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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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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粤港游资 发表于 2022-4-11 00:00:00 浏览:  43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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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出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说明
第二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第二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删除股东大
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会职权中的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证券投资事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项;宜,相关事
1告;(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项按照对外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告;投资的权限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分别由董事
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会、股东大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会审批
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册资本作出决议;(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说明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决议;
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九)对公司合并、分立、
出决议;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
(十)修改公司章程;式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十)修改公司章程;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
(十二)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三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十二)审议批准本规则第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项;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十四)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七30%的事项;
条规定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十四)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事项;七条规定的变更募集资金用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途事项;
员工持股计划;(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本规则第五条规和员工持股计划;
定的会计政策变更;(十六)审议本规则第五条
(十七)审议本规则第六条规规定的会计政策变更;
定的会计估计变更;(十七)审议本规则第六条
(十八)审议证券投资事宜;规定的会计估计变更;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项。他事项。
第三条公司下列对外第三条公司下列对外根据《规范
2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运作指引》,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说明通过。议通过。修改、增加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一)本公司及本公司需经股东大
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会审议通过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的对外担保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行为保;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二)本公司及本公司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何担保;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的任何担保;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三)公司在一年内担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保;(四)为资产负债率超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根据公司章程第四条根据公司章程增加对外捐
3的规定,以下事项需提交股东的规定,以下事项需提交股赠的股东大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说明
大会批准:东大会批准:会授权权限
(1)单笔金额超过公司(1)单笔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20%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值20%的对外投资(含委托财、委托贷款、证券投资)或理财、委托贷款、证券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含购买、出或收购、出售资产(含购买、售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报废出售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处置,坏账核销;收购资产以报废处置,坏账核销;收购成交金额为准,出售、处置资资产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产以账面值为准);处置资产以账面值为准);
(2)公司主营业务范围(2)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内、单笔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内、单笔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20%的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
工程项目投资;20%的工程项目投资;
(3)单笔金额在公司超(3)单笔金额在公司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20%的资产抵押、质押(以对值20%的资产抵押、质押账面值为准)。对于董事会、(以账面值为准)。对于董事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综合授会、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综信(含单独审批的银行贷款)、合授信(含单独审批的银行提供担保事项,授权经营层根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授权据与银行的协商结果,全权决经营层根据与银行的协商结定并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果,全权决定并办理相关资押手续,不受上述权限的限产的抵押、质押手续,不受制;上述权限的限制;
(4)单笔金额高于3000(4)单笔金额高于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
4《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说明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供担保除外,连续12个月内和提供担保除外,连续12个发生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关月内发生交易标的相关的同联交易,应当累计计算),或类关联交易,应当累计计者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关联算),或者没有具体交易金额交易协议;的关联交易协议;
(5)金额虽达不到上述(5)金额虽达不到上述
第(4)项标准,但董事会在第(4)项标准,但董事会在讨论时,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讨论时,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关联交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关联易。交易;
(6)单笔金额超过
1000万元的对外捐赠。
第五条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第五条公司自主变更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批准会计政策的影响金额达到以后,提交专项审计报告并在定下标准之一的,应当在定期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股东大会报告披露前提交股东大会审审议:议:根据《股票
4(一)会计政策变更对最(一)对公司最近一个上市规则》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修订
利润的影响比例超过50%的;影响比例超过50%的;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最(二)对公司最近一期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经审计净资产的影响比例超
东权益的影响比例超过50%过50%的。
的。
5第六条公司会计估计第六条公司会计估计根据《股票
5《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说明变更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应变更的影响金额达到以下标上市规则》当提交专项审计报告并在定准之一的,公司应当在变更修订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股东大会生效当期的定期报告披露前
审议:将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提交股
(一)会计估计变更对最东大会审议,并在不晚于发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出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会计
利润的影响比例超过50%的;师的专项意见: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最(一)对最近一个会计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影响
东权益的影响比例超过50%比例超过50%;
的。(二)对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影响比例超过
50%。
第七条下列涉及募集第七条下列涉及募集
资金使用的事项,应该提交股资金使用的事项,应该提交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
(一)取消原募集资金项(一)取消或者终止原目,实施新项目;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
根据《规范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运作指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由上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完善提交股
6市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或者在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东大会审议全资子公司变为上市公司的之间变更的除外);
的募集资金
除外);(三)变更募集资金投事项表述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资项目实施方式;
项目实施方式;(四)公司使用超募资
(四)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金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流动资金;
动资金;(五)单个或者全部募
6《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说明
(五)单个或者全部募集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
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募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达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达到到或者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
或者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净额10%,公司使用节余资额10%,公司使用节余资金的。金的。
第十二条单独或者合第十二条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向董事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
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根据《股东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大会规则》,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完善有权提见。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议召开股东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大会股东内
7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
涵(增加优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先股表决权
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恢复股东),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修改部分表同意。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述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关股东的同意。
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
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
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有
7《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说明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
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监事会或股第十三条监事会或股
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根据《股东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大会规则》,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统一股东的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前,召集普通股股东(含表表述,完善
8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持监事会及股
10%。股比例不得低于10%。东提议召开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股东大会的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程序要求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8《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说明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根据《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大会规则》,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
第十四条对于监事会增加董事会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董事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不提供股东会未提供股东名册的,召集
9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名册,召集
人可以持召集股东大会通知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人可以向证的相关公告,向证券登记结日的股东名册。券登记结算算机构申请获取。召集人所机构申请获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用于除取召开股东大会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十七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
第十七条单独或者合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
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出提案。根据《股东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大会规则》,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
10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删除第一款
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表述,统一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股东的表述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第十八条会计师事务第十八条公司聘请或根据《股东
11所的聘任,由董事会提出提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大会规则》,
9《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说明案。董事会解聘或者不再续聘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修改聘用和会计师事务所时,提前10天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解聘会计师事先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师事务所开展工作。事务所的程股东大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序规定
所进行表决时,允许会计师事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在董务所陈述意见。事会决议后及时通知会计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公司股东大会就解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时,或者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会计师事务所。辞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陈述意见。
的,应当向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
第十九条董事、监事候第十九条董事、监事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股东大会表决。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
方式和程序:名方式和程序:
(一)单独持有公司股份(一)单独持有公司股3%以上的股东或合并持有公份3%以上的普通股股东(含统一股东的
12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共同可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表述
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本届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董事会可以提名下一届董事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会董事候选人;本届监事会可复的优先股股东)共同可提
以提名下一届监事会监事候名董事、监事候选人;本届选人。董事会可以提名下一届董事
(二)欲提名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股东应在股东可以提名下一届监事会监事
10《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说明大会召开10日以前向董事会候选人。
或监事会书面提交提名董事、(二)欲提名公司董事、
监事候选人的提案,提案应附监事候选人的股东应在股东上以下资料:大会召开10日以前向董事
1、提名人的身份证明;会或监事会书面提交提名董
2、提名人持有3%以上公事、监事候选人的提案,提
司股份的凭证;案应附上以下资料:
3、被提名人的身份证明;1、提名人的身份证明;
4、被提名人的简历和基2、提名人持有3%以上
本情况说明;公司股份的凭证;
5、被提名人无公司章程3、被提名人的身份证
第九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声明。明;
如果需要,公司可以要求4、被提名人的简历和基提名人提交的上述资料经过本情况说明;
公证。5、被提名人无公司章程
第九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声明。
如果需要,公司可以要求提名人提交的上述资料经过公证。
第二十二条股东大会第二十二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
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知内容中新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一)会议的时间、地
增第(六)和会议期限;点和会议期限;
13项网络或其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他方式的表项和提案;事项和提案;
决时间及表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三)以明显的文字说决程序明: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明: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
1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说明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的股东;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四)有权出席股东大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名,电话号码。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第二十七条股权登记第二十七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行使表决权。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行使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表决权。根据《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规则》,
14出席和表决。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增加优先股
优先股股东不出席股东为出席和表决。股东的表决大会会议,所持股份没有表决优先股股东不出席股东通过要求权,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大会会议,所持股份没有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决权,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通知优先股股东,并遵循《公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司法》及公司章程通知普通股应当通知优先股股东,并遵股东的规定程序。优先股股东循《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通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时,有权与知普通股股东的规定程序。
1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说明
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其所持优先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每一优先股有一表决权,但公议时,有权与普通股股东分司持有的本公司优先股没有类表决,其所持每一优先股表决权: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
(一)修改公司章程中与本公司优先股没有表决权:
优先股相关的内容;(一)修改公司章程中
(二)一次或累计减少公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
司注册资本超过10%;(二)一次或累计减少
(三)公司合并、分立、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
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三)公司合并、分立、
(四)发行优先股;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四)发行优先股;
他情形。(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事项的决议,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
(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
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四十七条股东大会第四十七条股东大会根据《股东对列入议程的事项均采取表对列入议程的事项均采取表大会规则》,决通过的形式。每个股东(包决通过的形式。每个股东(包新增“股东
15括股东代理人)以其代表的有括股东代理人)以其代表的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表决权的股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份违反《证
1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说明权。决权。券法》相关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规定,该超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过规定比例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部分的股份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在买入后的开披露。时公开披露。36个月内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行使表
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计入出席股的股份总数。权的股份总数。东大会有表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决权的股份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总数”的规
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定进一步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明确有权公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开征集股东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投票权的机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构及人员。
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份总数。
持股比例限制。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14《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说明
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五十条下列事项
第五十条下列事项由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
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一)公司增加或者减注册资本;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二)公司的分立、分
解散和清算;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三)公司章程的修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改;增加“分拆”
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为股东大会
16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特别决议表
总资产30%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决事项
(五)股权激励计划;计总资产30%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五)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六)法律、行政法规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
议通过的其他事项。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
第五十三条公司应在
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股东大会应
删除原第五十三条,以
17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该提供网络
下条款依次续延。
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投票
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
15《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说明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股
第六十条第一款股东
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应当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修改“利害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
18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关系”为“关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联关系”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
得参加计票、监票。
票。
第六十条出席股东大根据《章程
第六十一条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指引》,修改
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深港通”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股票表述为
19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内地与香算机构作为深港通股票的名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港股票市场
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交易互联互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通机制”股的除外。票
第六十一条股东大会
第六十二条股东大会增加不得股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东大会现场
方式或其他方式,会议主持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当宣布每结束时间早
20人应当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根于“网络方情况和结果,根据表决结果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式”或“其宣布提案是否通过。表决结过。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他方式”。
果载入会议记录。
第六十六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发行优先股的公司就本发行优先股的公司就本索引条款修
21
规则第五十六条第二款所列规则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所列改
情形进行表决的,应当对普通情形进行表决的,应当对普
16《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说明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不含优先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出(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席会议及表决的情况分别统股东)出席会议及表决的情计并公告。况分别统计并公告。
除上述条款以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存在修改之处。
2022年4月11日
17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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