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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臣倍健: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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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臣倍健: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无百日红 发表于 2022-4-1 00:00:00 浏览:  52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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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46证券简称:汤臣倍健公告编号:2022-026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003087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6.3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7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自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
次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4月13日。
1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4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年4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0*****471梁允超
200*****200梁水生
300*****522陈宏
400*****069孙晋瑜
500*****825黄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3月28日至登记日:2022年4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9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由18.24元/股调整为17.54元/股,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由14.90元/股调整为14.20元/股;2019年第二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由14.90元/股调整为14.20元/股。相关调整事项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决议为准。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中99号科汇金谷三街3号董秘办
咨询联系人:关艳村
咨询电话:020-28956666传真电话:020-28957901
2七、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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