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505|回复: 0

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复制链接]

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独归 发表于 2022-4-1 00:00:00 浏览:  50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
形的说明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和晶科技”)拟以发行
股份方式购买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淮北市成长型
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淮北盛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和晶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晶智能”或“标的公司”)合计31.08%的少数股东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投资者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根据初步测算,上市公司所购买资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占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报表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的比例未达到50%以上,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17 14:33 , Processed in 0.113023 second(s), 2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