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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源股份: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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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源股份: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牛哥 发表于 2022-4-2 00:00:00 浏览:  40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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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21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分别为吴联生(独立董事)、林忠治(独立董事)和张伟娟(非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吴联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成员的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组织召开正式会议7次,沟通会议2次,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积极对相关议案发表专业意见,同时对相关会议决议、会议记录进行了签字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4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
过了《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1年4月2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1年一季度报告》。2021年7月3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澋源建设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南京凯隆签订附属工程施工合同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澋源建设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南京林庄签订附属工程施工合同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8月1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8月2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21年10月2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年12月2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取消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于2021年1月27日、2021年12月31日召开2020年年报
审计第一次沟通会、2021年年报审计第一次沟通会,会议主要内容为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年审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汇报2020年、2021年年度审计计划及工作安排,主要包括审计范围、审计策略、审计步骤、重要性水平、风险评估等,审计委员对此作出相应指示与沟通,以便于年审会计师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的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控审计部2021年的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1、2020年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在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检查和督促年报编制工作及时有序进行。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2、2021年其他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及重大错报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建言献策,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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