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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仪:ST华仪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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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仪:ST华仪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

ー萌小妞 发表于 2022-4-11 00:00:00 浏览:  37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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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华仪 编号:临2022-013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大柴旦泰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白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49.0196%股权;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股权质押担保的本金
金额为2.9亿元,除本次担保计划外,公司未对泰白公司提供其他担保事项。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作为担保方的债务存在逾期未归还的情况,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因承担连带担保所产生的损失累计为85834.08万元;逾期未结清的债务金额为75266.14万元。公司针对上述逾期担保已就担保本金、利息及罚息并扣除相应的抵押物及质押物后计提预计负债并确认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
一、质押担保概述公司参股公司大柴旦泰白新能源有限公司系青海泰白新能源锡铁山风电场
项目公司,该一期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行政区内,该项目采用33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生产的1.5MW高海拔型机组,项目总容量49.5MW。为推进项目建设,泰白公司于2015年7月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直接租赁)合同》,泰白公司以项目风电机组等主要资产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向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2.9亿元,同时,项目公司以电费收益权为本次融资进行质押担保,泰白公司股东青海泰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进行股权质押担保。
第1页共4页近年来,由于风场限电、疫情,资金原因备件不到位、项目管理等原因,导
致项目运行效率低,实际等效满负荷年利用小时数低于项目规划可利用小时数。
鉴于该项目风电机组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供货,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就提质增效的方案与业主方和融资方进行了积极沟通。
为解决项目发电量未达预期、项目发电收益不能覆盖融资本息等历史遗留问题,避免因融资方处置可能引发的公司投资损失和项目质保金损失,根据融资方提出的增信要求,且在参股公司其他股东均提供股权质押的前提下,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直接持有其85.33%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持有其14.67%股权)拟将其持有的泰白公司49.0196%
股权质押给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向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2.9亿元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担保范围为主合同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租金、逾期罚息、手续费、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
款项)和实现主合同债权的费用;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质押标的价值为限承担质押担保责任。质押期限为主债权期限加上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的期限之和。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本次质押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大柴旦泰白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5月28日
注册地点: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
法定代表人:陈英育
注册资本:153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风电场投资建设及投资运营管理,发电、送电、售电.新能源投资(以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及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经济信息);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风电场勘察设计、
工艺礼品设计,数字化风电场系统软件开发,风电发电机组整机及零部件、机械设备销售;设备租赁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第2页共4页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青海泰白新能源有限公司7600.0049.6732%
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7500.0049.0196%
上海达茗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00.001.3072%
合计15300.00100.00%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财务指标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38239.89
负债总额23393.70
其中:银行贷款-
净资产14846.19
资产负债率61.18%2021年度(未经审计)营业收入0
净利润-56.35
三、质押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质权人: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出质人: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质押标的: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泰白公司49.0196%股权
3、质押期限:质押期限为主债权期限加上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的期限之和;
4、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租金、逾期罚息、手续费、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款项)和实现主合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鉴定费、变\拍卖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税费等);
5、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质权人盖章、出质人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第3页共4页本次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以其持有的参股公司股权为参股公司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旨在解决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参股公司因主要固定资产融资质押而引发的处置风险,减少公司的投资风险。且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均提供同等条件的股权质押担保,本次质押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质押担保,有利于妥善解决参股公司因主要固定资产融资质押而引发的处置风险,减少公司的投资风险。担保对象其他股东均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本次质押担保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股权质押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的本次股权质押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计划,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
75266.14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4.00%;公司及子公司
为子公司的累计担保金额为9430.71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0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作为担保方的债务存在逾期未归还的情况,其中:
公司及子公司因承担连带担保所产生的损失累计为85834.76万元;逾期未结清
的债务金额为75266.14万元。公司针对上述逾期担保已就担保本金、利息及罚息并扣除相应的抵押物及质押物后计提预计负债并确认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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