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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股份: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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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股份: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再回首 发表于 2022-4-14 00:00:00 浏览:  40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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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华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杭华股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划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已与杭华股份签订《保荐协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2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备案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杭华股份
3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的业务发展情况,对杭华股份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1年度杭华股份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4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违法违规情形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2021年度杭华股份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5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杭华股
1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保荐机构督促杭华股份依照相关规定健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7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员的行为规范等为规范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保荐机构对杭华股份的内控制度的设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杭华股
8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份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与规则等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保荐机构督促杭华股份严格执行信息披
9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文件或重大遗漏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保荐机构对杭华股份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10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易所报告的情况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2021年度,杭华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11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未发生该等事项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2021年度,杭华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
12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2021年度,杭华股份不存在应及时向上
13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
2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
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
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142021年度,杭华股份未发生前述情况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
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
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
15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
162021年度,杭华股份不存在前述情形
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
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
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
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的发展需要坚实的研发基础、持续的创新能力、优良的技术工艺、高效
3的运营管理和对行业发展的准确把握。但随着下游产业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产
业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的研发和持续创新能力也将面临挑战。同时新产品投放市场获得客户认同也存在一系列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开发出新产品满足客户需要,将会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公司在研发过程中因技术更迭、产品更新换代或竞争加剧将可能导致公司市
场占有率和用户规模下降、研发投入超出预期或进程未达预期、研发失败、技术
未能形成产品或未能实现产业化,而面临被淘汰的风险。
公司技术研发与创新依赖于所拥有的核心技术以及培养和积累的核心技术人员,公司研发团队在油墨行业有着多年的从业经历,技术经验丰富,能否维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收优秀人才的加入是公司能否在行业内持续保持
技术领先优势所在。一旦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的产品研发及稳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对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国内油墨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目前市场参与者众多,各厂家市场占有率较为分散,市场集中度较低。据中国油墨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油墨产量约80万吨,市场规模约180~200亿元。未来,随着我国印刷工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对环保要求的逐渐提高,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环保型油墨领域特别是 UV 油墨领域的竞争。报告期内,主要竞争对手加大对 UV 油墨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开发力度,市场竞争逐步加剧。因此,公司面临行业竞争加剧带来的销售价格或市场份额下降导致增速下滑的风险。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树脂、溶剂、颜料等,占生产成本比重较大,从而对产品毛利率水平产生影响。
2020年四季度以来国际原油价格一路上扬,带动了大宗商品和部分石油化
工材料类产品的价格上涨,进而对公司原材料成本有一定程度的传导效应。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单位成本受到原材料价格等因素影响而上涨,导致产品整体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公司大多数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幅度主要受国内外宏观经济、供需状况等因素影响,若未来大宗商品和上游化工材料价格持续保持高位,
4特别是出现大幅上涨情况下,且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不能同步提高,将对公司的业
绩产生不利影响。
3、环保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固体废弃物、废气等污染物。如果国家在未来进一步制定、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公司需新购环保设备、加大环保技术工艺改造或采取其他环保措施等增加环保投入运营成本,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同时,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如公司在环境治理、“三废”排放不能满足监管出台新的或更高的要求,将可能受到罚款、停限产等监管措施,从而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4、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的溶剂型液体油墨、松香加工副产品松节油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生产和存放过程中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如果公司在相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交付任一环节操作失误,均可能发生失火、危险品泄漏等安全事故,给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安全和周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5、关联交易和原材料供应风险
鉴于 UV 油墨在国内发展时间较短,公司 UV 油墨产品的部分原材料供应商集中在日本,公司通过株式会社 T&K TOKA(以下简称“TOKA”)统一采购相应原材料,预计短期内无法完全通过国内供应商采购,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需求,公司与 TOKA 的关联交易短期内预计将持续存在,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就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确保关联交易规范、公正、合理,符合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进行。
若未来 TOKA 不能按公司要求及时提供相关原材料,或提供的原材料性能不及预期,且公司也未能及时拓展在日本的直接采购渠道或未找到合适的替代品,公司短期内将面临相应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风险。
6、下游行业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油墨行业的下游行业为包装印刷、出版物印刷、商业印刷等领域。
印刷行业发展与宏观经济的相关性明显,全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
5都将对我国印刷行业生产和消费带来影响。从国家统计局对2021年全部工业中
41个大类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公布的数据显示,“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营业收
入同比仅增长10.3%,不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整体增长水平,利润总额同比呈现下行,表明下游行业的经营环境依然比较严峻,公司可能面临下游行业波动所带来需求下降的风险。
7、产能过剩风险
公司主要油墨产品包括 UV 油墨、胶印油墨和液体油墨。目前,胶印油墨由于下游出版印刷行业需求疲软及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内产能利用率整体有所下滑;
液体油墨受下游包装行业需求旺盛影响发展较快;UV 油墨需求随着在多个领域应用的持续增长及对于传统胶印油墨替代效应而快速增长。油墨行业的发展与下游各应用领域发展态势息息相关,若未来油墨行业因需求不及预期,而其他生产企业扩张过快,将可能会面临整个行业产能相对过剩的情况。公司年产5000吨紫外光固化(UV)油墨和年产 1 万吨液体油墨项目已于 2020 年陆续投运,未来随着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产能将大大提升,如果行业需求发生变化,或行业竞争激烈程度增加,公司市场拓展不力,可能面临产能过剩的风险。
(三)行业风险
1、我国近十年印刷行业增速较高,稳定高于同期国民经济整体增速,带动
了油墨行业的同步增长。到十三五末期,我国印刷业总产值已突破1.3万亿元,目前占主体的包装印刷行业整体较为景气,但新闻出版等下降显著,行业总产值增长率呈现小幅下滑趋势,如果未来行业增长率进一步下滑甚至出现负增长,可能对油墨行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尚处于报批阶段,未
来该标准正式发布实施后,将对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产品,以及印刷使用都将提出更高要求的技术规范,对食品包装印刷用各类型油墨亦带来新的技术挑战和市场不确定性;
3、LED-UV 印刷市场发展前景良好,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新的竞争者会随之出现,行业竞争日趋激烈。随着竞争对手的不断加入,印刷行业面临市场竞争不断加剧,油墨产品价格下滑从而导致利润下降的风险;
4、喷墨领域方面,公司产品在品质方面得到了市场高度评价,实现了在这
6一领域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但是随着行业竞争逐步白热化,中低端产品的进入门
槛逐渐降低,价格逐年走低,对于通过规模提升来控制成本,以及产品竞争力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宏观环境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外销业务占比较小,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而在进口原材料采购中,公司主要结算货币为日元。未来若人民币对美元和日元的汇率发生较大波动将会对公司外销和采购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可能对公司的汇兑损益带来不确定性或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竞争力将被削弱,使公司经营面临一定汇率风险。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根据税法规定,公司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优惠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税收优惠期满后,如果公司不再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企业所得税即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税率计缴,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3、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风险
2021年部分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加之目前国际形势复杂严峻,战争阴霾
笼罩欧洲,原油等能源类商品价格波动较大,跟其密切相关的化工类产品价格有持续上涨的可能,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主要会计数据2021年2020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7营业收入1148662209.11987054125.2116.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12913578.20109265288.593.34%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91387919.1397019949.62-5.81%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118316305.30131052686.27-9.72%流量净额
20212020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主要会计数据年末年末
增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381426693.341309952782.855.46%的净资产
总资产1789777153.081659380065.917.86%
2021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2020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50.46-23.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50.46-23.9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290.40-27.50%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4112.22减少3.81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6.8110.85减少4.04个百分点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813.97减少0.16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公司所处的行业本期持续恢复,印刷市场需求有效回升,公司绿色低碳市场推广计划顺利实施,带动各系列产品销售稳步上升,2021年度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6.37%;同时,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在面临各项费用增加及全球性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压力下,通过加强成本管控降低不利影响,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小幅上涨。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符合国家环保战略方向的节能环保型油墨产品及数码材料、功
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完整的油墨相关产品和印刷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包括UV油墨系列、胶印油墨系列、液体油墨系列及其他产品。
公司经过多年持续自主的研发创新和技术积累,以及品牌和营销渠道优势,
8形成了从核心树脂材料合成到油墨配方设计,并建立可控生产工艺路线和产品印
刷服务的技术体系,不仅培养了专业研发团队,还因技术学科交叉发展提升了公司在应对不同印刷方式方面的综合实力,以此不断满足不同的市场需求,形成了在国内行业中少有的核心竞争力。
2021年度,公司继续深耕节能环保油墨领域,持续技术创新和积累,积极参
与行业标准制定,坚持产学研合作发展,保持原有竞争优势。
综上,2021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在丰富发展原有核心技术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积累,继续加大自主创新投入,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加深与客户的技术交流和产品应用推广。2021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4380.4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81%。
(二)研发进展
公司在行业中率先推出适用于传统胶印机印刷的混合型LED-UV固化油墨
MontAge系列产品并正式推广商用,解决传统胶版印刷工艺高能耗、低效率等痛点问题;LED-UV固化技术及解决方案全面推广,不断提升油墨产品在包装印刷行业的适应面,积极推动大幅降低VOCs排放,加大核心关键技术的再创新开发;
同时公司还在代表未来发展的数码喷墨印刷及相关功能材料应用领域内加大研发投入,增强核心材料的自主开发和关键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公司通过对自主核心技术能力的不断丰富和创新,继续在现有印刷行业中深耕细作并积极拓宽外延应用,持续进行技术研发投入,保持行业技术相对领先的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发明专利授权2项,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发明专利授权18项,尚有10项发明专利申请正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审核中。
9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42.82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2021年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742.82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33099.0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专户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余额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华股份120202112980030160850.00杭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华股份12020211298003829551146.97杭州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杭华股份383178808534429.88省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杭华股份8110801012202281815455.65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杭华功材331066110013000384496216.53省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杭华功材331899999603000013148800.00省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杭华功材81108010130022817120.00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华股份120202112980030160810000.00杭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华股份120202112980030160815000.00杭州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杭华功材3310661100130003844965000.00省分行营业部
合计33099.04-
2021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10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
技术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1年末,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7.50%股份,杭州协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协丰投资”)持有公司4.00%股份,合计持有41.50%的股份。
截至2021年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存在通过协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上述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人员性质在协丰投资的份额比例
1邱克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64%
2龚张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5.54%
3陈建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54%
4林洁职工监事2.22%
5王斌高级管理人员4.43%
6马志强核心技术人员2.22%
7沈剑彬核心技术人员2.22%
8孙冠章核心技术人员2.22%
9何铁飞核心技术人员2.22%
10林日胜核心技术人员2.22%
合计35.44%
截至2021年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持有的公司股份与期初相比不存在变化,亦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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