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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唐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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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唐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久遇 发表于 2022-4-16 00:00:00 浏览:  50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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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归属安排未违反有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0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有1人因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导致第一个归属期内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部分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和公司的持续经营,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高海军任杰吴波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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