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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A: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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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A: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果儿 发表于 2022-4-13 00:00:00 浏览:  44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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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21侨城01债券代码:149342
债券简称:21侨城02债券代码:149343
债券简称:21侨城03债券代码:149353
债券简称:21侨城04债券代码:149354
债券简称:21侨城05债券代码:149438
债券简称:21侨城06债券代码:14943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公司债券核准及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月14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63号”文核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含88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次债券存续债券分别为发行人于2021年1月发行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1侨城01”、“21侨城02”),发行规模为25亿元;于2021年
1月发行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以下简称“21侨城03”、“21侨城04”),发行规模20亿元;于2021年4月发行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三期)(以下简称“21侨城05”、“21侨城06”),发行规模17.6亿元。二、重大事项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发行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发行人董事长离任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发行人董事长段先念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于2022年4月8日起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发行人任何职务。
兴业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第十二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董事长离任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张慧芳联系电话:010-50911206(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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