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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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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红

稳稳的 发表于 2022-3-31 00:00:00 浏览:  56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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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红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1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本人在2021年度本着勤勉尽责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21年度,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会议5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2021年应参现场表决通讯表决委托出席缺席
姓名加董事会(次)(次)(次)(次)
(次)朱红50500
2、列席股东会议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列席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因公出差未能列席2020年临时股东大会。
二、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在2021年度作为独立董事分别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如:2020年度关联
交易事项、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河北新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
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方案、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发表意见情况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2021年4月23日
第二次会议业绩承诺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河北新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第四次会议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关于河北新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
第六次会议绩承诺补偿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了以下工作:1、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2、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出席2021年度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对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候选人做出相关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审核,对其聘任、选举程序进行了监督。
3、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关注公司发展方向,结合公司的业务范围,积极为公司做战略规划、投资方向的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联系,通过对公司现场考察、座谈沟通、查看公司相关文件等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为公司的良好发展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关注和监督公司生
产经营状况,主动查阅公司财务资料、会议记录等,及时调查询问并查证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及其他重大事项相关信息,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重点关注定期报告的审核。在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提交
董事会审议前和董事会审议时,进行认真审核和监督,确保定期报告做到真实、准确、完整,防止出现遗漏。同时,在对定期报告审核的过程中,能够尽到保密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3、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1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在2022年任期内,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与合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本页无正文,仅为《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红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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