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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对本次聘任的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选
的个人履历进行了审查,相关人选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人员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同意公司聘任周泽勇为总经理、车亚平为董事会秘书、冉从伦为副总经
理、邓义虹为财务总监。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孙佳、王本哲、赵风云、何永红、袁渊
2022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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