901294
总额42208–––19042398应计利息1589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信用损失准备(12308)小计31679未发生信用减值
-政府700313302279–––1002592
-政策性银行112058––1038–113096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8398711846628422066216957242914
-企业10068022001440158671419867387433总额9970386407594300028414368241746035应计利息19731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信用损失准备(2176)小计1763590合计17952692021年年度报告387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8债权性投资按发行机构及评级分布列示如下(续):
本行2020年12月31日
未评级(1) AAA AA A A以下 合计已发生信用减值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2)23584––––23584
-企业451131––6301212
总额24035131––63024796应计利息1633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信用损失准备(7292)小计19137未发生信用减值
-政府648804314329–18–963151
-政策性银行88925––1682–90607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205341116407148822193516996375561
-企业124514209609278571145131997405428总额10675846403454273935086489931834747应计利息20386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信用损失准备(2637)小计1852496合计1871633
(1)本集团及本行持有的未评级债权性投资主要包括国债、信托及资管计划、企业债、政策性银行债券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债权性投资主要为投资的信托及资管计划,底层融资人为企业。38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9金融投资中信托及资管计划按投资基础资产的分析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信托及资管计划一般信贷类资产7672413380076679133755债券及其他12860123431282712309合计8958414614389506146064
本集团对于信托及资管计划的信贷类资产纳入综合授信管理体系,对债务人的风险敞口进行统一授信和管理。该等信贷类资产的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
3市场风险
本集团面临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包括黄金)、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分别是指由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来源于本行所进行的各项业务。本行各子公司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并不重大,本行与各子公司各自独立地管理各项市场风险。
本行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银行业管理传统区分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并根据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的不同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方法。
交易账簿是本行为交易目的或对冲规避交易账簿其他项目的风险而持有的可以自由交易的金融工具和商品头寸。记入交易账簿的头寸必须在交易方面不受任何条款限制,或者能够完全对冲以规避风险,能够准确估值,并进行积极的管理。银行账簿是指未划入交易账簿的其他所有表内外资产。2021年年度报告389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3市场风险(续)
3.1市场风险衡量技术
本行根据业务的实际需求,对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中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选择适当的、普遍接受的计量方法。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按照监管要求,构建适合本行资产负债规模与结构的计量方法,使用缺口分析、净利息收入模拟分析、经济价值模拟分析等方法量化评估利率变化对本行银行账簿净利息收入和经济价值的影响。
交易账簿利率风险主要采用久期分析、情景分析、敏感性分析、风险价值等方法进行计量。
银行账簿汇率风险包括结售汇敞口、外币资本金、外币利润的结汇损失、外币资产额相对本币缩水等,本行根据本外币汇率走势,综合全行资产负债组合的未来变化,评估未来汇率风险的影响。
交易账簿汇率风险计量监测外汇敞口,通过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风险价值等方法计量汇率波动对交易利润的潜在影响。
本行充分认识到市场风险不同计量方法的优势和局限性,并采用压力测试等其他分析手段进行补充。运用于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的压力情景包括专家情景、历史情景和混合情景。
3.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外汇及外汇衍生工具头寸,由于汇率发生不利变化导致银行整体收益受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资产及负债均以人民币为主,其余主要为美元和港币。
本集团通过设置分币种外汇风险敞口指标和止损指标对本集团汇率风险进行有效管理。
在限额框架中,本集团按日监测汇率风险的限额执行情况,并根据汇率变化趋势对外汇敞口进行积极管理。39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3市场风险(续)
3.2汇率风险(续)
下表汇总了本集团及本行于相应资产负债表日的外币汇率风险敞口分布,各原币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已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本集团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美元港币其他币种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10899489041324175361302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26089561777813246792546
拆出资金142786122713711–15876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33629––1362发放贷款和垫款378863112196828415286653967679金融投资19123271045335049125242034433
长期应收款10156721149––122716其他资产16155235333387713218213980资产合计644458440096450189570496952786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279787–––279787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190743286111097551230334拆入资金31924284861160245464024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71742406142105–11446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76628823––36485吸收存款355616423186327243104233825693
应付债券7011409884––711024
租赁负债9992–233–10225其他负债84866879837117994214负债合计595402035707942087130616366247头寸净额49056443885810243988586539
货币衍生合约47132(14563)(3560)(27754)1255表外信用承诺1041786293524319514710806042021年年度报告391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3市场风险(续)
3.2汇率风险(续)
本集团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美元港币其他币种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6063240082615196401525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9497256645206171752084
拆出资金19310927800999–22190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0709755––21464发放贷款和垫款358422814039624880327933782297金融投资19817641216763540136702120650
长期应收款10320024653––127853其他资产1701463745582326619222452资产合计643328541848143472549956950233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292352–––29235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87694224161102425911350拆入资金97609540896198475158371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83324449722722–13101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4995813374–198665318吸收存款35216322186442079470813768151
应付债券94578412096––957880
租赁负债10001111155–10267其他负债10261697981653211114278负债合计59802183772454176497586408985头寸净额45306741236170845237541248
货币衍生合约13104121735267(26546)3998表外信用承诺11356372633733585418117075039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3市场风险(续)
3.2汇率风险(续)
本行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美元港币其他币种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07452489041324175357855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2422505777512245372964
拆出资金168619187783711–19110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94629––823发放贷款和垫款376537912205029613286653945707金融投资1906945866853683125232009836其他资产1540723385595013167176574资产合计631508333100851793569836754867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278835–––278835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198394286111097551237985拆入资金2730723156116024545407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6624–––26624吸收存款352746923244527293104233797630
应付债券7002089884––710092
租赁负债9845–166–10011其他负债70186391163317274902负债合计583886829800740227130546190156头寸净额476215330011156643929564711
货币衍生合约47132(14563)(3560)(27754)1255表外信用承诺1041775293254319514710805662021年年度报告393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3市场风险(续)
3.2汇率风险(续)
本行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美元港币其他币种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5693540082615196397828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9085229134952170438654
拆出资金21074435360999–24710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8178755––18933发放贷款和垫款356276614121925555327933762333金融投资19767391046882302136382097367其他资产157382423199046618178135资产合计629182934924844327549496740353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291132–––29113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88410926400102366920751拆入资金9607450435618340115309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473017333–197256606吸收存款34901482186442079470813736667
应付债券94165812096––953754
租赁负债10014–76–10090其他负债899956185134520597730负债合计58504313210933863496656219823头寸净额44139828155569345284520530
货币衍生合约13104121735267(26546)3998表外信用承诺11355982633733585418117071139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3市场风险(续)
3.2汇率风险(续)
本集团对外汇敞口净额进行汇率敏感性分析,以判断外币对人民币的潜在汇率波动对利润表的影响。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于2021年12月31日假定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上升100个基点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增加人民币7.20亿元(2020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6.61亿元);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下降100个基点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减少人民币7.20亿元(2020年12月31日:减少人民币
6.61亿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基于资产和负债具有静态的汇率风险结构。有关的分析基于以下假设:
a. 各种汇率敏感性是指各币种对人民币于报告日当天收盘(中间价)汇率绝对值波动100个基点造成的汇兑损益;
b. 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变动100个基点是假定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下一个完整年度内的汇率变动;
c. 各币种汇率变动是指美元及其他外币对人民币汇率同时同向波动。由于本集团非美元的其他外币资产及负债占总资产和总负债比例并不重大,因此上述敏感性分析中其他外币以折合美元后的金额计算对本集团净损益及股东权益的可能影响;
d. 计算外汇敞口时,包含了即期外汇敞口、远期外汇敞口和掉期;
e. 其他变量(包括利率)保持不变;及
f. 不考虑本集团进行的风险管理措施。
由于基于上述假设,汇率变化导致本集团净损益和股东权益出现的实际变化可能与此敏感性分析的结果不同。
3.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导致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来源包括缺口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其中缺口风险和基准风险是本集团主要的风险来源。
本集团受基准利率改革影响的业务主要涉及挂钩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的贷款、存款、债券投
资、衍生交易等。本集团高度重视基准利率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产品合同文本转换、系统建设、客户沟通等工作。基准利率改革对本集团利率风险影响总体可控,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2021年年度报告395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3市场风险(续)
3.3利率风险(续)
(1)交易账簿
交易账簿利率风险是交易账簿的金融工具和外汇、商品头寸所包含的利率风险因子发生不利变动而使本行交易账簿承担损失的风险。交易账簿利率风险管理范围包括所有交易账簿下对利率变动敏感的产品和业务,包括交易账簿下的本外币债券交易、货币市场业务、利率衍生交易、外汇衍生交易、贵金属衍生交易以及复杂衍生产品等。
本集团主要采取规模指标、损益指标、估值分析、敏感性分析、风险价值分析、久期分析、压
力测试等方法对利率风险进行量化分析,并将市场风险计量模型融入日常风险管理。
本集团设定利率敏感度、久期、敞口、止损等风险限额有效控制交易账簿利率风险,并在限额框架下按日监测交易账簿利率风险。
(2)银行账簿
本集团主要采用情景模拟分析、重定价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压力测试等方法计量、分析利率风险。本集团在限额框架中定期监测、报告利率风险。
本集团密切关注本外币利率走势,紧跟市场利率变化,进行适当的情景分析,适时调整本外币存贷款利率,以防范利率风险。39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3市场风险(续)
3.3利率风险(续)
下表汇总本集团及本行利率风险敞口,根据合同约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较早者,对资产和负债按账面净额列示。
本集团2021年12月31日
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非生息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55877–––5425361302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900662417––6392546
拆出资金58681938995948–24015876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344–––181362发放贷款和垫款15482881568245578391246962257933967679金融投资11875023762810781663451702547192034433
长期应收款4189452229231705423–122716
其他资产–1025591128211768213980资产合计22149001955443168573459868349802669527862021年年度报告397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3市场风险(续)
3.3利率风险(续)
本集团2021年12月31日
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非生息合计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53149223266––3372279787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723115500047––71721230334
拆入资金4720116718––10564024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5371951883723587574911446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797618134255–12036485
吸收存款2271004845051659706–499323825693应付债券194356313363799981199673340711024
租赁负债813218059051327–10225
其他负债6326410––8717294214负债合计336196519770527530991221691519626366247
利率敏感度缺口总计(1147065)(21609)93263547651434606458653939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3市场风险(续)
3.3利率风险(续)
下表汇总本集团及本行利率风险敞口,根据合同约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较早者,对资产和负债按账面净额列示。
本集团2020年12月31日
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非生息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96016–––5509401525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494882539––5752084
拆出资金916011226816848–77822190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1021422––2121464发放贷款和垫款12261551660519636145234570249083782297金融投资13536731152010025284092862619492120650长期应收款3799153482287117534135127853
其他资产––––222452222452资产合计19576392151163167423265139051580969502332021年年度报告399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3市场风险(续)
3.3利率风险(续)
本集团2020年12月31日
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非生息合计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50306238714––333229235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612623294915––3812911350
拆入资金9719860669––504158371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55632646648087179683913101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543339109364–41265318
吸收存款2309809615120803245–399773768151应付债券289251491300294501439473932957880
租赁负债760198361561368–10267
其他负债4088–––110190114278负债合计344510018064748473021471111629986408985
利率敏感度缺口总计(1487461)34468982693050427935281154124840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3市场风险(续)
3.3利率风险(续)
下表汇总本集团及本行利率风险敞口,根据合同约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较早者,对资产和负债按账面净额列示。
本行2021年12月31日
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非生息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52602–––5253357855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72960–––472964
拆出资金734021114465948–31219110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823––––823发放贷款和垫款15473261554754572980244866257813945707金融投资11865223657610645373470622430092009836
其他资产––––176574176574资产合计2165765190277616434655919284509336754867本行2021年12月31日
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非生息合计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52200223264––3371278835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729774501024––71871237985
拆入资金3804715953––775407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615610371––9726624
吸收存款2259210838498650772–491503797630应付债券193882312913799981199673332710092
租赁负债797213457811299–10011
其他负债632–––7427074902负债合计329069819041577365511212661374846190156
利率敏感度缺口总计(1124933)(1381)9069144706623134495647112021年年度报告401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3市场风险(续)
3.3利率风险(续)
下表汇总本集团及本行利率风险敞口,根据合同约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较早者,对资产和负债按账面净额列示。
本行2020年12月31日
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非生息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92487–––5341397828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37861786––738654
拆出资金1018601375826848–81324710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8814102––1718933发放贷款和垫款12234931649531633264231162248833762333金融投资1353423099559902964083722534022097367
其他资产––––178135178135资产合计1909857209795616304086395344625986740353本行2020年12月31日
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非生息合计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50000237800––333229113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620754296003––3994920751
拆入资金9314659460––48715309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376232455––38956606
吸收存款2292225609894795141–394073736667应付债券289251487301294501439473805953754
租赁负债746194960511344–10090
其他负债758–––9697297730负债合计337064217248628306421452911483866219823
利率敏感度缺口总计(1460785)37309479976649424331421252053040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3市场风险(续)
3.3利率风险(续)
假设各货币收益率曲线于1月1日平行移动100个基点,对本集团及本行之后一年的净利息收入的潜在影响分析如下:
本集团本行
2021年2020年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损失)/收益(损失)/收益(损失)/收益(损失)/收益
收益率曲线向上平移100个基点(7589)(7406)(7386)(7591)收益率曲线向下平移100个基点7589740673867591
在进行利率敏感性分析时,本集团及本行在确定商业条件和财务参数时基于以下假设:
a. 未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后业务的变化,分析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静态缺口;
b. 未考虑利率变动对客户行为的影响;
c. 未考虑复杂结构性产品(如嵌入的提前赎回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与利率变动的复杂关系;
d. 未考虑利率变动对市场价格的影响;
e. 未考虑利率变动对表外产品的影响;
f. 未考虑利率变动对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影响;
g. 其他变量(包括汇率)保持不变;及
h. 未考虑本集团进行的风险管理措施。2021年年度报告 403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在报告期间,各子公司需按照集团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负责本机构的流动风险管理,本行负责管理所有经营机构及业务条线的流动性风险。
本行面临各类日常现金提款的要求,其中包括隔夜存款、活期存款、到期的定期存款、客户贷款提款、担保及其他现金结算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付款要求。本行不会为满足所有这些资金需求保留等额的现金储备,因为根据历史经验,相当一部分到期的存款并不会在到期日立即提走,而是续留本行。但是为了确保应对不可预料的资金需求,本行规定了最低的资金存量标准和最低需保持的同业拆入和其他借入资金的额度以满足各类提款要求。
在报告期间,本行将8%的人民币存款及9%的外币存款作为法定存款准备金存放于人行。
通常情况下,本行并不认为第三方会按担保或开具信用证所承诺的金额全额提取资金,因此提供担保和开具信用证所需的资金一般会低于信贷承诺的金额。同时,大量信贷承诺可能因过期或中止而无需实际履行,因此信贷承诺的合同金额并不代表未来的资金需求。
4.1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
本行与各子公司各自独立地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相关政策。
董事会承担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审核批准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重要的政策和程序等。本行高级管理层根据本行总体发展战略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日常流动性风险管理。具体程序包括:
日常资金管理,通过监控未来的现金流量,以确保满足资金头寸需求,包括存款到期或被客户借款时需要增资的资金;本行一直积极参与全球货币市场的交易,以保证本行对资金的需求;
根据整体的资产负债状况设定各种比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净稳定资金比例、流动性匹配率)和交易金额限制,以监控和管理流动性风险;40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1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续)
通过资产负债管理系统计量和监控现金流情况,并对本行的总体资产与负债进行流动性情景分析和流动性压力测试,满足内部和外部监管的要求;利用各种技术方法对本行的流动性需求进行测算,在预测需求及在职权范围内的基础上做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决策;初步建立起流动性风险的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向高级管理层报告流动性风险最新情况;
进行金融资产到期日集中度风险管理,并持有合理数量的高流动性和高市场价值的资产,用以保证在任何事件导致现金流中断时,本行有能力保证到期债务支付及资产业务增长等的需求。
4.2到期日分析
下表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及本行资产与负债根据相关剩余到期日的分析。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中的无期限是指存放于中央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与财政性存款;金融投资、发放贷款和垫
款、长期应收款及拆出资金中的无期限是指该等资产已减值或已逾期超过1个月的金额,以及权益和基金投资;金融投资、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长期应收款中的实时偿还是指该等资产逾期1个月以内的未减值金额。
本集团2021年12月31日
3个月
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
款项31491746385–––––361302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款项–87246139914622439––92546
拆出资金770–2141636343942865953–15876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21–329512–––1362发放贷款和垫款4285278023624672409331238033105591010196823967679金融投资260491277286163423024803111058723569162034433长期应收款608624216239956040954515185938122716其他资产15474410476109869529198527747646213980资产合计78038115460743145233256916435952227000138318269527862021年年度报告405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2到期日分析(续)
本集团2021年12月31日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1936234468225957––279787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347893148291217284516866––1230334
拆入资金––224942479716733––64024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19488232985413214198334511446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0449760818172256–36485
吸收存款–1529820544182227920855868667903–3825693
应付债券––4667214040131698087004119967711024
租赁负债––31649721805905132710225其他负债561973471374020294328121370170194214负债合计5619188506082499469656720397007889671253406366247
净头寸774762(1730453)(393542)(363998)(396105)14380331257842586539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
金额––661623788825180352283478711239409999640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2到期日分析(续)
本集团2020年12月31日
3个月
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
款项33236669159–––––401525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款项–46352178013982554––52084
拆出资金472–40804510221227566854–22190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81–193511406426––21464发放贷款和垫款379518352360771239276113782110973769007503782297金融投资259898505464035190031882310277064154152120650长期应收款38369154746882336903633789252127853其他资产13454220003129731185229847106142621222452资产合计76934614528648682836567716491302205928132803869502332021年年度报告407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2到期日分析(续)
本集团2020年12月31日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1725834464240630––29235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297037146574172400295339––911350
拆入资金––698432756260966––158371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20473199867146210598849913101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60121824840693365–65318
吸收存款–1591240474156270049621345811361–3768151
应付债券––3745525391749311129450143947957880
租赁负债––27748319836156136810267其他负债25072430137112314154973147732743114278负债合计2507189070778575982025018805028727031565576408985
净头寸766839(1745421)(298931)(454573)(231372)13332251171481541248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
金额––45083967332715261157325927191339006440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2到期日分析(续)
下表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与负债根据相关剩余到期日的分析。
本行2021年12月31日
3个月
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
银行款项31310844747–––––357855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款项–728604100–––72964
拆出资金770–24022487281116355953–19110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11512–––823发放贷款和垫款4250877623626302396151227929105083010144333945707金融投资248811277286163423024803110910633588082009836其他资产12249414530824481801639336503083176574资产合计72769114017642382733136516039882151496137632467548672021年年度报告409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2到期日分析(续)
本行2021年12月31日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1923834332225265––278835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
放款项–349495148696218113521681––1237985
拆入资金––175992051215966––5407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8628760810388––26624
吸收存款–1522127541790225514848982659217–3797630
应付债券––4602814011331698087004119967710092
租赁负债––30948821345781129910011其他负债51296660122371872922435949022274902负债合计5129187828279452566540919638317614921214886190156
净头寸722562(1738106)(370698)(334044)(359843)13900041254836564711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
金额––6616037888251802755833247900540954354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2到期日分析(续)
本行2020年12月31日
3个月
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
银行款项33036167467–––––397828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款项–37592175101786––38654
拆出资金472–43339587821376566854–24710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74241406103––18933发放贷款和垫款375808319361331238298113030610935188929813762333金融投资251532505464035187531725810152934145012097367其他资产102459193551054596662787641844050178135资产合计72240413323847921736012816139852119849131153267403532021年年度报告411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2到期日分析(续)
本行2020年12月31日
1至3个月
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1723134185239716––29113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309855141435173035296426––920751
拆入资金––682042514259747––15309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59251666434017––56606
吸收存款–1576939472568267774616034803352–3736667
应付债券––3745525391748898529450143947953754
租赁负债––27247419496051134410090其他负债20202050131532181749630833372797730负债合计2020188884475624379300817865048471861460186219823
净头寸720384(1755606)(277026)(432880)(172519)12726631165514520530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
金额––45083967326615245057311013485338319641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3非衍生资产和负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
下表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及本行非衍生资产和负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本集团会通过对预计未来现金流的预测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中的无期限是指存放于中央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与财政性存款;金融投资、发放贷款和垫款、长期应收款及拆出资金中的无期限是
指该等资产已减值或已逾期超过1个月的金额,以及股权投资和基金投资;金融投资、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长期应收款中的实时偿还是指该等资产逾期1个月以内的未减值金额。
本集团2021年12月31日
3个月
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
银行款项31491746385–––––361302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款项–87246139914672474––92586
拆出资金1947–2184836943944625958–16115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41–329512–––1382发放贷款和垫款9155797993766812676251341872130289814122954802727金融投资269160300325203737527906112678644121282298408长期应收款8297266967241040444998610098282142383其他资产1563701050360302410662860343116191091资产合计(预期到期日)84278915690244553135673617694952643763183582180510372021年年度报告413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3非衍生资产和负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续)
本集团2021年12月31日
3个月
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1937434625230521––284520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347893148340217690524044––1237967
拆入资金––225002482416783––64107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19505236975513215232350611707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0456763418273261–36624
吸收存款–1529820546357233339892455752833–3954804
应付债券––46740141429326797111532134286760784
租赁负债––34754723976494145911244其他负债56197347761813344211481260242268100负债合计(合同到期日)561918850608212376971292087550898954139673653522241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3非衍生资产和负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续)
本集团2020年12月31日
3个月
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
银行款项33236669159–––––401525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款项65846352178314052580––52778
拆出资金1212–41043520671229787181–22448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81–193611413427––21482发放贷款和垫款87039103913793182702461260443145329414880014948732金融投资267877521543265849236522012138334801002440369长期应收款529598651589655404377493913584150054其他资产1358982000388714161434883922006183679
资产合计(预期到期日)8306261474125098603974391796433275763919836918423100本集团2020年12月31日
3个月
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1727034633245667––297570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297037147662174302300575––919576
拆入资金––698652761561330––158810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20491203327320411911888013481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8028304501009671413–140858
吸收存款–1591240475062273312631201877523–3848338
应付债券––37519255715504265547381642911016528
租赁负债––30753522006829151711388其他负债250724307829148402909312990191471603
负债合计(合同到期日)25071890707784033831734194850296540417660265994892021年年度报告415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3非衍生资产和负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续)
本行2021年12月31日
3个月
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
银行款项31310844747–––––357855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款项–729334101–––73038
拆出资金1947–24462493021123045998–19401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11513–––824发放贷款和垫款9099697423765862657781329959129379114014804768332金融投资257480300325203737527906112530554140202273811其他资产1238981453032091022307018195553153101
资产合计(预期到期日)7874291422524370923540911724394255466318210537820974本行2021年12月31日
3个月
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1925034486229822––283558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349495148746218487525031––1241759
拆入资金––176032053016026––5415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8634763410465––26733
吸收存款–1522127543965230933885569744147–3926741
应付债券––46100141142326797111532134286759857
租赁负债––34153723516370143111030
其他负债51296660611511779107758426–48884
负债合计(合同到期日)512918782827907546655282006836870475135717635272141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3非衍生资产和负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续)
本行2020年12月31日
3个月
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
银行款项33036167467–––––397828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款项65837593175101786––39313
拆出资金1212–43585599821378787181–24983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74331413104––18950发放贷款和垫款86448103483785252667041245835144138614602164889462金融投资293368521543265846736365512014204791862450943其他资产1038151935564431975237719623435139362
资产合计(预期到期日)8158621352845004873886421750635265194919428378185696本行2020年12月31日
3个月
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1724334347244743––296333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309855142535174956301669––929015
拆入资金––682222517760081––15348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59301670534238––56873
吸收存款–1576939473474271037625890869514–3816854
应付债券––37519255519500265547381642911012332
租赁负债––30252721666723149411212其他负债2020205072711351723762657112155312
负债合计(合同到期日)20201888844752496791785179281493754616590663314112021年年度报告417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4衍生金融工具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
(1)以净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以净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
-利率类衍生产品:利率掉期;
-信用类衍生产品:信用违约掉期。
下表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及本行以净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未折现合同现金流。
本集团2021年12月31日
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利率类衍生产品(26)(17)(241)(376)(6)(666)
信用类衍生产品––(2)(17)–(19)
合计(26)(17)(243)(393)(6)(685)
2020年12月31日
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利率类衍生产品(34)(29)(159)(381)(20)(623)
信用类衍生产品–––1–1
合计(34)(29)(159)(380)(20)(622)41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4衍生金融工具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续)
(1)以净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续)本行2021年12月31日
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利率类衍生产品(18)(9)(207)(330)(5)(569)
信用类衍生产品––(2)(17)–(19)
合计(18)(9)(209)(347)(5)(588)
2020年12月31日
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利率类衍生产品(23)(17)(98)(224)(2)(364)
信用类衍生产品–––1–1
合计(23)(17)(98)(223)(2)(363)2021年年度报告419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4衍生金融工具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续)
(2)以全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以全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
-货币类衍生产品:货币远期、掉期和期权;
-贵金属类衍生产品:贵金属远期、掉期;
下表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及本行以全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未折现合同现金流。
本集团2021年12月31日
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货币类衍生产品
-现金流出(590359)(663552)(1328892)(65808)–(2648611)
-现金流入590397660015133316866286–2649866贵金属类衍生产品
-现金流出(16543)(12513)(31593)––(60649)
-现金流入168011256630914––60281
现金流出合计(606902)(676065)(1360485)(65808)–(2709260)
现金流入合计607198672581136408266286–271014742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4衍生金融工具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续)
(2)以全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续)本集团2020年12月31日
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货币类衍生产品
-现金流出(358138)(420284)(1151806)(50531)–(1980759)
-现金流入358579419627115487751674–1984757贵金属类衍生产品
-现金流出(5557)(5917)(37761)––(49235)
-现金流入6060623135196––47487
现金流出合计(363695)(426201)(1189567)(50531)–(2029994)
现金流入合计364639425858119007351674–20322442021年年度报告421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4衍生金融工具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续)
(2)以全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续)本行2021年12月31日
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货币类衍生产品
-现金流出(590359)(663552)(1328892)(65808)–(2648611)
-现金流入590397660015133316866286–2649866贵金属类衍生产品
-现金流出(16543)(12513)(31593)––(60649)
-现金流入168011256630914––60281
现金流出合计(606902)(676065)(1360485)(65808)–(2709260)
现金流入合计607198672581136408266286–2710147本行2020年12月31日
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货币类衍生产品
-现金流出(358138)(420284)(1151806)(50531)–(1980759)
-现金流入358579419627115487751674–1984757贵金属类衍生产品
-现金流出(5557)(5917)(37761)––(49235)
-现金流入6060623135196––47487
现金流出合计(363695)(426201)(1189567)(50531)–(2029994)
现金流入合计364639425858119007351674–203224442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5承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
除非发生违约的客观证据,管理层将合同到期日作为分析表外项目流动性风险的最佳估计。
本集团2021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银行承兑汇票340726––340726
开出信用证77103279–77382开出保函92490515262060146076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491370––491370不可撤销信用承诺18428635127125050合计10201175815623311080604
2020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银行承兑汇票403532––403532
开出信用证115960373–116333开出保函99081584501358158889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478980––478980
不可撤销信用承诺102032813–13016合计110775661636135811707502021年年度报告423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5承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续)
除非发生违约的客观证据,管理层将合同到期日作为分析表外项目流动性风险的最佳估计。
本行2021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银行承兑汇票340715––340715
开出信用证77103279–77382开出保函92490515262060146076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491370––491370不可撤销信用承诺18401635127125023合计10200795815623311080566
2020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银行承兑汇票403500––403500
开出信用证115960373–116333开出保函99074584501358158882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478980––478980
不可撤销信用承诺102032813–13016合计1107717616361358117071142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5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主要操作风险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客户、产品和业务活
动、实物资产损坏、业务中断和信息技术系统故障以及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
本行持续强化操作风险管理,完善识别矩阵及评估模型,深化信息共享与数据驱动,有效覆盖重要业务和管理活动;全面开展业务影响分析和应急预案更新,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响应、处置、评估管理,不断提升业务连续性预防、响应及恢复能力;遵循合规性、集约性和审慎性原则,规范外包活动和服务商管理,定期开展外包实施过程检查评价和重点机构现场检查。
6国别风险
本集团面临国别风险。国别风险是指由于某一国家或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变化及事件,导致该国家或地区借款人或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拒绝偿付银行债务,或使本集团在该国家或地区的业务存在遭受损失,或使本集团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国别风险可能由一国或地区经济状况恶化、政治和社会动荡、资产被国有化或被征用、政府拒付对外债务、外汇管制或货币贬值等情况引发。
本集团国别风险主要来源于境外信贷业务、债券投资、票据业务、同业融资、金融衍生交易、境外租赁
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投资、设立境外机构等业务。
本集团将国别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服从并服务于集团发展战略目标。本集团通过一系列管理工具来管理和控制国别风险,包括国别风险评估与评级、设定国别风险限额并开展监控、完善国别风险审核流程、建立国别风险准备金计提政策等。
7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在满足监管要求、提高风险抵御能力的基础上,加强资本预算、配置与考核管理,调整优化业务结构,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创造价值。
2013年1月1日起,本集团按照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计算资本充足率。其中,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权重法计量,表内资产风险权重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要求确定,并考虑合格质物质押或合格保证主体提供保证的风险缓释作用。表外项目将名义金额乘以信用转换系数得到等值的表内资产,再按表内资产的处理方式计量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资本采用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2021年年度报告425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7资本管理(续)
银保监会要求商业银行达到《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对于本集团,其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7.50%,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50%,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0%。
本集团按照银保监会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计算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如下:
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04%8.51%
一级资本充足率10.73%9.81%
资本充足率13.64%13.04%资本基础组成部分
核心一级资本:
实收资本4378243782资本公积可计入部分5814957419盈余公积5184348479一般风险准备8701386599未分配利润243144225247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70707283
其他385(1849)核心一级资本49138646696042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7资本管理(续)
本集团按照银保监会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计算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如下(续):
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核心一级资本491386466960
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4834)(5039)核心一级资本净额486552461921其他一级资本净额9052770427一级资本净额577079532348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金额119967143947超额贷款损失准备3477229234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18851943二级资本净额156624175124资本净额733703707472信用风险加权资产49811195019411市场风险加权资产7177593101操作风险加权资产326564313344总风险加权资产537945854258562021年年度报告427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估计是根据金融工具的特性和相关市场资料于某一特定时间做出,一般是主观的。本集团根据以下层级确定及披露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第一层级:
本集团在估值当天可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的报价(未经调整)。该层级包括在交易所上市的权益工具和债务工具。
第二层级:
输入变量为除了第一层级中的活跃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变量,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可观察。划分为第二层级的债券投资大部分为人民币债券。这些债券的公允价值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估值结果确定,估值方法属于所有重大估值参数均采用可观察市场信息的估值技术。此层级还包括大多数场外衍生工具合约,发放贷款和垫款中的贴现和部分福费廷,以及发行的结构型债务工具。常用的估值技术包括远期定价和掉期模型(以现值计算);输入参数(如中债收益率曲线、伦敦同业拆借利率收益率曲线)的来源是万得、彭博和路透交易系统。
第三层级:
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变量基于不可观察的变量。该层级包括一项或多项重大输入值为不可观察变量的股权和债权工具。所采用的估值模型为现金流折现模型及市场法模型等。估值模型中涉及的不可观察变量包括收益率曲线、流动性折扣及可比公司市场倍数等。
该公允价值层级要求尽量利用可观察的公开市场数据,在进行估值时,尽量考虑使用相关并可观察的市场价格。42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下表按公允价值层级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进行分析:
本集团2021年12月31日
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66108233568443
-权益投资207120852312327279
-投资基金17064619836529191011
-信托及资管计划–8738412212860
-其他––1091109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426582622427204
-权益投资–57002625832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286451–286451衍生金融资产
-货币衍生工具–24790–24790
-贵金属衍生工具–1521–1521
-其他–1150–1150合计172717842961344471050125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货币衍生工具–(21468)–(21468)
-贵金属衍生工具–(3641)–(3641)
-其他–(1005)–(100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856)–(2856)
合计–(28970)–(28970)2021年年度报告429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续)
下表按公允价值层级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进行分析(续):
本集团2020年12月31日
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1816455411127674851
-权益投资17709–2147939188
-投资基金190744––190744
-信托及资管计划––1234312343
-理财产品–215320444197
-其他––1157115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470144179281150466092
-权益投资2405–1625403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233467–233467衍生金融资产
-货币衍生工具–39988–39988
-贵金属衍生工具–869–869
-其他–1428–1428合计276036751244410741068354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货币衍生工具–(37279)–(37279)
-贵金属衍生工具–(3673)–(3673)
-其他–(1723)–(172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3293)–(3293)
合计–(45968)–(45968)43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续)
下表按公允价值层级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进行分析(续):
本行2021年12月31日
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66082231168393
-权益投资88920122181024711
-投资基金16959218139–187731
-信托及资管计划–8738408912827
-其他––1091109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415923622416545
-权益投资––2125212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286182–286182衍生金融资产
-货币衍生工具–24790–24790
-贵金属衍生工具–1521–1521
-其他–1150–1150合计170481824537320481027066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货币衍生工具–(21468)–(21468)
-贵金属衍生工具–(3641)–(3641)
-其他–(909)–(909)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2856)–(2856)
合计–(28874)–(28874)2021年年度报告431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续)
下表按公允价值层级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进行分析(续):
本行2020年12月31日
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1788855411119474493
-权益投资17271–1924036511
-投资基金187598––187598
-信托及资管计划––1230912309
-理财产品–215320444197
-其他––1157115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379644177271150456841
-权益投资––1625162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233417–233417衍生金融资产
-货币衍生工具–39988–39988
-贵金属衍生工具–869–869
-其他–1428–1428合计260721750993387191050433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货币衍生工具–(37279)–(37279)
-贵金属衍生工具–(3673)–(3673)
-其他–(1466)–(146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2679)–(2679)
合计–(45097)–(45097)
针对上述涉及一项或多项重大不可观察变量的股权和债权工具,这些不可观察变量的合理变动对上述第三层级公允价值影响不重大。43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工具变动情况
本集团2021年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损益的金融资产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券投资权益工具资产合计
2021年1月1日382991150162541074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损失/(利得)(2653)102–(2551)
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382)–(382)
购入/转入13128617100014745
结算/转出(17574)(865)–(18439)
2021年12月31日31200622262534447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已实现(损失)/利得(977)102–(875)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未实现损失(1676)––(1676)
2020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损益的金融资产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券投资权益工具资产合计
2020年1月1日505821828112553535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利得1946––1946
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75)–(75)
购入/转入1579451850016812
结算/转出(30023)(1121)–(31144)
2020年12月31日382991150162541074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已实现利得1313––1313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未实现利得633––6332021年年度报告433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工具变动情况(续)
本行2021年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损益的金融资产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券投资权益工具资产合计
2021年1月1日359441150162538719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损失)/利得(2178)102–(2076)
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382)–(382)
购入/转入1243361750013550
结算/转出(16898)(865)–(17763)
2021年12月31日29301622212532048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已实现(损失)/利得(975)102–(873)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未实现损失(1203)––(1203)
2020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损益的金融资产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券投资权益工具资产合计
2020年1月1日496171595112552337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利得1299––1299
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75)–(75)
购入/转入1505151850016069
结算/转出(30023)(888)–(30911)
2020年12月31日359441150162538719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已实现利得696––696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未实现利得603––60343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3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
(1)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发放贷款和垫款、长期应收款、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吸收存款、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协议
由于以上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大部分的到期日均在一年以内或者均为浮动利率,其账面价值接近其公允价值。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通常以公开市场买价或经纪人/交易商的报价为基础。如果无法获得相关的市场信息,则以市场对具有相似特征(如信用风险、到期日和收益率)的证券产品报价为依据。
(3)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按照市场报价计算。若没有市场报价,则以剩余到期期间相近的类似债券的当前市场利率作为贴现率按现金流贴现模型计算其公允价值。2021年年度报告435财务报表附注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3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续)
下表列示了未以公允价值反映或披露的债权投资以及应付债券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以及公允价值层级
的披露:
本集团2021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公允价值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2982201358398–126405294346金融负债应付债券7110247118969240701732924
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公允价值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328048132240421081118000202296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95788095804012065945975–43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3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续)
本行2021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公允价值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2964131356449–126374592704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7100927109729240701732–
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公允价值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322636131685615511115736199569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95375495389912065941834–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七上期比较数字
出于财务报表披露目的,本集团对部分比较数字进行了重分类调整。2021年年度报告437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一非经常性损益表非经常性损益表
2021年2020年
政府补助228502
捐赠支出(106)(178)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净额(17)(8)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37)(273)
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的影响额(41)(89)
非经常性损益税后影响净额(73)(46)
其中:影响本行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114)(146)影响少数股东损益的非经常性损益41100
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入
和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属于本集团正常经营性项目产生的损益,因此不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范围。43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2021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集团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1年2020年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59%6.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61%6.85%
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
2021年2020年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710.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710.71
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1年2020年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710.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710.71
2021年度,本行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为437.82亿股(2020年度为437.82亿股)。
优先股的转股特征使得本行存在或有可能发行普通股。于2021年12月31日,转股的触发事件并未发生,优先股的转股特征对截至2021年度及2020年度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没有影响。2021年年度报告439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2021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三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
2021年2020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流动性覆盖率(%)133.42128.37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956827959398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的期末数值717163747370以上流动性覆盖率比例为根据银保监会公布的相关规定及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信息计算。
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在2018年底前达到100%。
四监管资本关于本集团和本行监管资本的详细信息,参见本行网站(www.cmbc.com.cn) “投资者关系—-信息披露—-监管资本”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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