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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凯发电气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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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凯发电气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延期的公告

枫叶 发表于 2022-4-8 00:00:00 浏览:  30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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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07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2
债券代码:123014债券简称:凯发转债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延期的议案》。公司在现有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轨道交通牵引供电关键装备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平台项目”)基础之上,以自有资金1510万元和“研发平台项目”募集资金1500万元合计3010万元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华凯电气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天津华凯”),并将天津华凯增加为“研发平台项目”之子项目“大功率电力电子测试实验中心”的实施主体之一,承接公司在该研发项目的后续研发及相关产品产业化工作。同时,公司拟将“研发平台项目”的实施周期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该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大变化,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604号《关于核准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4989.48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5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34989.4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34989.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87.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101.9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8月2日出具了(2018)京会兴验字第0500000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履行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天津保富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保富”)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及广发证券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2997.26万元(含滚存的资金利息及结构性存款收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专户存储银行名称账号账户余额
接触网设计及安装调试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122902466610805172.48项目名称专户存储银行名称账号账户余额
力升级和关键零部件生产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63009055265.49扩建项目
DE77700400410224253
Commerzbank München 6.08
500
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15000094552364842.21电智能控制设备与系统升
级产业化项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81114010123003386390.24轨道交通牵引供电关键装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4411201001003228151910.76备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合计2997.26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是否已变截至期末序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累计投入项目投入进度
号(含部分诺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2)
(3)=(2)/(1)
变更)接触网设计及安装调试能力升
1否20527.9820527.9820529.09100.01%
级和关键零部件生产扩建项目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智
2能控制设备与系统升级产业化否6305.705805.705040.0886.81%
项目轨道交通牵引供电关键装备技
3否8155.807768.306109.7078.65%
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合计-34989.4834101.9831678.8792.89%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接触网设计及安装调试能力升级和关键零部件生产扩建项目、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智能控制设备与系统升级产业化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拟对“研发平台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适当延期,具体调整如下:
序号类别本次调整前本次调整后凯发电气及新设全资子公司天津华凯(暂定名,最
1实施主体凯发电气终以工商登记为准)联合实施达到预定可使
22022年6月30日2023年6月30日
用状态时间根据《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研发平台项目”拟建设接触网关键零部件实验测试中心(包括接触网关键零部件机械实验室、金相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电气实验室、自动检测实验室)和大功率电力电子测试实验中心(包括牵引供电系统实时仿真平台、大功率电力电子高压实验室、电力电子保护控制实验室)。其中,公司拟在建设接触网关键零部件实验测试中心的基础上对 RPS 的接触网关键零部件的核心技术
进行成果转化、技术升级和生产流程工艺优化,以达到后续国产化的目的。同时,公司拟在建设大功率电力电子测试实验中心的基础上研究新一代城市轨道交通牵引供电双向变流技术,研制基于双向变流器的城市轨道交通牵引供电系统平台。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研发平台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422.43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05.58万元(含滚存的资金利息及结构性存款收益)。
结合下游行业市场发展趋势以及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公司拟进一步加强在轨道交通牵引供电大功率电力电子领域的研发投入和产品储备,因此,公司决定在现有研发平台基础之上,以自有资金1510万元和“研发平台项目”募集资金1500万元合计3010万元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华凯,并将天津华凯增加为“研发平台项目”之子项目“大功率电力电子测试实验中心”的实施主体之一,承接公司在该研发项目的后续研发及相关产品产业化工作。
同时,考虑到本次增加天津华凯作为实施主体后,相关建设及研发投入相比此前有所增加,同时,为加快推动轨道交通牵引供电大功率电力电子核心技术的突破及样机产品的试制,为后续生产线建设及产业化落地奠定基础,公司拟进一步提升与科研院校产学研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因此,相关合作洽谈及联合实施的周期将比原计划有所延长。加之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有所反复,不可控因素随之增加,为合理降低项目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决定将本项目的实施周期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四、新增实施主体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天津华凯出资部分将存放于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且只用于“研发平台项目”之子项目“大功率电力电子测试实验中心”的实施工作,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公司及上述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将签订
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是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公司战略规划及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对公司不存在新增风险或不确定性,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本次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系根据目前的实施进度作出的合理安排,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等因素经过审慎研究确定的,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是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公司战略规划及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作出的审慎判断,未改变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三)中介机构意见
广发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凯发电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
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的审议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是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公司战略规划及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对公司不存在新增风险或不确定性,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本次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系根据目前的实施进度作出的合理安排,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凯发电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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