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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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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张文 发表于 2022-4-12 00:00:00 浏览:  46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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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7证券简称:厦门象屿公告编号:临2022-022号
债券代码:163113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 Y5
债券代码:175885债券简称:21象屿02
债券代码:188750 债券简称:21象屿 Y1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因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的4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该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38478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注销股份数量注销日期
2384782384782022年4月14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号)。
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号)。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债权人通知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17日和2022年1月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号、2022-002号)。公告期满45天后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提出的异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4名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根据《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这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共4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38478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126374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制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3133380),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4月14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证券类别(单位:股)类别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3595186702135951867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1502218-23847821263740
股份总数2157454085-2384782157215607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
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
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回购原因和数量、回购价格和定价依据、回购资金来源、安排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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