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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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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隔壁小王 发表于 2022-4-9 00:00:00 浏览:  51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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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1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查验是否具有有
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并审阅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评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与风险状况。
经评估、审核,本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
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具体风险评估说明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
局批准(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45H244010001),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EDXB6Q),由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70%,出资金额人民币7亿元)、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出资金额人民币1亿元)、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出资金额人民币1亿元)、广州发展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出资金额人民
1币1亿元)于2016年8月共同出资10亿元组建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
根据《广东银保监局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办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类)业务的批复》(粤银保监复〔2020〕164号),经广东监保监局批准,财务公司的本外币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
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类)。报告期内财务公司经营业务范围未发生变化。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财务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机构的公司治理架构。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等3个专业委员会,根据业务发展以及内控管理的要求设有综合部、财务部、风控部、资金部、信贷部、
结算部、稽核部等7个部门,组织结构图如下:
2(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经营层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各业务部门针对各项具体业务制定并充分执行标准化的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对业务操作与管理中的各种风险事项进行识别、监测、评估、控制;
风控部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健全风险识别与评估工作机制,组织业务部门完善业务风险管理措施;稽核部门对内控执行、
业务操作、规范化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各部门分工明确、权责明晰。
(三)重要风险控制活动
财务公司已建立了不同层级、职责范围组成的全面风
险管理组织架构,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及风险管理委员
3会、监事会、总经理及信贷审查委员会和经营决策委员
会、以及各部门分工与协作的风险管控职责,明确了前台、中台、后台分离的工作程序,构建了业务、风险、稽核组成的三道风险防控体系。
1、信贷业务风险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14项信贷风险管理类制度规范。在具体信贷业务操作过程中,遵循“真实、客观、公正”及“先评级授信,后用信”的原则,执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流程,做到审贷分离,有效控制信用风险。
贷前信贷部和风控部严格贯彻“审贷分离”原则,从行业、经营、财务等多方面依据客观标准对拟用信客户进行
资信状况分析和评估,掌握项目风险状况,对客户的偿债能力做出全面评价后,客观公允地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授信及单笔业务评审工作。贷中加强流程控制,坚持全面审批原则,严格按照授信额度控制贷款发放节奏,着重审核放款资料的合规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信贷审查委员会履职正常。贷后要求信贷部及风控部分别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方式,实时动态的掌握借款单位经营情况确保借款单位对贷款资金的使用依法合规、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2021年公司成员单位经营与盈利情况总体良好,贷款风险分类均为正常。2021年末财务公司贷款余额29亿元,无关注类贷款,财务公司信贷客户整体偿债能力稳定,信用风险维持在较低水平。财务公司及时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1
4年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标准由2020年末的2%提升至2.5%,通
过提高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比例,进一步提升财务公司风险抵补能力。
2、资金业务风险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资金、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等资
金管理制度10项,规范各项资金业务开展。财务公司每日统计资金头寸,定期收集成员单位的资金收付计划和融资计划等各类资金流动信息,预测未来短期内的流动性缺口,以确定流动性适宜度,及时识别流动性风险;时刻关注因利率等外部市场因素变化所导致的资金市场变化,加强资金头寸管理,形成合理的资产负债分布结构。财务公司审慎选择资金存放银行,严格审核存放同业业务方案、存放银行评级、授信报告及操作程序合规性等风险因素,确保同业存放业务风险可控。财务公司每笔定期存放前均预测对流动性的影响,合理安排资金投放。财务公司经营决策委员会运转良好,投资业务的审批、授权、操作合规稳健。自2020年获准开办有价证券投资业务(不含股票投资)后,财务公司审慎稳步开展基金业务,风险相对其他投资业务较低,并严格设定基金公司和基金产品准入条件。2021年6月经批准,财务公司基金业务余额控制从7亿元调整为8亿元以内,对单一基金公司仍控制在4亿内,相关产品未出现投资收益为负值的情况,市场风险相对可
5控。报告期内,财务公司基金投资业务的申购、持有和赎
回均严格遵循审批流程。上述投资业务符合经批准的经营业务范围,投资决策、业务操作、投后跟踪均严格遵循公司的内控制度规定,投资业务风险可控。
3、结算业务风险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结算业务管理的各项业务管理办法和
操作流程,现形成结算类业务制度共6项,有效实现对结算业务操作风险的管控。
4、风险审查和监测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16项风险管理类制度规范。财务公司风控部对信贷和资金等资产业务严格进行事中审查,并通过会议审议机制,有效防控信用、市场风险;财务公司建立了风险监测和报告机制,根据监管政策确定主要风险监管指标,风控部和业务部门同时监测,定期向财务公司董事长、监事长、管理层汇报。
5、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设立了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稽核部),建立了科学可行、覆盖全面的内部稽核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的各项业务活动进行持续的内部审计和监督,定期对财务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业务活动的合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信息系统控制财务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提出的要求,在制度建设方面明确信息科技分类、
6备份、调用、保管、应急预案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报告期
内完成信息系统漏洞堵塞、升级安防设备、虚拟机双机主
备、巡检应急机制等多项工作,通过公安部门的等保二级测评,采取了有效的管控措施和技术手段,提高财务公司资金信息系统运行安全性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健运行。持续开发和维护信息科技系统,不断提高信息科技系统的运行稳定性、界面友好性、逻辑科学性和信息安全性,发挥信息科技系统的风险隔离功能和统计分析功能。
报告期内,财务公司信息科技系统运转良好,未发生重大网络故障和信息科技风险案件。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公司总资产
74.04亿元,负债总额61.96亿元;吸收存款余额61.35亿元;贷款余额29亿元。2021年财务公司营业总收入1.11亿元;净利润0.73亿元。
(二)管理情况财务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
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7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截至
2021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各项指标如下表所示:
序号指标标准值本期实际值
1资本充足率≥10%27.22%
2流动性比率≥25%77.67%
3拆入资金比例≤100%0.00%
4投资与资本总额比例≤70%60.97%
5担保余额比例≤100%0.00%
6自有固定资产比例≤20%0.24%
(四)股东存贷款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股东存贷款情况
金额:万元股东名称投资金额存款贷款
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70000.0084651.000.00
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25386.540.00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23221.2990500.00
广州发展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9739.0211847.48
本公司(母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8.47亿元,占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61.35亿元的13.80%。财务公司对股东发放贷款余额为10.23亿元,其中:财务公司对股东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发放贷款9.05亿元,超过该股东对财
8务公司出资额;财务公司对股东广州发展能源物流集团有
限公司发放贷款1.18亿元,超过该股东对财务公司出资额,财务公司已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就上述贷款发放情况向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报告。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从未发生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制订了在财务公司存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综上,报告期内,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及《关于修改的决定》(银监会令2006第8
号)之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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